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尊嚴 ——龔小夏為什麼如此矯情? 曹長青 我的「有尊嚴地回家」在《北京之春》去年四月號發表以後,文章涉及的當事人 如吳國光、貝嶺等,都連續撰文辯解。對於吳國光的文章,正如一位讀者來信所說 ,「他把對知識分子的尊嚴這樣一個嚴肅問題的討論變成了個人攻擊,還歪曲成是 干涉他的隱私。」而貝嶺在洋洋灑灑的兩篇回應文章中,處處為他不自尊的行為狡 辯,也毫無反省之意。對於這些甚為珍惜自己的虛榮卻不懂得用尊嚴的言行去贏得 尊敬的人,我也無意再跟他們費筆墨。 繼吳國光、貝嶺之後,龔小夏女士也在《北京之春》(一九九四年八月號)發表 了一篇「我的自我辯護」。我的「尊嚴」一文根本沒有提及她,她卻心虛地不對號 硬入座。對她文章中的混亂邏輯和矯情十足的文字,我本來也無意一駁。但近來頻 頻讀到龔小夏居高臨下指點民運江山的文字,尤其是她多次聲稱自己是有「二十年 資歷的民運鬥士」,而在她的「自我辯護」中卻強調她是「傻頭傻腦」只知「埋頭 謀生」且「政治上歷來糊塗的」「小小老百姓」。在她敲國門要回家的時候怎麼從 「二十年資歷的民運鬥士」一下子變成「小小老百姓」了呢?於是我忍不住再談尊 嚴,因為這既是「尊嚴地回家」的問題,也是「尊嚴地活著」的問題。 是「傻頭傻腦」,還是矯情十足? 一九九二年「六四」前夕,龔小夏與戴晴結伴回國,她在廣州進關時被當局拒絕 。持合法護照回國是一個公民的權利,中共不管有什麼理由,拒絕龔小夏入境都表 現了這個政權的蠻橫和專制。但中共當局是有它自己的邏輯的,因為事實上並非每 一個留學生都不許入境。中共的邏輯明顯地是與龔小夏在海外參加民運有關。但令 人驚奇的是,龔小夏在她的「自我辯護」中把自己描繪成一個對政治一點也不懂的 年輕幼稚的留學生,裝出一副天真淒楚的小姑娘的樣子說:「我這個小小老百姓, 是犯了哪一個天條,以至於不得回家。」「六四時我在國外,也沒參加殺人,有什 麼道理不讓我回家呢?」「小人物如我輩,大都自己埋頭謀生,或讀書或打工…… 」最後竟說出「說來慚愧,我在政治上歷來是個糊塗人。」「當初香港新華社的人 問我是否民聯成員,我傻頭傻腦地做了肯定的回答。」這說話的口吻真像昆德拉的 小說「Immortality」開篇中那個六十五歲的老婦人從游泳池爬出來突然做出一個二 十歲少女的嬌態,讓人啼笑皆非。 龔小夏真是個只顧「埋頭謀生,或讀書或打工」「傻頭傻腦」的「小人物」嗎? 她真的是連中共將民聯視為「反動組織」的事實都搞不清楚的「糊塗人」嗎? 龔小夏於八九民運時在波士頓辦的「中國信息中心」是人所共知的「民運組織」 ,她還曾建議她主持的「信息中心」、李三元負責的「六四電台」和我當時主編的 《新聞自由導報》聯合起來。這三個組織毫無疑問是八九民運的產物。在首屆「全 美學自聯」代表大會上,龔小夏不僅是頭面人物,而且《新聞自由導報》的記者想 採訪剛逃出大陸的吾爾開希等「明星們」都要經過龔小夏點頭安排。在九零年夏佛 州棕櫚城的民運會議上,龔小夏又爭取當上了方勵之、柴玲等民運名人為正副主席 的「中國人權民主基金會」的理事。 這樣一個曾深深捲入海外民運,在民運圈中大名鼎鼎,並自己也聲稱是有「二十 年資歷」的「老反革命」,怎麼在要回中國的時候變成了只顧「埋頭謀生」的「傻 頭傻腦」的「小小老百姓」了呢?這麼矯情不怕中共笑話嗎?而且龔小夏回國是與 「大名鼎鼎」的戴晴女士結伴而行的,一般小老百姓能高攀得上需要中共總理李鵬 批准入境的戴晴嗎? 龔小夏願意做「二十年民運資歷」的「大人物」,還是想當一個只顧「埋頭謀生 」的「小人物」,都是她的自由選擇。但不能對自己有利時,就強調「我是幾十年 的民運鬥士」;情況不利時,又抖身一變,「我是一個政治上歷來糊塗」的「小小 老百姓」。當然,做了「二十民運」,龔小夏仍然可以認為自己是個「小人物」。 其實在海外誰也不敢狂妄地認為自己是個「大人物」。但是較多地參加了民運活動 和沒有參加過的,中共方面自然會有不同的對待。這和「大人物」、「小人物」之 說毫無關係。曾是老民聯成員的龔小夏難道連這樣的ABC都矯情地裝不懂嗎?即使是 有所謂的「大人物」「小人物」之說,在尊嚴面前也是沒有雙重標準的。人物再小 ,也不可以用尊嚴來交換「通行證」。吳國光、龔小夏們之所以遭到批評,是因為 他們的「大名」上了報紙。這種事上了報紙,挨罵是難免的。 是否選擇參加民運,是每個人自己的權利。但選擇參加了,就得準備為此付出代 價。龔小夏完全可以抗議中共不允許她回國的蠻橫,但做出一付天真爛漫政治糊塗 的、頗受委屈的「小老百姓」的樣子,不覺得這實在不怎麼尊嚴嗎? 一個人可以自己「傻頭傻腦」地一邊喊是二十年民運鬥士,一邊又矯情十足地裝 成只知埋頭謀生的「小小老百姓」,但不能把讀者都當成傻子。 是「政治糊塗」,還是故弄玄虛? 既然龔小夏聲稱自己是「政治上歷來糊塗的人」,怎麼卻在香港的報刊上義正詞 嚴地談「海外民運的潮起潮落:六四後民運回顧」(《開放》,一九九四年六月號 )?而且對海外中國民主運動連諷帶刺,字裡行間充滿幸災樂禍,大有巴不得你們 有更多失敗好讓我看熱鬧的勁頭。例如這樣的文字:「如民聯之流」,「『民主斗 士』,卻多有貪財好色、醉生夢死之徒。」「為什麼民運會捧出這麼一大群勞什子 領袖來?」「挑出一些會要名會要利會出風頭會演戲會搞陰謀詭計會要別人流血犧 牲卻偏偏不會寫出點像樣文章或者做出點紮實工作的人來當自己的領袖。」 如果龔小夏是個政治上糊塗的人,那麼她怎麼能居高臨下地給整個海外民運隊伍 分類:「民運裡無非只有兩類人:我信得過的和我信不過的。」(「一般民運,兩 般人物」,《北京之春》,一九九四年九月號)你既然「糊塗」,那麼你給民運的 分類又有何價值呢?而且這種把民運人士分成「我信得過的和我信不過的」,不是 有點像幼兒園孩子的思維嗎? 龔小夏在接受《遠東經濟評論》(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五日)的採訪時,以有二十 年歷史的老資格民運人士身份指責天安門廣場上的那些人,「他們太容易出名,而 且他們越不負責任,越出名。」龔小夏對學生名氣的指責毫無道理,因為天安門廣 場的學生出了多大的「名」,並不是他們的錯,這是媒體造成的,或者說是八九民 運的規模和性質決定的。如果批評,應該更注重在思想觀點上,而不是在「名氣」 的大小上。 龔小夏這樣憤不過新一代人的名氣,又撰文大談她自己的民運資歷:「算起來, 我有機會近距離地觀察中國民主運動的發展已經有二十年了。在這二十年裡,…… 我在民運中的角色卻始終如一。」頗給人一種在民運圈中爭功過之感。而龔小夏訪 問台灣(這也不是每個普通留學生都有的機會)前夕,又在《世界日報》上發表談 話說她是「老反革命」。廣州的民運人士王希哲獲釋,龔小夏也不失時機地撰文表 明她與老民運人士的親密關係。這些都沒錯。只是當你一邊炫耀自己那不多見的民 運資歷的時候,就不應該再那麼矯情地裝出一個和民運毫無關係的「小傻妞」的樣 子了。 是「政治迫害」,還是「被害妄想」? 令人不解的是,一個很看重自己的資歷名聲的人,卻不看重自己的尊嚴。龔小夏 在「自我辯護」中,不僅替吳國光給中共領館打請示電話的行為辯護,還理直氣壯 地說:「給領館的電話我也打過,給鄧小平的信我也寫過。將來恐怕還得再打、再 寫。」古人說「知恥近乎勇」。但不知道炫耀「恥」屬於哪種「勇」。 更離奇的是,龔小夏竟把別人對不尊嚴回國行為的批評說成是「政治迫害」。她 最近的文章「對政治迫害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北京之春》,一九九四年十 月號),劈頭就說:「我是在政治迫害的包圍中長大的。」最後轉入正題:「即便 在以反對專制、弘揚民主自由的海外民主運動,政治迫害依舊能大行其道。僅僅由 於到國會去為保持中國的最惠國待遇說了幾句話,我便一再被指責為『親中共』並 被人告到聯邦調查局;……甚至有的正常回國探望父母鄉親的同學在回來後忽然發 現頭上多了一頂『向中共下跪』的帽子。」 且不說對不尊嚴回國的行為該不該批評,僅就批評本身,在海外這樣有言論自由 的政治環境,批評和反批評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怎麼在她那裡就變成了「政治迫 害」?政治迫害是一專門術語,指人們因政治原因遭到政權力量的迫害。它與民主 社會報刊上的批評完全是兩回事。龔小夏說她的社會學博士論文是寫「政治迫害」 。學問做到這等地步,那麼起碼就應該知道什麼是政治迫害這一常識。 民主社會意味著有多種聲音。龔小夏有權利堅持她的人權與貿易脫鉤、無條件給 中共最惠國待遇的看法。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卻不保證一種言論 不受到批評。這種批評與政治迫害風馬牛不相關。至於龔小夏說有人將她告到美國 聯邦調查局,她認為冤枉,可以訴諸法律,去告「誹謗罪」,在報刊上這樣虛張聲 勢,說有人「政治迫害」她,不覺得可笑嗎? 更荒唐的是,龔小夏竟在這篇文章結尾處說:「指控你的人只有一個目的,就是 將你在政治上『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叫你永世不得翻身』。」在美國這樣的 法制社會,有誰能將別人在政治上打翻在地,而且還要永世不得翻身?這不是夢囈 嗎?!當然,有的人在中共極權統治下遭受過政治迫害,對政治迫害充滿恐懼,是 可以理解的。但生活在美國這樣的民主社會,剛聽到一點正常的批評聲音,腦中立 刻印出「政治迫害」四個大字,就顯得滑稽可笑或者可憐了。「被害妄想」是一種 精神疾病,應該警惕。 龔小夏已悄悄回過中國 龔小夏在談到她回國被拒的文章中,是一副淒淒楚楚的樣子,說她是「被中共剝 奪了回家權利的一類。」看到這些,讓人對她有家不能回的遭遇充滿同情。但是最 近,紐約律師李亞倫先生在《世界日報》上撰文批評美國國務院的一份報告時,提 及龔小夏在上次被中共拒絕入境後,已獲中共批准回去過廣州。美國國務院的報告 是要求收緊中國人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的政策,理由是中國的異議分子已能夠自由 回國。該報告舉出幾個異議人士為例:「政治異議分子戴晴和劉曉波九三年回中國 未發生什麼事。……龔小夏,顯然她只是在九二年六月四日前夕被短暫拒絕進入中 國。後來她就被准去廣東,接著離開中國也沒有什麼問題。」(《世界日報》世界 週刊,一九九四年七月十日) 龔小夏既然已經悄悄地回去過中國,卻在報刊上裝出一副回不了家的樣子,並宣 稱她還要為爭取回家再給大使館打電話,再給鄧小平寫信,這不是弄虛作假欺騙讀 者嗎?這不是在褻瀆她自己的尊嚴嗎? 尊嚴是最高價值 我之所以一再寫尊嚴的問題,是因為恢復人的尊嚴是民主運動的一個重要主題。 而這個主題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人們反抗極權專制是因為它踐踏人的尊嚴,中 國民主運動實質是一場恢復人的尊嚴的運動。即使在西方這樣有了民主自由的社會 ,尊嚴仍是知識分子一直在不懈追求的重要價值。我曾多次引用並給朋友抄錄當代 美國作家索爾·貝婁(Saul Bellow)的名言:「人生的意義在於一個人的尊嚴,而 非生活中的勝利。」因為我每次讀來都痛感其價值。雖然吳國光、龔小夏們在回國 的問題上贏了一場「生活中的勝利」,但卻把人最寶貴的尊嚴輸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