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北京之春》在國內 亞衣先生如晤: 我收到三期《北京之春》非常感謝,故而想就這份刊物談幾句題外話。 首先我想說的是,刊物在國內比在國外起的作用大得多,雖然能進入大陸的 刊物很有限,但從事民運的朋友若有一期刊物,幾乎就成了海內外民運的權威解釋 者。一位在地方文聯工作的朋友(他不瞭解我的身份)曾神秘地對我說,他管轄的作 協有人去香港,帶回幾期《北京之春》私下流傳,他看一期對中國局勢的分析,半 年之內不會過時。一個地方若有這一類刊物的出現,公安局就得忙一陣子,九三年 我被捕時,公安局抄家,我提前轉移了所有的資料、筆記、通訊錄、書信,只有一 本《北京之春》和《民主中國》因為翻拍其中的照片,沒有來得及藏匿,秘密警察 就為刊物來源審訊了三天三夜(當時尚未去看守所),是在招待所日夜突擊提審,沒 有結果。我說不知誰寄到家屬院傳達室,沒有收件人姓名和落款,所以長時間無人 領取,我拿回家看,他們問我為什麼不上交,我說不知道這刊物要上交,同時我想 留下自己看,他們笑著說,這是老實話,這書誰都想看。後來在看守所,一次提審 時,來了一個管內勤的女警察,叫提審我的人趕快回家把拿回家的刊物(包括《北京 之春》)取來,公安局要把所有抄來的刊物拍錄像送安全部報功,結果才發現所有的 刊物都被他們的人分頭拿回家看。後來那個提審員對我私下說,這些傢伙真有辦法 ,登出來的情況咋能摸得那麼準。 九三年抓我的最有力的證據就是我給貴刊主筆胡平先生的一封信(委託香港某 先生轉交),轉信給香港時出了問題,信落在安全部秘密警察手裡,後將複印件轉地 方政治偵察部門處理,他們一直沒有動我,只在暗中偵察,直到我將赴青島開會之 際,才將我秘密拘捕,由於我怕他們擴大線索,開始一直不承認寫過什麼信,逼得 他們最後只好先將信封叫我辨認,再把信出示,我明白了他們偵察的範圍,就承認 了信是我寫的,他們嘲諷地說:你跟胡平是「志同道合」(我信中的話)。這是我跟 貴刊的一段緣份。 再次對編輯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 你們的工作對中華民族被澤久遠,歷史將記住你們的功德。 衷心希望能繼續收到你們的刊物,使我能與中國民主化進程的律動始終保持 感應。 蕭狄 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 《北京之春》豐富了我的退休生活 編輯先生: 承惠贈貴刊遠超過要求且即時寄到,如獲至寶,將豐富退休後精神生活。喜 讀不同深度文章且獲不少信息,對祖國未來倍增信心,又蒙將贈送貴刊,拿到十四 份在此,誠摯致謝。 一退休老人敬上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 緬甸民運組織感謝你們 於大海主編台啟: 你寄給的《北京之春》收到了,謝謝你對民聯緬甸分部的關心。大家盟友看 到後都表示向你致謝。 《北京之春》請每期寄來,因大家都愛看此刊物,關心民主的成功。 祝 民主勝利各位平安 緬甸臘戌 熊永光敬啟 向筱春請教 《北京之春》編輯部: 十一月號第三十期《北京之春》刊出筱春同志來信,對《喬冠華與喬宗淮》 和《重訪愛沙尼亞》提出異議。現有二個問題請教如下: 第一篇「喬文」,筱在信中寫到七十年代初中國人貧困,不可與「美帝蘇修 」相比,筱看喬在聯大上志得意滿仰天大笑,譏諷「美帝蘇修」的神態很不以為然 。那麼依筱春之意喬應在聯大向「美帝蘇修」點頭哈腰卑躬屈膝,您才「以為然」 ?因為中國人那時窮。 第二篇「愛文」,不知筱春同志此生走過幾個國家?歐洲來過沒有?東歐來 過沒有?筱春在信中說《北京之春》刊登過許多討論人權的好文章,建議筆者讀一 讀、想一想,再作評論。我想用同樣的話回敬:您應該自己多走一走,看一看,之 後再評論。您說我的論調實在和中共差不多,那是不是所有的海外文章都應大罵中 共,高唱東歐民主茁壯成長,才能和您「統一意志,統一步伐,統一行動」?你讓 別人民主,自己先好好自修一下「民主」。 仲仁 答仲仁 仲仁先生: 《北京之春》編輯部將你的來信給我看。我看後有不同意見。我覺得你的批 評不合邏輯。我說喬冠華不該盛氣凌人,你反問道難道喬冠華應該點頭哈腰?這好 比我勸張三少吃肥肉,張三卻反駁道莫非你要我不吃飯餓死?好像天底下除了盛氣 凌人和卑躬屈膝兩種態度之外,就再也沒有別的態度了。同樣的,我指出你把自己 的人權觀混同於中共的人權觀,這怎麼等於說要你「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怎麼 等於不民主? 一個人生來就窮並不恥辱,一個人為了堅持理想甘於清貧是可敬。但是, 由於統治者胡作非為,搞得人民貧窮,作為統治者中之一員,稍有良心者必定應該 感到恥辱(更何況還有政治專制)。 前蘇聯、東歐有不少問題,美國、西歐也有不少問題。但是這些問題是否應 當歸罪於人們有了「說話的自由」。這才是我對你的異議所在。 筱春 可否用E-mail投稿 《北京之春》編輯部: 祝賀《北京之春》進入電腦網絡!我剛剛試看過你們的網絡文件,覺得作為 新用戶,是搞得非常好的。 既然你們已進入網絡,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用E-mail投稿?該用哪種編碼? 請告示。 祝好! 陸丙甫 答覆:《北京之春》歡迎作者用E-mail投稿。投稿時,請用GB或HZ中文編碼。《北 京之春》的E-mail地址是,beijingspring@msn.com.。 《北京之春》編輯部 我看尹戈一案 《北京之春》編輯: 讀《北京之春》上關於尹戈一案的幾篇文章,我看尹戈八成是詐騙。 事實真相大概是這樣的:尹戈騙王筱群,稱花瓶是個真古董,但花瓶不准賣 ,只能以仿古製品的名義相送,再以買賣雞血石的名義付款。王筱群以為不錯,彼 此成交,後來發現花瓶不是古董,方知上了當。開頭兩人合夥作弊,王以為騙的是 國家,後來方知真正受騙的是自己,但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證據是否充足,官 司是否打贏,都是沒把握的事。 當然,當地司法機關不依法行事,必須批評。這是另一個問題。 劉曉東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