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員興則社稷衰 春 仁 今年7月3日,陝西省府谷縣發生了一起「交警執法,司機跳河」的案件。引發諸多評論。 這裡,我要講講和這個案件有關的另外一個問題。 據新華社報道,府谷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張志鵬介紹,府谷交警大隊共有 工作人員141名,正式民警祇有11人,其餘130名均為協警。也就是說,協警幾乎是正式警員 的12倍。 什麼是協警?協警不是警察,協警是指直接協助國家在編警察履行各種職能的輔助力量。 簡言之,協警就是協助正式警察工作的臨時工。 協警既然在國家正式編制之外,那麼首先一個問題就是,協警的工錢由誰來付?我們知 道,在機構性質上,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也就是說,在政府的預算裡,可能 是有那麼一點錢是用來招聘警察臨時工的。但這筆錢的數目想必很小,遠遠養不起比正式警 察多10倍以上的臨時工。不言而喻,協警的工錢一定是靠他們自己"創收"的。怎麼創收?那 就是敲竹槓,亂罰款。 我們可以斷定,在這裡,協警們幹的事絕大部分必定是非法的。因為按照規定,協警沒 有執法權,無權開具「交通違法處理單」。再者,協警們罰款想必是絕大多數都不開罰單的, 因為開了正式的罰單,罰來的錢就要上繳,就落不到自己口袋裡了。由此可見,協警們一定 是亂罰款,小錯大罰,輕錯重罰,有錯要罰,沒錯也要罰,而且還不開罰單。如果別人不肯 交錢呢?那就搶,從身上搶,從家裡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那就動手打,捆綁,關押。 在7月3日事件中,那個農民司機一見到警察就跑,甚至不顧死活地朝黃河裡跳。可見苛政猛 於虎。不消說,一定有很多受害者嘗試過打官司或上訪,但其結果一定是徒勞無功。可見這 決不祇是少數協警的問題,而是整個官僚系統的問題,是整個政府的問題,是體制的問題。 說來上述現象並不新鮮,實在是古已有之,祇不過於今為烈。北京學者吳思在《血酬定 律》一書裡寫道,在中國古代,官家的一個名額,總要由6、7個人共用。通常把他們叫做 「超編人員」或「冗員」,但這麼叫並不妥當。超出3、5成不妨如此稱呼,如今多餘部分是 正額的5、6倍,究竟誰超誰?所以吳思給這種人安了個名字,叫「白員」。吳思寫道:政府 的工作人員,位子坐穩當了,就想把髒活累活交給臨時工做。臨時工干久了,位子也坐穩了, 又會招徠和支使二等臨時工。明朝皇帝朱元璋把他們稱之為「幫閒在官」。這個「閒」字用 得好。本來衙役們就已經滿額了,日子過得很閒在,他們偏要去幫。白員們靠何為生?靠敲 詐勒索,靠老百姓請客送禮。官員們很願意接納白員,因為那可以大大減輕他們的工作量, 樂得清閒,而且還可以接受賄賂,坐地分贓,增加自己的收入。遇到出了事,還可以把白員 推出去當替罪羊。上次府谷事件,處分了6名警察,其中祇有一個是正式警察,其餘5個都是 臨時工。 李昌平在《我向總理說實話》一書裡寫道,2000年,湖北監利縣容城財政所的正式編製 是30多人,實際工作人員140多人,編外人員是編內人員的3、4倍。李昌平發現要裁掉這些 多餘的人很不容易,被裁的人放出話來,說:進容城財政所都是花了錢的,少於3、5萬進不 來。現在要我們走?沒門!說起白員,歷朝歷代也沒有今天的多。小小的府谷縣交警大隊, 白員竟然是在編警員的12倍。這中間該包藏著多少腐敗、多少暴力、多少罪惡呀。 吳思總結道:「中國歷代興衰,和白員這個特殊的集團有密切的反比關係——白員興則 社稷衰。」白員越興旺,社會越衰敗。在今日中國,白員的興旺發達,有力地揭穿了和諧盛 世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