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中地區農村社會調查 (四川)劉賢斌 序言:調查動機與調查方法 這次回川經過簡陽市,突然聽說發生了當地農民到市府請願的事件,於我以 極強烈的震盪。雖然近來,我經常聽到有人訴說現在農村情況相當糟糕,卻不料竟 到如此地步。雖然對於中國的許多事情,我持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對於中共在農村 改革中所取得的成就,向來我還是比較欣賞的。根據中國官方報道,透過那一系列 不斷調動更新的數字,我一直覺得,這些年來,中國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中國農民正在小康和均富的道路上迅跑。然而實際情況看來並非如此,對於中國官 方報道,我現在不能輕信了。因此我覺得,我應該親自到中國農村去走一趟,以獲 得對它的更為直接更為本真的印象。 當然,若要全面瞭解中國農村的情況,那就非在全國農村地區進行徹底的普 查不可,但以我一人之力卻無法作到。我甚至連在全國主要幾個比較典型的農業地 區進行抽樣調查也極其困難。幸而我所熟悉的川中地區算得上比較典型的農業地區 之一,如果搞清楚了這裡的情況,那麼對於中國農村的現狀也能有一個比較基本的 瞭解。因此,我就退而求其次,採取了典型調查的方法。另外,通常的社會調查所 採用的問卷形式其實很不完善,有些非常重要然而又不明顯的問題,可能會被問卷 的設計者遺漏掉。因而,只有邁動雙腿深入到生動的社會實際之中,才能發現真正 的問題並抓住問題的實質。於是,我就進而取其上,採取了直接詢問和記錄的方式 。 下面這些內容,是我對這次調查情況所作的一個總結。我本來希望,通過此 次調查能夠使自己對中國農村的現狀有一個比較真切的把握,但倘若這篇東西能夠 為人們瞭解中國農村的情況提供一些參考,那麼此次調查便有了稍大的意義。 問題一:家庭聯產承包制已走到盡頭 中國的改革發軔於農村,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推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 制,在七十年代後期的安徽鳳陽地區最早出現。這是中國農民的偉大創舉。應當說 ,在當時農村生產力水平低下、生產方式落後且生產者積極性不高的情況下,實行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促進了中國農村社會的演進。現在農民普遍承認,鄧小平的 改革使他們的生活比毛時代有了明顯的改善。但是十多年來,這種家庭聯產承包制 也早已暴露出自身所固有的一些缺陷,正是這些缺陷制約了中國農業生產向更高層 次的發展。首先,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過去那種大塊大塊的土地被各個 家庭分割成了一小塊一小塊的土地,舉目望去,阡陌縱橫,難得看到一塊像樣的完 整的土地。據我瞭解,一般家庭人均只有七、八分地,再加上不同級別的田、地都 公平劃分,於是土地就變得更加破碎不堪。這種土地經營規模的細碎與現代農業生 產的發展趨勢相違背,不利於實現農業生產的合理佈局和推廣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 。現在農業機械根本就不使用了,甚至連耕牛也因無用而被宰殺殆盡,農業生產完 全靠人力操作,實在是對人類文明進步的反動。其次,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 後,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就分離了:土地的所有權仍屬於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土 地的使用權則下放給農民。這樣就導致了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的虛弱化,作為土地的 所有者,它卻無力愛惜和保養土地。而農民只是種植土地卻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因 此他們就沒有必要對土地進行長期投資,沒有必要進行農田基本建設。於是農民就 可能對土地進行掠奪性經營,從而導致了土地地力的下降和農業基礎設施的廢弛。 如果遇到洪澇旱災,農業生產必然大幅度下降。因此,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在是 一種短期行為,與現代農業的持續高產方向相背逆。自一九八九年以來,家庭聯產 承包責任制的潛力已經耗盡,糧食產量連年徘徊,難以再上新的台階。 其實,這種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只是中國農村社會生產力革命對現實社會 生產關係乃至現實社會意識形態的一種妥協,其目的仍是要維護公有制這個名義和 堅持社會主義這個原則。因此,這種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就具有一種改良的性質, 從而也就規定了它具有一種暫時的性質。它儘管曾促進過生產力的發展,但是從它 對生產力發展所提供的可能性來看,它又同時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而且它所起的 這種阻礙生產力發展的反作用,很快就大大超過了它所起的那種促進生產力發展的 反作用,從而導致了生產力發展陷入一種緩慢發汗即徘徊的狀態。若要使中國農業 生產取得新的突破,那就不得不排除落後的生產關係對生產力發展的阻礙,那就不 得不消除僵化的意識形態對生產力變革的制約。徹底實現生產力革命的要求——實 行土地私有化——乃是必然。 事實上,實行土地私有化具有可操作性。如眾所知,土地本來屬於農民,只 是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中,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才被剝奪。所以,實行土地私有化, 只不過是還事實以本來面目——退回農民曾經失去的私有財產而已,同時也可以實 現農民千百年來所追尋的「耕者有其田」的夢想。目前在中國農村,實行土地私有 化有兩種可行的辦法:一是完全按照現在家庭承包土地的辦法(即對不同等級的田、 地實行公平劃分)來對土地實行平均分配;二是將每塊土地核算出價值,然後按價值 來對土地進行平均分配。前一種辦法比較簡單易行,只需將現在農戶所承包的土地 的所有權明確劃分承包農戶就行了,只是這對於目前土地經營規模的狹小狀況暫時 沒有改善,而後一種辦法則可以使土地的經營規模有所擴大。 實行土地私有化,於中國農業生產步入更高的層次有著積極的意義。土地私 有化之後,由於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歸農民,這樣就能真正調動農民的生產積 極性,農民才會捨得花錢投入於農田基本建設,使中國農業生產走上持續高產的發 展道路。土地私有化之後可以建立土地市場,以實現土地的自由交易和土地兼併, 這樣土地就會逐漸轉入那些種田能手和有志於經營農業生產的人手中,從而實現農 業生產的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農業生產的區域化、機械化和集約化。當然,由於中 國人多地少的具體原因,土地兼併要受到適當控制,它取決於其它生產部門吸收農 村勞動力的能力。而且,糧食生產對中國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此,比起北美那 種大規模機械作業的生產方式來說,中國更適合搞日本那種使用小型機械、施用化 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的精耕細作的生產方式。 問題二:計劃生育政策業已失敗 在如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太多的人口正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社會發展 的許多成就都被人口的龐大基數和激劇增長所抵消了,因此為了國家的社會發展, 就應當對人口的增長實行控制,就應當對人口的生育也實行控制,即:一對夫婦只 能生育一個孩子。這就是目前中國政府所推行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基本內容。八十年 代初,中國政府曾提出一個雄心勃勃的人口計劃,言曰在二零零零年要使中國人口 控制在十二億以內。如果單就此而言,那麼中國政府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失敗了。 在今天的中國農村,幾乎每對農民夫婦最後都至少生育了兩個孩子,真正的 獨生子女家庭很少。對於超生行為,政府的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各地基層機構即計生 辦,要採取強制制裁的手段。由於不可能把超生夫婦關進監獄,因此除了強行墮胎 之外,就通常採取罰款的辦法。現在對超生一個孩子罰款三千元。一些貧困的農民 當然無力交納這筆不少數目的錢,於是計生辦的工作人員就少不了要牽豬、搬傢俱 、拉被子或拆房子,有的還舉辦學習班,對農民進行毒打,迫使他借錢交納。雖然 這種凶暴的行徑侵犯了農民的基本人權,破壞了農民的基本的安定生活,但是農民 對此的害怕心理超過了他們對此的不滿情緒。而且,鄉鎮計生辦還向上隱瞞超生數 目,以侵吞罰款。比如一個村一年超生了十五個孩子,他們就只上報五個,這樣那 10個3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就被他們私下分掉或吃掉了,這在上面看來他們的工 作也有成效,真乃一箭雙鵰的好辦法。現在鄉鎮最有錢的部門就是計生辦,他們所 隱瞞的超生人口的數量與他們的揮霍程度成正比。因此可以推論出,中國人口早已 突破了十二億,而且很可能已達到了十三億。 現在中國農村幾乎沒有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因此農民的老年生活就只有寄托 在自己的子女身上,於是養兒防老就成為了農民的基本心態。這是導致農民超生行 為的根本原因,許多農民都有著生育兩個孩子的強烈願望。故此,只有在農村普遍 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瓦解掉農民養兒防老的心態,中國人口的激劇攀升才有可能趨 緩。鑒於中國政府財政緊張狀況,目前在中國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可以不必對現在 的老人實行,而只對未來的老人即現在的年輕農民實行。只要農民每年交納一定數 目的保險金,那麼期限一到(比如三十五年),他們就可以開始享受。因此,中國政 府一分錢不花,就可以成就一件大事。當然,這必須由政府來做,同時還必須制訂 有關法律予以保障,以獲得農民的信任。此外,中國政府還可以對養老保險制度實 行一種傾斜政策。現在政府對獨生子女有一種優待,以此作為一種激勵機制。在我 看來,其實還不如從名義上將這種優待轉移到其父母頭上更能產生激勵作用,而且 似乎也更合理——孩子生來是平等的,他們的父母才應當對生育行為負責,也才應 當為之受到獎勵或處罰。這筆優待費可以直接轉入到養老保險金裡,讓他們比其他 農民少交這筆數目。對中國政府來說,這又是一件不花錢的事情。 另外,在一般農民的頭腦中,唯有兒子負有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神聖使命 ,而女孩子早晚會成為別人家的人。因此,農民普遍具有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 為了要一個兒子,有些農民甚至生了七、八胎還不停止。這是導致農民超生行為的 又一個原因,而且使得中國人口男女比例趨於失調。要改變農民的這種落後思想, 實非短期內所能奏效。只有社會發展到一定水平,農民的素質有了極大的提高並普 遍具有了男女等同的思想意識之後,才能使這種狀況有所改變。 生育的自由應當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任何政府也不能以任何借口通過強制 手段來進行控制,而應當通過耐心教育使人們自覺節制生育。在此,不要誤會我主 張對中國人口的增長應當放任自流,恰恰相反,我也主張中國的人口增長應當受到 遏制,只不過我在思考如何更能有效地使其受到遏制罷了。我瞭解到,幾乎所有農 民對計劃生育政策都很清楚,這說明中國政府對此的宣傳不能不謂之努力,而且如 前所述,中國政府對超生行為的制裁也不能不謂之嚴厲,但是這卻無法有效地控制 中國人口的增長。我想,對於一般民眾,如果僅僅只是向他們宣傳為了國家的利益 ,那就未免顯得過於空洞,而如果同時也向他們宣傳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也許 更能調動他們的行為。政府應當使每個公民明白,孩子太多,無宜於家庭的幸福, 也無宜於他們自身的發展,應當使每個公民明白,多生育一個孩子,會給他們帶來 多麼沉重的拖累。也許這樣更能使他們節制自己的生育。無論如何現在是中國政府 對它的計劃生育政策進行反省和檢討的時候了。 問題三:教育滑坡 要說教育的意義,古今中外的著作家對此的論述可謂已經汗牛充棟,相信國 人也對此已具共識。在這裡,我就不得贅言,我準備作的事情只是:分析現在中國 農村教育存在的問題。在目前中國農村,文盲占10%左右的比例,初中文化程度以 下者占80%左右的比例,而高中文化程度以上者則佔不到10%的比例。因此,農民 的文化素質普遍低下,他們的生產技能、生活觀念、行為準則和思想意識都不完全 合乎現在社會的基本要求,從而使得:第一、現在中國農村難以擺脫貧困落後的狀 況;第二,農民普遍缺乏公民意識尤其是法律意識,既不知道合法保護自己的權利 ,同時又侵犯別人的權利,他們可能會對中國社會的健康發展產生負面作用。更要 命的是,這種狀況正日趨惡化,大有一代不如一代之勢。據我瞭解,現在農村學生 流失率相當嚴重,小學學生流失率為百分之幾,而初中學生流失率卻高達70%左右 (初一時,一個班通常有五、六十個學生,而初三時,一個班則只剩下不到二十個學 生了,於是幾個班只好合成一個班)。國家規定實行九年義務教育,但是真正讀完初 中的卻不到三分之一。這應直接預示了未來幾十年中國農村的發展狀況。故此,中 國農村教育已經和正在陷入危機之中,令人憂慮。 究其原因,主要在於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學費太高。今年上學期,小學一年級學費已達五十多元,小學六年級 則上百元,初中則高達二百元左右,而這還不包括上學期間要交的其它費用。現在 市場經濟側身於義務教育系統之中,一些教育機構挖空心思從學生身上賺錢。比如 ,市文教局每學期要強行攤派一些學習資料,每個學校都強迫學生必須購買。過去 學校的口號是教書育人,現在變成了創收育人,實在令人扼腕。粗略一算,一個學 生一年上學費用為好幾百,這對於人均收入才幾百元的一般農民家庭來說,實在是 極重的負擔。其實,幾乎所有農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上學讀書,望子成龍乃普天下 父母的共同心願。但是太高的學費卻迫使他們不得不領回自己的孩子,這是目前農 村學生流失的最大原因。中國的教育正在走向貴族式的教育,只有有錢人的孩子才 讀得起書,而普通農家孩子則沒有讀書成才的機會了。孩子失學之後,過早地挑起 了生活的重擔,並沿著祖輩的道路繼續爬行。 其次,教學質量太差。學費居高如斯,但教師的福利卻並沒有隨之而上去, 因而教學質量也沒有上去。教師工資一般一個月為二百多元,如果再扣除掉那些強 行加到頭上的各種名目的社會集資款項和購買券的任務指標,他們的收入幾乎只能 勉強招架日益沉重的生活開支。而民辦教師的工資更低,一個月只有幾十元錢。與 之相比,每個學校的幾個頭面人物卻經常出去大吃大喝,令人不平。長此以往,教 師情緒普遍低落,教書缺乏熱情,相互間缺少競爭勁頭。有的教師不安於現狀、干 脆懸置教鞭,「下海」去了。由於教師不安心教書,教學質量便難以上去,學校升 學率極低,能夠使學生早日跳出「農」門的中師、中專名額,許多學校多年來連一 個也考不上,農民對此嘲諷為:打光腳板。於是農民感到,孩子上學沒有什麼前途 ,讀書沒有什麼用,還不如早點回家幹活以減輕家裡生活負擔更為現實。這是農村 學生流失的又一原因。 任何現代政府都面臨著國家現代化的任務,而教育則是國家現代化的捷徑, 因此普及國民教育乃是政府不能推卸的義務,而且逐漸成為衡量政府政績的一個重 要尺度。一個國家國民教育狀況好壞,其責任只能繫於這個國家政府。也許中國政 府在一些書面文件中和一些領導人的公開講話中也曾強調要重視教育,但是判斷一 個政府政績如何,不是看它說了什麼,而是看它做了什麼。長期以來,中國的教育 經費在國民生產總值所佔比例極低,而且幾乎沒有明顯的增長。中國政府之不重視 教育的程度,實在罕有其敵。目前中國農村教育滑坡,中國政府難推其咎。近年來 ,面對政府的失職,一些仁人志士發起了希望工程的運動,企圖通過向社會募集資 金來幫助失學的孩子復學。其功德雖大,但於扭轉中國的教育危機都只能起到杯水 車薪的作用。要根本改善中國農村的教育狀況,事情還只得由中國政府去做。一些 有識之士早已提出過許多建議,我也就不再對之重複,在此我只想補充這麼兩點: 第一,實行九年義務教育時,除了減輕學費,政府還可以採取一些強制手段,如對 失學孩子的家庭課以罰款;第二、建立農村成人教育系統,重點對農民進行先進實 用的生產技能的培訓和公民意識尤其是法律意識的培養。這些事情做起來亦不困難 ,但是我想由於中國社會問題太多,政府也就多半無暇顧及了。 問題四:苛重的農民負擔 當今中國的農民問題,其實主要就是農民負擔問題。在走訪過程中,我曾故 意繞開這個話題,但是說不到三句話,我又硬是被農民拖將進去。一九九一年,國 務院發佈的《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農民承擔 的費用和勞務,是指農民除繳納稅金,完成國家產品定購任務外,依照法律、法規 所承擔的村(包括村民小組,下同)提留、鄉(包括鎮、下同)統籌費、勞務(農村義務 工和勞動積累工)以及其他費用。」農民向國家繳納稅金和完成國家農產品訂購任務 ,長期以來份額不大,農民一般能夠承受,對此沒有什麼意見。自古就要交納皇糧 ,農民也明白這個道理。現在農民意見最大的,主要是由鄉村支配的村提留和鄉統 籌費這部分負擔以及各級政府非法強加於農民頭上的其他各種款項。 由於中央規定村提留和鄉統籌費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人民政府組織收取, 因此鄉村幹部就可以隨意決定村提留和鄉統籌費的份額和項目。雖然中央同時也規 定通過的村和鄉統籌費的預、決算方案應當張榜公佈,但是農民對此卻從來也不清 楚,人民群眾的監督只不過是空話,農民根本就決定不了村提留和鄉統籌費的多少 。因此情況完全是這樣:鄉村幹部說交多少,農民就必須交納多少。於是造成了農 民負擔不斷加重。上述條例第六條規定:「農民直接向集體經濟繳納的村提留和鄉 統籌費(不含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繳納的利潤),以鄉為單位,以國家統計局批准、 農業部制定的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報表和計算方法統計的數字為依據,不得超過 上一年農民人均收入的5%。但是這個5%的限度卻早已被大大突破了。舉個例子來 說吧,在遂寧市保石鄉,去年農民純收入四百三十二元,但是今年規定要交的提留 、統籌費人均卻高達七十五元,所佔比例為17%。而且這裡所謂的農民純收入其實 並不純,因為農民用於購買化肥和種子的支出應當被看作成本,而不能被算到收入 裡。由於地力不斷下降,不施用化肥進行催生就難以保障糧食的收成,化肥的巨大 需求導致了化肥價格不斷上漲。現在一個四口之家,一年購買化肥就得用二百元, 人均達五十元。這樣人均純收入就為:432元-50元=382元。如果再減掉農民用於購 買種子和農具的支出,人均收入就更低。如此算來,這部分農民負擔佔人均收入的 比重竟高達20%以上。這300多元錢,再減掉國家稅收、豬稅(每年每家六元,即使 沒養豬的家庭也得分攤)和上述七十五元村提留和鄉統籌費,就剩下不到三百元錢, 這就是農民一年的人均生活費用。這實在只能夠維持農民的最低生活水平,使其不 致於喪失掉勞動力而損害了剝削者的利益。 國家的富裕只能基於人民的普遍富裕,反之,人民的普遍貧困必然導致國家 的貧困。任何社會的統治者對於人民的搾取也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一旦到了民不 聊生的地步,國家存在的合理性也就完全失去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句話 ,實是對統治者的警訓。我們知道,漢初文景之治時實行三十稅一和十五稅一,算 起來,當時的農民負擔率(姑且選此詞,即農民負擔占農民收入的比例)只為百分之 幾,到漢武帝時,糧倉裡的谷子都爛了,這為西漢的長期強盛奠定了基礎。而明朝 實行一條鞭法時,農民負擔竟30%,實為中國歷史上可數的幾個最黑暗時期之一, 此後不久揭開了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序幕。中國目前的農民負擔率早已經瀕臨於危險 的邊緣了,農民的不滿情緒已經相當激烈,農民抗稅抗捐、上訪請願甚至農民暴動 的事件都已時有發生。為緩和農村社會矛盾計,除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以外,實在 別無良策。 由於無力承受如此苛重的農民負擔,許多農民已經放棄農業生產,外出謀生 去了。這給當今中國社會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首先,許多土地荒蕪不植,必然造 成糧食產量的下降,加劇物價的上漲。其次,大批農民湧入城市,加劇了交通運輸 和城市生活的壓力,使社會的無序化狀態更趨嚴重。尤其要命的是,如果農民在外 地找不到工作,為了生存下去,他們就可能鋌而走險,最後滑入犯罪的不歸路。而 今,整村整莊的農民出外進行結伙偷竊和搶劫的現象非常猖獗,這是導致中國現在 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因素。中國公民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越來越得不到保障了。此外 ,這些農民聚居於城市的貧民窟中,他們生活在社會的最低層,與繁榮的城市比較 之後產生一種失落感,一旦社會上出現什麼動盪,他們勢必捲入而且可能釋放出巨 大的破壞性能量。人們稱這些棄地出走的農民為盲流,如果更準確地稱之為流民的 話,也許人們馬上就能翻出這些流民在歷史上所扮演的角色的記憶來。 應當說,中國政府對此有著足夠清醒的認識,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切實 減輕農民負擔,去年中央發出通知,砍掉了幾十項不合理的農民負擔。但是情況並 沒有改善,相反卻更趨惡化了。例如前述的遂寧市保石鄉去年的農民負擔為六十元 ,今年卻增加到七十五元。中國各級政府官僚已經集成了一個利益集團並顯示出了 日益強大的力量。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他們對中央的任何政策都要修正、曲解乃 至扣壓,使其難以真正落實下去,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在實行財政任務 包干,市縣政府將其下達給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則最後將其落實到農民頭上。這裡 我從一本雜誌上摘錄的一段文字,很能夠說明這個問題,作者寫道:「一九九四年 洪口區(屬四川通江縣)的財政任務已達一百七十五萬元,農民人均五十元,加上三 提八統、社會統籌、公益事業建設,人均負擔在八十至一百元之間,占農民純收入 的20%以上。」農民負擔的許多項目指標直接由上面下達,已經超出了村提留和鄉 統籌的本來範圍,按國務院那個條例來說,則已屬非法。而且這些稅費不是用於對 農民和農業生產有利的事情上,而幾乎被各級政府官僚揮霍掉了。政府官僚階級因 其難以滿足的貪慾已成為了中國社會的疽癰。可以說,農民負擔達到今天如此嚴重 的地步,主要是由各級政府造成的。因此,如果寄希望於各級政府來減輕農民負擔 ,那就如同讓碩鼠來監守糧倉。 那麼農民自己能保護他們的利益,減輕他們的負擔嗎?由於農民文化素質普 遍低下,他們幾乎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有理他們也 說不清楚。因此他們只有消極地抗捐抗稅。農民普遍希望,那些有知識的人能夠為 他們說話。現在中國農村,真正能夠起而保護自己利益的,主要是那些有較高文化 水平的農村青年。他們對農民負擔以及與之相關的法律、政策認識得比較清楚,能 夠有理有據地要求減輕農民負擔、取消不合理的款項並使農民負擔率控制在5%的限 度以內。他們採取的鬥爭手段主要是上書、上訪和上訴的合法形式。現在他們又注 意到發動其他農民的重要性,比如採取聯名上書和集體請願的方式來加強鬥爭的力 量,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果,例如簡陽農民請願事件已經減輕了農民負擔。但是對於 各級政府官僚來說,農民鬥爭的力量還是顯得過於弱小,絕大部分鬥爭並沒有取得 什麼成果。上面來進行調查,往往發現不了問題,鄉村幹部對此早已準備有一本做 平了的假帳,而真實的帳目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即使發現了問題,最後也會因為 眾所周知的原因而不了了之。當然,那些敢於鬥爭的農民,最後少不了要受到鄉村 幹部的威嚇、報復和迫害。分散的農民鬥爭根本無法改變自己的處境。 是故,要根本減輕農民的負擔,保護農民的利益,農民必須團結和組織起來 ,歸結為一個辦法,即:成立農會組織。占中國人口80%的農民沒有自己的利益代 表,本身就是極不正常的事情。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農會的出現乃是必然,時至 今天已經提出了這個要求。農會組織可以代表農民與各級政府進行談判,取消各種 不合理的稅費;不經農會同意,各級政府不得增加農民負擔;而且農會要監督鄉村 提留、統籌費的使用,必須用於對農民和農業生產有利的事業上,對於挪用、侵吞 和揮霍農民所交稅費的人要依法追究。不過,這種農會組織最好能得到政府的承認 ,這樣它的存在及其鬥爭才具有合法的性質。同時,這種農會組織也要受到政府和 法律的監督,對於侵犯人權和違犯法律的行為,政府也要進行追究。不過,這種農 會組織卻是一種自治組織,政府不能干涉其內部運行機制。這種農會組織由農民自 願加入組成,常務機構成員實行民主選舉,並始終受到農民的監督,因此它是一種 自由農會。只有農會組織才能與日益強大的政府官僚階級相抗衡,才能根本代表農 民的意志和保護農民的利益。 問題五:階級差別和階級矛盾的重新出現 中國農村已經不是毛時代那種普遍貧苦落後的農村了,他所要致力於消滅的 階級差別和階級矛盾,又在農村重新出現了。改革之後,過去占統治地位的平均主 義思想受到了衝擊和否定,而個人能動性則逐漸得到了贊同。由於有的農民比較勤 勞、精於算計或比較有冒險開拓精神,而有的農民則比較懶散、缺乏算計或較保守 膽小,再加上各人運氣不一樣,這就造成了農村不同家庭收入差距的拉大,出現了 貧富差異。改革之初,各級政府官僚還沒有嚴重的腐敗行為,階級鬥爭運動也已停 止,中國農村出現了短暫的穩定繁榮局面,如果用「政通人和、百業待興」來對之 進行形容,並不為過。但是進入八十年代中期以後,腐敗現象開始在農村蔓延,鄉 村幹部利用職權,幾年時間便迅速致富。就這樣,目前中國農村出現了不同生活水 平的家庭,大致可以劃分成以下五種情況。第一種是長期在外作生意的專業農戶。 由於他們把握機遇好,在改革之初便勤勞致富,現在又利用雄厚的資金繼續作生意 。這種農戶是農村中最富有的家庭,他們一般都建有漂亮的樓房,並購置齊了現代 家庭生活用具,銀行裡還有大筆存款,他們的日子過得相當富裕。不過這種農戶在 農村中並不多見,通常一個村也就一、二戶人家。可喜的是,向來「不患貧但患不 均」的中國農民對此卻很坦然,他們對此並不嫉恨,而是羨慕和追趕,這就帶動了 農村社會的發展。第二種是那些後來才做生意或長期在外打工的農戶。他們收入不 多,基本上是掙勞力錢。經過多年積蓄,他們也能修起普通樓房,家裡擁有黑白電 視機和自行車,銀行裡少有存款,日子過得一般。這種農戶在農村中佔有三分之一 左右的比例,是現在農村中的中上階層。第三種是那些埋頭於土地生產,同時又能 搞一些副業的農戶。他們的主要收入來自種地,小部分收入靠家庭養殖,干手藝活 或幫人下力掙得。這種家庭一般都無力修蓋樓房,有幾間像樣的瓦房就相當不錯了 。家裡也沒有什麼東西,最多有一輛自行車。但他們家裡都存有一些糧食,不到萬 不得已他們不會賣糧,在他們看來,賣糧是一種敗家的表現。他們一年收支基本持 平,過著一種勉強的生活。這種農戶在農村中所佔的比例最大,佔二分之一左右, 他們是農村中的中下階層。中下階層加上中上階層就構成了農村的中間階級。隨著 農民負擔的日益沉重,而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價格卻日益高漲,他們的生活已越 來越拮据,並普遍對將來可能會更加貧困感到恐懼害怕。第四種是那些完全靠土地 養活的農戶。他們沒有錢可作生意,沒手藝可搞副業,沒勞力可外出打工,所有的 收成完全取決於土地的收成。由於農民負擔越來越沉重,他們早已生活維艱了。一 年四季他們吃上頓短下頓,經常借人家谷子,還拖欠一屁股債,衣不遮體,房子也 很破舊,根本就保障不了基本的生活。這種絕對貧困戶在農村中所佔的比例約十分 之一左右。與改革之前甚至解放前相比,他們的生活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他們深 陷於貧困之中而無力自拔,唯有國家用扶貧之手才能把他們從深淵中救起。以上四 種農戶都是自食其力的本份農民,由於他們之間沒有明顯的利害衝突,因此也就幾 乎沒有什麼矛盾。與以上四種農戶不同的,即第五種就是鄉村幹部家庭。改革之初 ,這些鄉村幹部家庭並不富裕,甚至一度受到人們的鄙視。但自一九八四年之後, 由於政治體制改革滯後,腐敗現象在專制的溫床裡滋生並蔓延開來,於是鄉村幹部 開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例如:挪佔上面的專項撥款、隱瞞少交提留統籌費、侵 吞興辦鄉鎮企業的集資款等,短短幾年便迅速致富。他們大都蓋有漂亮的樓房,其 生活水平甚至比多年做生意的農戶還好,與他們的正常收入(鄉幹部領取國家行政工 資,村幹部則按誤工計算,每月補貼四十多元)極不相稱。顯然,這種靠非法途徑獲 取財富的真正暴發戶引起了其他農民的嫉恨和不滿。如果不懲治他們的腐敗行為, 農民的怨恨情緒就難以平息。當今中國農村社會的主要矛盾,就是一般農民和鄉村 幹部之間的矛盾。 現在,每個鄉鎮一般有國家編製幹部八十多人,另外還有部門招聘的工作人 員四十多人,每個村則主要有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長三巨頭。平常他們沒什 麼事幹,只是每天上午到趟辦公室,有些部門逢集才上班,大部分時間都在打牌賭 錢或吃喝玩中磨過了。鄉鎮幹部編製太多,人浮於事,工作效率極低。此外,這些 鄉村幹部基本上都是靠走關係當上的,因而其素質極低,而農村中那些比較有文化 的青年才俊卻沒有受到重用。由於鄉村幹部是農村社會的直接管理者,權力助長了 他們的凶橫,他們已經成為了中國農村各地的地頭蛇和土皇帝。杜甫在《石壕吏》 中寫道:「吏呼一何怒,婦啼一何苦。」孰料竟言中了當今中國農村的現狀。對於 那些無力交納稅費的農民,鄉村幹部從計生辦人員那裡借來了經驗,也採取牽豬、 拉谷子、搬傢俱和拆房子的惡劣手段,剝奪農民基本生活的權利。中央對此明令禁 止,但他們卻並不公佈中央的有關政策而照樣樂此不疲。有個村幹部竟替他們的非 法行為如是辯護:「現在哪個鄉哪個村沒有牽豬、拉谷子?怎麼能怪我們?」對於 抗捐抗稅的農民,鄉上還要舉辦學習班。這種學習班不是向農民宣傳、解釋中央的 政策,而是強迫農民上交錢(有的鄉鎮政府組織一些人在黑屋子裡毒打農民,有的則 在農忙時強把農民關進學習班,於是農民只好答應借錢來交)。他們侵犯了農民的基 本人權和公民權利,引起了農民的強烈憤慨。不僅如此,在一九八九年民主運動失 敗之後,這些鄉村幹部囂張之極,貪污腐敗已到了公開的地步。他們幾乎每天都要 大吃大喝,一個鄉鎮上的所有飯館的80%的利潤都是由他們吃出來的。目前中國農 村最黑暗的勢力就是鄉村幹部,一般農民的怨恨情緒都集中於他們的身上。 在我看來,中共農村的鄉村幹部問題實在是難以解決:不僅因為它太過嚴重 ,而且因為鄉村幹部是這個政權的基層力量,他們與各級政府官僚有著千絲萬縷的 聯繫,他們本身都同屬於一個利益集團——政府官僚階級,因此政府就很難對其下 手,這更增加了解決這個問題的實際操作的困難。但是我們知道,當壁虎面臨死亡 危險之時,它都能夠咬斷自己的尾巴而逃脫劫難,或許中國政府能夠於此有所啟迪 吧。其實,中國政府在這方面已經有所作為,例如這兩年嚴懲腐敗和推行公務員制 度——這是解決目前鄉村幹部問題的兩個不可或缺的措施。只不過中國政府的行為 還有些猶豫,還缺少那麼一種忍痛割愛的決絕之心,使人看起來像是在走過場。現 在,中央大力加強基層建設,其結果如何,還需拭目以待。不過要從根本上解決鄉 村幹部問題,中國政府的思路還應當更加開闊一些。在此,我要不太明智地提出一 個建議:實行鄉村幹部民主選舉制。據我瞭解,幾乎所有的農民都希望對鄉村幹部 實行真正的選舉,並相信自己有選舉的能力。選舉其實是實現人的一種意志,因而 也是每個人多具有的一種本能,這是民主制度得以建立的基點。所謂當今中國社會 缺少實行民主的基本條件的成見,我現在開始懷疑了。由於農民對當地情況比較熟 悉,又由於農村有現成的幹部資源(那些初中畢業或從軍隊轉業的農民青年),因而 他們可以選出合適的鄉村幹部,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在不久之後又能再次行使這種 權利。這就使得鄉村幹部的任免直接由農民決定,這也就使得他們必須代表農民的 意志並維護農民的利益。當然,並非對所有的鄉村幹部必須實行選舉,只要對各主 要責任的鄉村幹部(如鄉長、鄉人大主任、村長和村委員會主任等)實行選舉就行了 ,而對其他鄉村幹部則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條例實行。唯其如此,才能緩和現在農 民與鄉村幹部之間的嚴重對立,才能化解農民風暴的到來。 結論:民主是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 以上我所贅述的五大問題,就是我此次調查發現的目前農村社會存在的主要 問題。我在分析這些問題時,已經提出了或許能夠解決它們的一些具體的辦法和手 段,歸結起來,其實就是民主這兩個字。實行土地私有化,使農民有了固定資產, 這種經濟自由是建立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實行生育自由、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普 及國民教育和減輕農民負擔都是為了提高農民的民主意識,為中國民主社會的建成 進行準備;普及公民意識則為民主運動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保障。這些措施既是解決 目前農村問題的主要辦法,又是農村民主的重要內容。民主已經與農民的利益和農 村社會的發展密切聯繫在一起了。 或許,目前中國的農村問題會因為其它社會問題交織在一起而使其積重難返 ,但是目前農村問題如此嚴重,農民已經不能再安心如此生活下去了,即使政府不 願自上而下的解決之,農民也會自下而上的解決之。因此,不管政府採取什麼態度 ,也不管其它政治力量採取什麼態度,農民運動必將在中國再度興起,不依任何人 的意志為轉移。中國政府無疑會對其進行鎮壓,但是此起彼伏的農民運動難免會最 後在一個具有政治謀略的領袖(如李自成式)或政黨(如共產黨式)的領導下走向壯大 。如果居然中國政府願意自上而下解決那些問題,那也不能避免農民運動——只不 過是理性的農民運動——的興起。因此,現在已經不是思考農民運動合不合理的問 題了,而是應思考這場農民運動到底淪為傳統的農民運動還是發展成為現代的民主 的農民運動問題。 我個人認為,這場農民運動可以成為民主運動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條件是, 領導農民運動的必須是真正的民主力量。我能聯想到,有人馬上會反駁我說,如同 二十年代的農民運動一樣,農民的行為肯定會表現得非常偏激,肯定會侵犯其他公 民的權利,肯定會出現濫殺、濫抓、濫斗的現象,肯定會失去控制而使中國社會遭 受巨大破壞並使其發生倒退。但是我要申辯一句,二十年代的農民運動之所以會成 為痞子運動,其主要原因是當時運動的領導者本身缺乏民主素質的緣故。如果領導 者能夠始終堅持民主、理性和非暴力的原則並以此來約束、引導和啟蒙民眾,那麼 這場農民運動也能夠成為民主運動,如同曼德拉正在領導的南非和解進程一樣,又 如同甘地領導的印度獨立運動一樣。因此,民主力量能否有信心參與和領導這場農 民運動就成了非常的關鍵問題。不過事情肯定會這樣:如果民主力量不願去領導這 場運動,那麼這場農民運動就會成為傳統的農民運動,這於中國、中國人民和中國 的民主運動都是真正的災難。因此,積極參與和主導這場農民運動就成為了中國民 主力量的使命。 誠然,中國農民的思想意識非常落後,政治參與熱情普遍不高,也不信仰民 主、自由等現代理念,但是中國農民都還有一個更大的特點:即自私,換句話說就 是比較在乎自己的切身利益。在目前農民利益受到嚴重侵犯並幾乎不能有所減輕的 情況下,這個缺點就轉化成了優點,使中國農村出現了革命的形勢,也為中國民主 運動的轉移和再度壯大提供了契機。在維護農民利益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實現一些 真實可見的民主和自由,這就能夠使農民自覺意識到民主、自由其實與他們的利益 休戚與共,從而使其本能地成為民主運動的一支強大力量。此外,當以保護農民利 益為起軔點的農民運動興起之後,運動的領導者就應當利用高漲的形勢對民眾進行 啟蒙,普及民主自由的思想並給他們指明民主社會的前途,使運動成為真正的民主 運動。 在說了農民運動應當成為民主運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後,我們還可以從功 利的角度來繼續看這個問題。必須正視這一點,農民階級是中國最大的存在力量, 任何政治力量要想在中國立於不敗之地,就必須取得農民的支持,至少不能招致農 民的反對,必須代表和維護他們的利益。毛澤東的革命是這樣,鄧小平的改革最初 亦是如此。可以說,在中國凡是政治鬥爭沒有農民的支持是成不了大事的,這是中 國政治鬥爭的特點。凡是忽視農民的存在、輕視農民力量、鄙視農民的特性或無視 農民的利益者,其最後結果除了失敗之外別無他途。值此農民運動即將興起之時, 中國所有的政治力量何去何從,必須旗幟鮮明地表明態度。中國的民主力量應當站 在農民一邊,保護農民的利益,維護他們的權利。 中國的民主力量最應當成為農民的代言人,這就是本調查報告的基本結論。 □ (一九九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