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者的人權問題 蔡莊 連沒有到過美國的人也都知道,美國,尤其是美國的大城市,有無家可歸者 ,也就是俗話說的流浪者、流浪漢,英文叫homeless。中共一提到美國,提到人權 ,總忘不了揭一揭這塊瘡疤,提到這些無家可歸者。事實上,在美國,也常常有人 針對無家可歸者的人權問題向政府提出批評。最近,在紐約,圍繞著無家可歸者的 問題,就有一些人權人士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提出批評。 猜猜看,朱利安尼做了什麼事招致人權人士的不滿?人權人士為什麼要批評朱 利安尼?人權人士要求的是什麼?根據的是什麼? 那還用說?肯定有許多人不假思索地就會斷言,那一定是朱利安尼對流浪漢不 聞不問,天這麼冷,無家可歸者露宿街頭,凍死怎麼辦?人權人士打抱不平,要求市 長採取措施給流浪漢提供住處,安全過冬。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嘛。 錯了,錯了,剛好猜反了。事實是,今冬紐約很冷,市長朱利安尼特於日前 發出新聞簡報,提醒市民注意保暖御寒,勤於問候和照顧老弱鄰居,呼籲房東充足 供暖,並提醒室內暖氣不足或沒有熱水的市民向房屋局投訴。由於天氣酷寒,朱利 安尼提出街頭流浪漢必須到室內避寒,否則警察或社會工作人員可以不需要徵得流 浪漢的同意,強行把他們移送到收容所。。有些流浪者不幹,堅持要留在大街上, 不願意被強行帶往收容所;一些人權人士則認為政府無權對流浪者採取強制性措施 。 我們知道,早在一九九九年,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就開始清理街頭流浪者。當 時是本著改善紐約市生活品質的立場,要求流浪者離開公共場所,到收容所居住。 可是,這個計劃遭到人權人士和不少流浪者的批評。其理由是,人有選擇自己生活 方式的權利,公共場所既然是公共的,別人當然有權在那裡呆著,想走動就走動, 想休息就休息。政府無權干涉。如果政府竟然禁止人們流浪,禁止人們露宿街頭, 那就是對人權的干涉或侵犯。這次,針對朱利安尼的強制性措施,紐約市公民自由 協會的負責人西格爾就明確表示反對,他說:法律上沒有哪一條賦予政府這樣的權力 ,只因為天氣寒冷就可以把別人從大街上拉走。 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素以鐵腕著稱,這一次,他宣佈紐約市進入「緊急防寒狀 態」,派出額外人力,授權警察可以強行把街頭流浪漢遣送到收容所避寒。朱利安 尼說:在平時正常狀態,除非流浪者有違法行為,否則是不可以強行把人帶走的。接 連好幾天,警察開著麵包車滿街轉,把流浪者送到收容所。紐約市政府有一個無家 可歸者服務部,這些天也十分忙碌。朱利安尼說:紐約的收容所綽綽有餘,即便在聖 誕節那天晚上,還多出了六百多個單身床位和一百多個家庭收容處。 但是,並非所有的流浪漢都領市長這份情,有些無家可歸者表示「堅守街頭 陣地」,不願意去收容所。有個記者採訪一位名叫劉易斯的四十出頭的流浪漢,勸 說他去收容所。記者說:「我不願意有人給凍死,哪怕他自己願意也罷。」可是對方 執意不從。記者問,那你今天晚上在哪兒過夜呢?流浪漢回答:別以為我會告訴你們 ,紐約這麼大,可去的地方多啦,你們來追蹤我吧,誰也找不著我。我就是要呆在 大街上。 當然,有些人權團體反對朱利安尼的措施,也不僅僅是出於反對強制、維護 自由的立場,他們還認為政府為無家可歸者提供的服務設施有待改進。如果條件好 了,人家自己就願意來,用不著你去強制了。 我見識過一兩個收容所。照我的標準,其服務設施應該說還算可以,吃飽住 暖、洗熱水澡都不成問題,有專職的社會工作者服務管理。為單身流浪者準備的房 間,有時候住的人多些,不過比起國內大學的學生宿舍還是要寬鬆。當然,依照美 國的富裕程度,收容所的條件都還有改進的餘地,然而也有人懷疑,遇到象劉易斯 這種流浪漢,恐怕條件改進了也未必來。(參見2000年12月27日的NEWSDAY、DAILYN EWS,北美《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