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動態】 西北政治犯的呼聲 齊 墨 去年十二月中旬,一位德國記者寫信給民陣、民聯德國分部,提到他去年十月在 中國旅行時,認識了一位在西北的政治犯陳平泉先生。接信後,我立即與他通了電 話。此後記者又將從陳平泉手裡得到的有關照片、判決書和給民陣的親筆信寄給了 德國分部。我們根據德國朋友提供的線索,小心地與在國內的陳平泉先生取得了聯 系。陳平泉先生希望將他的案件公諸於眾。在確定陳平泉先生的安全不受到威脅的 前提下,我將此一政治案件和有關資料提請報刊發表。 德國朋友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的來信中講述道: 「我在此向您描述一個中國人 被監禁的事情。這個人自稱陳××。他在甘肅省蘭州火車站直接用英語對我說,他 剛在大約一星期以前從一個勞改營裡逃了出來。第二天他告訴了我更多的事情,並 給我看了他的判決書(附有照片)和他在勞改營裡必須帶在上衣上的身份卡(遺憾的是 這個卡片上的照片被破壞掉了)。 他說,在他二十七歲那年(一九九二年)被關進青海省馬清縣的一個勞改營裡。在 該勞改營裡有大約四百囚犯。他們大多是少數民族人士,均因吸毒或暴力傷人而被 判刑。據他講,那兒最年輕的囚犯才剛滿十四歲。他曾被監禁了十八個月而沒有經 過任何審判。在被監獄的看守問了三個問題之後,他就在沒有任何法律審判的情況 下得到了一份宣佈他為「反革命份子」的判決書。…… 在他被宣判之後,他曾被押往青海省多瓦的一個監獄(大約位於西寧市以西數公里 以外)。這裡關押的囚犯比馬清縣的要少,估計不到五十人。在這兩個監獄裡,囚犯 必須在田間或在築路工地上從事繁重的勞動。在勞動時和在監獄裡,囚犯們經常遭 到看守們的拳打腳踢。幾個越獄未遂者曾遭到嚴刑拷打(如電刑、拷打和暗室監禁等)。 陳××在他的刑期將滿之前,從一家為他治療眼睛的醫院逃了出來。幸運的是, 出逃後,他得到了一家好心人的護理,並從他們那兒得到了一些錢。不久後,他成 功地回到了他家所在的離多瓦不遠的那個村子。他只在家裡呆了幾個小時,然後就 到外地尋找工作去了。 大約十一月二十日左右,我得到了他寫來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說,他的處境很糟 ,需要幫助。我給他回了信,請他詳細地談談他的情況,並告訴我,我到底怎樣才 能幫助他。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得到他的消息了。 此後我從一位國際大赦組織的工作人員那裡得知,判決書上被判決的名字是陳平 泉。我不知道,是否那個男子處於安全的考慮而告訴我了一個假名字,或者是否他 給我的那個名字是別人的。現在,他就是以這個名字潛逃的。如果我能再次與他取 得聯繫的話,我將努力把這個問題搞清楚。 從陳平泉先生提供的「青海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決定書」中,可以了 解到他被判處勞教的前因後果。決定書內容如下: 青海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 州(地、市)公安處(局) 勞動教養決定書 陳平泉,男,現年二十七歲。(一九六五年五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原籍甘肅 省永登縣坪鄉營鴿咀社。 一九七四年至一九八二年在原籍上小學、中學。一九八四年十月在甘肅永登縣應 徵入伍。先後在果洛軍分區教導隊、蘭州軍區後勤部一一五分隊通訊站果洛軍分區 司令部等地(部門)服役;一九九零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二年六月一其前,在果洛大武 學修電器、任教;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因參加敵對組織一案,被果洛州公安處收容 審查,現羈押於果洛州公安處看守所。 現查明陳平泉犯下列違法犯罪事實: 一九八九年動亂前後,多次利用在果洛軍分區電台和大武中學廣播室工作之便, 收聽「美國之音」和「英國BBC廣播電台」、台灣「中國廣播公司新聞廣播網等台播 出的反共反華內容並得知國外「民主中國陣線」敵對組織的通訊地址。 同時,書寫的近四十萬字的日記,其中部分內容比較反動,一是攻擊黨和國家領 導人,反對四項基本原則,企圖推翻共產黨的領導;二是決心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 政權,叫囂為「六四」平反,三是與境外敵特機關、非法組織聯絡,申請加入非法 組織。並以否定的態度評價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與此同時,寫信給 「民主中國陣線」,要求參加敵對組織。一九九零年四月至一九九二年四月,先後 五次寫七封明信,通過郵局、國外遊人,寄給「英國BBC廣播電台」、「法國國際廣 播電台中文部」以及荷蘭國的漢克。要求加入「民主中國陣線」的敵對組織,一推 進中國的民主運動,叫囂為「六四」天安門反革命暴亂平反,取消四項基本原則。 綜上所述,陳平泉偷聽敵台,書寫反動日記和掛鉤信,喪失了一個共產黨員的政 治立場,思想反動。根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 經研究決定對陳平泉實行勞動教養三年(時間: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至一九九六 年六月一日)。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此決定十五日內向本處法制科提出申訴。 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安處勞動教養審批辦公室 一九九二年八月七日 陳平泉先生在請這位德國朋友帶出來的信上寫道: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民主中國陣線: 官方的那份處罰我的文件就足以說明問題。現在我只希望你們能夠通過媒體,將 此事公之於眾,並能與當局進行交涉,取消對我的指控,恢復我的名譽。同時,我 將在國內緊緊抓住目前中國大陸正在進行經濟建設、經貿往來的良好契機,繼續發 展民主力量,壯大民主隊伍。所以,有意支持中國民主、改善中國人權狀況的社會 團體、企業界人士和國際人權組織,請給予道義上的支持,以更有效地進行工作。 以經商為掩護,進行民主活動。請以另外的姓名與我聯繫。 因我是逃出來的,所以只有這樣進行工作。…… 陳平泉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八日」 陳平泉先生在信中提到的政治犯名單有: 羅桑達傑,男,約二十六歲,藏族,青海果洛州瑪沁縣拉加寺僧侶。罪名是散發 反革命傳單,要求西藏獨立,被判刑六年。一九九三年八月至一九九四年五月在青 海果洛看守所,現關押地不詳。劉玉忠,男,三十五歲,回族,青海西寧人。罪名 是參加穆斯林遊行活動,從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今被關押在青海多巴勞教所,被判決 牢教三年。 因為參加穆斯林遊行而被逮捕的,約有四十餘人。 在最新的一封信中,陳平泉先生希望海外的朋友能夠提供一些幫助。在德國,我 們也在想方設法募捐一點錢,寄給陳平泉。(【編按】如果有人願意為在國內逃亡中 的陳平泉先生提供捐助,可以直接與本刊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