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精神」及其支撐何在 全世界康德主義者行動起來 南京 樊百華 謹以此文悼念以美英為代表的一系列張顯人權的鬥爭中犧牲的英雄,包括2003年8月19日聯 合國駐伊拉克總部的殉職者! 雖然今天有了聯合國,但是,人類仍然有愧於康德的理想! 理想的矮化、歐美等發達國家正義氣魄的不足、對專制政權的曖昧,是人類現實困境的根源 所在! 2003年8月19日下午設在巴格達卡納爾賓館的聯合國駐伊拉克總部遭到自殺性爆炸攻擊,襲 擊者用卡車裝了628公斤炸藥和一些炸彈,車毀人亡的同時造成聯合國25人死亡(含「失蹤 」一人)、100餘人受傷。如果說美英等國推翻薩達姆暴政的戰爭遭到一些國家異議的話, 那麼聯合國駐伊機構專門幫助伊拉克戰後重建和實行人道救援,則得到全世界一致擁護,那 個已經宣佈對事件「負責」的「穆罕默德軍」,成了第一個向聯合國非暴力正義公開挑戰的 惡棍。(第一次向聯合國的暴力正義公開挑戰的則是對韓戰發動者予以暴力援助的政權)殉 職者中,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派往伊拉克的特別代表德梅洛正是聯合國的人權高級專員。 這是一個嚴重的歷史性事件!惡棍不是孤立的,它的背後是全部人類邪惡勢力的糾合。這種 類似麻雀戰的犯罪與恐怖活動,要求更高昂的正義以更具創造力的滲透、掃瞄性的嚴密防衛 ,將殘存的專制與邪惡逼向絕境。 布什總統說,製造爆炸的那些人是文明世界的敵人,不會決定伊拉克的未來。我也可以說: 不但伊拉克,整個人類前進的步伐也不能容忍被少數流氓國家政權、邪惡恐怖勢力所羈絆。 但如果這些僅僅是口號,則毫無意義。 引起我注意的是:慘劇發生後,美國方面對聯合國曾拒絕接受美英聯軍的軍事保護表示遺憾 ,而聯合國安南秘書長說,聯合國只是表示卡納爾賓館內部的治安自行負責,來自大街上的 威脅則理當由英美聯軍消除。我還注意到:事件之後,中國官方也很快表態。但是,倒薩以 來,中國媒體主要是極力渲染薩達姆殘餘勢力的頑強,並沒有對戰後不斷給美英聯軍製造麻 煩的恐怖襲擊有半個字的譴責。聯合國降下的半旗除了哀悼之外,更有一連串憂鬱的問號! 問號來自於世界不同政治力量之間或明或暗的較量,來自於聯合國內部的種種分歧。 一、「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之爭的背後    較量、分岐常常通過「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爭議發端,例如從科索沃到第二次對伊戰爭 。硝煙面前,人們更有了滋生末世憂慮的理由,各種各樣的悲觀論調也成了心智正常的證明 :「聯合國僅僅是一個論壇而已」;「聯合國邊緣化了」;「聯合國被北約政變了」;「聯 合國在不遠的將來將不復存在」…… 程序問題非同小可。否則,非法干預甚至侵略與合法干預沒了界線。「誰都可以動不動就打 人,這怎麼行呢?」當然,這是用了「極端推論法」。專制制度下的官員常常喜歡對偶有過 失的群眾說:「如果大家都像你(們)這樣,那還得了嗎?」「極端推論法」的荒誕不經在 於它所說的情形是不可能出現的。用不可能出現的情形引伸非常情形,是權術的修辭慣伎。 先不談誰的程序、什麼樣的程序(惡法不也有程序麼),僅就程序與實質的關係看,程序也 不是唯一重要的棗假如程序上沒有問題呢?當年韓戰就走了程序的。中國官人常常違反既定 的法律程序,(如被揭露於報端的鄭州曹海鑫冤殺案)但同樣經常的是既反程序又不見實質 正義的胡作非為,(同見曹海鑫冤殺案)例如幾十年無法無天的殘酷政治鬥爭。程序常常關 系到實質,但程序之外更有實體的正義與否! 例如科索沃問題無疑具有極其繁複的一面,但也不可能如許多中國人都會摔出的一句話那樣 :「公婆同樣有理」。雖然我是中國公民,因而我似乎有義務跟話說:這不是人權問題,而 是內政範圍的民族衝突甚至只是民族糾紛。但是,阿族人有沒有遭到大規模屠殺,我當然同 樣或者更為關心。如果確實有例如說數十萬計的生命被生屠了(南京大屠殺死難者為30萬人 ),那麼,從實體正義論,受到國際社會的干預,實為咎由自取。如今,國際法庭應當說已 經證實了這一點;而對於薩達姆政權的邪惡,連中國共產黨也不再公開繼續說「薩達姆得到 了伊拉克人民百分之百的支持」了。 我的研究法律的朋友、江蘇省委黨校劉大生副教授認為:美英等國的倒薩在程序上也是有理 由的。(見《關天茶舍》、《世紀中國》、《問題與主義》等網站2003年5月初劉大生文: 《聯合國框架與倒薩戰爭的合法性》)我看至少是不完全無理。 聯合國人權憲章規定,無論是各國針對突發事件而採取非常措施,還是國際社會的涉入,都 有一個前提,即只能有利於增進、保護和改善人權,而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減和惡化人權。 據《雜文報》1999年4月間的《一閃而過》一文說:有一次,中國中央電視台有關南聯盟人 民遊行示威的新聞報道畫面中,出現了「米洛捨維奇:戰爭罪犯」的英文標語牌! 今日已經越來越不能迴避的人權與主權的關係問題,早先從神聖同盟到國際聯盟甚至都沒有 提出。二戰結束,對戰敗國的道義懲罰有了嶄新的思想理論依據。於是有了對法西斯主權的 碎屍手段。始料不及的是,人們後來又看到了強調主權而不在乎人權的著名柏林牆!這一物 理隔離,難道主要不是針對人權的嗎?難道中國深港之間的羅湖橋兩邊不也曾經形成包括了 主權在內的巨大人權落差麼!正是在所謂的「社會主義陣營」,與其人權狀況驚人地一致, 主權也受到最多的奚落。 熟悉情況的人們記得,1948年12月10日在聯合國大會巴黎會議上,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 表決中,蘇聯集團6個會員國投了棄權票!好在《世界人權宣言》對成員國的約束力僅僅是 道義的,不需另行手續棗即使有手續還可以是兒戲棗1970年代初,蘇聯簽署加入今天中國( 1949年以前中國已經是宣言起草工作的領導、參與國)已「辦過手續」的兩大人權憲章時, 《真理報》也是隻字不載的,而「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專政」當然還是我行我素──政權與主 權在手,誰奈我何?!古拉格群島是我的內政;「政治犯」不遮醜,「刑事犯」總「說」得 過去了吧。 人們只是講落後就要挨打,我則想說,經過社會制度的競爭,今天和今後,挨打的將不再是 斯巴達面前的雅典、馬其頓面前的希臘……因為專制與腐敗己經被反覆證明將導致落後,而 專制自己也必將提供挨打的根據!(要是沒有平民的誤傷就好了)當然,人類不會歡迎對內 民主、對外霸權的制度分裂症,更不會認同用內部的民主、自由維護對外的「霸權」,儘管 人類更厭惡「內務」中的專制與獨裁!這是另當別論的問題。二戰以來,不,拿破侖之後, 有專制國家之間的戰爭,有民主國家與專制國家之間的戰爭,卻沒有民主國家之間的戰爭( 英阿馬島之戰是阿軍人政權挑起的);同樣,在專制國家內有民族戰爭,但在民主國家內部 卻沒有戰爭,(美國南北戰爭是南北統一之戰)民族矛盾一般也得到了平和的應對和處置。 這些都說明,包括主權在內的人權問題要求有文明的制度途徑來解決!令人欣慰的是,人類 的苦難終於孕育出了真正的現代文明!今後的民族問題、國家問題、主權問題,都只能朝著 人類新文明昭示的方向謀求解決。    二、聯合國危機的實質    「聯合國只是一論壇」嗎?是有一點「清議」氣味;「聯合國邊緣化了」嗎?也有點。但是 ,美國前國務卿喬治·舒爾茨所說的也不完全是虛應故事:「聯合國對全球觀念有特殊影響 。對世界大部分地區來說,哪些問題重要,為世界所關心,是由聯合國來確定的。」 與落後國家道義知識分子的邊緣化不同,與發達國家思想型知識分子的擅自高懸也不能相提 並論,聯合國在一些問題上的力不從心,僅僅與其性質有關。 聯合國的性質是什麼呢? 有論者認為聯合國是一個多邊化機構。什麼是多邊化呢?是聯合國需要跟多種制度的國家打 交道嗎?是聯合國被多種制度的國家拉來拉去嗎?是在聯合國中國家之間多重交叉的關係嗎 ?我不知道「多邊化」這一概念的解釋功能究竟有多大。我想說的是,半個世紀多,並且今 後一段時期內,聯合國本質上只是一個其成員扛著國家旗號得以進入的官府間的機構而已, 或者更簡單說,它只是官方的國際組織而已。儘管有些活動,也會有民間組織列席,但聯合 國在組織上並沒有民間的任何蹤跡。 僅僅由於它是官方國際組織,它的心力、作用便在根本上受到了成員國官方的限制。它的經 費主要來源於成員國「會費」,從一定意義上看,它也出現了「拿了人家的手軟,吃了人家 的嘴軟」的官府病,但其病非由集權、專製出,而只由「官方的民主」出。冷戰之後,隨著 落後專制國家大量進入聯合國,由於「官方的民主」機制,聯合國應有的道義影響力依然受 到極大限制。官方國家以內政、主權的王牌,使民間的人權苦難無法獲得聯合國的直接幫助 ,諸如割禮、初夜權、通姦或僅僅被強姦女性就要被虐殺(更不待說婚姻自由)、離婚非得 熬十年、只能有一種官方的「思想」、言論沒有自由、輿論被控制、任何對官方的異議都被 視為危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結社(更不待說組黨)在高壓控制下無現實可能、無任何合法途 徑改變被壓迫與被剝削的命運……等等。正像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所揭露的 那樣,在例如國際社會為饑民們提供糧食援助的同時,有的相關國家卻同時在出口糧食!饑 荒常常非由於減產欠收(如在昔日中國、今日朝鮮的著名饑荒期),而人道援助竟常常被截 留在權貴手裡!看看吧,聯合國的人道作用是被什麼力量稀釋、沖銷的! 有一個詞,叫做「南北關係」,這詞讓我一下子聯想到了「南北戰爭」和此前的美國。我想 坦言,我心裡有了一種類比!我想把它說得徹底些──今日的聯合國與其所艱難服務的人類 社會,差不多也處在一種「南北統一」前的歷史階段。在說出這一類比後我才要立即補充說 :要承認進步程度與社會品質的後天差距,但不必以誰為領導核心、中心、軸心;要警惕商 人眼光的歐美中心論,但更要警惕東方的文化相對論、國情特殊論…… 在「『主』權論」、「『內』政論」、「『國』情論」面前,聯合國又能做什麼呢?專制、愚昧、殘忍, 能夠讓聯合國承擔任何責任嗎?不能! 套用英國史說話,聯合國只相當於「權貴議會」階段,儘管她當然是世界議會,但她畢竟只 是一個缺乏正義硬約束的鬆散議會。在北約飛機橫行的日子裡,「酋長」們又有話說了,他 們說些什麼呢?他們說今天世界的主要問題是發展不平衡,聯合國的重心不應放在維和上, 而應放在打破依附結構上棗像農民對莊園主那樣依附?棗放在他們的空話上!一說和平,「 酋長」們就說:大國霸權是最大的威脅;一說發展,他們就說:發達國家應多承擔責任。反 正是「官方議會」,他們總要通過製造麻煩將聯合國弄得對自己的特權福祉,沒有什麼實質 的麻煩。中國有個叫張俊以的寫過一曲快板書式的《時光隧道》,中有這樣幾句詞:「…… 聯合國的安理會上/咱也有一票/哎呀呀/真是美妙/終於能夠平安地睡上一覺。」(這個擅長 於流行頌歌的張俊以2002年以詐騙罪爆料) 任何國家的政治史都沒有資格用於類比聯合國的歷史,即便以華盛頓、傑弗遜為昔日人格標 志的現代文明國家,也不能與她的煩難相比。康德的世界政府理想受啟發於歐美的政治革命 ,但當然更多實現的困難。 三、聯合國精神是人類第二顆太陽   早在十九世紀,例如馬克思也指出了由於市場的擴展,人類的歷史將愈益成為「世界史 」。中國學者王元化曾撰文一方面批判了吞噬了個體自由的專制的「普遍性」,另一方面又 批判了拒絕人類社會共同準則的「國情特殊論」──「有些人假借東方主義的理論,只承認 文化傳統的特性,不承認各個民族由人類共性所形成的相等的價值準則,因而拒絕遵守國際 公法和人性原則……今天不應該再出現清軍在常勝軍協助下攻破太平軍據守的蘇州,因殺降 而遭到戈登將軍質問時,以『國情不同』為藉口來搪塞的荒唐事了……」(《清園夜讀》第 197頁) 有「國情特殊論」就沒有「人類的第二顆太陽」——「聯合國精神」。「聯合國精神」是什 麼呢?是和平與發展嗎?既是又不是!是國家精神、主權精神、內政精神、國情精神嗎?既 是又不是!直接明瞭的界說:是「人權精神」!不是《聯合國憲章》高於人權憲章,恰恰相 反,是《聯合國憲章》本於人權憲章,如果說人權憲章有豐富、補充的需要,則《聯合國憲 章》除了可以豐富與補充外,更有修正的需要!(事實上它已經修改過幾次,可惜只是主要 限於擴員與票決之類。) 聯合國精神從文本上來說,是人民大憲章、獨立宣言、人權宣言、解放宣言、和平宣言(在 一定的意義上也可以包括《宗教改革宣言》)的匯流與昇華,與《共產黨宣言》(我以為) 也有相合處,而與一切「經書」之類毫不相干,因為從精神品質上說,她是啟蒙主義的人性 論、人道主義、人本主義精髓的哲嗣,而相悖於一切巫術爻詞、英雄崇拜、個人迷信、神權 、王道霸權之類。她是語言地人化的、人學地通俗的、正義法地嚴謹嚴肅的,並沒有意識形 態的狹隘、思辯的晦澀、詩意的浪漫,且有著突出的可理解可操作性──即使不識字的中國 農民,也能懂得的! 「聯合國精神」在專制國家的遭遇,就是《人權宣言》在當初德國的遭遇。馬克思曾這樣說 :在德國的「社會主義者」那裡,「法國的文件完全失去了直接實踐的意義,而只具有純粹 文獻的形式。」它必然表現為「無謂思辨」。德國著作家「在法國的原著下面寫上自己的哲 學胡說。」「把自己的哲學字句硬塞進法國理論」。 我讀過馬克思主義,知道只有實踐才是唯一的權威。但是,我堅信實踐不會掐死聯合國,相 反,沒有聯合國,實踐倒會掐死自身。因為我堅信一切專制都將通過國際範圍的制度競爭而 消失,一切霸權也將消弭於政治制度的競爭與競賽。只有聯合國才是唯一合法的現代國際政 治平台。曾參加過國際聯盟創建的塞西爾勳爵說過:「國聯死亡了,聯合國萬歲」;我要說 :「聯合國有危機,但聯合國精神將永葆活力,並且正由於此,聯合國終將能夠擺脫危機! 」 想想冷戰時期的聯合國吧!據統計,聯合國從1946年2月16日蘇聯首用否決權起,到1990年5 月31日美國用否決權止,安理會共出現279次否決票,每5年31次,而1990年6月至1995年5月 17日,只出現過三次否決票。聯合國會死嗎?只有「不」先生們才會過望於高處又深感不勝 寒而成天期期艾艾。 是的,聯合國太不出彩。為什麼呢?因為冷戰一過,其成員國無不「出色」,否則怎麼會對 美國罵聲一堆呢?正由於其成員國太「出色」了,才使它們終於變得欲捨聯合國而不能,美 國畢竟還坐在實際上的聯合國──安理會的辦公室,它並沒有拂袖而去,它是最經得起言啄 的。這樣,聯合國出彩的日子便在不久的將來。因為最出色的還是市場經濟在世界範圍的突 飛猛進,還是技術的商業勻質化發散,更在民主與自由浪潮的洶湧澎湃。 但是,聯合國必須改革!這是問題,並且是90年代一直抓著的問題,而過去這是硬被冷戰排 擠的!問題既經提出,並且加利以來已經動了幾年了(頗類於中國的1998政府機構改革), 還會永遠無解嗎?    四、全世界康德主義者 一起來推動聯合國改造 毫無疑問,置身中國談論聯合國改革問題,不免有點滑稽;又毫無疑問,對於我這樣一個缺 乏「專家學養」的普通中國「公民」來說,談論聯合國改革尤其需要想像力!(王元化先生 的有關思想恰恰是在《談想像》一文的附錄中表達的!)幸虧想像力是我的人權,我沒有必 要為運用自己的想像力而感到有絲毫的怯懦。 改革或改造聯合國的理念依據,不是別的,正是「聯合國精神」。 既然是改革,則必須觸及實質,千萬不能像中國的改革那樣迴避實質。聯合國改造的實質是 什麼呢?不是別的,就是聯合國的官方性。正由於它的官方性,其精神才被各色各樣的一隻 只權力之手撕扯拖拽著,而無法衝出藩籬走向民間、澤被社會;反過來,非官方的道義資源 也無法滋養她孤獨的身軀。官方企圖用封閉的交易性對話、人民缺席的謊言式交流、「酋長 」們的人手一票將她架空!因此,聯合國改革的目標便是:使聯合國由純粹的官方國際組織 ,變成官方與民間相互制約的組織,以使聯合國走向平民化、人類社會化! 改革的基本任務則是:使聯合國在實現其理念的努力中,也即在維護人類社會正義的過程中 ,變得更有約束力,其道義權威具有真正的獨立品格。 聯合國需要以新權威的形象出現在21世紀!因為人類歷史的世界化進程在經濟、社會、技術 、文化方面的速度指數已大大提高,即便政治方面也已經可以作「指數」描述了!世界必須 有「聯合國精神」直線照射下的光明秩序,以使「酋長干擾」甚至混同於「國際準則」的混 亂局面,得到堅決的矯正! 前文己論及講和平與發展必須以人權為原則,否則,「和平」便是一些國家既定權益格局「 穩定」的對外用語,而這當然免不了「霸權」的伴生。政權的品質決定著主權的命運!「發 展」呢?只能是加速「王土國地」與地球的垃圾化、貧富差距的惡性懸殊,無異於作亂找死 ! 「聯合國精神」在神秘的空疏上固然比不上中國的天人合一,佛教的涅槃淨土,基督教的樂 園天堂,伊斯蘭教的天園,在理想的至境上也無法與一些意識形態的主義、宣稱、標榜相媲 「美」,但她確確實實表達了你我他血肉之軀最直接、切實、緊要的靈與肉的需求!尤其當 她在一些國家己基本成為現實時,我是多麼渴望擁抱她美麗的身姿、吮吸她甜美的乳汁呵! 而這在今天己是沒有誰能讓我忘懷轉意,也沒有誰能夠騙得了我、唬得住我的,除非將我的 生命剝奪,否則,我定要向她靠近──這是我心性的自然躍動! 人權是一種制度!是人類必須普遍接受的制度! 從意識形態上講,我願意十分果斷地說:如果你堅持善的信仰,例如著名的「世界倫理」, 就必須首先擁抱人權。聯合國應當理直氣壯地宣佈其實踐的人權立場!即便發生一些專制國 家退出聯合國棗必要的分裂,也在所不惜。事實上,聯合國已經為所謂「發展中國家」作出 了有所「傾斜」(漢語新詞)的努力,誰都能看到世貿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 以及聯合國相關機構為落後國家提供了遠遠超過對發達國家的幫助,其實質當然是先進國家 的幫助,但是這些努力的效力被專制與腐敗大大抵消了。 第一個提出「世界政府」理念的偉大思想家康德,早在他的《永遠的和平》中就曾提出世界 政府的組成原則:第一條,國家的建構必須是共和的,也即必須是自由民主的;第二條,「 國際法應該把基礎建立在『自由』國家聯盟上」,因為自治的人民比專制政治更討厭戰爭的 犧牲,這樣,國際法必須是國內法的擴大。而正如福山指出的那樣:現在的聯合國只要是主 權國家就可加盟,這在相當程度上導致「殖民地解放後,聯合國國大會為第三世界國家所佔 ,他們沒有康德的自由理念,卻發現聯合國是推動反自由政治議題的有利工具。」「蘇聯與 中國的改革運動越開展,聯合國就越能去除一些以前的脆弱體質。」((美)弗蘭西斯·福 山《歷史的終結》中譯本,中國內蒙遠方出版社1998年7月) 想想一些人權組織在人權與政治之間挖一鴻溝的「小聰明」吧,想想所謂日內瓦世界人權會 議上眾多酋長國代表的趾高氣揚吧!難道人們竟感覺不到當今國際政治荒誕到了何等程度? 「老歐洲」不行了,「新大陸」又怎樣呢?沒有一個國家不需要面對更老的思想家康德在價 值取向上作出深刻的調整,例如所謂發達國家過度的經濟主義、消費主義、汽車商軍火商發 展主義,由此,必然造成例如世界資源的緊張,儘管其國內的環境保護做得比較好,但客觀 上對落後國家的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壓力。當然,落後國家的環境問題主要還是「權力商人」 狹隘的增長驅動造成的,例如只顧增長(由官僚的「政績」欲與貪慾所致),大量的木材做 成衛生筷出口,大量的高耗費、重污染與廉價勞動力產品出口,不惜承受發達地區奸商的污 染轉移……等等。 人類必須對其生存與發展戰略作出深刻反省與調整!至少要用力遏制汽車商增長主義! 現在首先談《聯合國憲章》的修改: 1.雖然現行的《聯合國憲章》在其前言與第一、十三、五十五、六十二、六十八條,都宣明 了人權的宗旨,但遠遠不夠。作為第一人權憲章的《世界人權宣言》迄今尚未賦予法律約束 力便是明證。我建議:將《世界人權宣言》作為主要部分首先併入《聯合國憲章》。尤其是 要制定人類遍行人權保障制度的時間表。 2.完善諸憲章性人權公約,特別應當就聯合國對各國人權狀況的觀測、監督與依法干預,受 理人權個案,鼓勵人權制度的創立與制裁專制的反人權行徑,作出明確、嚴密、有力的規定 。 3.將「環境保護與符合人性、人道的發展」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補充進《聯合國憲章》, 以填補《聯合國憲章》與諸人權憲章的環保空白。(前此人權憲章僅僅從醫療衛生的角度提 到「環境保護」、「加強環境衛生」)須制定專門的《環境保護人權公約》,以使諸國際環 保計劃、宣言、公約等有憲章性統攝。 4.將人口控制,技術使用的倫理原則,銷毀核武器、逐步走向徹底裁軍,民族問題、移民問 題、人道援助(包括災荒賑濟)計劃等重大領域,納入憲章性人權公約。 顯然,和平與發展只有在上述人權的制度性努力中,才能得到良性保障。 上述聯合國立憲工作應當由獨立的國際立法委員會主持完成。 改革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使其成員僅僅限於「自由」(無國籍化。下同)思想型道義人士與 「自由」知識專家,以取代由官方代表組成的人權委員會,並使之取代已不再適應時代需要 的「安理會」的「核心聯合國」地位。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僅對聯合國憲章體系負責。 將現行「國際法院」進行擴展性改造,設立大法官制。國際法院下設國際憲政法庭(原軍事 法庭併入)、國際人權法庭(主理持不同政見者的受迫害個案)、國際反腐敗法庭(主要追 溯與追究腐敗資產跨國外逃案)、國際經濟法庭、國際刑事法庭、國際民事法庭。成立國際 檢察院,並設流動分支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獨立稽察、調查各國執行國際法的情況,並提出 年度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是揭露「陰暗面」與限期改善意見。 加大推動各國裁軍力度,並按照制度品質與人口比例限定各國的警察力量上限與武器裝備。 建立直屬於聯合國的國際維護人權與和平警察隊伍。辦法是按各國1990∼1999年年均軍隊數 量,在其裁減軍隊的同時,將一部分作為派出國際警察,仍駐原地或根據需要與可能進行調 防,相應給養仍由原國家承擔。國際維護人權警察隊伍的總數,視維權與維和的實際需要而 定。此後,須禁止一國或多國以任何理由對另一國或多國進行武裝干涉的事件發生。各國的 內部紛爭需要時一律由聯合國依法進行相應的干預。 設「世界大議會」,取代現行的聯合國大會。大議會分為「世界公民議院」與「國際議院」 二級。「世界公民議院」的代表由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依合法程序選定,但國際檢察院對其資 格具有證據否決權。議員享有一定時段內的國家豁免權,但不享有國際豁免權。「國際議院 」的代表由下列成份構成:各國官方代表與民間人權代表各一名;國際性經濟社團(包括跨 國公司)與國際性自由知識分子社團代表各若干名。「國際議院」的非官方代表必須在聯合 國人權委員會指定代表的現場監督下由公正競選機制產生,但國際檢察院依然對其具有證據 否決權,以防止其與官方發生勾結。為此,非官方代表在任期期滿後三年內改變國籍,需經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批准。 聯合國行政機構,應逐步據需要政府化。其首腦機關即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其分屬機構及其 規模,由聯合國預算小組配合人權委員會提出報告,交兩級議院通過後生效執行。聯合國工 作人員一律由職務期間非國籍化的非官方人員組成,實行公務員制,僅對相應的行政職能負 責。 聯合國諸立法、司法、行政機構,實行徹底的政企分離。現國際基金貨幣組織與世界銀行等 ,循政企分離原則重組或去留。 實行費改稅,以保證聯合國的財政來源,並由聯合國稅務局負責徵收。聯合國為國際社會提 供了各種服務,這樣,一切國際盈利活動者,均必須向聯合國繳納體現權利對等的稅金。任 何一個國家都是聯合國服務的第一受益者,因此,不管是不是聯合國成員國,均應向聯合國 繳納「國稅」;國家以外的納稅人首推跨國公司(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從聯合國 分離出來後,也應視為特殊的跨國公司)。其他盈利性活動,如盈利性國際體育競賽、文藝 演出,「暢銷書」跨國出版……等等,其經營機構與獲利者(特別是國際級「大腕」們)必 須交稅。現在的奧委會以及奧運會主辦國、國際足聯等文化盈利機構不向聯合國交稅的局面 必須結束! 這裡特別要說到開徵國際環保稅。分兩種:一種是資源佔用稅,使用資源多的富國(尤其是 富翁)當多納此稅;另一種是跨國污染治理稅,這種稅要向深處征:例如會產生相關污染的 技術專利轉讓、技術出售、技術使用等環節,凡存在跨國或「污染出口」的,都應攤征一定 的環保稅。環保稅應盡量征全、征重。 現行會費欠繳(例如美國拖欠會費)多由權利不對等產生,改革之後必將大為減少,但對今 後可能會出現的欠稅問題,可以強制執行,也可以由相關跨國公司將本應繳給相關國的稅金 直接改繳給聯合國作稅金,相關國家不得對該跨國公司歧視與迫害,否則,自負一切法律責 任,例如受到相應的經濟制裁。 總之,聯合國既不能是大國的附庸,也不能對大國的霸權無能為力,更不能對制止專制國家 的人權受侵力不從心! 人類社會再也不能受制於少數人的專制、獨裁、霸權了!余不一一。謹此就教於關心人類命 運的所有康德主義「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