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作者、編者】 一位加拿大朋友與中國民聯主席的通信 親愛的吳方城先生: 首先,僅向您和貴組織的各位先生、女士們,預祝春節快樂、萬事如意!我是一 個加拿大公民,名叫Eve Kobayashi,生在日本ToKushima。我雖然是個日裔加拿大 人,但我媽媽是中國人,所以我還算是一半中國人。因此,也由於我現在的職業和 我所受的大學教育之故——我主修中國文學,我對中國一直是充滿了十分親切的感 情和仰慕。我把自己稱之為中國觀察家,我希望能看到那裡的十幾億人民能夠生活 在像我們一樣的社會中。 《北京之春》是我最最喜愛的雜誌,在這份雜誌上寫道:「中國民聯願與您攜手 共進」。我本人對貴組織的基本訴求深表贊同,這就是為什麼我之所以寫這封信的 原因。現在我有如下問題請教: 1、作為一個外國人,或者說非中國人,我可不可以成為貴組織的朋友? 2、如果可以,我如何才能對您們的事業予以支持?換言之,您們希望我以什麼樣 的方式來支持你們? 3、貴組織是否是《北京之春》的分支機構或相關機構?如果是的話,把一些仍在 中國國內的民運活動家的名字登在該雜誌上是否會對這些人本身不利(也許這個問題 問得很蠢)? 4、我參加您們事業最好的方式是什麼? 5、貴組織是否認為鄧小平先生具有這種能力或者願意成為第一把目前的中國政府 改變為民主政府的共產黨人?因為這樣一來,他在中國歷史或世界歷史上的形象將 會遠遠超過毛澤東,並可在世界上與喬治·華盛頓、亞伯拉罕·林肯或孫逸仙相提 並論。我認為,他在自己的餘生中如能作到這一點將遠比「解放」台灣好得多。 以上是我目前想提的幾個問題,作為一個正學習中國語言的小學生,盼您能夠滿 足我瞭解中國的願望。謝謝! 並祝《北京之春》春節快樂! Eve Kobayashi 敬上 一九九五年元月十日 於加拿大Calgary (原文為英文) 親愛的Kobayashi女士: 您好!很高興收到您的來信,作為一位外籍朋友,您對中國民主事業的關切和熱 忱使我們深受感動,現將您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 1、中國民聯是一個為在中國實現自由、民主、法制、人權、結束一黨專政的政治 制度的、開放性的民運團體,不分國籍、種族、膚色、信仰,歡迎一切關心中國民 主事業的中、外人士參加或成為這個組織的朋友,您當然並不例外。 2、參加民主運動,可以有多種不同的方式,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 定投入的方式,我們很願意就此與您進行細節上的磋商和進一步的合作。 3、中國民聯是一個自身獨立的民運團體,《北京之春》是一份獨立的民運刊物, 二者之間沒有隸屬關係。民聯是海外成立最早的民運組織,其前身是一九八二年開 始的「中國之春民主運動」,從那時起直至九三年初的長達十年間,民聯主辦的是 《中國之春》雜誌,後因種種原因被迫停刊。從思想體系、傳統,從辦刊方針,從 內容和風格,現在的獨立刊物《北京之春》乃是當時《中國之春》的真正繼續,《 北京之春》的現主編於大海先生(民聯第五屆主席)、主筆胡平先生(民聯第三、四屆 主席)和經理薛偉先生(民聯多屆監委主任)也都是原《中國之春》的負責人,民聯與 《北京之春》是在為實現中國民主社會的共同事業中結成的親密戰友和患難與共的 兄弟。 至於《北京之春》有些文章和報道中出現的國內民運人士的名字,我想《北京之 春》的編輯們都是在經過充分、審慎的考慮與估評之後,判定不會對其安全產生負 面影響之後才刊登的,其中許多揭發了中共繼續踐踏人權的罪行,起到了爭取輿論 支持、給國內民運人士以聲援的積極作用。 4、這個問題已在對問題2的回答中談到了,不再重複。 5、中國民聯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了自己的章程,現行的章程是在一九九三年十一 月澳洲悉尼第六次世界代表大會上修訂通過的,全文刊登在九三年十二月及九四年 一月(總第七、八期)《北京之春》合刊上。 6、我們不認為鄧小平先生有能力或者願意把目前中共的獨裁政權改變為民主政府 。對近年來中國大陸大幅的經濟改革與開放,鄧小平無疑起了某種程度的積極作用 ,這也許對改善他的形象有益。然而,鄧及中共的主要掌權者至今拒不放棄一黨專 政,在五年前「六四」大屠殺之後,仍拒不改善國內的人權狀況,繼續迫害、監禁 民運人士,官倒、腐化、繼續激化中的社會矛盾已成了中共的不治之症。由此可見 ,鄧小平是完全不配與華盛頓、林肯或孫逸仙這些民主先賢們相提並論的。 以上是對您來信的回答,不知能否滿足您的要求?隨信還按您在電話中的要求附 上民聯章程和入盟申請表各一份,衷心歡迎您加入民聯。 最後,十分感謝您對中國民聯、對《北京之春》的支持與評價,感謝您對中國民 主事業的熱情。 預祝春節愉快、身體健康! 中國民主團結聯盟主席 吳方城 一九九五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