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自焚者言 (北京) 如藍 自焚事件之後,網上瀰漫著一種聲音:這個事件再次證明了「FLG反人類、反 社會」的 「邪教」性質,對FLG應當更加嚴厲地制裁、鎮壓。總結起來,無非是一 句話:打!接著打!給我狠狠地打!無論是官方的報道,還是BBS上的口號,幾乎都 只有這一個聲音。 只有一個聲音,像往常一樣,只有一種聲音。我憤怒,然而,也不憤怒。憤 怒是因為,一個泱泱大國,億萬子民,站在幾個個死傷者面前,如此冷漠、殘酷、 無情,彷彿那不是四個人,而是四塊被燒焦的木頭。我不憤怒,是因為,這些年來 ,中國有太多這樣的死傷者,這樣的圍觀者,這樣的喊打者,這樣的冷酷無情。 這件事情能說明「FLG」反人類、反社會麼?那麼當年緬甸的和尚自焚豈不是 就說明了「佛教」是「反社會、反人類」的?在這裡,一個最基本的事實被混淆了 :這些信徒不是因為「信教」而自焚,而是因為「信教而不得」 而自焚——即,不 是「信教」本身令他們絕望,而是「宗教迫害」令他們絕望——這是這件事情與人 民日報上所列舉的那些「烏干達回復上帝十誡運動」、「大衛真理教」 自焚事件的 根本區別(「大衛真理教」有點特殊,因為它私囤武器)。真正的兇手是那些「宗教 迫害者」,而不是「宗教」 本身——如果不是為了表達對「宗教迫害」的憤怒,他 們為什麼會跑到天安門去自焚?如果不是因為「宗教迫害」而是因為「宗教」本身 而自焚——即,如果信FLG就會使人自焚的話,他們為什麼不在宗教鎮壓之前就自焚 ?有人說,都是李洪志教唆的,他的「忍無可忍」激起的這次自焚行動——先不說 FLG信徒一再聲稱其教義中有「反對自殺」的條規——問題是,假如國內對法輪功信 徒們沒有任何迫害措施、沒有任何逮捕、嚴刑拷打,李洪志會談什麼「忍無可忍」 ?就算是他談「忍無可忍」 ,如果國內一片祥和,又有誰會理他? 這件事情混淆黑白之處在於:一個暴徒強姦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出於其「 貞節」觀念而自殺,結果這個暴徒一提褲子,反過來惡狠狠地叫囂道:「貞節」觀 是多麼的「反人類、反社會」!而且竟然有那麼多人,「脖子被提起來,像鴨子一 樣」,也跟著喊:貞節觀是多麼的「邪惡」 ! 也許有人說:法輪功信徒的「貞節」是「愚昧的」 、「錯誤的」——沒錯, 我也認為法輪功是「愚昧的」 、「錯誤的」,但問題是:一個人道的社會應當如何 對待「愚昧」 和「錯誤」?是對愚昧的、犯錯誤的人趕盡殺絕,還是通過一場廣泛 的、公平的、透明的社會討論來調整它?我認為,一個人道的社會就是允許成員犯 錯誤、允許他們「愚昧」的社會——只要他們的愚昧和錯誤不對他人構成侵害(對他 人構成侵害的部分,自然可以用法律來制裁它)。這一點是如此之重要,是因為,對 於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誤」 ,什麼是「聰明」 ,什麼是「愚昧」,有一 萬個人,就有一萬個標準。如果「聰明」 的人僅僅因為「聰明」就有資格運用「暴 力」 消滅「愚昧」的人,那麼這個世界上就會只剩下一個人,就是那個「最聰明」 的人;如果自以為「正確」 的人就有理由消滅「錯誤」的人,那麼布魯諾的血就算 是白流了。事實上,歷史上所有的人類迫害,從基督教當年對科學家的迫害,到斯 大林的清洗,到希特勒的種族仇殺。。。都是一個理由:我比你「正確」,我「偉 大、光榮、正確」 。 更何況那些「愚昧」 、「錯誤」 的人們也不是沒有理由「愚昧」、「錯」 。鑒於信法輪功者大多是「底層百姓」(那幾個法輪功信徒不多是河南農民麼?), 一種分析認為:法輪功在中國的興起,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中國的醫療保障體系太落 後,求醫無錢的普通百姓只好求助於這種簡單易學、花費很少的法輪功。還有人指 出,許多善良百姓信法輪功到李洪志的「真、善、忍」中尋找精神慰籍,(不管對於 李洪志自己來說,他說的是真話假話),無非是因為中國現在「假、丑、惡」太多。 在一個民不聊生的時代,因為無法承受「聰明的惡」,轉而寄希望於「愚昧的善」 ,又有何不可? 從另一層次來說——我們又有什麼資格蔑稱那四個農民 為「愚昧信徒」?! 我毋寧說,他們是勇士,真正的勇士——為了捍衛自己的信仰和權利不惜以死抗爭 的勇士。相比他們,我們這些自由主義或者民族主義知識分子、我們的政府、還有 李洪志那樣的人,都是「懦夫」。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捍衛自由,但又有誰真的會為 「言論自由」、「思想自由」 而以死相殉麼?(當年柴玲他們跑得還不是比誰都快 ?)。民族主義知識分子在FLG 「小邪教」面前義憤填膺滿嘴科學真理,在專制「大 邪教」面前卻沉默是金卑躬屈膝(那些「中國可以說不」 者們為什麼從來就不敢對 官方說不?)。政府裡的那些官員、打手、喉舌在貪官污吏面前極盡阿諛奉承之能事 ,在這些以「中年、農民、貧寒、婦女」為主體的FLG信徒面前卻凶相必露,寡廉鮮 恥至此,又裝什麼正義?!至於李洪志,自己在國外的別墅裡休身養性卻眼睜睜看 著自己的信徒受苦受難,又算什麼「師傅」?只有這幾個農民,無權、無錢、沒有 知識、沒有「國際背景」,唯有卑微的生命,縱使如此,依然「威武不能屈」,真 正體現了一種「平民的勇氣」。我並不是在鼓勵一個人為了自己的理想就應當「以 死相殉」,對其中還有人將自己的幼女也拉上我更是困惑和痛心(雖然我們永遠也不 可能聽到她對這件事進行解釋),我只想說明,既然此事已然發生,對這幾農民,我 不覺得自己或者「你們」有什麼資格來蔑視、詆毀他們——我對他們,只有同情和 敬意。 又有人說,法輪功不是一般的宗教,它是一場政治陰謀——這從它當初「圍 攻中南海」就可以看出。這又是一個笑話。什麼叫「圍攻」?一個在民主國家最正 常不過的民主實踐「靜坐示威」,怎麼到了我們的偉大祖國,就成了「圍攻」 了呢 ?法輪功「示威」的時候「打砸搶」了嗎?據我所知,不但沒有打砸搶,他們在示 威之後甚至連一張紙片都沒有在長安街上留下——這樣一群溫和的、無辜的、手無 寸鐵的、雖然也有些偏執的信徒,我們「光榮偉大正確」的政府為什麼要那麼神經 質地把他們形容成「圍攻政府的暴徒」呢?(即使是太平天國「拜上帝」「邪教」的 信徒們對政府那麼「血腥的圍攻」,我黨不也同情地稱之為「農民起義」 麼?) 。 如果靜坐示威就叫「圍攻」,那麼美國的白宮一年到頭豈不是總是處在被圍攻狀態 ?「人民的政府」啊,還是不要這麼恐懼人民吧!更何況,法輪功除了到中南海請 願,他們又能有什麼其它辦法?向領導匯報?誰會理他們?到報紙電視上抗議?哪 家報紙電台敢反映?找司法部門?嘿嘿,它又比黑社會公正多少?在這種走投無路 的情況下,法輪功信徒進行了一次溫和示威——-其實如果政府不接受他們的主張( 信徒們示威的起因似乎是要求天津公安局放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予以駁斥也就行了——何必突然「惱羞成怒」,不惜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財力「 圍剿」 這些普通百姓呢? 還有人說,法輪功為害社會——不讓人打針吃藥害死人,所以應該剿滅它。 法輪功是不是不讓人打針吃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以下幾點:(1)法輪功之所以能 吸引數百萬的信徒,肯定也曾對部分信徒起到過「強身健體」的作用——否則如果 「信一個、死一個」的話,我就不信會有那麼多傻瓜「前仆後繼」——只不過通過 法輪功治好病的例子,中國那些「喉舌」是絕對不會報道的;(2)(這一點是從網上 看到的消息)據報導,中國政府竭盡全力找到了1400例「被法輪功治死」的病人,而 信法輪功的人數據官方統計是二百三十萬——這樣算起來,死亡率是0。01%,遠低 於0。65%的正常死亡率。(3)加入法輪功的人中,很多就是因為身體不好而加入的, 平均身體素質本來就差(有的還是絕症病人),就像醫院沒有治好病人不能說是醫院 導致病人死亡一樣,信法輪功並且死亡,和信法輪功因此死亡,這兩個概念不同。 (4)即使是法輪功的確號召生病不吃藥打針,並且的確因此造成死人,政府所能做的 ,也只應當是,在有充分事實和醫學證據的前提下:第一,對造成死人的直接責任 人(如李洪志),進行法律起訴;第二,強制要求法輪功去除生病不准吃藥打針的教 義。如果政府的確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作到這兩條不就夠了嗎?(對於第二條, 李洪志自己不也口口聲聲說他並沒有規定病人不准吃藥打針嗎?就算他以前說過, 修改起來也不會太困難吧?)何必要毆打、傷害、威脅那些溫和、無辜的普通信眾們 呢?說實話,那些無權無勢、無依無靠的普通百姓們聚在一起、練練氣功、胡思亂 想一個大輪子,對社會有什麼危害?!(他們既沒有象奧姆真理教一樣放毒氣危害別 人,也沒有象大衛真理教一樣私囤武器威脅社會),難道我們的社會「只許州官貪污 ,不許百姓練功」 麼? 既然如果為了維護人民的生命安全,做到以上兩條就足夠了(這兩條並不難做 到,而且實施成本很低)。為什麼官方卻一定要這麼興師動眾地鎮壓FLG呢?答案只 有一個:鎮壓的目的根本就不是「維護人民的生命安全」,而是為了剿殺一切體制 之外的大型組織。89以來,政府對知識分子嚴加防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比如,在北大,即使是一個5個人的結社活動也「逃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但是,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即使是在官方這樣「含情脈脈」的大眼睛下,楞是突然湧 現出了一個「法輪功」組織,而且人數多的驚人——更讓人惱羞成怒的是,他們竟 敢唐而皇之地跑道「官府」門口「靜坐示威」 !(幾千年來敢這樣作的中國人能有 幾人?)所以說,把這樣事情「政治化」的恰恰不是FLG,而是官方本身——是它們 那根本來就脆弱、在89之後就更脆弱、隨著貪污腐敗越來越興盛而變得越來越脆弱 的神經把這件事給「政治化」了。這個政府對自己的人民毫無信任,只有恐懼---- 所以面對正常的人民請願,它們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是一場有組織、有計劃、由國 外政府支持的顛覆政府的陰謀。是他們的恐懼,而不是那些「中年農村婦女」的「 陰謀」 ,使整個事件「政治化」了。事實證明,距89十一年過去了,我們的政府在 與社會「談判」的能力上毫無進步——它像一個不負責任的家長:要麼是對孩子「 麻木不仁」,要麼是「窮凶極惡」,永遠也學不會坐下來與孩子談談:問題在哪、 如何改進、如何「雙贏」。 我說政府的大規模鎮壓FLG,維護人民生命是假,打擊異己組織是真,是因為 ,即使這是一個並沒有修練任何「功」、造成任何人死亡的組織,比如——假設它 是「打工仔青年團」、或者「失業工人聯合會」 、或者「高自聯」,只要他們人數 達到FLG組織的規模,只要他們也存在穩定的組織和活動,只要他們沒有被「招安」 ,只要他們也敢到天安門靜坐示威——他們就一定也會被「剿殺」。這才是事情的 核心所在。不是FLG的所作所為,而是FLG在體制外的存在這一事情本身,激怒了早 已習慣了一言堂的官方。 出了此事之後,我到網上轉了一圈。所看到的「給我狠狠地打」的言論,真 的令我無比寒心。我所失望的不是政府——我對政府本來就沒抱什麼期望,所以也 談不上什麼失望。我所失望的是我們這個社會——為什麼喪失了最基本的同情心與 是非感?某些人平時最愛扛「我最瞭解、我最代表工人、農民」的牌子,為什麼幾 個無辜的農民倒下時(對於社會,他們何罪之有?),他們喊出的是「給我狠狠地打 !」的聲音?某些人不是口口聲聲要捍衛「弱勢群體」麼?怎麼一個真正的「弱勢 群體」出現的時候,卻表現是這麼地殘酷、冷漠?那是生命——當烈火在活生生的 生命上灼燒時,會有多麼巨大的痛苦?如果不是因為他們在精神上所承受的痛苦已 經超過了那種肉體的痛苦,誰會邁出這非人的一步?誰會願意讓自己的皮膚、臉、 手腳在劇烈的痛苦中一寸一寸地化為灰燼?而那種精神的痛苦又是誰造成的?真正 的兇手到底是誰? 說實話,我並不指望自己的這篇文章哪怕會些許地改變那些「給我狠狠地打 」的叫囂者的看法——在網上辯論這麼些日子來,我已經瞭解,有一種人,他們是 永遠、永遠不會看到「人」的權利和尊嚴的。我也不會為這事和他們進行「理論辯 論」——這是因為,這不是一個理論問題,或者,首先不是一個理論問題,我不想 讓文本的無限繁殖辱沒了那幾個人的生命,和我對他們的同情和敬意。但如果有人 想說我為「鼓吹FLG」,那我請你們還是省省吧,對法輪功,我的立場,不過是那個 如此之「陳詞濫調」但又如此之「彌足珍貴」的主張:我堅決反對你所說的話,但 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