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思安與思變中震痛 (山東)牟傳珩 最先覺悟的少數人反映了歷史發展趨勢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當一種社會秩序與公民意志產生普遍牴觸時,最先覺悟的總是社 會少數知識分子。通常他們意識到思想自由和行為自由已成為專制秩序的犧牲品。於是便產 生了變革秩序,表達自由,實現平等的願望。這種願望由少數人擴展到多數人,有一個力量 對比關係變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少數最先覺悟的人,總是借助各種宣傳與輿論,必要 時還會以身啟蒙,流血犧牲,以換取多數人的覺醒和勇氣。而專制統治者總是在人們起而行 使權利的時候,撕下了他們是人民權利代表的面具,從專制槍膛中射出的子彈,引爆了沉積 在強權壓制下的人民情緒火藥箱。於是少數人的願望便變成了多數人的實踐.由此可見,少 數人的最先覺悟,反映了歷史發展的趨勢。這種願望,在不斷推動著歷史建築,一層一層、 一節一節地向天空伸延。思變的傾向是歷史發展的主導傾向,適之則存,逆之則亡,義無反 顧。 在少數人的願望轉化為多數人實踐的道路上,充滿了兩種矛盾:一種矛盾是統治者與被 統治者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表現為一種激烈的對抗性的矛盾。統治者從維護自己的絕對權 威和政治私利出發,採取一切高壓手段包括政治陷害和武力鎮壓來扼制人民的思變傾向,而 被統治者則從奪回權利、實現平等自由的願望出發,不屈不撓地堅持鬥爭,直至流血犧牲。 這種鬥爭便構成了歷史上大規模的階級暴力衝突。格羅特在其撰著的《希臘史》第二卷中指 出,由於破壞憲章而成為終身統治者,即使統治的很好,人們也不會對其有「絲毫信任感」, 因為「他的統治自始就是非法的」。 另一種矛盾是少數人最先覺悟,意味著社會秩序需要變革的思變傾向與其它來自民間落 後習慣勢力之間的鬥爭。這種落後的習慣勢力來自於小農經濟自給自足基礎上的苟且偷生、 愚昧守舊,甘做奴才的思安傾向。其實,思安傾向不僅更多地來自於農村,也來自於城市中 墨守成規,不思進取的市民階層、小官僚及僚屬。我稱他們為「不起反應的惰性氣體」。戈 爾巴喬夫的得力助手瓦季姆。扎格拉金在評價蘇聯改革時這樣認為:「在我們和人民之間有 2000萬官僚者竭盡全力地反對我們。」在這個隊伍中,當然也包括那些祇會抱怨、滿腹牢騷 的少數知識分子。用蘇聯最有名的劇作家之一亞歷山大格爾費的話說:「有些人說他們沒有 發揮才能,因為他們沒有自由。可一旦他們有了自由,才發現原來他們根本沒有才能。於是 他們就極力反對自由。」這些人往往祇看眼前利益,患得患失,害怕犧牲,不思進取,對社 會共同利益和涉及子孫後代的社會變革麻木不仁,無動於終.這些力量加在一起,形成反對 改革的阻力。這正是舊勢力藉以苟延殘喘的病榻。 平等與自由才能產生真正的安定團結 前些年中國流行一種最具欺騙性的論調叫做「穩定團結高於一切」,即安定於強制秩序 之中,團結於「一言堂」之下,並把社會不安定的責任轉嫁給那些最先覺醒要求享有權利與 自由的異議人士。這是又一種原因與結果的顛倒;是蘇維埃曾以「老子黨」的名義,用坦克 的履帶所論證的邏輯顛倒。 一種合法的秩序必須體現平等與自由的原則.具有維護平等與自由的秩序,才能產生真 正安定團結的結果,在一種不平等、不自由,貪污腐敗,排斥異己,甚至用坦克來拒絕與人 民平等談判的秩序中怎麼可能實現「安定團結」呢? 什麼叫做「安定團結」?不允許人們對社會不公提出異議,不允許人們反對官倒,懲罰 腐敗,甚至不允許被專制子彈出倒了兒子的母親向社會申訴和嚎啕痛苦,難道這叫做「安定 團結嗎? 一切以暴力鎮壓為伍的秩序,注定是要與動盪、混亂和一次比一次更大規模的反抗相伴 終生,統治者始終都是坐在火山口上的。歷史上是這樣,現實世界也是這樣。斯大林主義用 暴力在東歐所建立起的秩序從1998年東柏林人民起義到1991年東歐徹底結束了一黨專制為止, 途徑「匈牙利事件」、「布拉格之春」、波蘭「獨立工會運動」、捷克斯洛伐克「憲章運動」 和蘇聯「持不同政見者運動」等等,人民何曾停止過鬥爭,秩序何曾得到過安寧? 在中國大陸也是如此,1957年所謂「右派」向黨進攻,66年「文化大革命」以及相繼而 來的「四五天安門事件」「全同民刊運動」「合肥科技大學學生運動」以及「6.4天安門慘 案」,這一切都歷歷如昨…… 一切的非法被掩藏在黑暗中,一切的對抗被掩藏在坦克的履帶中,許久的沉默是一種 「安定團結」嗎? 今日中國思安與思變兩種思潮的較量 社會是否安定並不是原因,而是平等與自由秩序所產生的結果。一切藏污納垢、強加在 人民頭上的「安定」,都是違背人民意願的「安定」,祇能是風暴來臨前的「肥皂泡」,無 論在布達佩斯、在布拉勒、華沙、莫斯科還是布加勒斯特都是如此。 如今的中國,正在思安與思變兩種思潮、兩種勢力的較量中震痛。變革的反對者是以 「思安」的勢力為背景為藉口的,但歷史的法則向來沒有背棄過變革者,他總是在思變者付 出足夠的耐力、勇氣和血的代價的同時,策動了全社會的力量,其中也包括「惰性氣體」, 產生了「激烈的化學反應」,更多地加入了改革者的陣營,最終是多數人達成「共同妥協」 意志,實現了變革秩序的目的。這既是一種現實的歷史,也是一種歷史的現實。 秩序的根本使命在於維護社會平等與自由,平等與自由才是產生社會主體性與主體間相 互和諧的最高法則.而違背這項根本法則的任何「和諧社會」,都不過是欺人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