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教制度內幕》評介 舒 崇 最近,聯合國人權專員羅賓遜夫人訪問北京,特別提出取消勞教制度的要 求。 勞動教養制度,是所謂「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一大特色。從一九五 七年實行以來,至今已有四十三年的歷史了。按照規定,勞教是對那些有輕微違法 犯罪行為但又不夠判刑或僅僅在單位中有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實行強制性改造的措施 。然而在實際上,勞教成了當局懲罰一切它實在找不出罪名而又必欲整之而後快的 人的最方便的手段,例如民運人士、民間教會成員,如今又加上法輪功學員,都是 勞教制度下的受害者。 我聽過和讀過不少曾被勞教的人們講述他們在勞教所的遭遇,令人不寒而 栗。著名異議人士秦永敏根據親身經驗並結合調查研究,寫成《中國勞教制度內幕 》一書,也許是迄今為止對勞教制度最系統的揭露和批判。該書的副標題是「我在 武漢何灣勞教所的經歷」。全書共153頁,正文分為十八章,以及前言和後記;由香 港民主大學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出版。 作者告訴我們,在當今中國的專政機關中,最黑暗最恐怖的有三種地方:第 一是少年犯管教所,第二是收審站,第三是勞教所。 按照當局的說法,「勞改」是「敵我矛盾」,屬於「刑事處份」,「勞教 」是「人民內部矛盾」,屬於「行政處份」。因此,一般人會以為勞改比勞教更野 蠻更殘酷,殊不知情況相反,勞教竟比勞改還更野蠻更殘酷。因為勞教是公安一家 私設的牢房,是現代法制之外的黑市單位。這就不像勞改,勞改在名義上是公檢法 三家定案,加減刑期也要由三家決定,犯人有上訴權;勞教卻是由公安獨家判決, 加減期也由執行單位自己決定,想怎麼辦就怎麼辦,被勞教者不准上告。勞改者勞 動沒有工資,但還有獎金,有公費醫療(當然,質量很低),傷殘有少許補貼;勞教 卻連獎金都沒有,也沒有公費醫療,傷殘也不管,甚至連工作服都要自費,包括床 單被褥都要自備或自己花錢買。勞教比勞改更無法可依,因此管理人員可以為所欲 為。 《中國勞教制度內幕》一書,記載了大量勞教者遭受毒打虐待的事實,都 是作者的親見親聞,而且都有時間,有地點,有當事人的姓名和旁觀者。為此,作 者下了極大的工夫,因為正像作者所說,可惜人眼不是錄像機,人耳不是錄音機。 「錄像機和錄音機的好處,除了可以真實地再現事物的原貌外,還在於它不必弄清 所有當事人的各種背景。作為一個必須為所有事例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的人,親眼 所見的事哪怕再恐怖再殘忍,只要弄不清當事雙方的姓名,也只能略去不提。」這 本書揭露的那些毒打虐待事實,都是作者下工夫調查瞭解,說得出時間、地點、當 事人姓名和旁觀者的。這意味著,書中揭露的事實只是作者親身見聞的一小部份。 作者的嚴謹、負責、執著和大無畏精神,令人油然而生敬意。 根據作者記敘,就在作者被關勞教的武漢何灣勞教所,該所四大隊勞教人 員在極度殘酷的虐待折磨下發生多起死亡事件,從1994年9月到1995年1月的四個月 裡,不到三百人就至少死了六個!秦永敏憤慨地說:「僅僅因為勞教人員最長期限只 有三年,勞教場所才沒有發生大批死亡事件。」「如果將勞教所的全部管理方法搬 到勞改單位,那麼凡是家中不能堅持提供金錢和物資幫助的,用不著坐到第五個年 頭,恐怕全統統死光!想想看,飲食上長期無油無菜並且吃不飽,勞動動不動是十四 五個小時,沒事就在水泥地上『排排坐』,長年在水泥地上睡覺過夜,再加上警察 、民管會、班長隨時施以毒打,什麼人有那麼好的忍耐力能在這種條件下長時間地 活下去?」 勞教制度如此可惡,早就激起人們強烈不滿,要求廢除勞教制度的呼聲始 終不斷,包括在全國人大上也有人提出這樣的主張,但當局置若罔聞。事實上,勞 教制度正是中共專制制度的一個有機組成部份。我們必須把廢除勞教制度和廢除一 黨專制的鬥爭結合起來,和爭取基本人權的鬥爭結合起來。 秦永敏是一位資深民運人士,早在民主牆時期,秦永敏就忘我地投入,在 武漢辦起民刊《鐘聲》。從81年到89年,秦永敏被監禁勞改長達八年多,出獄後他 繼續參加民運活動,又被判勞教一年零十個月(1994-95)。98年秋,秦永敏投入組建 民主黨的活動,於99年再次被捕入獄,判處十一年徒刑,至今仍在獄中。我寫下這 篇書評,也是向秦永敏這位矢志不渝的人權鬥士表達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