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童屹的新迫害 本刊記者 何 言 記者從「中國人權」處獲悉,曾經擔任魏京生秘書的童屹已被中共當局處以勞動 教養二年半,並被押送武漢,關押在漢口河灣勞教所內。 民運秘書 童屹在八九民運中是一位活躍的學生,當時擔任北京高校學生對話團團長項小吉 的秘書。魏京生出獄後,她又主動找到魏京生,幫助做一些事情,並隨後擔任了魏 京生的秘書和翻譯。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童屹目擊了魏京生再次被捕的過程,並 將此信息據實告訴了各國記者。為此,童屹於同年四月五日在北京「失蹤」。 童屹被關押後,公安部門曾要求她原來的丈夫鄭成武(此時已離婚)投訴童屹,但 被鄭成武嚴詞拒絕。同年八月十三日,北京公安局又以「偽造印章證件」的罪名將 童屹逮捕。事後又將司法處理的逮捕手續取消,改為行政處罰「勞動教養」。十二 月二十二日,北京公安局將童屹處以兩年半勞教。在「勞教決定書」上沒寫任何錯 誤事實,僅寫了根據「勞動教養條例」第十條四款規定,決定對童屹處以勞動教養 二年半。這一款的內容原是指,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和其他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以勞動教養。將童屹以此一條款處以勞教,與以往當局 曾經給她找過的罪名全無關係。童屹對勞動教養的決定不服,在十二月二十九日向 北京市勞動教養委員會遞交了申訴書,沒有等到申訴結果,十天後即被押往漢口強 迫勞動。 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童屹被押送至武漢,關押在漢口的一個勞教所內。她目前 被迫每天干十二小時的繁重勞動,上午四小時,下午四小時,晚上四小時,所幹的 活是抽沙和整理布匹。 一月十二日,童屹的父母和姐姐前往勞教所看望了童屹。長時間的沉重勞動使童 屹無法承受,她感到非常疲勞。童屹將一份申訴書交給了親屬,請他們代為申訴。 童屹在申訴書中強調:1、強烈抗議中國政府避開訴訟程序,以不受監督的行政處罰 迫害她,因為這種與判刑無異的處罰,完全沒有透明性、公開性;2、對「勞動教養 條例」第十四款,童屹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在宣判時即提出要求官方解釋此款 並說明她有什麼行為符合這一條款,但是宣判人拒絕回答,童屹認為這樣嚴重的一 種處罰,連事實原因和法律條款都說不清楚,是絕對不能接受的;3、對於購買印章 的問題,在詢問中已經說清,辦案人員和童屹本人,在購買印章偽造證件的動機、 行為和後果等方面,看法一致,沒有分歧和疑義。從童屹本人的申述書可以分析出 ,辦案人員對童屹所謂的購買印章偽造證件之事,也承認是許多中國人日常生活中 出現的小錯誤,根據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完全不屬於需要嚴重處罰的行為。因此 ,童屹說將她處以「勞動教養」,是十分荒唐的、有特別用心的。 童屹住在十個人睡的大統鋪上,窄小得連翻身都困難。所幹的活是從舊棉布裡抽 棉紗,有定額,就是手腳快的人也要干到晚上十點多鐘,像童屹這樣的新手,則要 做到凌晨兩三點鐘。 慘遭毒打 一月十六日,童屹向勞教所管教科提出,她所能接受的勞動時間是國家規定的八 小時。就在她提出這要求後不久,她就被兩名「二幹部」毒打了一頓。所謂「二干 部」,就是代行部分幹部職權的還在勞教的勞教人員。童屹被毒打後向勞教所官員 申訴,不僅未得到保護,第二天對她的毒打反而升級,十幾個人圍住她蒙頭猛打, 連續好幾次,使她身上和臉上佈滿了青腫和傷痕。童屹通過同情她的人從勞教所帶 出一封給她媽媽的信,信中說:「我的處境很困難,甚至很危險」,指出勞教所官 員對毒打她的人採取縱容和鼓勵的態度,使那些打手毫無顧忌,不受追究,還請求 母親帶些創傷藥去看望她。一月二十三日下午,童屹的父母帶了一些雲南白藥等傷 藥去看望女兒.但看守所不准他們見面,只收下了藥品。 人權狀況 倒退惡化 「中國人權」認為,自從去年春天以來,中國的人權狀況,尤其是那些為捍衛人 權而奮鬥的人的人權狀況,出現了十分嚴重的惡化和倒退。童屹出於政治原因而被 關押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但是自從她被關押後,中國政府對政治絕口不提一字, 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製造其它事端和理由,前後歷時八個月,時而沒有任何法律手 續秘密關押,時而逮捕,時而退捕改勞教。這與不久前用勞動教養迫害楊周、李國 濤、鮑戈、楊勤恆和張林等許多異議人士,情況完全相同。中國的勞動教養規定也 是聯合國所確認的違反人權的任意羈押行為。但是中國當局對自己的規定也不遵守 ,例如,中國政府在公開的規定中說,勞動教養人員每天工作六個小時,兩個小時 學習文化知識和其它生產技能性的知識;勞教人員享有通信自由,與親屬見面時不 受監視,談話內容不得偷聽;還保證勞教人員可以讀書、看報、進行文化娛樂活動 。事實上,童屹的遭遇又一次證明中國政府大量地違反自己制定的法律和法規。 對於中國政府不顧法律、不擇手段地迫害爭取民主人權的人士,在海外的中國人 權和民主組織表示了強烈的譴責和抗議。「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接受童屹的申 訴,慎重地複查,不能先定處罰再找理由,以莫須有的刑事罪名迫害異議人士,建 議中國政府重新審查弊端百出的勞動教養制度,如果認為國內的異議人士觸犯了中 國的法律,就接受童屹的請求,對他們進行公開的依法審理,使這些進行公開的、 與社會有關的活動人士,收到公開的、透明的,能夠被社會所瞭解的處理。海外中 國民運組織協調會召集人王若望也再次重申,在提到魏京生的時候,一定不要忘記 童屹;在海外的中國民運人士都要為童屹恢復自由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