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打黑引發爭議的法律意義 (湖北)喬新生 為犯罪嫌疑人偽造證據,鋃鐺入獄的律師不時出現;可是,被犯罪嫌疑人舉報淪為階下 囚的律師卻很少見。重慶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偵查起訴階段就出現了這樣的案件。 北京一位律師因為涉嫌偽證罪,被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 對這樣的判決有些人擊節讚賞,有些人垂頭喪氣。一些學者組織「學術研討會」,製作 學術研討會紀要,論證重慶江北區法院判決不當。個別學者發表文章,認為重慶的這種做法, 「讓司法在中國再次蒙羞」。 一場轟轟烈烈的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必然會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法學 界有識之士討論這一案件,並且接受新聞媒體採訪,發表專業性的意見,有利於普及法律知 識。但在熱鬧的背後,也有一些現象令人感到擔憂。一些學者在發表意見的時候似乎有些詞 不達意,在為被告人辯護的時候,似乎忘記了法律的基本常識。譬如一位學者發表文章,認 為「教唆」被告人作偽證,屬於「犯意階段」,犯罪「行為」尚未實施,「通謀」「要」盜 竊,但未實施盜竊行為,「法律上不認為構成犯罪」。這顯然是把「行為犯」和「結果犯」 混為一談。這樣的觀點雖然不會迷惑法學專業人士,卻容易讓普通民眾產生誤解。 當然,對於司法機關的判決每個公民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只要努力營造平等交流的 氣氛,不斷拓展自由發表言論的空間,在各種觀點的碰撞中,就一定能去偽存真,作出正確 的判斷。 現在,重慶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尚未塵埃落定,社會各界傳遞的信號足以說明, 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固然重要,採用合法的方式打擊犯罪更為重要。筆者建議重慶司法 機關盡快將所有的開庭資料整理出來,在全國性新聞媒體上公開播放。這樣既可以震懾犯罪 分子,打擊他們的囂張氣焰;又可以澄清事實真相,讓公眾認清一些人的嘴臉。 在學術界關於是否應該庭審直播曾經產生過小小的爭論。一些學者反對庭審直播,認為 這樣會影響法官審理案件。但也有一些學者認為,庭審直播不是把攝像機的鏡頭對準訴訟參 加人的臉龐,而是在不影響法庭審判的情況下,記錄下每個人的一舉一動。重慶黑社會性質 組織犯罪案件雖然情節嚴重,但是不涉及國家安全,不存在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保護問題, 所以,進行現場直播不違反國家現行的法律規定。 筆者從來不懷疑公眾的智力,也從來都不敢高估學者的智商。面對這樣一個社會關係復 雜、被告人眾多的法律案件,相信司法機關不敢有絲毫的懈怠。這個案件的審理應該為社會 傳遞一個清晰的信號——那就是中國的法律不是任意揉搓的麵團,法律也應該展現出自己的 威嚴。 一些學者主張在中國的司法審判中引入陪審團制度,讓公眾對案件的事實作出判斷。重 慶市江北區法院審理的這個案件,對所有律師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他們可以通過這個案 件,評估自己執業的風險,從而繞過法律的激流險灘。立法機關可以仔細研究這一案件,發 現我國刑事訴訟法之不足,從而更好地完善訴訟規則,保護訴訟當事人的權利。公眾可以分 析當事人的訴訟技巧,從中發現律師的價值所在,深切地體會實現正義的艱難。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