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黃楠森對《世界人權宣言》的評估 熊 焱 中共政府去年同意簽署了兩個重要的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簽署後,很多人說這是一種進步, 表明中共政府也開始至少承認過去批判的資產階級的人權概念了,承認並開始考慮 公民的政治權利、社會文化權利了。當然沒有人硬要在這個問題上發生爭論,說同 意簽署是壞事,是倒退,因為這種進步與否的爭論在殘酷的事實面前顯得乏力。 簽署以後,國內的實際情況如何呢?公民的社會政治權利得到承認和保障了 沒有?人權水準提高了沒有?沒有!去年中共政府對國內民運、工運、宗教人士的 大規模鎮壓清楚地用鐵的事實表明了這一點。徐文立、王有才、秦永敏、張善光都 被判了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王策判了四年,林海判了二年,張林、魏泉寶甚至未 經任何法律手續就失去了人身自由。眾人皆知的這些事實已告訴人民大眾:中共極 權統治的本性一點未變。 一方面,中共同意簽署兩個國際公約,同時,另一方面又大肆鎮壓那些以溫 和的、和平的、甚至循法律程序請求社會政治權利的人士。這種矛盾不僅使國際社 會的人士大惑不解,就連那些對中共甚為知曉的人也大為困惑,也使那些講共產黨 在進步的人又一次臉上發燒。事實就是事實,使爭論也成多餘。 筆者感興趣的是:既然中共政府同意簽署上述兩個國際公約,它究竟怎樣對 這種「資產階級的法權意識」和「人權觀念」作出共產黨式的解釋呢?中共一貫擅 長「理論宣傳」,必定有絕招。否則怎樣愚弄國內百姓呢?因為這一次理論上的「 自圓其說」甚至要比前幾年從批判「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到資本 主義市場經濟還要難,後者畢竟是有關民以食為天的大事,隨便理論理論也就過去 了。我便特意留心國內的主要理論報刊。恰好,不出所料,共產黨用北京大學的哲 學教授黃楠森先生來做這一工作了。黃先生既是最高學府北京大學的人,又是高級 職稱哲學教授,我們不可不認真對待。黃教授的文章「《世界人權宣言》的重大貢 獻和歷史局限」發表在《光明日報》九八年十二月六日上。 文章分兩部分,前一部分介紹了《世界人權宣言》的通過發表的時代背景, 並對《宣言》作了肯定和高度評價。這一部分寫得很好,雖然按照生活在現代信息 社會的人觀點,他的語言和措詞仍十分陳舊,觀點也未深入,但是作為仍生活在大 陸的人來說不能強求。第二部分,黃教授指出《人權宣言》的歷史局限性。這一部 分是本人最感興趣的,不僅因為它涉及到共產黨現在怎樣用宣傳繼續欺騙國內大眾 ,同時也表明了中國大陸的政治語言、法律語言、理論語言、哲學語言等已經走進 了萬劫不復的死胡同。最有意思的是,有頭腦的人會明白這種語言的死化現象,表 明瞭共產極權統治已把中華民族治得病入膏肓。只有最愚昧無知的物質決定意識論 者才會相信,經濟的繁榮、物質的發達或8%以上的GDP能夠改變一個民族語言 的全面死化。下面我從兩個方面談一談: 一、共產黨怎樣繼續欺瞞人民大眾 中共政府既已同意簽署上述兩個國際公約,它就千方百計要動用它的所有宣 傳工具來服務於它的行為。首先當然是要說公約有好的一面,於是黃教授才敢充分 肯定,正面讚揚《世界人權宣言》,它是後兩個國際公約的總則和綱領。但是共產 黨肯定不會誠心誠意接受人權概念,真心賦予國內公民正當的政治、文化、社會權 利。於是靠黃教授來不顧教授面子亂寫。 1、所謂人權的特殊性 黃教授說「宣言在強調人權的普遍性、人權的共同標準時,忽視了人權的特 殊性,忽視了共同標準的實現在不同國家具有不同特點。」「……宣言沒有一處說 明人權的特殊性,即人權的實現不能脫離而必須充分考慮各國的特殊條件和特殊表 現,好像世界各國、各民族都處在同一經濟、政治、文化水平上,問題和要求都相 同。這顯然是不全面的,是一項嚴重的疏忽。」 這一段黃教授的目的很清楚,人權在各國有不同的標準,「人權的實現在不 同國家具有不同的特點。」因此中國有不同的人權標準,中國的人權也就不容他國 的指責。為什麼人權有特殊性呢?黃教授用了一大段來說明: 「其實,現實中的人不是抽像的人,都是具體的社會的人,一個社會的人權 狀況歸根到底取決於這個社會的基本制度和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而每個人的人權狀 況既與他所在的整個社會經濟狀況有關,又與他在各種社會關係中所處的地位,他 所從事的工作實踐、生活等等情況有關。這都不是虛幻的、抽像的,而是具體實在 的。所以,不僅不同時代、不同社會、不同國家的人權狀況不盡相同,即便是同一 時代,基本制度相同的國家,由於各國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等各種具體歷史條件不 同,人權的狀況也都不盡相同。人們獲得人權和改善、提高享受人權的具體要求也 不盡相同。只有承認這個客觀存在的事實,從不同的實際情況出發,才能正確認識 和解決不同國家所存在的不同的人權問題,這就是人權的特殊性。」 有了黃教授的這個「人權的特殊性」,江澤民、李鵬及他們的代言人就可背 爛背熟變成口頭禪,不要說用來欺瞞國內大眾,就是用來對付國際輿論也非常管用 ,因為對不講道理的人來說,在各種場合只要有話可說就行。但是黃教授的這些話 實在是有很多錯誤,與一個哲學教授的頭銜是十分不相稱的,讓我們來看: (1)用空洞的、抽像的詞語亂套,欺瞞大眾 說人權有「特殊性」,「人權共同標準的實現在不同國家具有不同特點」, 而未有具體事實例子深入作說明、引證,則這種「特殊性」,「在不同國家具有不 同特點」之類的話毫無內容,毫無意義,也許沒錯,但等於白說,完全是亂套的廢 話。就像一個人說「地球是硬的,太陽是發光發熱的」一樣。除非在一場爭論中說 「地球是軟的」,太陽是黑的和冷的時,上面的話作為不同的評點才有意義。既算 如此,還必有三、五點具體的論據才具有說服力,才算是文章。 《世界人權宣言》不是在講人權沒有特殊性,也不是在講人權共同標準的實 現在不同家沒有不同特點。它的重心不在這裡,所以黃教授的人權有特殊性,「在 不同國家具有不同特點」是對錯了號自唱自說。《世界人權宣言》講的是世界各地 所有男女毫無區別的享受各種基本權利和自由,例如生命、自由、人身安全、選舉 、工作受教育以及同樣重要的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重心在這裡,並有幾十條 具體的內容。如果黃教授不同意這些,尤其是不同意,其中的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 無區別地享受各種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話,有兩種情況發生;要麼完全不接受這種資 產階級的法權觀念,要麼認為雖然有基本權利和自由但不是「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 無區別。」前者完全的拒絕已是過去的事,與中共同意簽署國際公約公約的行為不 合。黃教授肯定是指後者,並看到宣言主張人無差別享受那些權利自由,於是從中 共哲學教科書中搬出了「特殊性」一詞,雖然這是文不對題,沒有針對性地用空洞 的抽像的詞語亂套,來欺瞞大眾,為共產黨效犬馬之勞。只有在這種情況之下,黃 教授的「特殊性」一詞才能發揮作用。當《世界人權宣言》不僅規定了選舉權言論 自由,而且還同時規定了選舉權的具體內容,譬如說選舉時一定要穿黃衣服、帶紅 帽子惑穿裙衣,每年三月三日選舉,言論自由規定了只能講英文、或日文,只能通 過彩電電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各國有自己的特殊性,各國有各國的具體 要求和標準。但是宣言完全不是這樣的,宣言強調的是每個人「無差別地享受」恰 是宣言的重心,也是之所以成為宣言的主要特色,講人毫無差別地享受才是「人權 」,借用共產黨的哲學詞語,才是人權的「本質」內容。 (2)黃教授誤解了「世界」二字 《世界人權宣言》英文名稱是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按 英文本應譯成「普遍人權宣言」,才符合原意,雖然Universal一詞有「世界的」含 義,如a Universal pease肯定要譯成「世界和平」,而不能譯成「普遍和平」,但 是誰會把Universal suffrage譯成「世界選舉」而不是「普遍選舉」呢?碰巧譯成 「世界人權宣言」還不是很不通,所以才約定俗成下來。但願肯定是指「普遍人權 宣言」。從這種意義上去理解,宣言強調「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無區別地享受各種 基本權利和自由」正是名至實歸,正是人權的根本。黃教授前面說了一大堆宣言的 好話,第一部分卻說宣言的歷史局限性是「宣言沒有一處說明人權的特殊性」,豈 不是牛頭不對馬嘴!黃教授誤解了「世界」一詞,所以強調各國的特殊性。雖然不 能要求一國的哲學教授硬要精通他國的語言,但一個哲學教授是有責任弄清這些問 題的,不能在已有誤差的基礎上再出誤解。 (3)黃教授的「人權的特殊性」沒有說服力,不成文章 如果黃教授一定要用「人權的特殊性」來說宣言的局限性那也行,就算我們 讀者的理解力不高,理解不了他,我們也不用政治觀點的不同來指摘他;但有一點 是非常清楚的,我們從純寫文章的角度看,講完一大段「人權的特殊性」之後,必 須有幾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就算日理萬機很忙,舉不出三個例子,一個也行,來 說明中國的人權哪一點有特殊性,譬如說,宣言規定人人有言論自由但中國因哪個 方面的特殊而不能有這個自由,只要舉出了一個例子,不管它對不對,也算是文章 了。但黃教授一個例子也沒有,這種觀點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就像目前電腦上有 的網壇上出現很多例子,或是說罵,或是歌頌,就一句話,下面沒有了。 (4)自相矛盾 黃教授說了宣言一大堆好話在先,宣言的中心是說每個都擁有基本的人權, 強調人在人權上是平等的、無等差。否定這一點就等於把「十」號變成「一」號。 可是黃教授在說到「人權的特殊性」卻說:「而每個人的人權狀況與他所在的整個 社會經濟狀況有關,又與他在各種社會關係中所處的地位,他所從事的工作、實踐 、生活等等情況有關。」這就非可怕。這正是《世界人權宣言》所堅決反對的。如 果說一個人的人權與「他所在的整個社會經濟狀況有關」,因太抽像而不好說什麼 的話,說「人民他在社會關係中的所處的地位、他所從事的工作實踐、生活等等情 況有關,」就是十分錯誤的,這就是說人權與個人的地位、經濟、工作有關。我想 除了黃教授能這樣露骨地說,恐怕連最蠢的李鵬也不會說得這般赤裸。北京大學的 黃哲學教授竟說一個人的人權狀況與其社會地位、經濟狀況、和他所從事的工作有 關。不可思議,如果說共產黨的理論臉皮很厚的話,黃教授的文章已經超過了這個 厚度,共產黨還表面上要說人人平等呢。 2、所謂「集體人權」 在談到宣言的歷史局限性時,黃教授說:「把人權限於個人的權利和自由而 忽視了人民群眾、民族、國家的權利,即集體人權。最後投票決定《宣言》文本的 多數官員們信奉的是西方以個人為本位的個人主義價值觀,所以他們在起草和通過 《宣言》時,只是強調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忽略了群體、國家、民族的權利和自由 ,以及對兩者關係的正確規定。」 黃先生這段話不陌生,江澤民、李鵬及人民日報重寫了千百次。黃先生的意 思也很明確:不要光談人權,高唱人權,人權以外還有人民權、群眾權、民族權和 國家權等集體人權。言外之意當然是為中共政黨提供各種說辭:我們共產黨集體人 權還是抓得蠻好的嘛,比你們單談個人的人權好得多。讀了這一段我們真要幫黃教 授起上雞皮疙瘩,讓我們來看他錯在哪裡? (1)難道不知道為什麼聯合國要通過這樣的宣言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日,聯合國大會為什麼要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呢?因為 兩次世界大戰,給世界各國人民千萬了幾千萬人死亡的災難,人類幾乎毀於一旦, 大戰的爆發雖然有多種原因,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各國強調自己的國家權,強 調自己的民族權,和人民權而不惜對他國、他族、他人大肆屠殺。例如希特勒的德 國強調德意志民族的優秀而對猶太人實行種族滅絕,強調德國利益和榮譽而對他國 進攻。故宣言才特別強調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無差別地享受做人的權利和自由,強 調人權的普遍性。黃教授卻說宣言忽視了「集體人權」豈不是胡言亂語。中共正是 強調階級權,才導致幾千萬人非正常死亡,不是不要「集體人權」,是因為「集體 」、「人民」的名義下常幹了傷天害理的罪行,故才特別強調每個個人都存同樣的 基本人權。 (2)黃教授又自相矛盾 不能說黃先生一點也不知道宣言的背景,因為在他文章的第一部分專門寫了 宣言,通過和發表的深刻時代背景,他也提到兩次世界大戰對人類的災難,也提到 「人們開始認識到,能否免於戰爭、暴力、貧困而享受基本人權已不是一國政府和 人民僅僅依靠自己內部努力就能保證的事。」這些話也多少包含有人權普遍性的原 理,也涉及到了「全體人類之人權」,與他一面提出的民族權、國家權等集體人權 是有矛盾的,只是黃先生為了後面的緣故,在文章的前部分故意淡化第二次世界大 戰是因為強調各族權、國家權才引出了聯合國及其後的人權宣言。黃教授的這種矛 盾恐懼要說他重一點才行。 (3)同樣,黃先生的「集體人權」,只是一個空泛的概念而已,未有任何具體 的內容。令人奇怪的是,黃文中有多處出現「具體」、「不是抽像的」、「特殊性 」等詞語可見他並並不是不知道論說文除了論點也要有證據。可是黃說了「特殊性 」、「集體人權」以外,一個具體的例子也沒有。單論文風已經是極壞了。可以體 諒的是他實在講不出一個例子來,譬如說中國因有特殊國情不能有選舉權和結社權 。因為稍為具體一點,漏洞就會越多,其欺瞞的功能就大大失效,才會出現黃教授 等御用文人到處發表的空洞無物、文不對題的臭爛文章,人民日報幾十年都是充斥 了這些文章。也由此而導致了中國大陸語言的全面死化現象,把一個精美典雅的漢 文變成死灰。 共產黨靠洗腦,首先解決了知識分子,然後靠折磨詞語造成一大批毫無意義 、空洞無物詞語,用洗了腦的毫無批判能力的知識分子動用這一批共產黨的詞語概 念一來欺哄工農工商;二來在國際場合胡囈,有話可講就行。文化專制政策,言論 自由缺乏,和御用文人胡言亂語,結果把中國文化和語言打入萬復不劫的深淵,這 是民族的真正大悲劇,也是可怕慘象。 二、共產黨糟踏語言,使語言死化 這是一個大題目,本文只論黃教授文章顯露出的一部分,讀者可以留意中國 大陸其他語言,如政治語言、哲學語言、文學評論語言、法律語言等,最顯明的例 子是六年前被判二十年徒刑的胡石根案的判決書,以及最近在《北京之春》上刊出 的徐文立、王策等的判決書。 中國大陸語言的死化現象完全是由共產黨的文化專制主義造成的。中共的文 化專制主義人為地割斷了五千年中華文明的傳統,最顯著的例子是曾在幾十年時間 裡一般的中國青年很少知道四書五經,諸子百家,因為那些統統作為封建的東西而 受到批判,更不必說中共政府花錢花力去宏揚了。文化專制政府不允許吸引世界其 他國家的優秀文化、技術知識等,沒有充分的表達自由,極大地阻礙了學人心智的 發展,學術能力的提高。官方控制一切能控制的大眾媒體、出版物幾十年重複枯燥 ,無味的官方話語強化了這種語言的死化。限於文章篇幅,不列舉俯拾皆是的例子 ,現在只談黃教授的文章,看他的語言死到了什麼程度。 1、重寫千篇一律的官方語言 黃教授是中國最高學府北京大學的哲學教授,幾千字的文章沒有一個清新的 詞語,沒有一點屬於自己的觀點。論文,不是好文章,一個初中生如此尚可諒解, 哲學教授寫出這種文章,重複官方多年來千篇一律的話語,是辱沒了哲學家的稱號 。 2、不可名狀的「哲學」語言 「普遍性」對「特殊性」、「抽像的」對「具體的」,「現實的」對「歷史 局限性」,「抽像的」「社會關係」、「具體歷史條件」、「從實際情況出發」等 等所有這些「哲學」咒語都是用來哄嚇人的。不是說不能使用哲學概念,但哲學概 念的動用是有特定場合的,特定論題下的明確而豐富的含義。黃教授把它用來寫「 人權的特殊性」一方面是有意欺瞞唬哄大眾,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國大陸的所謂「哲 學」詞語已經完全殘廢,可以像鬼一樣地到處亂竄。 3、由死的詞語所造成的死的文風 黃教授的文章不要說自相矛盾,沒有新鮮辭句,他連基本的文章要求也達不 到(他可能會)。有論點,卻一個論據也沒有,甚至沒有論證。在講到「人權的特 殊性時,他寫了一大段都是用一大堆空洞的記號語堆砌而成,只有重複的explanat ions,沒有illustrations,沒有proof,沒有argument。像一個小學生寫「我的媽 媽」,兩頁紙都是媽媽對我好啊,關心我、愛我……。沒有例子,沒有具體的內容 。黃教授的「人權的特殊性」只重複說了「特殊性」,沒有「下文」。這種死的殘 缺的文章是語言死化的突出表現。 4、死化的詞語可以用在任何場合 上述黃先生所用的「抽像的」、「具體的」等詞語按共產黨現在的發表文章 的標準,可以用在任何地方,任何場合都能用來嚇唬人,因為太不著邊際,你找不 出它具體的語病錯誤,一般人士也無力無心專攻破此等詞語,只好一看過之,不再 深究。於是共產黨的文人們反以為很高傲,很得理。在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內,無機 會對此等文章嚴厲駁斥,這正是語言死化的催化劑。講「具體歷史條件」,、「從 實際情況出發」等,好像一點錯誤都沒有,這正是語言死化的標準。黃教授的文章 是一個語言死化的很好的研究樣本,一則因為是由哲學教授寫出來的,二是因為是 用來替官方寫作的。 結語 從上文的分析可以說,第一中共沒有誠心接受國際人權概念,沒有誠心接受 公民應有正常的社會、經濟、文化、權利這一思想,它繼續在欺騙愚弄人民殘酷鎮 壓人民。第二,中國大陸的官方語言已完全死化,這並不必然意味著是共產黨的死 亡,而是意味著共產黨的統治已經把整個中華民族帶進了死胡同。黃文是一個典型 活標本。要救中國,一場新的大規模的革命,一場比核戰爭更激盪的革命必須在中 國的大地上升起。而最最重要的是,如果不做鄉願和犬儒的話,這場革命主要恐怕 是聖人的事業,但求讀者不要誤解。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於St. Louis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