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大地】 弱女子「攔轎呼冤」 林 青 古時中國有不少小民百姓攔官轎喊冤的故事。不久前這樣的故事又在貴州重演。 二月十九日上午九點,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在貴州省政府禮堂舉行開幕式。十一 點開幕式結束,代表退出會場,當走在前面的代表走下禮堂台階時,民婦李秋嬋及 其母親跪著拉開寫著「向人民代表鳴冤」的白布橫幅,哭著喊「冤枉」。這時,維 持秩序的武警和便衣把她們拉開,她們一邊和警察掙扯,一邊大喊冤枉。李秋嬋的 母親哭喊道:「冤枉啊,我女婿被公安人員打死了!」但終因敵不過幾個大漢的力 量,李秋嬋和母親被拉進了省政府接待室並不准出去。這時來了兩個人,一個是省 人代的工作人員,一個是貴陽市人大的工作人員,要她們講清事情的經過。她們講 述了事情的原委和自己的要求,工作人員便說請監察院再複查一下,就把她們放了 。 在李秋嬋及其母親被拉走的時候,他們母女的朋友們在外面趁機向代表們散發傳 單,一些代表伸手來要,看後非常同情。散發傳單的九人,有的遭到了武警的干涉 。李秋嬋的妹妹在和武警與便衣拉扯時,將手中的傳單拋向代表群中,一些代表拾 起來看。當她準備再拋第二次時,傳單被武警搶去。李秋嬋的同學對武警說:「你 們這是幹什麼?當著人民代表還這樣做?」另外幾名李的同學也說:「如果死的是 你家親人,你又無權無勢,有關部門又不給予解決,你不喊冤,又怎麼辦?」武警 們無言可對。李氏母女和朋友們一共散發了三百來份傳單。 李秋嬋的傳單 我懷著極其悲憤的心情,向尊敬的領導痛陳我夫楊曉洪被公安人員非法拘禁毆打 致死的情況。 我夫楊曉洪,現年二十八歲,大專文化,生前系貴陽潤豐塑料工業公司幹部。一 九九四年十一月九日十時許,因送酒醉的朋友潘士寧回家,與一出租車司機就該司 機撞傷潘士寧一事發生爭執,要求巡警王波評理,被王波帶往貴陽市公安局刑偵大 隊出租辦後,司機被放走,潘士寧因酒醉被丟在院中(凌晨三點左右被喊醒回家)。 楊曉洪則被非法拘禁,遭毆打致奄奄一息。晚十二點,出租辦\字(20).警將其送至 省醫「搶救」,故意對醫務人員說:「此人是無名氏罪犯」。就在楊曉洪掙扎於死 亡線上時,在醫院仍被\字(20).警施暴不准其說話動彈,早六時許,終被殘害致死 。送往醫院後警方不但不通知家屬,也不使其同伴潘士寧告知家屬,何以殘忍至此 ? 十一月十日上午,家屬四處尋找楊曉洪,通過潘士寧提供的線索,找到市刑偵大 隊出租辦詢問,該辦科長郝建中說:「死了。」並拒絕提供死者所在處。後經四處 打聽,於中午二時許才在省醫院太平間找到我夫遺體。下午四時許,我夫遺體被出 租辦\字(20).警以無名屍體運往殯儀館。親屬感到罪犯要焚屍滅跡,立即趕往殯儀 館,請求留屍待查,才使遺體保存下來。在家屬找上門後,仍要以無名屍處理,人 性何存? 十一月十一日上午,死者親屬到出租辦詢問死因,該辦人員稱:「楊曉洪犯法, 但沒犯罪,我們只是讓他醒酒,將其銬在五樓涼台六分粗的水管上,他是扳斷水管 『跳樓』致死的。」親屬問:「他既無罪,何會跳樓?」出租辦科長郝建中竟說: 「這有什麼?從我們這裡跳下去的有五、六個了,他又不是第一個。」草菅人命何 其霸道? 死者遍體鱗傷,屍檢表明,有顱腦損傷,腦後忱頭皮血腫,右眼眶青紫,左眼眉 骨挫傷,下頦部裂傷,牙齒鬆脫,胸腔出血,積血一百五十毫升,腹腔出血,積血 二百毫升。左脅骨骨折四根,右脅骨骨折兩根,大腿四周青紫,大腿內側及陰部均 有傷。請問這樣的傷能用跳樓自圓其說嗎?事發到今已逾三月,各處推諉,得不到 受理立案,難道執法公安人員犯罪就可以不受法律追究?難道無辜的平民百姓慘遭 迫害致死,其生存權蕩然無存?冤魂不散,蒼天何高?公理何在?人權何存?我一 弱女子,欲哭無淚,欲告無門,特向您們哭訴懇求得到關心幫助,主持公道,為夫 伸冤,以正我國法制形象。 楊曉洪之妻 李秋嬋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