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六四」七週年給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公開信 六四悲劇已經過去七週年了,六四的槍聲仍然在我們耳邊迴盪,六四的陰影仍然 籠罩在全國十二億人的心頭。七年前千百萬學生和市民高舉反腐敗的大旗,要求懲 治腐敗和官倒,並且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訴求,廣泛地傳播了自由、民主、人權 的觀念。可是這一場和平的非暴力的合法的請願活動,居然遭到了坦克和機槍的血 腥鎮壓。七年來,腐敗愈演愈烈,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嚴重地腐蝕了國家 機體的各個方面,目前已經到了肆無忌憚、忍無可忍的地步。我們認為,目前的腐 敗是制度的腐敗,其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權力制衡和輿論監督,歸根到底是舊的政治 體制與新的市場經濟不相適應。因此,雖然中共當局不斷地發起反腐敗的運動,並 且懲治陳希同、王寶森等一批腐敗份子,但是,由於沒有觸及政治體制這個要害問 題,總是收效甚微,今天挖出一些腐敗份子,明天卻產生了更多更大的腐敗份子, 我們認為,目前愈演愈烈的腐敗現象,是威脅社會安定的主要因素,而沒有政治體 制改革相配套的經濟改革是一種畸形的改革,廣大人民很難從這種改革中得到好處 。要真正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唯一的途徑是逐步建立起一套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 現代民主制度。政治體制改革不可逾越的第一步,就是重新評價六四和八九民運。 為此,在六四七週年之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建議的權利,依據此項權利我們呼 吁: 一、立即無條件釋放魏京生、陳子明、王丹、劉念春、胡石根、康玉春、劉京生 、周國強、張林、徐永海、鮑戈、李國濤等一切在押的政治犯、宗教犯。 二、重新評價六四和八九民運,理順民心,並依據憲法第七十一條,由全國人大 組織關於六四問題的調查委員會,對六四事件進行全面而公正的獨立調查,把事實 真相向全國人民公佈。 三、根據憲法第五條,對六四事件中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予以追究。 四、由政府向全國人民就六四事件作出公開道歉,撫恤一切六四受害者。 五、在上述基礎上,政府召開圓桌會議,與社會各方面代表,廣泛開展對話,達 成共識,從新聞和言論自由開始,有秩序有步驟地進行漸進式的政治體制改革。 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曾說過:「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 之則亡!」在國際民主化大潮流面前,面對即將來臨的二十一世紀,民主已經成為 我們時代迫在眉睫的課題,這是任何政黨和政治家都無法迴避的,執政者如果沒有 足夠的智慧和勇氣邁出政治改革的步伐,必將被歷史的潮流所吞沒,被人民所遺棄 ,並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從全民族長遠的利益出發,我們願意和一切關心 中國前途與命運的團體和個人(包括執政黨和它的黨員)一切為實現中國的現代化, 為在中國建立起符合現代文明要求的民主制度而共同奮鬥! 浙江:王東海、陳龍德、吳高興、毛國良、葉文相、付權、趙萬敏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作者介紹 王東海,四十五歲,原是杭州市西湖區靈隱工業公司文瀾商場經理。王東海七九 年就參加了杭州的民主牆活動,現在是浙江省最主要的異議人士,參與和組織了大 量的人權民主活動。在八九民運中,王東海是積極的參加者,六四北京屠殺後他制 作了「向我開槍」、「死為死雄」的橫幅,並舉行講演和遊行,後被捕判刑二年。 王東海是「汲取血的教訓,推進民主與法制進程」呼籲書的五十六個簽名人之一, 這是九五年在中國全國範圍內發起的一個很重要的簽名信。王東海還與其他一些省 市的異議人士,以及浙江本省的異議人士,經常發表公開信和簽名信,向中國政府 提出政治要求和建議,或呼籲釋放魏京生、王丹和劉念春等良心犯。由於這些活動 ,王東海多次遭到逮捕關押,或是被警察逼迫離家外出「旅遊」。 陳龍德,三十九歲,原是浙江鋁製品廠工人,因積極參加「八九民運」,印製散 發傳單而被以反革命宣傳罪判刑三年。出獄後參加了大量人權民主活動,在九五年 的上書活動中,他是浙江省所發表的公開信建議信的發起人之一。在魏京生九五年 十一月被捕和審判期間的恐怖高壓下,陳龍德和王東海等人一起簽名發表公開信, 要求立即釋放魏京生和依法公正對待魏京生。陳龍德因為參與這些活動,多次遭到 拘禁逮捕。 吳高興,原是台洲供銷學校講師,六四北京屠殺後,吳高興張貼海報,向學生發 表演說,帶領學生上街遊行,靜坐,因此被判刑二年,出獄後屢遭迫害,一直沒有 固定工作。毛國良,原浙江省教育學院學生。八九年民主運動中,毛國良積極參加 了學生爭取人權民主的活動,並書寫了許多文章和詩詞。六四北京屠殺後,毛國良 將所寫退黨聲明公開張貼。隨後被捕,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八年,在九三年 中國申辦奧運會時釋放。葉文相,三十三歲,原浙江省蘭溪市農業銀行幹部。六四 北京屠殺後,葉文相與其他幾人,在浙江省蘭溪市麵粉廠辦公室內,通過國際電話 ,向美國之音宣讀了一份抗議北京屠殺的文章。隨後被捕,並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 罪判刑三年半。付權,三十歲,原浙江省蕭山市商業大廈職工,因參與「八九民運 」和書寫標語,六四之後被捕,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三年,刑滿回到原單位工 作。趙萬敏,二十九歲,原浙江省椒江市色織廠工人。趙萬敏積極參與了八九年的 民主活動,北京六四大屠殺之後,趙萬敏將自己書寫的文章《北京大屠殺》和一些 標語在椒江市張貼散發,隨後被捕判刑五年,刑滿後在浙江臨海打工。吳高興、毛 國良、葉文相、付權和趙萬敏等人,近年來也與王東海陳龍德一起參加了大量的人 權民主活動,他們都是浙江重要的活躍的異議人士。(中國人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