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百姓的反腐新舉措 (山東)牟傳珩 據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 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日前,中央紀 委、中央組織部負責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就《規定》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並借此 忽悠百姓,說這是中央反腐新舉措。其實早在今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召開會議, 審議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 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會議稱,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在以往有關 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各級領導幹部要如實報告有 關事項,接受黨組織監督。各級黨組織要按照規定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近日公佈 的這個《規定》不過是以上次會議的落實。 如此「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迴避公眾普遍期待的問題本質,即要 向全體民眾公開,接受人民監督,而不僅僅是黨內監督。民眾期待讓社會陽光照亮執政者的 利益「私密」,使公僕置於納稅人的監督之下,讓全體民眾都有權利、有機會、有條件對官 員財產申報進行更廣範圍的監督。如今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並沒規 定受理者對官員申報的家庭財產是否屬實進行調查落實,和如何能掌控官員家庭子女財產真 實情況,防止漏報、瞞報、不報等情況發生,以及如何在制度上杜絕受理者自身的腐敗濫權 等。如此規定,更沒有能讓黨權體系之外的獨立機構進行監督,以確保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得 到真正落實的制度設計。 其實,從1995年到2006年,中共先後發佈過《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 報規定》及《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規定》等四個規定,但申報內容只供相 關領導參考,並不向社會公示。申報制度無人監督,形同虛設,無數貪污受賄上百萬、上千 萬甚至上億元人民幣的落馬官員,沒有哪個是因申報財產而出局的,由此導致了民眾對官方 虛假反腐,敷衍百姓的信任危機。這樣的規定其效果就是忽悠百姓。這種黨內安排,在各地 各單位地貫徹中,都以文件的形式規定「要對報告內容嚴格保密,未經組織審批或報告人同 意,不准公開領導幹部個人報告的事項。」如此以來,又把社會大眾排除在不僅是社會舞台, 而且是看台之外。這樣尊重「民意」,社會公正將何以堪?好在這次《規定》未再提及保密 規定,但規定只要不明確向社會公開明示,其結果都是一樣的。權力者切莫低估民眾的智商。 記得八九學運時期學生請願書就提出:「要求國家領導幹部向全國人民公開其本人及家 屬的實際財產收入」,以便接受社會陽光的照射。然而,這一良好願望卻遭遇到國家公共權 力的鎮壓。這個事件發生15年後,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先生再次向全國人大提交了被稱之為 「八九學運的政治遺產」之一的「建立政府領導幹部個人資產公佈制度」議案,並由此引發 輿論熱議。近些年來,這一被稱之為《陽光法案》的議題,一直是作為八九學運的政治遺產 被社會輿論心照不宣地窮追不捨。2004年第15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就將財產申報制度 寫入公務員法列入了議題,會議多數人意見認為實行這一制度很有必要,而且很迫切。但高 官們維護隱私權要求,勝過了人大代表的呼聲,致使這一法案至今被擱置,因而成為當今中 國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和公眾抨擊的話題。 去年人民網調查顯示,90、1%的網民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國內網 上評論說:中國建立財產申報機制的最大障礙不是制度與技術條件不成熟,而是政府官員們 的集體抵制心理。網民一語道破了官方迴避、躲閃、抵制《陽光法案》的實質,就是為了躲 避社會監督。此據2009年3月21日《參考消息》報道:人大代表王權傑的調查顯示,97%受調 查的中國政府官員對「財產申報制」持堅決反對意見。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 毛壽龍稱,阻力來自於官員中的既得利益者,如果當真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官員的腐敗 問題驟然曝光在社會面前,恐引起社會震動,對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極為不利,「就好像半 夜突然打開探照燈,民眾的眼睛會花的」。 在本文看來,中共黨內確有一些少數派,比如贊成普世價值的溫家寶傾向於推動官員抵 制的財產申報製出台。去年2月溫家寶與網民交流時就表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是反腐敗的 一項重大舉措,這件事要做得真實而不走過場,就必須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我們正在積 極準備這項工作。」然而,即使這位誓言鑿鑿的總理是不是真心想去清查官員的所有家底還 很難說,更何況那些腐敗勢力的堅決反對了。要知道今日中國清清白白的官員已不多見了, 他們上下盤結,縱橫交錯,已經形成了各種利益集團,這也正是執政者賴以生存的權力基礎。 這一點中南海比普通老百姓更清楚,他們又怎麼可能拆了自己的地基。 權力可能導致腐敗;缺乏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個已被大量事實反覆證明的 真理。用德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弗裡德裡希的話說:「腐敗是附著在權力上的咒語,哪裡有權 力,哪裡就有腐敗存在。」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說過:「權力一定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產 生絕對的腐敗。」沒有憲政制度的制約,權力必然要自我擴張,走向「絕對權力」。權力非 法擴張的一個主要形式就是腐敗。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有免於被監督的特權。然而在中國, 中共領導一切,社會政治改革缺位,制度不民主、不透明,政府體制缺乏制衡,且封殺異見, 堵截上訪,抵制輿論監督。在這種情勢下「制度反腐」只能是一場空話。 如今,面對全民要求從制度上徹底鏟出腐敗土壤的強烈願望,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 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仍無「新制度性安排」誠意, 不過是雷聲大、雨點小,旨在應付輿論的一種敷衍性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