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抗議中共對戴學忠的政治迫害 去年八月卅一日,上海當局為配合中共在全國對民運界的打壓政策,以莫須 有的罪名對中國民主黨上海市籌委會負責人戴學忠先生進行關押,之後對其進行逮 捕。本月二十四日,在沒有公告,僅同意戴學忠一名親屬到庭情況下審理所謂的「 故意傷害」一案,在審理時法院不允許上海各界人士參與旁聽,驅趕、毆打、綁架 想瞭解戴學忠先生案件真相的各界人士。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公訴人沒有舉出一件足以說明戴學忠先生有罪的證據 。相反,這些所謂的「證據」,反而說明戴學忠先生是無辜的,是受到別有用心的 栽贓,對於一些破綻百出的「證據」材料,戴學忠先生及其辯護人要求質證,反而 遭到法庭的拒絕,法庭還多次剝奪戴先生的辯解權利。 戴學忠先生是上海民運界的著名人物,為推進中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作出了 很大的貢獻,因而多次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對於這樣一位在海內外廣具影響影響倍 受尊重的人士,中共公然使用栽贓的手法對其進行政治迫害,這充分說明了中共無 視國際社會公認的人權原則,無意改善中國現時落後的人權狀況,繼續完善恐怖政 治的體制,對於中共倒行逆施的做法,我們表示最強烈的抗議! 我們強烈要求中共立即釋放戴學忠先生,除非是對戴學忠先生的無罪判決, 其他任何判決都將被視為違法的、無效的、不可接受的。我們每一位署名者都將通 過自己的努力,向國內的各個團體、國際社會的各個政治組織和各國政府表達我們 的這一意願,並將為這一意源的實現進行不懈的努力。 中國公民:溫益娟、戴穎穎、王道珍、戴強生、戴學文、蔡桂華、汪建華、李國 濤、章華麟、姚振祥、朱菊紅、楊勤民、胡可師、周琦冰、耿心光、徐紀成、李紅 娟、談志華、顧國平、徐濟人、姚天生、徐 虹、戴學武 二000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戴學忠親屬至人大常委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二000年一月二十四日審理,由普陀區人民檢察院 提起公訴的戴學忠、徐義等人故意傷害一案,出現了法院僅允許第一被告人戴學忠 親屬一人到庭旁聽;法院協助並縱容有關部門對欲參加旁聽的市民進行綁架的事件 。在庭審過程中法庭不允許第一被告人戴學忠進行充分的辯解、陳述、辯護人和被 告要求對公訴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的法定要求,法庭不予採納。公訴人提供的證 據既缺乏同一性、又充滿著矛盾,法庭對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沒有對其真實性進行鑒 別,使整個法庭的開庭過程變成了由公訴人恣意舉證、任意強加罪名於被告人的場 所,特別是在法庭上,公訴人對第一被告人否定對其指控的行為,稱之謂拒不認罪 、態度惡劣,提請法庭在量刑時,從重考慮。這是公然的違背了以事實為依據,以 法律為準則的量刑原則。這是對被告人法定權利的剝奪,是赤裸裸的踐踏法律的行 為。 被公訴人指控為第一被告人的戴學忠是熱心改革開放、關心政治體制改革、 奉公守法的公民,這是被上海各界公認的事實。戴學忠是促進中國民主進程的工作 中,撼動了有些人、有些部門的既得利益,從而招致了這些部門和個人的嫉恨,這 本是可能理解的,然而在公訴人沒有出示一份使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戴學忠有罪的情 況下,法庭繼續羈押戴學忠的做法,是顯然的瀆職行為。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了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我們強烈要求你 們行使監督職能,立即糾正此案中的錯誤做法,重新公開審理此案,允許社會各界 參與旁聽,保護被指控人的合法權益。 戴學忠的全體親屬 二000年一月二十六日 執筆人:戴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