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答訊紀實 (西安)馬曉明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時,我被西安市警方傳訊。一處的幹警要求我 說出在此之前我在一些呼籲政治改革的公開信上簽名的情況。我拒絕交待這些「問 題」。我講了我的政治觀點並就此與警方人員急診。他們在傳訊記錄上沒有記下一 個字,五個小時後我被釋放,隨後我就寫了第一篇《答訊紀實》。十個月後,一九 九九年四月十五日,我又被陝西榆林地區子洲縣公安局傳訊,隨作這篇《第二次答 訊紀實》。 一九九八年春天,陝西子洲縣裴家灣鄉12600多名農民向榆林地區中院提出訴 狀,狀告鄉政府弄虛作假,加重農民稅收,並打罵、關押、游鬥農民。此官司一直 打到陝西省高等法院。為此,有關當局把裴家灣鄉視為政治敏感地區。嚴格限制傳 媒到該地區採訪。因此在此之前,已有中央電視台、《華爾街日報》等多家傳媒記 者到此進行了採訪報道。一九九九年三月,陝西省高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九九年 四月,我以個人身份走訪了這個鄉的部分農民,主要瞭解他們對高院判決的反應, 不想這驚動了子洲縣政府及警方。我是四月十四日下午到達裴家灣的。四月十五日 中午一日多,我乘當地客運的機動三輪車離開裴家灣,準備到田莊換乘去西安的長 途客車。三輪車駛出裴家灣十多分鐘,在離裴家灣六七里的地方被子洲縣警方的警 車截住。他們在這裡下手,估計是為了防止在裴家灣下手引起麻煩。四五個穿警服 不穿警服的人員很快出現在車柵後面,當中一個厲聲說:「你們兩個,幹什麼的? 下來!」(因為跟我一起去裴家灣的,還有一位是自願為我帶路的綏德農民) 我坐在座位上沒有動。只是問他:「你是幹什麼的?有什麼事嗎?」 「我是這裡的派出所所長,我有事情要問你,請你出示身份證。」 「應該您先出示工作證,是您提出要查問我們的。」 「我是這裡的派出所所長,根本不需要出示證件。」 「你是不是所長,我不知道。就算是,也需要出示證件,這是執行公務的規 定。」 僵持了幾分鐘,這位所長看我態度堅決,只好打發人回去取證件,他仍在車 後面監視我們。這時車周圍已有二、三十個看熱鬧的農民,有些交頭接耳地問:這 是怎麼回事?這兩個是什麼人?我乘機說:「我們兩個是路過這裡的人,到裴家灣 瞭解一下農民告狀的事,警察就把我們擋住,不讓我們走。」自稱所長的人馬上大 喊:「這是我的轄區,這裡的人都屬我管,你不要想煽動他們。你進入我的轄區, 我就有權審查你。」 十多分鐘後,工作證取來了,遞給我一看,溫XX,子洲縣公安局警員…… 。我把證件還給他,說:「有什麼問題,您問吧。」他要求我出示身份證,並詳細 作了登記,把身份證交還我後,要求我下車。三輪車主怕惹事非,怕耽誤生意,也 勸我們下車。我們下車後,溫所長對車輛、車主進行登記,並對車上的另外四位乘 客登記,搜了他們的行李。 溫警官接著要我們上警車,帶走我們。我說他必須出示採取行動的證件:傳 訊證、拘留證或逮捕證。這些證件他都沒有,又打發人回去取。二十分鐘後取來了 傳喚證,我一看就說:「這是個無效證件。」「為什麼無效?」「因為你蓋的章是 裴家灣派出所,簽署人職務是所長,但你的證件不能證明你是所長。」「證件就不 提職務嘛!」「我們證明他是所長還不行嗎?」我說:「你們證明,那誰來證明你 們?證件就是證件,證件不符,我不能接受傳訊。」相持了又有十來分鐘,最後我 讓了步,接過傳訊證,在底下一欄寫上:溫警官的證件不能證明他是所長,但是為 了解決問題,我同意接受傳訊。我簽上自己的名字。他們將我倆分別叫上兩輛警車 ,一刻不停地拉到了七八十里外的子洲縣公安局。 樓上樓下,許多工作人員都從辦公室出來,看我們這兩位重要「犯罪嫌疑人 」。稍事休息佈置後,我被帶到二樓治安大隊辦公室,訊問開始了。 首先是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黨派、工作單位、單位領導姓名及 其電話、住址、家庭成員、本人簡歷、學歷、有無前科……等等,是我有生以來問 得最詳細的,使我對我的這些情況進行了最詳細的總結。 「知道我們為什麼訊問你嗎?」一位姓蔡的警官提出了第一個問題。 「不知道。這也是我想問你們的,為什麼傳訊我?」我回答 「是我們在問你,還是你在問我?」蔡警官語調嚴厲起來。 「我也可以提問,我的問題就是我的回答。」我平靜地說。 「不准隨便到裴家灣採訪,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沒有任何人給我說過這樣的規定。我雖然在陝西電視台工作, 但我早就不做記者、編輯工作了。我去裴家灣,只是以私人身份去瞭解情況,不代 表我所在的媒體,不代表任何媒體。我多次向接受我詢問的聲明這一點。」 「那你為什麼要到裴家灣去?」 「我關心那裡的事情。最近陝西省高院對這個案子作出判決,我主要想瞭解 農民對判決的反應。」 「你接觸了哪些人,提出了哪個些問題?」 「我們先問到拓作忠家,到了他家時,他家已有七八個農民在那,因為昨天 裴鄉灣趕集,各村來趕集的農民順便來問判決的事。這些農民有的還是村代表、鄉 代表。我的主要問題有:農民對高院的判決有什麼反應?各種稅費數目達到什麼程 度?稅費增加的原因是什麼?農民怎麼由上訪發展到上訴的?萬人上訪上訴團人數 是否確實,上訪上訴的經費是如何籌集和管理的?」 「具體有誰,向你說了些什麼?」 「大家都說。九五年是個不和的大災年,旱、洪、雹、凍,幾乎顆粒無收。 但是縣上核定的人均純收入竟達到625元多,其實只有這個數的三分之一。由此造成 九六年各種攤派、稅費加在一起達到人均57元,比九五年增加了一倍多,農民實在 無法承擔。高院的判決對九五年人均純收入的核定數沒有公佈,這不合理不合法。 對幹部打、罵、游鬥、關押農民的行為沒有依法追究,這不公平。文化革命結束二 十多年了,還出現這樣的情況。這使我非常驚異。農民的人權狀況竟是這樣!還有 位過去的村幹部談到選舉中存在的問題:不召開大會,不選舉成立村民選舉小組, 候選人內定,實行流動投票制。有些甚至是監票人為投票人填票,票數不夠時填些 空白票充數。還有的教師和家長反映:學校管理混亂,收費超過規定許多倍,優秀 教師不能發揮作用,有的幹部甚至是空中飛人,根本連面都見不到,占名額、領工 資,調來調去。幹部帶頭違犯計劃生育政策、亂批亂占土地、貪污掃地用、弄虛作 假應付上級檢查、大吃大喝等問題。」 「通過瞭解情況,你認為農民的情況怎麼樣?」 「我認為農民的境況非常悲慘:裴家灣早在三十年代就是中共管轄區域的一 部分,子洲縣的縣名,就是為紀念中共西北創始人李子洲而命名的。一九四七年, 在國民黨軍隊進攻陝北時,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曾在裴家灣的兩個村子住過一段時間 。這裡的人民為中共奪取政權付出了巨大的犧牲,僅核准的烈士就有三十六名。沒 想到中共政權現在竟這樣殘暴地對待支援、擁護過他們的人民,這樣橫徵暴斂。我 看到他們許多人穿著不知是什麼年代的舊衣服,穿著質地低廉的衣服,穿著自家做 的鞋,有的鞋前後開著窟窿,蹲在地上,抽著旱煙,向我講述他們的苦衷。我又一 次看到了龐大臃腫的官僚機構和貪污腐敗作風給他們帶來的苦難。難道中共政權就 是為了割百姓的肉而養肥自己人麼?」 「你知道拓作忠的情況嗎?」裴家灣派出所的溫所長問道。他提到的拓作忠 ,是一位退休的鄉幹部,住在裴家灣村,是這次農民上訪團的鄉代表,我們在裴家 灣過一了夜,就住在他家。 「我知道一些,他很坦率地給我介紹了一些他家的情況。」我答道。 「你知道他兒子因犯搶劫殺人罪,被判二十年刑,正在服刑嗎?」 「我知道,這與農民告狀有什麼關係呢?」 「他與共產黨有刻骨仇恨!」 「我看不出來他對共產黨有什麼特別的仇恨。他兒子犯法與他參加上訪團沒 有必然的聯繫,也不能證明他參加上訪也違法。裴家灣有一萬兩千多農民聯名上訴 ,難道他們都對共產黨有刻骨仇恨?真如果是刻骨仇恨共產黨,那你們這個黨的性 質就值得考慮了。」 「我們在姜家灣截住你,叫你下車,你為什麼不下?」溫所長又問。 真是哪壺不開他提哪壺。「因為你執行公務沒帶證件,要帶走我們又不出示 傳喚證,我當然不能下車。」我看見我回答他的這個問話時,記錄員沒有記,我就 指著記錄員問:「你怎麼不記呢?」 「我們認為什麼該記就記,什麼不該記就不記。」溫所長大聲喊。 我說:「如果是這樣,這種記錄就不客觀,不能反映談話的真實情況,那它 還能作為什麼依據?要它幹什麼呢?」 「這裡我說了算!是你問我們還是我們問你?!」 「要是這樣,我就拒絕回答你提出的任何問題。」 從這之後約有半小時,我都默不作聲,不管溫所長如何提問,如何解釋,我 都概不回答。後來又進來一位高警官,是公安局的外事股長。他問清了怎麼回事, 圓場地說:「有些問題可記,有些問題可以不記,你一定堅持要記,那就記上吧。 」於是把上面的問題又問了一遍,我又回答了一遍,記錄員一字一字地作了記錄。 我接著對高警官說:「我看見你們大門裡寫著一條大標語: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象溫所長這樣的言行、素質不高,有損於你們的形象。為了使我們的談話能更快更 順利地進行,我看還是叫溫所長迴避一下為好。」 高警官顯得尷尬,他只好說:「行了,溫所長,你暫時去處理一下其它問題 。」溫所長無奈地出動了,訊問繼續進行。 「你認為你私自到裴家灣採訪違法不違法?」 「我再一次聲明,我到裴家灣是以個人身份去瞭解情況,不代表任何媒體。 我不知道有什麼樣的法禁止我這樣做?也不知道這樣做犯了什麼法?我有知情權, 有獲取和傳播信息的權利。只要對方願意接受我的採訪,我傳播的信息沒有失實, 我認為就沒有超出法律賦予的權利範圍,就不違法。」 「如果是這樣,我就要告訴你,上邊已經規定,像裴家灣這樣的地方,不准 媒體隨便去採訪,要採訪,必須單位開介紹信,到縣委宣傳部接洽,由宣傳部的人 員引著去。」 傳訊暫時告一段落。讓我在記錄上簽了字,按了手印。仍然不准我離開。負 責記錄的年輕警官私下小聲說:第一次審這樣的案子,作這樣的記錄。你們有文化 、有見識的人到底不一樣。我私下說,其實這不一定需要什麼高深的文化。裴家灣 的農民許多只有小學文化,甚至有的還是文盲,但他們能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 權益,他們的法律意識、民主意識令我吃驚。相反,作為政府執法人員的警察,法 律紀律觀念竟然如此淡薄。我看讓裴家灣的農民來把這些警察換下去,會比這些人 幹得好。 看來,子洲警方已通過電話與西安警方和我們單位聯繫上了,知道了我的基 本情況。姓蔡的警官又走進來,坐在我面前,用右臂支著頭,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 ,要與我非正式地談談。徵得我的同意後,他問: 「你認為共產黨怎麼樣?」 「腐敗透頂。」 「你想推翻共產黨嗎?」 「我反對共產黨的一黨專制。」 「你對共產黨什麼態度?」 「我已於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聲明退出中共。我的退黨書是在西安市公安 局一處他們傳訊我時寫的。」 「你們要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政治目的呢?」 「我們希望建立一個多黨競爭的政治體制。」 「我們正式這樣問你,作記錄,你也這樣說嗎?」蔡警官似乎發現了他從未 遇到過的重要情況,認真地問我。 「我也這樣說。」 於是讓記錄員記錄,將上述的話又問了一遍,我又重複了一遍。接著他們又 問:「你參加過『八九』動亂、暴亂沒有?」 「我參加過『八九』民運!」 「什麼『八九』民運?民運兩個字怎麼寫?」 「民主的『民』,運動的『運』」 「『八九』民運的全稱是什麼?」 「全稱是『八九愛國民主運動』。」 「你在『八九』動亂中有過什麼行動?」 「我參加過遊行、捐款、簽名、貼標語,還在我簽發的節目中發過有關的消 息。」 「有過打、砸、搶行為嗎?」 「沒有。我的行為都是和平、理性、有序的。」 「你們當時呼喊的口號是什麼?」 「口號很多,主要的『反對官倒,清除腐敗』,『反對新聞封鎖』。」 「『六四』以後,對你作過什麼處理嗎?」 「黨內警告處分,調離編輯記者崗位。」 「你現在還經常發表文章嗎?」 「發表。」 「都發表給哪些媒體呢?」 「國內外媒體,我都寄發。國內媒體一般不採用。境外的媒體報道得多一些 。這些媒體也採訪我,BBC、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法廣等等,只要他們采 訪我,能如實反映我的看法,我都接受採訪,披露事實,發表見解。」 「你現在怎麼看你做的這些事?」 「我沒有錯,我絲毫不後悔。」 第二輪訊問又結束了,又是簽字按手印。他們「暫時保管」了我的記錄本和 照相機,並把我隨身帶的收音機翻來覆去地看,問我有無錄音、發射功能,等他們 確信這只是單一功能的收音機後,將機子還給了我。 十六日凌晨零點二十五分,兩位警官領著我們在公安局旁的一家小旅店裡住 下。他們宣佈我已有行動自由,但不准離開,等待研究處理。有三位警察監視我的 一舉一動。 十六日中午,子洲縣公安局外事股高股長,內保股劉股長要求我寫份書面材 料,把在裴家灣的全部活動經過寫出來。我聲明,如是情況介紹可以,但決不寫什 麼「交代材料」、「悔改書」、「認罪書」。這兩位警官私下不解地勸我:你這麼 大的年紀,這麼好的工作,這麼好的家庭,弄這些事幹什麼?我回答說:「社會存 在決定人們的意識,任何一個有良知、有勇氣的人都會像我這樣做。 十七日十四點多,我所在單位政治處的幹部和西安警方人員驅車從西安到達 子洲,與我見面。我們與子洲警方告別,我離開被傳訊、被監視居住四十八小時的 子洲公安局。十九日中午,我被直接送回了西安家中。 我可能算是第一個在陝北榆林地區亮相的民運人士。我們的觀點和主張也是 第一次在偏遠閉塞的這個地區伸張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