1997年7月号-特稿 尉竹简介 尉竹文章检索

 
国际社会嘉奖的中国记者.........尉竹
 
 


      今年五月三日即世界新闻自由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简称联合国
教科文组织),将第一届吉尔莫·卡诺国际新闻自由奖,颁发给仍被中国政府囚禁的
大陆记者高瑜。世界新闻自由奖的奖金价值二万五千美元,是根据哥伦比亚报纸编
辑吉列尔莫-卡诺的名字命名的。吉列尔莫-卡诺1986年在波哥大自己的办公室里被
谋杀。据信,他遇害的原因是他的报纸在报道中揭露了毒品走私,并曾大力鼓吹以
强硬政策对付毒贩。

高瑜多年来为新闻自由而努力

      在颁给高瑜的奖状中,主办机构表扬她多年来为争取新闻自由而努力,并以
一己的自由去贯彻新闻独立。现年五十二岁的高瑜,曾为北京准官方的中新社资深
记者,常为香港《镜报》等报章杂志撰写“专稿”,八十年後期何家栋、陈子明、
王军涛在北京接办了原属经团联的《经济学周报》,分别出任正副社长和总编辑的
,并邀请高瑜担任副总编辑,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该报被查封,主要负责
人都被整肃,陈子明、王军涛被打成八九民运的黑手判刑十三年,高瑜也被囚禁一
年零三个月。
      高瑜在九零年获释後,《经济学周报》已经被中共封杀,她开始以自由选稿
人的身份坚守新闻岗位,继续为海外媒体投稿,当然你也可以理解她这是迫於生计
“为稻粮谋”。一九九三年十月二日,就在她被邀请担任哥仑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准备飞往美国的前夕,高瑜被北京国安局拘捕。翌年十一月,当局指责她在为香港
一家杂志撰写文章时泻露了所谓的国家机密,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六年,目前她仍在北京的监狱中服刑。
      五月三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毕尔堡召开的国际会议上,举行了向高
瑜颁发了吉列尔莫-卡诺世界新闻自由奖的仪式。高瑜由於身陷囹圄而没有能够亲自
前去领奖,而由提名高瑜的世界新闻记者协会的主席代表她领取。不过,联合国教
科文组织总干事费德里科.马约尔希望,高瑜获得世界新闻自由奖能够有助於她恢复
家庭、自由和工作。高瑜获奖的消息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通过媒体报导传到了中国
,高瑜的丈夫在上个月探监的时候,也已经把消息告诉了她本人,高瑜得知这一喜
讯感到很欣慰;高瑜家属将高瑜本人的一份声明送到颁奖大会,高瑜在这封信中称:
她将与全体中国知识份子共享这份荣誉。

中共被浇一头冰水

      《纽约时报》说,在联合国系统中,(高瑜获奖)此类情形是比较罕见的,因
为中国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并常常探取有效的方式,将此
类不利於自己形象的事情封杀或加以改变。这一次,中国事先多次要求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不要给高瑜颁奖,然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却顶住了中国的压力,坚持向高瑜
颁奖,这的确是不寻常的。 

      向来把新闻自由视为洪水猛兽的北京当局,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奖给高瑜
那种出於本能的反对,乃是意料之中的。尽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能是照顾到北京
的面子,月前宣布高瑜获奖的消息和後来的一系列做法都是十分低调的。据报导,
过去几个星期来中共一再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商,希望能取消颁奖,中共反复强
调北京坚决反对的立场,并指高瑜现已不是新闻记者,而是一个正在服刑的“罪犯
”。中共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官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奖的决定是个“严重错
误”,也不符合程序,“所以是非法的 ”。将使这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的关系遭到严
重损害。後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再次重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高瑜颁奖是对中
国内政的粗暴干涉。法新社援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话说“高瑜是一个被中国监禁
的罪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清楚地知道这一点,还坚持向她颁奖,这是公然违反联合
国宪章。”
      中国过去曾经多次在联合国阻止批评中国的行动,并且取得过成功。前不久
,在日内瓦人权会议上还封杀了国际社会批评中共侵犯人权的提案,中南海领导人
似乎还沉浸在庆祝“胜利”的喜悦之中,没有料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现任的西班
牙籍的总干事费德里科.马约尔,就是不为北京当局的威逼利诱所动,无疑是给得意
忘形的中南海当权者当头浇了一盆冰水。
      事实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同於一般的国际组织,中国也是其中的成员国
,而且向来与中国的关系十分“良好”,在北京还设有正式的办公室,甚至中共的
官方媒体前不久还大肆宣传过这个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成就。现在竟变成“搬起石
头砸自己的脚”,这对於北京的震动就可想而知了。现在北京政府如往常一样地叫
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高瑜颁奖是“极大的”“干涉中国内政”;并且扬言,要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行实施报复,《纽约时报》说,中国有可能在五月二十六日召
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会议上再次提出向高瑜颁奖的问题。北京甚至有可能
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停止参加该组织的活动(中断一些合作项目),而且有可能
关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在北京的办事处。
      如果真的发生这种结果,那只能是中国的不幸,且不说近年来中国参与联合
国教科文组织所享受到的益处,可能会受到伤害;包括那些“说不”的人也应该知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上广泛的代表性,它的宗旨代表了当今国际社会的文明
准则,非哪一个国家或哪种“反华势力”所能左右,自然也包括不是以北京的意志
为转移的;中共领导人企图用一个更大的错误去遮掩以前所犯的错误,不但反映出中
南海领导人仍然无法摆脱毛泽东、邓小平的人治惯性,而且与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目
标在根本上是相抵触的。

好记者成为中共罪犯

      高瑜的获奖,对於中共加紧意识形态控制的中国大陆,意义非同寻常。联合
国教科文组织的这一壮举,对於高瑜献身中国新闻自由是一个高度的肯定和奖赏;在
江泽民、丁关根之流加紧意识形态控制的时刻,身在狱中的高瑜能够获奖的这一事
实本身,对於目前仍然遭受中共专制压迫的新闻从业人员,继续坚定推动新闻改革
、实现新闻自由的目标,也是一个极大的也是非常难得的鼓舞。
      其实,在今日中国大陆新闻从业人员,只要敢於只要坚持新闻自由的原则、
只要坚持向人民讲真话、只要想方设法把新闻传播到国际社会上去,在中共眼里他
们都成了“罪犯”,就可能被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一个个成为“阶下囚”。“文字
狱”是中国封建政治的一个传统,也是中共竭力维护的一种现实政治,高瑜案件只
不过是这种专制集权政治的产物而已。中国的著名报人徐铸成曾经讲过一句十分凄
惨的名言:“没有坐过牢的记者不是好记者。”这从某种角度揭示了中国政治与新
闻记者的关系,眼下中国大陆的现实是,只要是好记者就成为中共的罪犯。
      原《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胡绩伟,仅仅因为倡导新闻的人民性——新闻
应该成为人民的喉舌,就被视为违反了新闻的党性原则、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
历次政治运动中,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也总是首当其冲,倍受迫害和摧残。且不论过
去曾经遭到中共专制压迫的无数新闻工作者,现在中南海一边高唱要“依法治国”
,一边却在监狱中还关押者大量的记者和因为行使言论自由权力的公民,这已经连
续多年名列世界前矛了,事实它上也成为北京当局迫害人权的一个重要指标,而遭
受国际舆论批评谴责。
      最近,世界记者协会曾经向中国外长钱其琛递交了一个被监禁的中国记者名
单,要求中国当局释放名单上的二十六名新闻记者,其中就包括了高瑜。另有报道
说,根据国际记者协会的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最少还有三十五名记者及作家被囚禁
。可能也是由於这个压制言论自由的原因,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年也被世界保
护记者权益委员会评选为当今世界新闻自由十大敌人之首!

高瑜上诉遭驳回疑点重重

       高瑜被北京法院以泄密罪名,判处六年有期徒刑时,她表示不服进行上诉,
几乎和中国所有政治犯的上诉一样,高瑜的上诉也被“依法驳回”了,北京高级法
院维持了原判。
      其实,在中共的司法系统里,无论是公安、安全,还是检察、法院,都一直
把自己当做是共产党专制的工具,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二审终审制度,但实际上
基层法院在判决之前,往往都很自觉的到上级法院请示,因此在被告上诉状递入二
审程序时,上级法院因为早在一审中已经表示了意见,自然不会对包含自己意见在
内的一审判决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所以,人们几乎很少看到中国有二审法院对一审
判决进行修改的,中共法律界则将此说成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际上是
把刑事诉讼法的二审制,变成了一个装扮“法制”的摆设。
      虽然高瑜上诉被驳回是早已是意料中的,但中共官方喉舌新华社为此发布的
新闻,却也露出不少蹊跷。报导中说,高瑜於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五日在高潮办公室
翻阅并摘抄两份绝密文件的部分内容,并於一九九三年一至四月多次把从高潮手中
获得的一些绝密级国家机密撰写成文章,并在境外报刊上发表,为此获得稿酬港币
800元。这段文字中,至少有两个疑点:
      其一,前面说高瑜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五日在高潮办公室摘抄两份绝密文件,
後面则讲高瑜在一九九三年一至四月,把从高潮手中获得的绝密级国家机密,撰文
在境外报刊发表。这里至少在时间上出现了前後矛盾,高瑜二月十五日才从高潮处
获得机密,何以在这之前的一月份就开始把这些机密撰文发表呢?机密从何而来,没
有交代,按照报导所讲,那些都是“绝密级的国家机密”,既然列举了二月十五日
的情节,如此重大的证据,显然是没有忽略不提的理由的。
      其二,报导说,高瑜在1至4月以国家机密多次撰文在境外报刊发表,为此获
得稿酬港币800元。这种说法,只能骗骗被剥夺了知情权的中国老百性而已,只要对
海外新闻媒体稍有了解,就不难发现其中的漏洞:通常在香港报刊上发表文章的稿
酬是300港币一千字,根据高瑜以往的写作习惯,她那种夹叙夹议的文章,常常在三
、四千字左右,有时更长,800港币充其量也只是她一篇文章的稿费,这个“证据”
显然无法支持她在1至4月\强调{多次}为境外媒体撰稿的“事实”。
      何以见得高瑜的这800港币稿酬,来自於构成泄密罪名的“文章”;到底哪些
文章来自高潮处的绝密级国家机密,审判过程既没有公开,新华社报导又语焉不详
,到底是“莫须有”的欲加之罪,还是欲盖弥彰的政治审判?......人们心头的疑虑
是无法解释清楚的。如果是依法办事,就应该公布事实真相,现在是连到一纸判决
文书都不敢公布,人们只能理解成北京又在人为的制造冤假错案。
      与席扬案相比,新华社报导似乎没有提及此案造成的“後果”,而中国大陆
刑法的泄露国家机密罪名构成的主要条件之一,便是要有“後果”。所以,有人怀
疑这是中南海意图肃清内部官员与外部联系的渠道。众所周知,香港一些政论杂志
的重要大陆政治新闻,往往得益於中南海的“放料”。北京的放料,有些是为了统
战需要的“组织行为”,有些则是为了角逐政治利益而进行的“派系行为”,当然
也有出於种种目的的“个人行为”。当中南海权威开始衰落以後,这几种行为之间
就变得越来越无法协调,甚至互相冲突、失去控制。这也许是席扬之类案件屡屡发
生的重要原因。

中南海高层直接过问高瑜案

      中国大陆熟悉内情的朋友披露了高瑜案件的真实背景,原来在王军涛在北京
坐牢期间,为了抗争中共监狱的不人道待遇以及办案人员的违法乱纪,多次绝食并
患上肝炎等疾病,高瑜通过自己的关系,取得了王军涛的真实“病历”以及化验报
告,除了公诸於世,还通过自己的同学、当时任中央办公厅处长的高潮,向有关中
南海领导人反应了王军涛的病况,引起了上面的注意,王军涛当时得以在一段时间
转入医院治疗,而且中共在内部也解除了一位负有责任的北京市公安局处长的职务
,後果不可谓不严重。高潮後因大邱庄禹作敏案件被捕,供出了曾代高瑜传信反映
王军涛情况,高瑜因此再度入狱。
      高瑜的上诉被驳回,另一个原因是,这个案件从立案开始,就是中南海高层
直接过问的,这不仅因为此案牵涉了中央办公厅的官员高潮,而且对新闻媒体怀有
特殊心结的江泽民、李鹏、朱容基之流,对象高瑜这样熟稔中共体制运作、而与现
任的当政者又是离心离德、甚至是当权者也无法驾驭的新闻从业者,犹如眼睛里的
沙子,必欲去之而後快,即便有人为之疏通求情,也难以让具体审判人员杵逆中南
海的意志。
      尤其是,中共依靠政法委员会,来保证其专制的落到实处,虽然十三大後赵
紫阳曾经以政治改革之名义,解散过政法委员会,但在六四以後随着赵紫阳的倒台
,政法委员会又被重新恢复,并得到加强。政法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党的
领导人的意志得到贯彻落实。象高瑜这种案子,通常情况下审判人员只是宣布政法
委员会的决定而已。大陆政法界其实早有共识,只要还存在着政法委员会,就不可
能有司法独立。从这个角度来看,高瑜案实际上是一次政治审判。
      由於这种背景原因,高瑜本人虽然身患重病,现在却仍然被中共当局无情地
关在北京的大牢里,而没有获得理应有的“保外就医”。前不久有媒体根据高瑜的
儿子赵蒙透露所作的报导:高瑜目前被囚禁在一个共关有十二人的监房内,当中有
杀人犯同住。而患有心绞痛的高瑜目前连阅读书籍的权利也没有。

自由撰稿人中的活跃分子

      相信,中共当局所指高瑜“多次”为境外报刊撰稿,有可能是“事实”。据
我所知,高瑜早在1980年代初期以来,就开始为香港媒体做特约撰稿人或特约记者
,当时因为她除了在中新社,需要完成“任务”以外,也写一些“外稿”;在一些社
交场合她也曾为我介绍过香港同行。他在《经济学周报》工作时,继续为境外报刊
撰稿,算是兼职搞点副业吧。八九年中秋节晚上,在《世界经济导报》北京办事处
,我们还合作邀请采访“两会”的港台记者进行“新闻改革与新闻自由”的交流座
谈活动。
      “六四”後,高瑜作为《经济学周报》副总编锒铛入狱,失去自由长达十五
个月。出狱以後,《经济学周报》与《世界经济导报》、《新观察》杂志等倾向改
革的开明报刊一起被查封了,高瑜也失去工作,高瑜母亲和她自己都患有疾病,生
活上有了一定的经济压力,高瑜在某种程度只得以写作为生,继续搞自己的新闻本
行;由於原来从事新闻工作的背景,作为新闻记者的良知,以及她在长期工作中积累
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关系,促使她为了外部世界对中国有一个真实的了解,锲而不舍
的写作报道,成了大陆九0年代初期为数不多的自由撰稿人中的活跃分子。
      高瑜“六四”後入狱,是与她从事的新闻工作有关系的,这对一个有理想有
抱负有追求的人的打击是不难想象的。出狱以後,尽管社会政治环境比1989年之前
更加险恶了,但她还是重操旧业,这对於在现今中国大陆的那种环境氛围里,所要
面临的压力和风险,相信她是预见得到的。然而她秉承新闻记者的良知,面对中共
独裁专制的强权高压,作出了一个需要非常的勇气和毅力的选择。
      对於信息,新闻记者只有传播的义务,没有垄断的权利;在一个信息的时代,
新闻信息的传播,是没有国界的。中国大陆的新闻改革、对新闻禁固的突破并实现
新闻自由,尤其需要更多的象高瑜这样的新闻工作者。相信高瑜所做的探索和贡献
,无疑在促进中国新闻自由的进步,历史并不是中南海写的当权者写的,而且历史
必将对他们镇压新闻自由的罪孽作出判决。
      高瑜作为中国大陆新闻工作者,被美国自由表达基金会授奖,美国哥伦比亚
大学也正式邀请她前往访问研究,世界报业协会将自由金笔奖、『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将第一届国际新闻自由奖颁发给她,高瑜用自己的笔在写中国新闻的同时,也
在写自己的历史,在写中国新闻自由的奋斗史,如今她还在中共监狱中用自己的生
命写她光辉的历史。
      现在,人们都普遍相信,未来中国的变化会越来越大。我也深信,高瑜的牢
不会白坐,这将不断促进她自己更进一步成熟,也将启发中国大陆的新闻界为了人
民群众的早日觉醒而前赴後继。我期望着,中国的进步,可能无须等到六年刑期期
满,高瑜就可以重新获得自由了,但是要完成这种进步,需要中国大陆新闻界涌现
更多的高瑜。

高瑜获奖突显中共法律本质上的反动

      为什么高瑜在惯於压迫新闻自由的北京当局,以自己的法律来衡量成了一个
“罪犯”,而在倡导今日国际社会文明准则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看来,她却是
一个勇於追求新闻自由的“记者”,而且是一个值得嘉奖的好记者!同一个高瑜,并
且是针对高瑜所做的同样事情,中共的结论何以与国际社会南辕北辙有天壤之别?
      这里就有一个值得中国领导人和法学家去思考的问题:即便高瑜是被所谓的
“依法”判刑的,那么用以判处高瑜的那个“法律”,为什么会和人类的文明准则
相抵触呢?何以国际社会褒扬肯定的事情,北京当权者却可以用法律的名义对之进行
镇压?中南海的当权者以法律的名义,拒绝遵守人类文明准则以维护其集权专制,固
然是一个根本原因,但这个法律(广义的看还应该包括整个立法、司法和监督系统)
本身是否有值得检讨的地方呢?
      进一步思考下去,我们还要问:中国的法律到底是保护人民言论自由的呢,
还是限制人民言论自由的呢?!如果是保护人民言论自由的,中国就理所当然的应该
有新闻自由,高瑜的案子本质上就是一个冤案;如果是限制人民言论自由的、肆无忌
惮地制造高瑜之类的冤假错案,那么这个法律在本质上就是反动的,就是与世界文
明的准则相冲突的,就应该要加以禁止或者重新修订。
      高瑜获奖及其北京当局的反弹,更加暴露了中共压制人民言论自由、以及为
坚持一党专政的极权政体,不惜抗拒世界文明潮流的本质,但它事实上已经不可能
一手遮天了,高瑜终於还是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新闻自由奖了,中共的
反弹和对高瑜的压制,不过是在进一步塑造中国为新闻自由而奋斗的又一个女战士

      高瑜,作为中国大陆著名的新闻记者,主要当然是由於她为了新闻自由的信
念、不屈不挠坚持向中共专制集权抗争的勇气,她的新闻作品反映了这一时代中国
的社会脉动;同时,中共对她的不断迫害,在客观上毫无疑问的增加了高瑜在全世界
的知名度,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共是高瑜不断获奖的“始作俑者”。她获得联合国国
际新闻自由奖,这也是中国第一位记者获得这项殊荣,早两年她也曾获得了世界报
业协会颁发的自由金笔奖和其他多项的国际新闻奖。
      孙中山先生曾经讲过: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联合国
教科文组织把新闻自由奖坚持颁给高瑜,表明新闻自由的世界潮流并不是北京当权
者所能一直阻挡得了的。可以预言:只要中共继续迫害高瑜和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高瑜和一切敢於坚持新闻自由的中国新闻从业人员,还将获得国际社会更多的肯
定和奖励。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们,只要你坚信中国有一天可以实现现代化,那么同
样有理由相信:在无数高瑜的共同努力之下,香港的新闻自由将得以维护,中国的
新闻自由一定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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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尉竹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2日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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