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權·神權及其他 ——評李敖二月十六在《美國之音》發表的談話 (安徽)沈良慶 最近,中國國務院宗教局長葉小文先生率領一個宗教代表團到美國開展人權 公關活動,美國也有三名宗教界人士來中國訪問考察。我同葉先生一九八六年在上 海曾有一面之誼,當時他是貴州省共青團省委書記,我在檢察機關工作。記得是在 一個學術討論會上,葉先生就當時很熱門的政治體制改革問題作了一個報告,我的 報告的題目是「經濟轉型時期的犯罪問題」,會後我們聊得比較投機,對鄧小平在 一九八三年開展的「嚴打」鬥爭有著共同的看法。十多年後,葉先生在美國就中國 的宗教問題發表的談話卻讓我大不以為然,轉而一想,也許是因為身份的關係不得 不說一套官話罷了,於是打算給他寫封信,談點自己的看法,剛寫了一小段,聽到 台灣作家李敖先生在美國之音就「六四」屠城和西藏問題發表的一通宏論,趕忙輟 筆,洗耳恭聽。 今天中午給丁子霖女士通了個電話,談及李公認為「六四」開槍殺人合情合 理的話,老年喪子的丁女士聽罷直斥其為法西斯主義。據說在希特勒的老家德國鼓 吹法西斯主義是要受警方干預、甚至有被拘禁危險的,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 際公約》也明確反對危害人類的行為,海牙國際法院甚至想審判波爾布特之類的屠 夫,我真擔心連對李鵬都敢控告的丁女士會把此公送上被告席。假如丁女士還要加 他一個流氓罪的話,連正在出版《李敖大全》的中國友誼出版公司也難脫干係(中 國文化、出版界目前正在開展「掃黃打非」活動)。為了實踐伏爾泰的一句名言: 「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個字,但是我願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還是用我的筆伐 來取消可能發生的告發吧!好在此公在談西藏問題時認為西藏不是人權問題而是神 權問題,多少跟宗教問題沾了點邊,給葉小文的信暫時不寫也罷。 八十年代中期,不知道是因為大陸的作家太不爭氣,還是因為大陸的出版界 太不爭氣,此公的書在大陸很風靡了一陣子,其文風很有些天馬行空、獨往獨來的 味道,其坐國民黨大牢的經歷,更使其笑傲江湖的嘴臉又博得一頂「異見人士」的 桂冠,使人以為此公是位鐵骨錚錚的義士。昨天「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幡 然醒悟,坐過獨裁者大牢的不一定都是義士,無論是希特勒的大牢,國民黨的大牢 ,還是共產黨的大牢,裡面都關著各種各樣的人。異見人士並不一定就是義士,也 該分三六九等,其中也有「兩隻小狗爭骨頭」的敗北者,有找不到主子而向過往行 人汪汪叫的憤憤不平者,有被主子拋棄而向他人搖尾乞憐者,也有歷盡千難萬險終 於找到主子後擠眉弄眼的作秀者。好在台灣已經廢棄戒嚴法,最近又修改了集會游 行示威法,宣傳共產主義也好,宣傳台獨也好,只要君子動口不動手,都合法化了 ,否則,我真要為此公的安全擔憂。 李公以美國歷史上曾經發生過鎮壓學生群眾的抗議活動為例來證明「六四」 屠殺的合法性,頗能迷惑一些頭腦簡單的人:既然人權衛士都侵犯人權,中國政府 不就是多殺了幾個人嘛,區別不過是五十步與一百步的關係。這種論證方式既不符 合歷史,也不符合法律邏輯。歷史是發展的,人權運動也是發展的,歷史上有過侵 犯人權記錄的國家不一定就不能捍衛人權,我不清楚此公所指的兩起事件的真象和 歷史背景,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不能因為張三犯過殺人罪,李四就可以獲得殺人的 司法豁免權。假如美國存在嚴重侵犯人權現象,獨立不羈的李敖先生完全可以也應 該基於公理和世界主義對其加以譴責,而不應該出餿主意,讓一個屠夫以此為借口 去要挾另一個可能也是屠夫的人放棄對殺人行為的控訴權。 據報道此公還是一個民族主義者,其文章中往往散發出一種迷人的愛國主義 味道,著實讓一些人陶醉、上癮,我卻無福消受這種不知被歷朝歷代的統治者和御 用文人廉價兜售過多少次的有點霉味的愛國主義。某愚,自小被大人先生們灌輸了 太多的馬克思的辨證法和毛澤東的「一分為二」法,對什麼都喜歡「透過現象看本 質」,由表及裡,由此及彼地分析一番。正如異見人士可以分為三六九等,愛國主 義也各不相同,在「朕即國家」的獨裁者眼裡,愛國就是愛朕;在馬克思主義者眼 裡,愛國就是愛黨;在顧炎武那樣的知識分子眼裡,愛國就是「天下興亡,匹夫有 責」;在人權民主人士眼裡,愛國主義應該以增進本國人民的福祉為終極價值取向 。此公的愛國主義可以從其為屠夫辯護窺見一斑,也可以從其充滿大漢族主義的關 於西藏問題是神權問題而非人權問題的說教中得到很好的闡釋。 關於西藏問題,國內的異議人士一般不願涉及,即便談,也十分審慎,因為 弄得不好,就會被扣上一頂破壞民族團結的帽子,甚至挨一記分裂祖國的悶棍,讓 你無從招架。同時,由於很多人並未去過西藏,也很難獲得關於西藏的全面、真實 的材料,談這個問題就更加困難。也許在一個自由、民主、充分尊重人權的社會, 這一問題可以通過協商對話,在充分考慮漢、藏人民感情的基礎上,通過民族自決 、居民自決的方式加以解決,但有一點是不爭的,就是西藏問題不容迴避,尤其是 考慮到歷世達賴喇嘛壽命都不長,現在的達賴喇嘛年事已高,如果不抓緊時機解決 這一問題,將來有可能複雜化,真的會危及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中央政府應該抓 住達賴喇嘛兩次明確表示只要求實現西藏地區高度自治而不謀求獨立的機遇,做出 積極的、善意的回應。而李敖先生的不負責任的講話,表面上是站在民族主義立場 來維護國家統一,實際上嚴重悖離事實,傷害了藏人的感情,無異於火上澆油,可 能對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造成極大危害。 西藏在歷史上是政教合一的社會政治體制,固然有其不合理性的一面,神權 也好,農奴制也好,也許都應該加以廢棄,事實上,達賴喇嘛也表示回到西藏後要 實行民主改革,政教分離,他本人只擔任宗教領袖,而非行政首長。但這一切都不 是剝奪藏人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自治權利的借口,就像文 明的白種人無權消滅野蠻的印第安人及其文化一樣。曾經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布 坎南先生有趣地將社會主義者分為「自由論的社會主義者」和「反自由論的社會主 義者」,馬克思和恩格斯算是自由論的社會主義者,他們在談到西方殖民主義對包 括印度、中國在內的一樣國家進行侵略和掠奪時,嚴厲抨擊了文明的白種人對野蠻 人犯下的種種罪行,甚至認為殖民者在殖民地所從事一切建設工作都以其卑劣的動 機為出發點。假如他們同「反自由論的社會主義者」斯大林生活在同一時代、同一 國家,肯定會被斯大林以「叛國」罪投入勞改營。西藏問題的始作俑者是毛澤東, 由於他在五十年代追求高度中央集權,在文化大革命中用唯物論實行對包括藏傳佛 教在內的宗教不寬容政策,沒能像鄧小平處理香港問題那樣實行實用主義的「一國 兩制」政策,嚴重傷害了藏人的利益和感情,為後人留下了後遺症。現在動手解決 問題,確實難度很大,不僅存在藏人是否會進一步要求獨立的問題,還存在是否會 產生示範效應的問題,如新疆問題,內蒙問題,各省由陽奉陰違的「上有政策,下 有對策」發展到要求更多的地方自治權問題。靠收買一部分上層人物或者給予一定 的經濟利益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中央政府要求有足夠的勇氣、足夠的智慧 和足夠的誠意,樹立關於人權的新思維,摒棄狹隘的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以及囿 於黨派利益的偏見,實行民族平等和宗教寬容政策,實現高度自治,方有可能解決 這一棘手問題。 啟蒙思想家曾經大膽揭露、猛烈抨擊了中世紀的教權主義和宗教不寬容,伸 張了人類理性,使人們得以在沒有宗教裁判淫威的桎梏下自由地思想、生活,同時 也為洗刷掉血腥和罪惡的基督教找到適合它自己的位置,使之成為一部分人類靈魂 的家園,教會甚至充當了世界和平的使者。宗教寬容原則是一柄雙刃劍,它既要消 除一種宗教對他種宗教或世俗生活的不寬容,也要消除世俗社會對宗教本身的不寬 容。西藏地區獨特的地理環境和惡劣的生存條件,決定了藏傳佛教產生和發展的歷 史和現實的合理性,這種合理性並不在於人是否有來世,是否在死後能進入西方極 樂世界,甚至也不在於人對死亡的恐懼,人的靈魂需要安慰,這種合理性在於它也 許是藏民族在極其艱難的環境中得以繁衍生息的生存條件之一。對佛教文化的破壞 無異於剝奪藏民族的生存條件。一個無庸辯駁的事實是,這是一個全民信教的民族 。 我也有幸趕時髦讀過此公的書,名字好像是《獨白下的傳統》什麼的,內容 已毫無印象。即將由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出版發行的洋洋大觀的《李敖大全》我倒想 能夠拜讀一下,看看裡面裝的到底是些什麼,特別想一睹此公並不年輕的胴體,拿 它到X光機下透視一下,看看曾經笑傲江湖的皮囊下包裹的究竟是傲骨還是媚骨。 邱吉爾首相在浴室這一特定環境中向美國總統暴露自己,並用一句幽默而寓意深刻 的話來消除對方的尷尬,給人的是一種親切感。此公不僅表示在大陸出版可以不計 較版稅多少,甚至不惜向億萬男女老少無私奉獻自己的身體,以便證明妾身清白; 給人的感覺卻是「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徐娘老矣,不惜賣身作嫁。記得八 三年清除精神污染時,連鄧麗君的情歌也成了清除對象,目前大陸新聞出版檢查機 關正在一波接一波地「掃黃打非」,此公竟然裸體招搖過市,不知是此公媚俗,還 是書刊檢查官「情人眼裡出西施」,真讓人匪夷所思。記得吳椎暉好像說過這樣的 話,搞政治就像搞女人,都說不好,但誰都想搞一下。如今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 來,如何不急煞人。轉念一想,自己如今處於失業狀態,黨的陽光和社會社會主優 越性都到不了這我陰暗的角落,囊中銅板所剩無多,還是留著買米下鍋,買衣蔽體 要緊。餓斃街頭事小,倘裸行街頭,警察不是送我進拘留所就是瘋人院,相公不狎 也罷。 李敖先生,晚輩這廂失禮了。□(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