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童屹的申訴與呼救 【編者按】本刊三月號上發表了關於中共對童屹的新迫害的報道,在這裡,我們 詳細地公佈一批有關文件,其中包括童屹給北京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申訴書,給 魏京生監管委員會的信,給母親的呼救信以及童屹母親狀告關押童屹的勞動教養所 的訴訟書。童屹是當代中國民主運動中一位傑出的女性。我們呼籲海內外民運組織 和個人,呼籲一切富有同情心的正義之士,密切關注童屹案的發展,伸出援救之手 ,讓這位女英雄早日脫離苦海;我們強烈要求中國當局按照法律,保障童屹的基本 人權和人身安全,公正地處置這一案件。 童屹的申訴書 北京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 本人對貴會於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對我做出的實行勞動教養兩年半的決定強烈 不服,理由如下: 首先,本人對由貴會做出剝奪我人身自由的決定表示吃驚,因其規避了公開的法 律訴訟程序,而採用了一向就不受監督和約束的行政措施來達到限制我人身自由的 目的,這一手段十分卑劣。 其次,本人在目前狀況下無從獲知《勞動教養試行條例》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 對為何用此條款套用本人的行為不甚了了。而具體宣佈此決定的貴會官員對我請其 具體解釋的要求避而不答,顯然本人無法理解這一拒不解釋的理由,這樣做違背了 法律、法令的透明性、公正性。 最後,亦即最強烈不服的乃是,雙方對本人購買印章的動機、行為和後果均無異 議,但無論對懂還是不懂中國法律及其司法實踐的中外人士來說,剝奪本人人身自 由長達兩年半時間的決定顯然是十分荒唐,並進而是別有用心的。這顯失公平。 本人有理由嘲笑這一決定,因為這有損一個大國的臉面、法制的尊嚴,並且也相 信這樣做是難以達到彼方欺世惑眾之目的的。對持續八個多月斟酌的徘徊後的這一 明顯不明智的決定本人表示驚訝,相信世人也會同樣震驚。 鑒於此,本人特利用這一神聖的、不可剝奪的申訴權,請貴會依照「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的萬世精神、遵照普遍通行的司法慣例,對本案做出符合道理的再決定。 申訴人:童屹 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童屹致魏京生監管委員會 魏京生監管委員會的諸位先生: 九五年開端顯然是不會令諸位愉快的,但是我還是要祝諸位先生勿惱勿躁,心平 氣和地把新一年的事情處理得讓己方稍稍得意一些,雖然本人並不相信這一良好的 祝願是真能達成現實的。 很清楚,我的一貫行為是通情達理的,並且也是為你們留下充分的迴旋餘地的。 無論是九四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四日期間,還是自我來到市局七處之後,莫不如此。 之所以這樣做,乃是希望你們也能夠通情達理,妥善地處理這一事關重大的問題。 但是,你們顯然過分狂妄,以為自己可以不付出任何代價地為所欲為。我相信,世 界上不存在如此愜意的買賣。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你們對我的突然措施的失敗, 已經充分地暴露了你們的用心。我至此可以有信心地說,你們的失誤已經校正了我 的失誤,我們目前的比分是負一比負一。 假如你們僅僅把我當成魏京生的秘書,認為我不會用自己的頭腦去思考問題,那 恐怕是錯誤的。經歷了「六四」的洗禮之後的徘徊,魏京生的耳提面命以及目前仍 在繼續的不自由的磨煉,我自信自己是比八九年的那一批要成熟許多了。本人有良 好的耐心,知道自由的獲得要經歷痛苦的代價,但是,對目前已經做出的對我的決 定,本人是絕不會接受的。這叫做「欺人太甚」。我相信,所謂印章問題也不是你 們說什麼世人就會信什麼的,你們的失誤本身就很有力地向世人說明了問題。作為 我來說,本人並不怕將印章公諸於眾,我的這一認識魏京生之前的微觀舉措與我選 擇作為魏京生秘書的宏觀行動是相互符合的,因為這兩者均是對現體制不公正、不 道德的回應行動。我的失誤只在於忘記了這兩枚毫無價值的印章的存在而被你們抓 住了「把柄」,致使你們從技術處理上感覺限制我自由似乎有了可以「依據的理由 」。但是只要我說話,這樣的理由便不會存在。如果印章的文章你們仍然要繼續往 下大做特做,本人奉陪到底。 鑒於你們已做出的不明智的決定,我在今後的行為中也會採取對應措施,除非你 們修正目前的決定。我對魏京生的歷史和方法都是清楚的,並且你們也十分清楚我 是他的不折不扣的好學生、好秘書。我此前之所以弱化本人的因素,乃是主要矛盾 並非在我一方,我為你們多方均留有餘地以期事情朝著好的方向發展,但顯然事情 並未朝著好的方向發展,新一輪的中美關係的緊張便是明證。大家都知道「以牙還 牙」的法則,沒有人是傻瓜。 本人自來七處後,一直在嚴酷的羈押環境中生存,未向你們提出任何特殊要求, 乃是基於上述弱化本人因素的考慮,相信這一點也符合你們的期望。但從目前起, 我不會再一如既往的使你們錯誤地認為本人是「軟弱可欺」的。我至此要添加進本 人的因素,因為我的仁至義盡並未得到你們領情的回報。 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一味地蠻橫是不可能得到所能期望得到的最好的結果的。 專此奉復 童屹 九五年元月 童屹給母親的信 媽媽,你好! 我目前的處境非常困難,甚至於危險。 為了反對這裡所施行的極端殘酷的勞動強迫制度,我已經於十六日開始明確地向 勞教所管理科的人聲明,我每天除了法律規定的勞動時間外,不再會屈從於任何剝 奪我自由時間的規定。十六日晚便遭兩名「二幹部」(即管被勞教的被勞教人)暴打 ,十七日晚又遭十人次多次的暴打,而這裡的警察居然採取視而不見、姑息縱容的 態度。但我決不會屈服於這樣的暴力,我會在今後每天堅持我的權利,以反對這裡 每日除了吃、睡和極少的衛生自理時間外,其他的時間均被他們無情地壓搾勞動, 沒有任何讀書看報、文娛活動的時間。我不會對這種象動物和機器的制度無動於衷 ,如果這樣,那才是對自己莫大的侮辱。我免不了被打。我已明說,我就是被打死 也不會屈從。 我已明告這裡的幹部,我要寫信向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反映這裡的非人待遇。但我 一直沒有時間寫材料,我已經經歷了兩次暗偷,兩次明搶(對我寫的東西),他們均 不會調查處理。反而他們會利用一切手段(包括慫恿其他勞教犯偷竊)來限制我反映 情況。 我目前臉上已有多處血痕和青腫,身上也是。請你近日帶些藥來,並且該告訴誰 就告訴誰。 女兒童屹 九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