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中國社會結構演變的總體性分析 (北京)何清漣   在經濟社會學中,基本問題主要是社會結構問題。關於社會結構的解釋有多種 多樣,本文主要用美國當代結構主義理論大師彼特·布勞的結構變遷理論。這一理 論認為:社會結構的組成是指由個人所組成的不同群體或階層在社會中所佔據的位 置,以及他們之間表現出來的交往關係。「更精確地說,社會結構可以被定義為由 不同社會位置(人們就分佈在它們上面)所組成的多維空間。」按照這種定義,社 會結構可以由一定的結構參數來加以定量描述。結構參數就是人們的屬性,分為兩 類,一是類別參數,如性別、宗教、種族、職業等,它從水平方向對社會位置進行 區分。二是等級參數,如收入、財富、教育、權力等,它從垂直方向對社會位置進 行區分。這兩類參數之間可以相互交叉,也可以相互合併,從而使社會結構的類型 顯得更加複雜多樣。這種定義最大的突破在於它可以將純粹的社會結構從制度、文 化等背景中分離出來單獨加以考察。   要進行社會結構分析,先得分析決定中國社會結構變化的基本因素。   改革開放以前,中國是一個身份制社會,按血統(出身)選擇精英是中國社會 的準則。與改革開放初期相比,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最根本的 原因是精英選擇除了「血統原則」之外,「財產原則」與「成就原則」也開始起作 用。這種精英選擇機制導致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具體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一是除政治利益集團之外,還形成了其他利益集團,個別利益集團還有成熟的組織 形式與利益訴求管道;二是憲法上規定處於領導階級地位的工人階級及位於「次領 導階級」的農民階級事實上已處於邊緣狀態;三是社會中間組織的發展處於「暴發 式增長」狀態。這一切導致國家、社會與個人之間的關係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尤其 是「入世」以後,中國的利益集團將更加多元化,各利益集團之間的關係將會發生 一些微妙的變化。 利益集團的多元化趨勢 一、資源分配不平等——利益集團形成的基本成因   中國改革以前,是個大一統的一元化社會,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三個權力中 心高度重疊,整個社會存在一個至高無上的利益——黨的利益,價值判斷也呈一元 化狀態,這種狀況的形成主要由資源的佔有狀態決定。當時整個社會的資源——包 括土地、全部有形財富、收入等物質性資源,權力、聲望等關係性資源,教育、信 息等文化性資源全部由政府壟斷,民間沒有任何獨立的資源。整個社會沒有中介組 織,形成了「國家——民眾」這個二層結構。那時的中國人除了簡陋的傢俱、衣物 、炊具、被子等少量物品之外,沒有任何生活資料;經濟來源也都與政府的分配系 統有關,農民生活在人民公社體制下,主要靠工分生活。城市居民則仰賴於政府人 事與勞動兩大部門確立的級別工資生活。這種大一統的一元化狀態下,沒有辦法形 成任何有獨立利益訴求的社會團體。   中國的改革開放,其實質是通過利益調整逐漸改變社會資源的佔有狀態。但改 變資源的佔有狀態的方式正如筆者一再強調的那樣,走的是以權力市場化為起點的 權貴私有化道路,最顯著的特徵就是國家資源分配及佔有的不平等,這種起點不平 等是中國改革以來社會階層形成的基本條件。   從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形成的源頭看,正如社會學家孫立平先生等人所說的那 樣:「中國政治資本、經濟資本、文化資本三者之間可轉換性有重要影響,……在 對中國社會資本轉換類型研究中,我們發現一種和撒列尼的轉換類型相當不同的資 本轉換類型。對於這種資本轉換類型,我們可以稱之為『圈內轉換』。如前所述, 十幾年改革過程中出現了一個掌握文化資本、政治資本與經濟資本的總體性資本精 英集團。典型的就是『不落空』現象:在國家政權層面上總體性血緣資本代際交換 ,強化了不同資本的可轉換性,換言之,在社會的每一次資本轉換和資源佔有的風 潮中,都沒有落下他們。『不落空』的幾次高潮(70年代末的高考、80年代的出國 、80年代中期的官倒、80年代末的第三梯隊、90年代初的下海、90年代中期的買文 憑)成為他們總體性資本積累的重要環節。由於總體性資本過多地壟斷了社會資源 ,因而它侵犯了眾多社會階層的利益。我國的中產階級之所以難以形成,部分原因 在於,原本應被社會中產階級佔有的資源,現在被總體性資本壟斷去了。」掌握「 總體性資本」的精英人數雖不是很多,但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對社會的支配能 力極強。從他們致富的實際過程來看,他們中的大多數不是依靠技術創新和產業化 的過程而誕生,而是借助權力市場化,利用手中的資源配置大權,借助壟斷條件的 再生產來聚斂財富。   權力資本化成為改革中私人財富積累起點這一過程,筆者在《現代化的陷阱》 一書裡有極為詳盡的分析。但時隔成書已有幾年,中國腐敗的形式已發生較大變化 ,必須在這裡指出:中國的腐敗在八十年代與九十年代初期主要表現為個人腐敗, 貴州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閻健宏、深圳中信實業銀行行長高森祥、計劃局計劃 處處長王建業等人的貪污腐敗即這類個人腐敗的典型。到一九九五年前後,腐敗已 由個人行為向組織行為發展,所謂組織化腐敗的特徵可以概括如下:一、社會組織 的負責人(即一把手)帶頭腐敗;二、組織機構擁有的公共權力成為該組織成員進 行「權錢交換」的「主要資本」;三、較低一級的社會組織運用組織擁有的公共資 源對上級進行賄賂,從而爭取更大的財政支持、更優惠的政策傾斜,以及更多的機 會。無錫鄧斌案已經體現了這一組織性特點。湛江走私案中,市委書記、市長及其 他相關部門主要官員全軍覆滅,以及軍隊走私中暴露的問題則是最好的說明。到一 九九八年前後,中國的腐敗已由組織化向制度化過渡,具體表現為:第一、腐敗已 滲透到政治系統的大部分組織機構中;第二,腐敗已成為一種制度安排,社會政治 資源、經濟資源與文化資源已成為社會再分配的主要對象,以保證組織系統內部減 少磨擦。海南東方市委書記戚火貴賣官鬻爵,以及河南省原安陽市市長、市委副書 記楊善修,原周口地區行署專員、地委副書記曾錦城,原鶴壁市市長、市委副書記 朱振江均在任上大規模賣官鬻爵,就是制度化腐敗的最典型例證。第三,反腐敗已 不是真正的反腐敗,在某種意義上已成了要挾他人獲得利益或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 。浙江溫州地區瑞安市一位鄉村流氓利用抓當地官員貪污腐敗的把柄,最後控制整 個瑞安地區的政治、部分經濟活動、官員的人事安排則說明反腐敗在某種意義上已 成了權力鬥爭的工具。   與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們由於制度不同,腐敗的形式極富「中國特色」,但結 果卻與南美國家及南亞國家極其相似。這批人手中握有的權力與財富確實使他們處 於中國社會的頂端,但由於他們積累財富手段相當惡劣,社會對他們大都缺少道德 上的敬意。   一九九七年及次年上半年,曾有部分理論家想為中國現存的社會秩序找到合理 化的理論說明,那一年曾在報紙上稍露端倪的中國新民主主義理論是他們青睞的理 論。問題在於,這些理論家們只看到了新民主主義時期那種多種所有制結構並存的 狀態,卻沒有看到表面相似的社會結構的不同社會成因:五十年代中國財富佔有不 平等的狀態,是經過人類社會的自然選擇形成的;而現在財富佔有不平等則是通過 權力巧取豪奪形成的,至今還無法通過中國社會的倫理追問。據我個人看法,新民 主主義理論後來沒有重新成為一種理論選擇,除了政治因素之外,社會結構形成基 點的不同也許是原因之一。 二、社會精英集團的兩大支柱——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   如果按大類劃分,中國現在分成了精英層、中下層、邊緣化集團。而構成這些 集團分野的條件各不相同。   中國的社會精英層由三類精英組成,一是政治精英,二是經濟精英,三是知識 精英。三者佔有的資源各不相同。本節只分析前兩類精英的狀況,知識精英的狀況 下面另列一節分析。   政治精英集團特指執政集團。政治精英的形成具有延續性特點,不少是原來在 計劃經濟體制中的政治階梯中佔有一定位置的人。還有一批是改革後技術官僚化過 程中進入政治精英集團的人士。具體來說,國家高級官員、地方上的中高級官員、 國有大型事業單位負責人可算是政治精英隊伍中人。只要注意轉型期精英更替模式 就可以發現:中國的黨政幹部在社會向市場轉型的過程中,只有極少數人因退休或 在政治鬥爭中失利,隨著權力的喪失而導致社會地位下降,其餘大多數幹部都通過 原來擁有的權力和其他的社會資源可以更方便地獲取市場中的機會。   經濟精英集團由國家銀行及其他國有大型企業負責人、國有大公司經理、大中 型企業主、大中型私有企業主等組成。這個集團中前四類人與政治精英有血緣關係 ,由原來的政治精英轉化而來。由於中國是以權力市場化為起點,在向市場轉型的 過程中,一些擁有權力的幹部,利用自己掌握的權力,將自己重構為一個有產階級 。也就是說,他們原來的政治職務已經成為私人積累財富的重要手段。   就精英的主體而言,在改革前後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只不過是由一種類型 的精英轉變為另一種類型的精英,即由計劃體制下的再分配經濟中的政治精英轉變 為市場經濟中的經濟精英。許多實例表明,自八十年代中期起,中國的部分幹部精 英就學會了「熱愛市場」,開始明白怎樣利用權力為自己牟取私利。後一類經濟精 英有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一些家庭有官方背景,他們通過「一家兩制」(父母做 官,自己經商)更方便地獲取財富,因為這種親屬關係在中國更便於進行尋租活動 。另一種情況則是從民間通過各種途徑生長出來的經濟精英。在中國的大環境下, 他們不得不依賴體制內權力資源與體制外物質資源交換這種方式。這兩種情況的發 展都與尋租活動有直接關係。可以說,這兩類經濟精英與權力層有著千絲萬縷的關 系,但他們與權力層的關係不是通過制度通道,而是通過個人關係,他們與官員之 間建立的這種個人關係所要謀求的利益往往是以制度的破壞為代價。第三種經濟精 英主要利用市場機會獲得成功,這在高技術行業中比較突出。中國改革前國家對稀 缺資源的壟斷,不僅包括物質資源,而且也包括社會活動空間,即人們從事社會性 活動的具體場所和領域。二十年改革的一個重要結果就是自由流動資源與自由活動 空間的出現。正是在這種自由流動資源和自由活動空間的基礎上,有一批民間人士 憑借自己對市場的感覺與機會的把握得以發展。這一階層的形成,大致可以概括如 下: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個體經濟開始在我國城鄉出現。中國私營經濟重 新出現的過程所具有的特點,注定了它與政治具有密不可分的血緣關係。我國的改 革,基本上是四個過程同步發生:主線是黨與政府對經濟體制定位的不斷變化,最 初是「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然後發展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 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直到目前定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引起經 濟體制定位不斷變化的最根本原因是進入八十年代中後期以後,國營企業日益衰敗 ,隨著國營企業虧損面的擴大,國營企業再也不能成為政府的主要稅基,反而成為 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在此情況下,才有了私營企業的發展以及法律地位的逐漸變 化;伴隨著這一過程,私營企業主階層素質也在逐漸提高,由原來被社會就業體制 排斥在外的、文化素質不高的社會底層人士為主體,慢慢形成了一個平均文化素質 高於全國總人口水平的階層,到一九九八年,這一群體中受過大專以上教育者所佔 比重已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左右。   這兩類精英有七百萬人左右,約佔全國就業總人口的百分之一。   經濟精英這個階層的結構性關係,凸顯出了目前中國社會最根本的轉型:私有 財產-貨幣-資本-勞動契約-利潤。這一重要資源不再控制在政府手中,就使社會發 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不過,與世界歷史不同的是,按一般規律,資本積累發生於市 民社會之中,並受到勞動市場和商品市場上價格、利潤、投資機制的推動。而中國 現在雖有資本積累過程發生,但確實又沒有一般市民社會的特徵,主要原因在於一 點:中國對社會團體組織的嚴格控制使得社會中間組織(包括中介組織)都沒辦法 正常地發育成長,因此也就沒有代表這些中間階層的利益訴求團體——惟一的例外 是代表私營企業利益的全國工商聯——在社會活動中發揮作用。   這個階層的利益訴求越來越強烈,要求政治參與的熱情也越來越高。多年來的 活動使他們有自己的組織——「全國工商聯」,有宣傳這個階層利益主張的媒體— —《中華工商時報》,在非權力中心的官方政治組織——人大與政協中的席位也越 來越多。據一份一九九六年的材料,近年來,私營企業業主被選為或被推薦為縣以 上人民代表的達五千四百多人,政協委員八千五百多人,共青團委員近一千四百名 ,其中八屆全國人大代表八名,還有許多代表人士進入了全國、省、市(地)、縣 工商聯領導班子,這一數目到近兩年只會更多。6最讓經濟精英歡欣鼓舞的是自一 九九八年開始,在中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修憲」話題終於浮出水面——因為保護 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一觀念的思想理論基礎是將私人財富納入了社會總財富的范 疇。這場討論釐清了許多問題,使政府決策層與社會各界對私有經濟的認識向前邁 了很大一步,為一九九九年修憲做了充分的理論準備。   必須指出,中國這兩大精英集團的生活方式表面上儘管有著較大的不同,但有 些基本方面卻比較相似。如生活節奏較快,閒暇時間較少,生活消費水平普遍很高 ,娛樂消費以及性消費內容極其相似。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政治精英」獲 得「文化覆蓋」,如性消費及娛樂活動等,大都是通過「經濟精英」獲得的。在一 些經濟發達的大中城市裡,已經正在形成這類人的集中居住地。隨著精英集團階層 意識的逐漸覺醒與形成,以及適應階層生活需要的城市微型社區的發展,城市的空 間結構將發生很大變化。 三、知識精英集團的演變及利益集團化   知識精英是改革以來分化得相當厲害的一個團體,而且它的產生與循環具有與 政治精英及經濟精英不同的路徑,在八十年代與九十年代還呈現出相當不同的階段 性特點。本節只分析在社會資源(政治、經濟、輿論)佔有狀態中居於較高層次、 對社會起較大影響的知識精英。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對社會的影響較小,不屬於本節 分析對象。   改革以前,中國的文化建設著重於人文學科,人文知識分子如歷史學家、詩人 、作家等在社會上比較受重視,這一情況到改革後逐漸改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 知識精英們由於本身的知識結構決定了他們在市場化過程中的價值,這種價值使得 他們有一部分人能與新興利益集團結合,另一部分人則無法將自己的知識市場化, 因而發生了嚴重的分化。   毛澤東認為,知識越多越反動,故當時的知識分子被貶斥為「臭老九」,對某 些人文知識分子的「重視」,是因為他們可以為毛澤東的大批判效力。改革之初, 一篇《科學的春天》,使知識分子看到了改革的美好前景,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支 持經濟改革,同時也比較容易認同政治改革。所以,那時黨內改革派的社會支持主 要來自於知識分子,而黨內保守派勢力則集中於官僚體系內部。但進入九十年代以 來,知識分子群體因各自在市場化過程中得到的利益不同,對改革的態度出現了明 顯的分化。除了與利益集團相結合的知識精英之外,還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知識分子 ,則不但未從經濟改革中得到多少經濟利益,其相對的社會經濟地位還難以挽回地 下降了。因此,知識分子對變革的態度,不再是無條件支持,越來越為利益導向所 支配。   部分知識精英屬於改革的受益者。改革以來,隨著市場過程的推進,科技知識 及一些與改革密切相關的社會科學如經濟學、法學都成了一種重要的文化資本,有 能力的技術專家、律師、經濟學家、工程師很快壟斷了社會機構中的高位,少數人 還進入權力核心。這部分知識精英非常成功地把原來的政治資本轉化為社會資本, 他們原來擁有的社會關係網在中國這種尋租社會中辦事,常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還 有部分知識精英受利益支配,越來越背離其原有的理念和價值觀,他們以其擁有優 厚文化資本——貨幣主義意識形態為經濟精英們服務,而且憑借這種服務關係在積 累財富的第一輪競賽中大獲全勝。他們是經濟精英的重要同盟,因為經濟精英們只 靠自己並不能順利地在合法的統治秩序中佔有一席之地,他們需要經濟學家、法學 家及可與之合作的其他社會科學家、藝術家,尤其是媒體的合作,而正是這些人操 縱著社會輿論。前幾年政府發展小汽車生產的政策與開發房地產政策的討論中,已 明顯地看出部分知識精英們從輿論與決策這兩個層面影響政府政策,這已表現出部 分知識精英與利益集團結合,積極進行「事前尋租」活動。前一陣網上有文章披露 某著名經濟學家的家族成員經商問題,就我來看,這一現象的嚴重性其實倒不完全 在於經濟學家的親屬應不應該經商,而在於理論與金錢結盟後,為某一利益集團服 務的理論卻還常常包裹在為全社會謀福利的表皮下面,對社會價值觀與政府的經濟 政策起了誤導作用。   這部分知識精英與政治精英的關係也與改革前有很大不同。留美學者程曉農( 方國良)先生在《當今社會四派「精英」之分疏》一文中專門剖析了中國知識精英 目前的分化狀態,該文章將知識精英分成「商務派」、「清流派」、「平民派與保 守派」,就是根據知識精英與各種不同的利益集團相結合狀態劃分的,基本符合中 國社會當前的實際情況。作者還認為,政治精英中技術官僚們由於他們的教育和社 會背景,不像上一代政治精英那樣與知識分子之間有那麼大的理念隔閡,他們的政 治理念除了受個人的政治、經濟利益影響外,也會受部分知識精英看法的影響。在 知識精英的觀念明顯分化的情況下,政治精英們很可能分別傾向或認同於某一知識 精英群體的觀念,這是部分知識精英們「智囊情結」越來越嚴重的原因所在。   其實,知識分子從來就不是一個利益整體,在當前社會利益急劇分化之時出現 上述情況也是勢所必然。有「智囊情結」的知識精英的問題在於一點:他們混淆了 「政治」與「學術」這兩大領域完全不相同的遊戲規則。政治的遊戲規則是不擇手 段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各利益集團之間達成某種平衡,社會良心從來就不是政治家 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而學術則以求真為目標,在追求真的過程中,善與美也自在 其中。而中國目前與決策圈接近的知識精英的問題在於將兩套遊戲規則混在一起, 將一些利益訴求主張包裝為「新理論」,對社會確實起了巨大的誤導作用。而「清 流派」知識分子最大的問題在於他們有不少人對社會問題實際上處於隔膜狀態,這 就導致一個問題:從整體上看,他們對社會的批評激進有餘而問題意識不足。平民 知識分子與前兩類知識精英相比,在理論修養方面相對不足,他們中不少人受意識 形態文化影響很深,尤其是在社會結構方面的看法,許多人還無法超出馬克思的階 級鬥爭學說的影響。就其知識結構的理論來源來說,他們比較接近中國的「左派」 (亦即程文中所說的保守派),並非近年崛起的「新左派」。   隨著社會形勢越來越迅速的變化,知識分子之間的分化與重新組合越來越劇烈 ,一些昔日的同道可能在今後會成為政治社會觀的論敵。   發展中國家知識分子與政府的關係,在任何發展中國家都是一個問題。根據拉 美國家與東南亞國家的經驗,知識分子放棄了對社會的責任以後,將是社會的全面 腐敗與徹底墮落,而國家與民族的尊嚴卻不是靠在國際社會中對發達國家說幾句「 你們也有腐敗問題,比我們好不了多少」就可以建立起來的。   上述幾類人中的精英,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這一「新社會」目前的「公共權 威」。 其他社會各階層 中間階層的不發達狀態   八十年代與九十年代初期,由於社會轉型期的種種政策縫隙給了許多下層人士 迅速富起來的機遇,知識階層職業地位相對下降,而政府機構中的辦事人員、服務 性工作人員、商業工作人員的聲望、地位卻相對上升。但到了九十年代中期以後, 隨著一些技術密集型產業進入中間階層(主要是從兩個指標衡量,一是職業的社會 聲望,二是收入),這部分人也分兩個階梯:處於中間階層上部的大致包括以下幾 類人:高級知識分子、中小型企業經理、中小型私有企業主、外資的白領僱員、國 家壟斷行業的職工,共二千九百三十萬人左右。占從業人口的百分之四左右。   處於中間階層底部的是這樣幾類人:專業技術人員、科研人員、律師、大中學 教師、一般文藝工作者、一般新聞幹部、一般機關幹部、企業中下層管理人員、個 體工商業者中的上層。這些共約八千二百萬人。占從業人口的百分之十一點八。   上述人除了部分中小型私有企業主與中小型企業經理,部分個體工商業者與國 家壟斷行業的部分老職工之外,大都文化素養較好,也具有積極向上的精神。在西 方國家,通過高等教育培育的所謂中產階級指的就是這類人。但從他們在中國從業 人口中所佔的百分比來看,遠遠低於發達國家中產階級所佔的比例。(80年代,美 國為33%,日本為28(7%)   目前由於中國中介組織處於極不發達的狀態,這部分人沒有辦法通過制度化的 管道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在中國的政治生活與社會生活中,還看不到他們明顯的 社會影響。 工人經濟地位的邊緣化   如果按照傳統定義,中國工人階級主要指國有企業的職工。但隨著改革開放的 日益深化,中國工人階級其實已包括兩類人,一類是國營企業與大集體企業的職工 ,另一類是在「三資」企業和鄉鎮企業工作的職工。在上述兩類不同的企業工作的 的職工,形成了幾個不同的群體,他們與國家、與代表國家的機構或經營者、與資 方及其代理人,構成了完全不同的勞動關係。目前,除了歐美企業的白領之外,其 余幾種工人群體都處在騷動之中。   簡而言之,改革開放前,中國的工業勞動力也如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下的工業勞 動力一樣,被分為核心與邊緣兩大部分。前者是國營企業的正式工人,後者是城鄉 集體企業的正式工與臨時工。但後者僅僅只是工業勞動力總數中很小的一部分。這 一時期工人與國家的關係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管理方與工人在車間發生的工作關係 ,即生產關係、勞動過程、工人控制生產過程的問題等等。二是由工人所在生產單 位所創造的財富,在國家再分配過程中所佔份額引發的分配關係,這涉及到工資、 醫療保險和養老金等等。這一時期的不滿主要不是針對勞動制度,而是來自嚴苛政 治專制的全面控制。在生產過程中,管理層對工人並無多少控制,工人按照自己的 速度工作,管理人員不得不為了贏得工人的合作而作出最大的讓步。所謂「國有企 業無效率」就是指這種狀態。在黨支部與黨員的嚴密監督下,沒有了個人生活空間 ,哪怕私下裡說的話,也有被打成反革命之虞。利益上的衝突主要表現在提職提薪 、分配住房等資源分配是否公正上。中國沒有中產階級,但國營企業工人在中國卻 起到了「類中產階級」的作用。因為當時建立了嚴格的戶籍制度,戶籍制度作為一 種社會排他性的界線,將農民排斥於城市居民之外,維護了城市居民的利益,設置 了階層之間的流動障礙,由此產生了中產階級的替代——「類中產階級」,其主體 是國營企業工人與黨政事業機關的普通工作人員。   改革開放以後,放開了勞動力市場,國家對個人空間控制逐漸減弱,個人現在 可以私下批評政府,不用再擔心因此坐牢——在公開場合的批評除外。在國家與工 人之間一度存在的直接關係,現在楔入了一系列的國家代理人的中介因素,即官僚 機構、地方權力層與資本。隨著產業關係模式的多元化,工人與廠方的關係也出現 了幾種類型:   一、集體協約型   這種關係多出現於國營與集體企業,涉及到百分之七十左右的職工(約12000萬 人)。這些企業的機構有管理部門、黨組織、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設置這些機構 的目的是為了互相制衡權力,但在人事安排上卻與設置的目的相反:公司的總經理 有時兼任黨的書記,一位沒有權力但資格很老的副經理被安排做工會主席,廠長往 往又成為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理由也很簡單:管理人員包括經理廠長都是國家的 僱員,因此與工人享有同等的參加工會的權利。從近幾年集體合同履約情況來看, 不少簽訂了集體合同的企業有如紙上談兵,有的完全是形式化的東西,有的集體合 同中有虛假成份。更有一些企業經營者,將合同視為一紙虛文,根本不按合同條文 辦事,合同上寫得明明白白的東西,在實踐中卻反其道行之。如長春某企業集體合 同中規定,行政處分職工時,請工會參與核實、簽署意見,工會的意見是最後裁決 。但實際情況是:某次處理一位職工時,工會主席提出不同處理意見,該領導不但 不聽,反而將工會主席的職務免掉了。這種情況並非個別,因此,大多數工會主席 對行政違約行為不得不「謹慎」,用他們的話來說:「集體合同的確是帶有法律性 的契約,但涉及行政責任問題誰敢去對質?還要不要飯碗?」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開放之初的國營企業的主管,依然沒有把提高生產力和產 品質量作為其首要任務,他們的精力都用來對付工人要求維持或增加物質分配的壓 力上了。在逐漸加大的市場壓力下,這些設備陳舊、資金短缺的國有企業,在進入 九十年代以後,由於五花八門的原因——如產品沒有市場銷路,在貪污腐敗作用下 資金流向非國有企業,流向經營者小集團的個人腰包等等,加之中央政府財政萎縮 ,於是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失業(中國名之為「下崗」)工人逐漸增多,到一九 九九年,下崗的陰影已籠罩在大多數國有企業頭上。政府向社會公佈的數據始終在 一千二百多萬這一數目徘徊,而實際上失業工人的總數肯定會遠遠超出這一數目。 總之,國營企業工人地位大大下降,日益喪失了類中產階級的地位,其結果是社會 中間層的大大萎縮和社會下層的迅速膨脹,這些都表明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增長。   二、「三資」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   這類企業指西方工業化國家的公司與中國國營企業結成的一種混合體,其中也 有些是跨國公司獨資在中國開辦的企業。這類企業的工會、黨支部和中方經理一起 ,結成了統一戰線。他們對外方合夥人的看法,基本上同國營企業的經理對國家的 看法差不多,認為他們是提供福利之源。這類企業因擁有足夠的資金,因此能支付 較高的工資,提供更清潔、先進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並且給工人提供比贏利的大型 國營企業還要優厚的住房條件與其他待遇。所以這種企業的工人常常是其他廠工人 羨慕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管理層與工人的關係並非對抗性的。實際上, 工人的不滿情緒,常常不是針對外國僱主,而是針對中方經理,埋怨他們低能、腐 化、任人唯親。就投資總額和企業總數而言,這類合資企業在中國顯得並不十分重 要。美國是在中國的第三個最大的外國投資者,但歐美資本加起來也不到全部外資 的百分之十。在所有外資企業僱用的七百萬工人中,西方合資企業僱用的人數相對 較少。這類企業的重要性在於,它們被看成是引進先進技術的中介,他們能為中方 管理人員提供出國培訓資金,或者能在中國大城市建立的外國管理學校裡,傳授人 力資源管理哲學基本原理,從而為現代銷售和管理技能提供了訓練場所。隨著時間 的推移,這些努力可能會有一定效果,因為無論是西方還是中方都已逐漸明白,人 力資源管理是一種非對抗性的、雙方協商式的、可以成功地凝聚工人向心力的最好 的管理方法。   三、勞資關係的返祖現象:亞洲國家投資的「三資」企業與中國本地的私營企 業   勞資關係的返祖現象,指的是勞資關係退回到十九世紀工業革命時期的勞資關 系。關於那種勞資關係,馬克思在《資本論》裡進行了淋漓盡致的經典批判。   在亞洲國家投資的絕大多數企業裡,工人們被迫每天連續工作十至十二小時乃 至更長時間,週末不能休息,上廁所規定三至四分鐘時間,且有次數限制。這類工 人報酬微薄,工作條件既差又不安全,事故發生頻繁,因沒有消防系統或消防系統 太差,導致失火引致數十人死亡的事件已曝光多起。許多生產有毒產品的企業根本 連任何防毒設備都沒有,這種事件也經常見諸報端。尤其是在台資廠與韓國人辦的 工廠裡,勞資衝突屢有發生。在東南沿海地區如深圳、東莞、南海等地,勞資衝突 發生率相當高。廣東省勞動廳雖然發佈過有關勞動保護法,但「東亞龍」在中國大 陸的投資者很少認真落實這些法規。   在如何處理勞資關係上,中國政府處於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中國號稱「勞動 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勞動者應當享有人的基本權利,但地方政府為了 吸引外資投資辦廠,大多遷就這些投資者。還有不少基層幹部為了自身的利益,與 投資者多保持一種私人關係。在利益牽引下,他們其實對勞動者的工作與生活狀態 非常清楚,但從不干預。即使有大膽的媒體聞訊採訪報道,他們也多半採取不合作 態度,甚至干擾記者追蹤真相。而每當事態嚴重時,如一些大火燒死了工人,事後 追查時,總是發現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幹部根本沒有按規定督促投資者裝置消防設 施。但這類事情的處理,往往在「為了不打擊投資者的熱情,保護地方經濟增長」 的借口下,糊塗了結。在邊緣化的工農階層中,這個階層是最無助的階層:遠離家 鄉與親人,求告無門。 處於困境中的農民階層   中國的農民在改革之初是受益者,最早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曾讓他們獲得一 種解放的感覺。但到改革的重心轉移到城市之後,農村出現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 中國許多做「三農」(農村、農業、農民)研究的專家學者近些年來沒少反映,溫 鐵軍先生甚至指出由於種種原因,中國農業已成為一個沒有剩餘的產業。   根據這些學者的研究,中國農民面臨的問題其實可以概括為三大問題:   一是負擔重。負擔來自兩方面,一是為了實現政府對農村基層的管理,設置了 「七所四辦」等一系列機構,機構臃腫,生之者少,食之者眾,據說徵收上來的農 業稅根本不夠支付這些機構人員的工資。這些機構的基層幹部為了養活自己,必須 向農民橫徵暴斂。二是農村基層幹部為了表現「政績」並中飽私囊,根本不管農民 的承受能力,大興土木,公共工程的費用都由農民承擔,農民不堪其苦。有專家建 議取消農業稅,目的是為了裁撤「七所四辦」這些機構,以減輕農民負擔。   二是農民收入低。這是由中國農業生產模式決定的。中國人口規模決定中國農 業與現代化耕作無緣,這種落後的耕作方式其產量也已基本達到極限,人多地少, 農業人口過多(占總人口70%左右),決定了中國農民的收入長時期內不可能提高。   三是農村基層政權與農民的尖銳矛盾。農村基層幹部的職務任務與農民的利益 有直接矛盾,每年收糧派款、計劃生育都要引發不少事故;農民的民主權力沒有保 證,這幾年的選舉想解決這個問題,但多流於形式,村務公開的只是少數,不少農 村基層幹部有貪污腐敗行為;更為嚴重的不少農村基層政權已落入地方惡勢力之手 ,農民飽受鄉村流氓的欺壓,這種情況已在拙作《現代化的陷阱》一書裡有詳細分 析。   上述工人階層、城鄉兩棲階層、農民階層共有四點八億人,約占從業人口的百 分之六十九左右。但是與邊緣化群體相比,這批人還算處於就業狀態,對於文化素 質不高已難以適應社會需要的這一人群來說,能夠在社會產生劇烈的結構性磨擦狀 態中就業,已算是較好處境,因為他們隨時可能掉落到一個更為低下的社會群體之 中去。 龐大的社會邊緣化群體   據估計,中國現有城市下崗、失業人員與農村困難戶有一億左右,占總從業人 數的百分之十四左右。也就是說,中國現在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處於社會下層與邊 緣狀態,這種社會結構將是中國社會不穩定的根源。一份對江蘇蘇北地區自一九九 一年以來發生的一百九十七起待崗(中國不肯承認失業,創造了待崗、下崗這一類 頗有「中國特色」的名詞)職工犯罪的調查分析表明,下崗職工作為一種特殊犯罪 群體,必須引起社會高度注意。該文作者總結出待崗職工犯罪的五大特點:一、犯 罪類型主要側重於謀財型犯罪,在一百九十七起犯罪案件中,盜竊六十起,搶劫二 十四起,詐騙十二起,敲詐勒索九起,販毒五起,強買強賣的流氓犯罪二十六起, 強迫、容留、組織、協助他人賣淫九起,共計一百四十五起,佔整個待崗職工犯罪 比率的百分之七十點二。這種惡意謀利型犯罪顯然與下崗後失去經濟來源有直接關 系。二、下崗後一至兩年內是犯罪高峰期,這一點在收入微薄的特困企業職工中尤 其突出。三、犯罪主體以男性青工為主。在此次分析中,三十五歲以下青工犯罪人 數一百六十二人,佔整個待崗職工犯罪人數的百分之八十點七,其中絕大多數是男 性。四、下崗前無一技之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從文化程度講,下崗工人的文化 程度比農民要高,但仍然無法適應社會要求。5、參與團伙作案比重高。由於以往工 作上的協作性與業務上的關聯性,下崗工人比農民更容易形成作案團伙。在這一百 九十七起案件中,有四分之一以上的人介入團伙犯罪,並有十多名為首犯。   這一分析其實具有普遍意義。因為造成國營企業工人下崗的原因很清楚,一是 隨著經濟結構的進步與調整,設備落後的國營企業將被逐步淘汰;二是新興企業對 勞動力的素質要求完全不同,我國現有的勞動力——比如國營企業的下崗工人與農 村未經任何職業訓練的勞動力——根本無法進入這些技術密集型行業,這種結構性 失業將是這一代人(主要是老三屆與新三屆)必須面臨的問題,因為這種狀況與中 國人口結構及低素質勞動力無限供給的狀態密切相關。有人預測,加入WTO以後將給 中國增加一千萬個就業機會,對中國目前這種痛苦的失業狀態有所緩解。這種預測 只說對了一半,因為那一千萬個就業機會只適用於受過專業訓練的高素質勞動力。 對於下崗工人的處境,一些傳媒發表看法,認為是下崗工人太嬌氣(這種情況有, 但並非全部工人都如此),對職業挑肥揀瘦。更有個別專家從理論上論證這種說法 ,社會轉型期需要一些群體付出代價,下崗工人應該為國家的改革作出犧牲。這些 話並非全無道理,但其實只要對中國的人口與勞動力結構、中國現在正面臨的產業 結構轉型有清楚瞭解的人都知道,這一痛苦時期只有等到這一代人完全從歷史上消 退才能結束——這還得有一個前提,就是中國人口進入零增長或負增長。正確認識 這一狀態,有助於加大社會救助力度,緩解痛苦。而且今後還有一個更可怕的問題 將折磨社會:隨著教育收費的門坎逐步提高,下層階級的孩子在支付學費上將感到 非常吃力,邊緣人群更無法支付,而這兩個人群恰好又是多胎率較高的生育群體。 從長遠著想,為了減輕這些人的後代在教育機會上的不平等,還應該採取別的措施 ,以避免貧困的代際傳遞。   大量遊蕩在城市與農村邊緣的農民也是中國各種犯罪活動的主體。北京、廣州 、深圳等幾個大城市的犯罪人員主體就是外來的「三無」人員,高達百分之七十五 至九十左右。一些有條件的調查者曾對這個犯罪群體做過深入細緻的局部調查,提 供了難得一見的詳細資料。如江蘇省句容監獄一位管教幹部對他管下的二百零二名 犯人進行過調查,在他的一篇調查報告中分析了當前農民犯罪的人員構成特點、犯 罪特點、思想特點。文中談到:在人員構成中,有「三多」現象:一是未婚犯人多 ,有一百二十九人,佔百分之六十四點五;有技術的犯人多,有一百一十八人,占 百分之五十九;三是「二進宮」的犯人多,有三十一人,佔百分之十六點五(另一 份調查報告談到的比率達15%)。在犯罪特點上則有:由偽裝隱蔽向公開轉化,由盜 向匪轉化,由單獨作案向團伙作案轉化的趨勢,其中以盜竊團伙、搶劫團伙、流氓 團伙的人數為多,這些團伙大多有組織,有活動計劃、人員分工、任務指標、銷贓 地點、分贓標準等。而由特長便利向智能轉化,則又成為農民犯罪的一大新特點。 他們有的利用開中巴對沿線情況熟悉的便利,多次實施盜竊。有的利用修理摩托車 的技術特長,偷竊、倒換他人摩托車的要件。還有的利用走村串戶修舊配鑰匙的特 長便利,多次巧妙地開鎖入室偷東西。這篇調查報告最重要的是分析了農民犯罪已 由心理失衡轉向代償化。前些年眾多心理失衡的農村犯人,以發洩為主的代償行為 一般都控制在法律的限度之內,而自一九九六年以後入獄的農村犯人,其種種代償 行為,已衝破了道德和法律的零界限,多數人是故意為之。有的犯人說,別人活得 瀟灑有意思,潦倒寂寞的我就要找一些有刺激的東西玩玩,即使犯罪了,還好換一 種形式體驗人生。有長期管教工作經驗的作者認為:「眾多深受貧窮之苦、渴望發 財的農村青年,對市場經濟的理解帶有很強的主觀性和非理性色彩,把市場經濟中 的價值追求曲解並定位於金錢和享受方面。一旦價值觀錯位,就極易形成顛倒的是 非觀,貪婪佔有的『幸福』觀,亡命稱霸的『英雄』觀,低級下流的尋樂觀。這些 價值觀念之間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相互制約,並以一定的結構形式支配著犯罪行 為。」另一篇由河南省監獄局研究人員張南燕寫的調查報告用的語言雖然不同,但 對農村罪犯的表達的意思卻很相似。   我國的流動人口中,已形成為數不少的黑社會組織,其中最主要的是地緣型黑 社會組織。我國的地緣系統是按國家——省——市——縣(或大區與小城鎮)—— 鄉——村(或居民區)——鄰里七級劃分,據此,當今中國大陸地區地緣型黑社會 組織一般以省或市或縣或鄉或村組成。比較有名且被取締的就有上海的「新疆幫」 、廣東的「北京幫」與「白鯊幫」、江西的「贛州幫」、山西的「狼幫」等。這些 地緣型黑社會組織性質的基本成分是企業職工、待業青年或農民,基本關係是朋友 關係,有部分黑社會組織已形成了較嚴密的仿直線制組織結構,並制訂了嚴格的組 織紀律,成員之間等級較明顯,並常以虛構的血緣關係作為維繫組織的紐帶。此外 還有血緣型(基於成員間的血統關係或生理聯繫而形成的)黑社會組織,業緣型( 基於成員間的某種犯罪職業的聯繫而形成的)黑社會組織。   我國日益增多的無業人員為黑社會組織提供了龐大的後備隊伍,可以預見,將 來黑社會組織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將日益增大。據世界各國經驗及我國以往的歷史 經驗:對一般公民來說,最專制的政府也比最開明的黑社會組織的統治要仁慈。 中介組織的初步發育   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徵,是社會管理具有多元參與性。在社會決策過程中, 社會各階層都要有自己的利益訴求渠道,特別是社會中間層,由於它處於社會中間 ,易於協調上下之間的關係,因此中間層的參與決策往往是社會多元參與的核心問 題,而中間層的參與則主要依賴於各種社會中介組織。中國中間層的薄弱決定了中 介組織的薄弱,而且必須指出的是這樣一點:我國現有的社團組織在某種程度上來 說,大多數並非在中上層及中等收入階層自發要求下產生的。   改革開放以前,社團組織處於政府嚴格控制之下。「文革」前的一百多個全國 性社團與六千多個地方性社團組織,至「文革」期間也全面陷入癱瘓狀態。改革開 放以後,各類社團組織開始復活。截止一九九六年六月,全國登記在冊的社團組織 已有一千八百多個,地方性的接近二十萬個。從其起源來說,分為幾類:一是由黨 政機構發起創辦的一些社團組織,如各地的私營企業協會、工商聯等等,就是政府 為了對這些行業加強管理而產生的社團組織;二是由企業、事業單位發起創辦的社 團組織,比如一些行業協會,如服裝行業協會、裝飾行業協會等等;三是一些聯誼 性質的協會,如校友會等等。在這些社團組織中,比較活躍的是各種名目的研究會 、校友會、行業協會、律師協會、會計師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等 。眾多社會團體中,除了校友會聯誼的民間色彩較強,基本上不受政府控制,其餘 各種協會均在政府嚴格控制下以「半官半民」的身份進行活動。許多本該由行業協 會幹的事情,卻都由政府干了。這些中間組織(包括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 會在內)的主要領導均由政府委派,享受公務員待遇。它們大多具有兩張面孔:對 政府,它代表企業;對民間,則代表政府,其身份頗有「一身而二任焉」的味道。 對社會團體的管理,政府也經由了一個由無序到有序的過程,一九七六至一九八八 年間是混亂的多頭管理,沒有統一的社團登記管理。一九八八年國務院進行機構改 革以後,社團管理工作歸口於民政部門。一九八九年春天以後,政府認識到社團管 理工作的重要性,頒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建立了社團的雙重分層管理 體制,這一體制的特點是所有的社團組織接受雙重領導,一個是登記管理機關,二 是業務主管單位。一九九八年頒布新的條例(名字相同),強化了以前的薄弱環節 。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組織是所謂「三師」:會計師協會、審計師協會、律師協會 。由於會計師的職能與審計師的職能有許多重疊之處,這兩大協會於一九九七年合 並。會計師協會代表公信,而律師的天職本是代表委託人的利益,不應該與法院合 流。但這兩大中間組織在中國與政府的關係,很能說明現在中間組織在中國的狀況 。律師在中國社會的信譽極差,涉訟雙方的官司輸贏,並不完全取決於事實是否違 法,而是看誰的律師手腕高明,在法院「玩得轉」,行內有句話:打官司就是打關 系。我曾聽到不少律師承攬業務時的說話,他們所誇口的主要一條竟然都是自己與 某某法官很熟,律師與法官勾結起來辦案的事情發生,甚至還出現律師身兼一案的 原告與被告訴訟代理人的奇事。從目前的社會評價來看,律師這一行業的社會聲譽 極為不佳。   另一個中介組織會計師協會的情況略有不同。這種情況主要是由職業特點決定 。中國企業的年度審計,經理廠長離任審計,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及股票上 市均需要國家註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或驗資報告。這些企業之所以需要審計,不 是為了改進內部管理,優化資產結構,而是政府規定必須如此做,他們形式上必須 審計,以應付政府主管單位。所以這些企業請會計師審計,他們需要的恰好不是會 計師的敬業精神,而是會計師違背職業道德的靈活性。如果會計師事務所不能滿足 他們的特殊要求,就會失去業務。一些會計師事務所因業務競爭壓力太大,只得被 迫出具虛假不實的財務報告。因為行業自律太差,一九九八年全國共有四百七十八 家會計師協會分別受到撤銷、警告、整頓、暫停執業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理 ,其中一百零三家事務所、近千家分支機構被撤銷,五千三百多名兼職掛名人員被 清理。   因為會計師行業因違法付出的成本(即受懲罰的機率與懲罰度)高於律師行業 ,關於會計師出具偽證明與偽報告的事情屢被披露,其結果已導致中國中介機構的 信譽危機,以至於國內公司到境外上市,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不被認 可。在這種強烈的信譽危機下,這一行業已開始自省,但這種「逼良為娼」的社會 環境如不能改變,這種自省不會對會計師行業提高行業道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儘管社團組織的發展面臨許多問題,如不能捍衛其所代表的利益團體的利益, 也基本上不能參與社會的公共決策過程,更不具備與政府討價還價的能力,但是還 是在社會生活中形成了一塊以前從未有過的、社會與政府都認可的「交叉地帶」, 只要這些地帶繼續存在,並且不受到人為的抑制,它在中國社會未來的轉型過程中 發揮的作用與影響就會越來越大。因為它在鐵板一塊的社會生活中為公民提供了一 塊非強制性、自願參與的公共活動領域。 兩極分化的高風險社會   改革之初,中國大多知識精英設想中國將進入一個中產階級社會。因為中產階 級占主流的社會,對穩定社會有極大好處:一、中產階級是社會高層與社會底層之 間的緩衝層,當中產階級成為社會主體時,社會高層與底層的衝突會緩和,這是社 會穩定的政治原因;二、中產階級在社會上代表溫和的、保守的意識形態,當這種 意識形態佔據主導地位時,極端的和激進的思想和衝突很難有影響力。這是社會穩 定的思想原因;三、中產階級是引導社會消費的主要群體,當中產階級占社會的多 數時,中產階級的生活方式就保證了社會龐大穩定的消費市場。這是社會穩定的經 濟原因。私有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瓜分國有資產的過程,以及九十年代來的股份制 改造過程,都使人們懷有這樣的期望,部分知識精英認為中國腐敗有利於消除舊體 制就是基於這種認識。   然而事實卻令人失望。由於中國以權力市場化為改革的起點,出現了嚴重的利 益分化。現在的實際情況表明,中國現在不但沒有形成以中產階級為主的菱形結構 社會,其社會結構反而與南美國家、東南亞的泰國菲律賓等國相似,成了兩極分化 社會。本節的分析可看出,各個階層的人數表明中國社會是一個金字塔結構:上等 階層少,下等階層、社會邊緣階層相當龐大。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民眾屬於社會下層 與邊緣階層。中產階級(即中上階層與中等階層)從數量來說很不發達。按照世界 現代化的經驗來看,大學教育是造就中產階級的機器,大學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是 讓人們通過教育接受主導規範即中產階級的規範。而中國現在能夠到大學接受的教 育的人畢竟只是總人口中的少部分。從中國現存的經濟結構、教育結構與職業結構 來看,中國現在缺乏造就中產階級的途徑。   階層分化已是不爭的事實,這從中國大中城市基本上已形成富人居住區,並形 成一個個戒備森嚴的高尚住宅區,以及城市居民消費格局的階層化——已形成專門 供富人購物的各種精品店與專門供窮人消費的地攤等消費分層現象可以看出。由於 財富分配的源頭是權力市場化,精英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國家政權層面上總體性 血緣資本代際替換,而中下層社會成員在現實面前明顯感到自己的被掠奪——最明 顯的是國有企業大批破產,工人大批下崗,卻沒有一個經理廠長因此淪落到工人那 種貧窮的程度,最有諷刺意味的是一些破產轉賣的企業經理還被購買者請去繼續做 總經理,這絕對不是看中他們的經營能力,而是在侵吞國有資產的過程中,這些經 理廠長們配合有功——他們的反社會傾向越來越明顯,不斷出現的城市恐怖活動, 以及一些專門針對富人的人身傷害,還有國有企業出現的生產破壞,都是這種階層 衝突的表現。社會緊張程度可以從犯罪率的不斷上升、殺人碎屍等惡性事件經常發 生之中管窺蠡測。 傾斜的社會基礎   中國的現狀從根子上來說,除體制因素之外,還受到落後陳腐的幹部選拔機制 的報復。長期以來,選拔幹部一直未形成一套合理的機制。既沒有一套合理的考試 制度,也缺乏公開民主機制,仍然停留在神秘化的封閉狀態。由領導「發現」人才 與組織部門「關懷」人才,甚至是「一把手」拍板選「接班人」,至今仍是中國政 府選拔幹部的基本運作模式。這種模式容易滋生任人唯親、跑官、賣官等消極腐敗 現象。前一向報紙上披露一個縣委書記在其任上,先後「賣」了兩百多個官位就是 一個例證。   中國現在飽嘗這種幹部選拔機制的苦頭。傳媒不斷披露的層出不窮的貪污案件 與各種魚肉人民的基層幹部,僅僅只是其中很小部分。大部分案件因各種原因,傳 媒不能自由報道。從目前不少權力精英的所作所為來看,這是一個整體素質奇差的 權力精英集團。作為權力精英,一般來說,除了具備較強的社會管理能力之外,還 應該具有這樣的基本素質:既要能為本階級利益著想,還要能為其他階層利益著想 ,只有讓每個階層在現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中能分到一些份額,才是長治久安之策。 而中國現代的權力精英們,既不能為其他階層的利益著想,甚至連為本階層的共同 利益與長遠利益著想也做不到。不少人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只要其位置 具有含金量,就與貪污腐敗結緣。他們自己也知道這樣下去,這個國家必然沒有前 途,這就是他們一方面高喊「社會主義中國好」,另一方面卻將其子女通過各種途 徑送往國外的真實緣由。   目前中國的經濟決策中,也出現了一個與以往二十年不同的特點,即越來越多 的政策,不再是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而是明顯地賜惠於特定的利益集團。許多 關係到國民經濟興衰的重大政策,如調整重複建設造成的畸形產業結構、解決銀行 的壞帳等,因與部分政治精英及經濟精英的利益密切相關,始終難以真正解決。而 一些與調整產業結構直接相違背的政策,如小汽車生產已嚴重過剩,我國交通基礎 設施現狀也跟不上,卻一直在享受各種優惠政策,繼續「發展」。房地產大量過剩 ,造成了銀行大量貸款凍結,但卻還在繼續建造,明知中國老百姓的購買力低下, 但降價因觸及到利益集團,一直處於「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態。一些有助於緩解 社會不滿的政策,如杜絕公車私開、減少公費吃喝、防止對農民的亂攤派等,卻大 多是在各衙門中旅行的公文。而一些運用公眾資源,為特定利益集團謀利的政策, 卻出台迅速、實施果斷。近兩年來一系列的裁員、削減社會福利等政策,在經濟蕭 條時期都明顯是加快衰退、增加社會衝突之舉,但其減輕國家負擔的意圖則十分明 顯。最典型的例子是一九九九年上半年用政策與國家輿論造市等舉措,便於一些利 益集團先用公款或銀行貸款將低迷的證券市場拉高,再伺機出手,讓普通股民去承 擔股市回落的損失。這樣的政策,顯然不利於國家長遠穩定,只利於造就一批又一 批暴富者。這種飲鴆止渴的政策居然能夠行之於世,說明參與決策的政治精英與知 識精英極為短視,對由他們親手塑造的中國未來已喪失信心。   這一點表明,政府在精英與民眾之間其實已進行了選擇。出現這類傾斜,除了 與執政黨的社會基礎早已傾斜有關外,還與整個社會已成為一個「尋租社會」有關 。近幾年來,經濟上發跡的一部分政治和經濟管理精英,對經濟政策的方向有相當 大的影響力。他們所主張的政策,並不考慮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其著眼點基本 上放在一點:是否有利於自己這個利益集團出發。這個群體,關心的是如何保住權 力地位、保住能插手操縱的資源和機會、如何甩掉或減輕政府所背負的維護社會大 眾利益的包袱 。   中國這條「船」正在由部分權力精英們努力將它鑿沉,而他們早已為其家庭成 員們準備好了後路:做不成共產黨的官,還可以到國外當寓公。 幾點可能出現的變化 其他力量對新聞媒體的滲透   中國的新聞媒體一直受中國政府的統一管理,改革開放以來傳媒經營制度雖曾 一度鬆綁,擴大了報紙自主經營權,中國新聞業出現了政經分離化發展的趨勢,但 是所有的傳媒基本上仍受政府控制,私人或私營機構至今從法律上來說,還無法在 報刊業中佔有一席之地。 但中國政府讓部分報紙自籌資金辦報,讓它們「到市場經濟中闖蕩」這種做法—— 報刊業將其稱之為「又要捆住手腳,又要一腳將你踢下海」,迫使不少報業在不觸 犯政府的情況下,盡可能地與大眾接近。   黨報與大眾報紙的區別在於:前者因是吃皇糧,在編輯方針、報道內容方面都 不敢有所創新,可說不敢越雷池一步;而大眾報紙主要靠市場而活,以通俗化與娛 樂化為主。雖然也有少數媒體敢於發一些比較大膽的批評時政的文章,但基本上受 到嚴格監控,經常受到黃牌警告。近幾年經濟形勢不好,政府加大了對傳媒的管理 力度。然而也就在近幾年,不少經濟實體出面暗地裡收買一些報刊雜誌——這種收 買不被政府部門認可,只是由報刊雜誌主管部門與企業私下裡簽合同,雙方按約定 的辦。對於企業來說,這樣做的風險比較大,因為一旦被政府主管部門發現,或者 另一方毀約,利益就可能受損。目前正在進行的報刊整頓,由於結果與預期的目的 有差距,有可能帶來報刊業中新一輪資源重組。   中國政府管理傳媒受到的另一挑戰是科技進步。網絡的普及改變人們的生活狀 態。隨著網絡在中國三十五歲以下人群中的普及,中國政府管理傳媒的手段正在受 到嚴重挑戰。估計中國傳媒完全受控於政府的局面會近幾年有所改變。 加入WTO組織對中國的影響   中國擬入WTO,引起了全世界華人的關注,因為這畢竟是與大家血脈相連的事情 。對於將會出現的情況,也有各種預測。有極度樂觀的看法,包括一些有影響的學 者竟然出來發言,認為外國大公司進入中國,將會迫使中國接受他們的遊戲規則, 有助於中國消除腐敗。   這一判斷完全不顧及經驗事實。南美國家與東南亞國家大多都是WTO成員國,但 這些國家基本上都是貪污腐敗盛行之地,尤其是南美國家,大多形成了政治寡頭、 經濟寡頭與外國資本三者對弱勢群體的聯合統治。這些只要讀讀報紙及相關文章就 可明白,不知何以別的WTO成員國不能借助入世消除本國的腐敗,而中國獨享此神效 ?再則,強龍不壓地頭蛇,哪怕美國再強大,它的跨國公司到中國來,也得入鄉隨 俗,按中國的規矩才能辦成事情。根據中國早已成為「尋租社會」這一事實,以及 外國資本在中國獲得准入權的既往經驗事實,反腐敗只能靠我們自己。   可以預期到的是入世以後會加速中國現在正在急速變動的階層分化。如果說適 應市場需要的知識是一種資本,社會關係是一種資源,那麼擁有這兩種資本與資源 的人在利用入世的條件上,要比沒擁有這兩者的人方便得多——說得好聽一點,前 者有準備,後者沒有準備,而機會從來是給有準備的人預備的。(入世將擴大中國 現在的地區差距其實也同理:發達地區有利用機會的資源與資本,貧困地區沒有) 政治精英集團很快會找到一條與外國資本相結合的最理想道路,知識精英隊伍則會 進一步分化,一部分人會更新自己的服務對象。只有經濟精英們的道路複雜一些, 沒有合作價值的行業會在與外國資本競爭中徹底落敗(這一點有的行業已看到自己 的前景,如電訊業),還有一定市場份額、且有自己品牌的廠家大多會走與外國資 本合作的道路,外國資本考慮到此舉可降低佔領市場的成本,也會欣然合作。而中 小企業主,尤其是技術服務較差、只是靠高額回扣擁有一定市場的鄉鎮企業,則是 入世以後最可能被淘汰出局者。   如果沒有相應的政策出台,這一切的結果將是:上層繼續暴富,而中下層人士 還會繼續邊緣化。   從中國當前社會結構演變狀態來看,已經形成了與改革以前完全不同的一種新 型社會結構,但這種結構是通過「漸變」——即「老權貴帶入新社會」的方式完成 的。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利益結合方式也發生新的變化。中國現在缺乏社會運動,只 有人口遷徙與人口流動。社會運動蘊含著某種高度的反思性自我調控,是旨在建立 一種新生活秩序的集體性事業。以這個標準衡量,中國二十年改革過程當中,其實 只有八十年代中後期有過社會運動的萌芽跡象。   要解決中國問題,必須要有一場從思想到制度全方位變革的全新的社會運動。 (本文原載《書屋》二000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