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國大詐騙案」談起 胡 平 十一月十日,兩百多名示威者聚集在北京市政府門前,指出李鵬之子李曉勇 要為「新國大詐騙案」負責,高呼「李鵬還錢!」 本刊在上期對此事有所報道(見《北京之春》2000年12月號,第102頁)。當時 我們只覺得這件事很重要,但也覺得很蹊蹺。大家知道,在中國,遊行示威是要報 公安局批准的,而絕大部分申請都遭到拒絕,但「新國大」案受害人的遊行申請居 然獲准,而且已經遊行過好幾次了(十一前曾有過一次);遊行者直呼全國人大委員 長、黨國排名第二的李鵬其名,現場的警察卻未加干涉。這不是很反常、很奇怪的 嗎? 關於新國大詐騙案,此前的訊息也很不完整,很不清楚。此前我們只知道「 新國大」是北京的一個期貨經紀公司,是兵器工業部屬下的燕興公司和李鵬之子、 武警大校李曉勇合作搞的,由一位台商倪文亮操盤,生意一度做得很大,客戶多達 四千餘人,登記投資額高達五億多元。不料在前年八月傳出消息,說倪文亮「攜款 潛逃」,公司賬面上十一億元被席捲一空。不久又說倪文亮已經逮捕歸案,並被判 處死刑,但贓款僅收回一千五百多萬,致使幾千客戶血本無歸。 從表面上看,新國大案是一起攜款潛逃案。這些年來,國內常爆出「攜款潛 逃」的新聞,儘管見諸報端的只是冰山一角。然而,知內情者告訴我們,所謂攜款 潛逃,十之八九是狼狽為奸,監守自盜,坐地分贓,是苦肉計,是雙簧。 中共官員借經濟改革之機,巧取豪奪,化公為私,其手段多種多樣,令人歎 為觀止。有的官員財膽包天,通常的貪污辦法花樣用盡,還嫌到手的太少,錢來得 太慢,於是便上下勾結,左右串通,乾脆連鍋端,你唱白臉,我唱紅臉,預先給你 準備好護照簽證,讓你將公司名下的資金席捲一空,連人帶錢平安地到達海外,二 一添作五,幾成歸你,幾成歸我,分別安排妥帖,之後,再高呼「大事不好,某某 人攜帶巨款逃跑了!」有的人做事周到,還鄭重其事地發出通緝令,煞有介事地去搜 索追捕一番,甚至不辭勞苦地派人到海外,還有更絕的,有時,從外地會送回一紙 證明,上寫「該人已死」,這樣,整個事件便畫上句號,實在是天衣無縫。 最近,我們輾轉得到幾份有關新國大案件的文件,令人觸目驚心。按照這些 文件的揭發,原來所謂倪文亮攜款潛逃,根本是一場大騙局。只不過這場騙局未能 以皆大歡喜告終,倪文亮等人又被「捉拿歸案」,成了替罪羊替死鬼。李曉勇之流 依仗權勢,一手遮天,因分贓不均而將倪文亮等非法綁架,將贓款獨吞,然後製造 偽證,妄圖瞞天過海,甚至還想殺人滅口。其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心狠手辣,不 是一般人所能想像的。 過去,人們指控中共官員腐敗,主要是說他們化公為私,侵佔國有資產,如 今,李曉勇等巧取豪奪老百姓的投資款項,那乾脆是把人民的私產也要據為己有, 從老百姓的腰包裡直接動手了。當然,國產原本也是民產,但因為它從不曾落入民 眾腰包,一般人便不以為它們原本也是我們自己的,明知貪官污吏巧取豪奪,憤恨 歸憤恨,卻少有直接被騙被搶的切膚之痛。可是現在,人們發現他們把省吃儉用積 攢下的血汗錢用去投資,居然也被貪官一口吞下,是可忍,孰不可忍? 新國大案事發至今已經兩年多了,受害者非但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不少人 還橫遭迫害。中共當局反腐敗,雷聲大,雨點小,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偶爾拉下 幾個大人物,也不過是出於權力鬥爭的需要清除異己罷了。從新國大案受害人提供 的文件看,這個案件不但涉及李鵬之子李曉勇,還涉及李鵬本人以及江澤民親信賈 慶林,無怪乎黑幕重重,難以解決。沒有起碼的新聞自由,分權制衡,權力的腐敗 不可能克服,只會愈演愈烈。新國大案件無非是在黨國堆積如山的腐敗案例上又增 添一個新案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