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要回歸它本來的位置 (山東)徐寧康 從「最牛釘子戶」事件到天門城管打死人事件,再到北京科技大學教授上訪被信訪辦工 作人員毆打事件,許許多多的事件,因為媒體的介入,因為公眾的關注,受害者的權益受到 了保護,侵害權益者做了讓步甚至受到了黨紀國法的處理。 普通公民的權益被公權力侵犯的事件非常多,能引起關注的卻非常少。這是為什麼呢? 筆者粗淺的認為原因有二。一是新聞渠道不通暢。二是公眾的「審丑」疲勞。 這些新聞的爆出大多都來自於網路,由於網路的普及和網路媒體網路論壇的興盛,網路 已經成為中國民眾表達意見,申訴不平的第一平台。由於網路媒體有平面媒體不能比擬的言 論空間和審查寬度,網路能夠讓一些敏感的新聞事件得以傳播。中國的平面媒體有嚴格的審 查制度,由主旋律相違背的新聞往往都不能報導。一些權益受侵害者在被權益侵害之初往往 都是想求助於傳統的平面媒體關注自己的問題,以期望以媒體監督的力量使問題得以解決, 但是在得不到回應或者被告知不能被報導之後才無奈的轉向網路,但是網路媒體畢竟有它的 致命弱點,比如時效性。 事件祇能在網路上披露對於問題的最後解決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引起足夠強烈的關注, 才能迫使政府做出回應和處理。傳統新聞媒體的觀眾一般是被動獲取新聞,而網路媒體的觀 眾一般是主動獲取新聞。網上浩繁的新聞標題擺在你的眼前,想要獲取哪一條新聞全憑你的 滑鼠的決定。一條新聞想要獲取廣泛的關注就要有它的特殊性。比如事件有新意,觀眾聞所 未聞;比如涉及當事人的特殊,是政府高官或者社會名流;比如事件本事的特殊性;比如規 模大或者手段極端。由於傳統媒體的不通暢,由於網路媒體的主動獲取新聞的特性,才造成 了一些新聞事件的殊歸同途。即問題類型相同,被侵權者的受害程度相同,但是由於對民眾 眼球的吸引程度不同,造成了問題解決的大相逕庭:有的被圓滿的解決,有的卻石沉大海。 比如剛剛被披露的江蘇某縣長一夫二妻同居一室的醜聞,當地民眾早在幾年以前就曾向政府 紀檢部門舉報過,但是沒有任何回復和解決問題的跡象,但是事件在被舉報人王某披露於網 路之後,事情的發展發生了180度的扭轉。由於事情本身足夠吸引當下線民的眼球,事件得 以被廣泛轉載傳播,最後促使江蘇省有關政府部門做出了處理。這位一夫二妻的縣長已經被 開除公職,並由於經濟問題被依法刑事拘留。但是如果這位縣長沒有一夫二妻同居一室的風 流韻事,如果沒有線民對性醜聞的巨大興趣。事情可以能這樣圓滿的解決嗎?當事人能受到 這樣的懲罰嗎?恐怕不能吧。我敢大膽的預設,如果沒有這兩個前提條件,對於在網上披露 事件的結果恐怕與去政府紀檢部門投訴的結果毫無二致。 當今的中國社會正處在一個特殊的時期,不管是官方所稱的社會轉型期或者民間所稱的 政治制度不健全都指的是一個問題,一個本質,即公權力對民眾的侵犯屢屢的發生,在征地, 拆遷,選舉等等方面政府和民眾存在的大量衝突。由於民眾對公權力侵權的侵害祇能靠媒體 披露,甚至祇能靠在網路媒體上披露來期望得到解決,這樣勢必會造成公眾的關注疲勞,造 成了公眾對醜聞的「審丑」疲勞。 媒體是當今世界通行的第四種公權力,之所以僅僅是第四種公權力,說明媒體監督對於 問題解決的局限性和不確定性。而在當今中國由於司法的不獨立由於行政的不受監督。媒體 已經實際成為解決問題的第一途徑,成了社會的第一種公權力。這是病態的,也是不能常態 的。這祇是在一種媒介剛剛興起的時候由於各方面的限制的疏漏所造成的審查死角。但是即 使網路能不受審查,媒體能不受干預,祇靠媒體的監督而不靠政治體制的改革,對於問題的 解決也祇能是亡羊補牢,再細緻的調查再銳利的批評也不能抵禦政府的惰性。 希望有政治體制方面的改革,以制度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亦希望媒體能夠不再為公 眾所迷信,能夠回歸第四公權力——它本來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