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共和 (山東)李對龍 孟德斯鳩在其《論法的精神》一書中說:「民主政治原則腐化的時候,人們不但喪失平 等的精神,而且產生極端平等的精神。極端平等的精神使一個民主國走向一人獨裁的專制主 義。」 要解釋孟氏的這個關於民主的論斷,需要引入另一個與現代民主緊密相關的概念:共和。 在當今民主共和時代,已很少有人注意區分「民主」與「共和」兩個概念的異同,大家 也似乎都認為此問題已可忽略不計。但王天成先生在其名作《論共和國——重申一個偉大的 傳統》一文中指出,民主與共和是有原則性區別與衝突的。其中之一,他說,民主極其熱衷 於平等,共和則特別崇尚平衡。平衡不同於平等。平衡以承認差異存在為前提(封建等級特 權除外,因為它違背共和精神),而平等則經常孕育著拉平差異的要求。 回到孟氏的那段話,當民主所要求的平等原則走向極端時,即產生「極端平等的精神」 時,政治就會失去平衡,政體就會失去制衡,最終導致專制。最典型的例子當是將平等理念 發揮到登峰造極地步的馬克思主義。事實也一再證明了這一點。但我想,平等好比一塊誘人 的蛋糕。「蛋糕」之所以導致「惡夢」,除了「食用者」對「蛋糕」的垂涎外,還應當包括 他們對「蛋糕師傅」的愚昧推崇與依賴。 王天成先生在同一篇文章中還指出了民主與共和的另一個重要衝突:平民或庸民精神與 貴族或精英精神的衝突。 雅典民主政體遭到古代思想家強烈抨擊的方面之一,就是公民抽籤擔任政府職位。全體 男性公民「輪流坐樁」,不考慮勝任公職所需要的德性和才智。主流或嚴格意義上的共和政 體在歷史上長期是貴族政體,表現出更高的管理智慧。斯巴達、羅馬都有民眾大會,但它們 相對於貴族議事會祇是配角。在現代共和國傳統貴族終於滅亡,但貴族精神並沒有一同死去, 而是以新的形式延續下來。終身任職的法官與傳統貴族顯然十分相似。現代共和國的競選制 度就是貴族性的。美國當代政治哲學家曼尼指出:民主制的挑官方法應是抽籤而不是競爭性 的選舉,競選的本質在於選出「出眾」的人;當選的代表有任期保證,相對於選民有相當大 的獨立性,這也類似於過去的貴族;所以代表就是現代的「貴族」、「選舉的貴族」或者說 「民主的貴族」[許多西方語言「選舉」(election)和「精英」(elite)具有相同的詞 根。](王天成:《論共和國——重申一個偉大的傳統》) 在當今民主與共和已相互包容的時代,抽籤挑官方式早已一去不復返,再討論平民或庸 民精神與貴族或精英精神的衝突似乎已沒有太大現實意義。但我認為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在 這個民主共和時代,此衝突已轉化為了更為具體的平民與精英之間的利益衝突。比較典型的 例子是去年《歐盟憲法條約》的「難產」。 大眾的目光畢竟是相對短淺的。不管權利有多大大,他們看待問題一般永遠祇會從眼前 利益、個人利益出發。這勢必會影響到人類社會的長遠發展……誠然,《歐憲》中諸如勞務 輸出完全自由化等條款,確實會損害到法國人的眼前利益。然而,一旦《歐憲》通過,步履 維艱的歐盟,必將又邁出堅實的一步。歐盟各國的聯繫將更緊密,交流將更自由,其長遠利 益自是不言而喻的……我們反對霸權,但我們不能沒有高瞻遠矚的政治家。專制是危害,民 主的過度氾濫也未必是好事。(筆者舊作:《法國人,是誰慣懷了你們?》 ) 民眾祇顧眼前的自身利益,政治家看重的則是長遠利益——我稱這為平民利益與精英利 益的衝突,本質則是民主與共和的衝突。由此看來,民主與共和將是一對永遠的矛盾組合, 在今天與將來,也是必不可少的、相互制衡的一對矛盾組合。這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現實性 問題。 最後有必要提一下在民運人士中分歧很大的民族自決問題。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在一個專制政體下,擺脫暴政與壓迫是任何一個民族、一個地區、 一個個體都享有的權利,根本沒有必要打民族自決的旗號。其次,透過表像會發現,若不考 慮大陸的專制現狀,民運人士對民族自決問題的分歧本質就是民主與共和的分歧。 我認為,在此問題上有些「民主派」已有了「極端民主化」的傾向,他們隨意擴大了民 族自決權的適用範圍,其後果將是難以想像的。例如,即使在美國這個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度, 每一屆政府、每一任總統都會有自己帶有傾向性的施政方針。難道美國人中的反共群體可以 以「自決權」而脫離親共的克林頓政府嗎?難道美國人中的反戰群體可以以「自決權」而擺 脫喜歡打仗的布什政府嗎?難道因為政府不能調低油價,全美的司機都可以以「自決權」而 獨立嗎? 上述比喻可能有些誇張,祇是想說明,民族自決權絕不可濫用,它應該按照《聯合國憲 章》中的規定,僅限於被奴役民族的反殖民、反壓迫鬥爭及一些特殊的歷史遺留問題。否則 就將造成「極端民主」對現代共和的破壞,包括其它一些「極端民主化」傾向,都有使現代 民主共和的天平發生傾斜的危險。 (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