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之思、合作表達及其它 南京 樊百華 三位法學博士就審查收容遣送是否違憲聯名上書披露於報端時,北京大學博導周旺山對記者 說:如果寫成論文發表於學術刊物,不可能產生實際影響。相關惡法被廢止後,上書博士之 一對記者表示:希望審查程序繼續下去。這是對的,儘管中國還沒有一個正式、規範的違憲 審查程序棗這暴露了中共依法治國的品質。違憲審查不進行,或者不能按照正式規範的程序 進行,廢止收容遣送就是一個偶然、一個僥倖,一個人治善舉,就不能援為範例以毖後,善 舉就沒有可持續性,甚至不能保證收容遣送的復辟與變相復辟。   我這裡僅從寫成論文發表於學術刊物就無用展開相關思考。   一、當下之思與訴求會合(所謂學識)   學術論文有的不管在什麼社會,都沒有什麼實際用處。但在理性得到充分尊重的社會, 至少那些思想性強的學術論文,是可以產生實際影響的。中國是一個不講理的社會,總體上 看,嚴肅的學術研究,對當政者毫無影響。   思想性強的學術論文是一種表達。   表達不同於表述、陳述,表達是有價值判斷的言說。為了強調當下中國社會表達、現代 公民表達的重要性,我想將表達進一步界定為:社會制度變革訴求。這樣說當然沒有否定例 如熱戀或失戀、新婚或婚變中人們表達的情感價值。   在我的強調中,中國現實的學術工作、學術論文、文學藝術、人們許多重複性的活動( 包括瑣碎的日常生活)等等,都沒有價值訴求的性質棗因為它們沒有用明確的制度語言,基 於苦難民眾的利益,對改變現實制度提出直截了當的議事性訴求,一如婚戀學術、情感文藝 對有婚戀慾望的人們沒有直接意義一樣。   是的,我非常強調直接性,強調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否則,詭論性的普遍聯繫觀會將 問題弄得面目全非。   中國知識分子個體的表達從文體上說,主要是緊扣現實問題的社會學科思想言論。舉一 個重要的例子:文藝本身不具有創作者個人的表達性質,但嚴肅的文藝批評卻具有。(中國 圖書分類法將文藝批評類書籍歸入文藝類是不確當的。同理,將科研活動批評歸入自然科學 的圖書分類法,也是錯誤的。)社會批評尤其是對政治社會的批評,由政治的社會決定地位 顯示,永遠是人類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思想活動。   不說出來不算數,言論之外無思想。什麼是「思想言論」?說到底,也即主要涉及政治 改革的表達,也可以直接指稱為「人權與公民權利訴求」。絕大多數中國人是人又不是人、 是公民又不是公民。所謂公共關懷基本內涵就是使中國人獲得基本的人權與公民權,沒有了 這一基本內涵,什麼「三農問題」、「四礦問題」,一切的一切,都不是真問題。   什麼是「思想」呢?我的青年朋友、南京大學物理學博士後、基督教徒倪剛說:「思想 即當下之思」。小倪沒有展開,我來展開:那些學問家們的大書之所以沒有思想,就是因為 沒有對當下黑暗的指涉。是的,沒有現實及物性的文書往往流傳得更久遠,但是,越是具有 永恆意義的文書,也必定越沒有現實價值。請問學問家、文藝家們:哪一部經典有解決中國 老百姓苦難的答案?沒有。這就得出一個最最重大的結論:越是不問老百姓死活的學問家、 文藝家,越是無益於現實;如果你不能具體批判共產黨並且提出「請馬上實行」的主張,你 對改變老百姓的苦境就是無用的。   你我都是只活幾十年的凡人,何必在意什麼人幾百年後的學術、藝術價值?我們正被壓 迫剝削著呢!甚至什麼是表達、思想都是無用的話題,當下想著、說著、做著,自由無礙: 不受當官的強迫,這就是一切。只關心今天應當得到的、不應當失去的,這就是一切。到什 麼時候人都必定是這樣子的!那些對現實滿足了的人們才想到豪華的墳墓、身後的美名,而 其實他們仍然最在意今天不失去什麼,例如權力、與權力的勾結。   有意義的價值表達在於所說的對「秦暉問題」(真問題)有沒有緊張的、深沉的關聯性 ,也就是有沒有當下的貼切性、緊迫性、針對性、樞紐性。舉一個例子:人們表達中往往引 用名人名言,例如阿克頓勳爵關於絕對權力的、馬丁神父關於中國式獨善其身的,如果當著 「我知道」的知識介紹、「我記得」的能力證明、「我欣賞」的沙龍閒聊來引用,就不是思 想言論。   說話必須及物例如必須緊緊釘在共產黨的權力醜惡上。   當下的關心越多、越深入、越持久,你才會借鑒前人,才會發現你的問題有前人、同時 代人已經想過了、說過了,而且想得說得比你自己好。這個發現與交流的過程就是「思想學 識」棗超越現世、個體經驗的訴求會合!這就是高品質優秀思想言論的精神元氣、學識底氣 。充滿如此精神元氣、學識底氣的言論家,就是思想家了!往往思想家了了數語最具有「當 下的生命力」、「每日每時的啟蒙意義」。一些青年總是崇拜寫大書的、文采沛然的,這是 青年期魅力飢渴心理的向外投射。我對青年人不看樸實的三大聯合國人權憲章不滿,也是對 自己曾有過的魅力飢渴期的反省。人一旦不嚮往虛華浪漫的魅力了,例如能夠將性愛從其它 糾葛中分離出來單獨對待,其人生就真正落實、成熟了。李慎之先生對公民教育感慨多多, 其實,將聯合國人權憲章大加傳播,大體是夠用的。這一點我在幾年前《面對李慎之的歎息 》短文中,已經說到了。      二、公開合作才是「權利實踐」      三個博士的上書所以有了較大影響,除了是當下之思的原因,主要與他們敢於公諸網絡 、敢於合作有關。當然不要忘了記者們的公開報道棗一種特別重要的合作!   中國知識分子因為害怕當局的忌諱、彈壓,不願意合作表達,更不願意離開官方允許的 出版物,也就只能局限於忸忸怩怩的無聲狀態。公開是走向有聲的第一步,例如蔣彥永的揭 露真相,如果只是通過組織層層上繳,那就只能被動等待官場內鬥撞大運了。   是的,個體的言說是社會言說的基礎,一個人單獨說就不會說話了,怎麼會有社會群體 的言說呢?好的思想型學者之所以重要,就在於他們對如何解決真問題至少有一個可以真確 體認的個體方案。例如秦暉先生的《中國現代自由主義的理論商榷》等等文章,就具有冷靜 的問題審視,依我陋見,這樣的審視方能與少數幾個「民運理論家」媲美。人們應當自覺珍 視優秀的中青年個體,不要總是等他們老了、死了,才紛紛寫紀念文章,這不是現代生死意 識、生命文化的組成部分,及時肯定優秀學人的艱苦勞動,乃現代生命文化的良知。   個體的表達是基礎,但在中國的當下不是最重要的,因為從質上看,只要一個社會的基 本真問題,有了基本可靠的方向性的解決門徑,表達基礎就算完成了,重複的「再說一遍」 至多只有「我也懂」的單純顯示意義。相關表達基礎完成後就是實際推動的問題了。從實際 推動社會進步的一面看,群體的合作性表達才開始具有實踐性質。社會影響力、社會感染力 是由人的「社會信心」決定的,極端的情況下,一個人只要有一個莫逆知音,就可以樹立起 社會信心。但是,純屬一個人的想法,是不足以支撐人的社會信心的。哈維爾如果不是《七 七憲章》的起草者、聯署發起者,如果不是包括普通工人在內的群眾加入聯署簽名,是不可 能成就哈維爾和捷克的人權、公民運動的。   中國的一些自由人寫作個體戶,往往以「獨立」相標榜,有的一方面推崇胡適,卻忘記 了胡適是富有合作精神、行動精神的;一面又以魯迅所謂的「合群的自大」佐證「個體戶」 的「政治正確」,殊不知魯迅指的是文人的拉幫結派,當一般真理已經違背了自由主義的常 識要求,民間合作的責任。有的魯迅乃至胡適的信奉者,可笑地從拒絕與政府合作弄出來拒 絕民間合作的借口,實際上是不敢與怯懦感相對合理——誰沒有了怯懦呢?——的道義人士 合作。「共產黨統治下的胡適」與「共產黨統治下的魯迅」荒唐地不見了區別!於是只剩下 批評例如余秋雨、王朔的「及物」了。滑稽!   自由社會的實現離不開商量好、齊步走,只有齊步走,才能告別一盤散沙棗別陷於孫中 山誤認的自由太多而虛懷虛幻的一己滿足了。   與「清官意識」相應的是知識界的「清儒意識」。廉正的清官難清,獨善的清儒不清, 還是要學學三個博士(這個要求已經低了,相關呼籲若干年前就有了,而三博士之前的民間 兩次公開呼籲至少同樣重要),走向合作!公開聯署就是中國急需要繼續堅持、發育的公民 合作。   三、新批評范型:審視生活方式   中國的知識清流和體制內開明人士,可以有相對好的個人道德品質,卻缺乏夠格的現代 生活方式。   我不想過多學術地處理生活方式概念,就用描述辦法說明吧:當遇到黑暗時,例如遇到 孫志剛血案時,傳統知識分子優秀的只是在私人小圈子表達一點正義感,勇敢的則以個人名 義上書,在絕對權力厚顏無恥、不思改悔之時,對於社會廣眾來說,這是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的棗絲毫不能改變他們的悲慘境遇。在「秀才遇到兵」絕對是「第一隱喻」(幾年前我在評 價王元化先生的《初入清園》一文中這樣說過)的現今中國,只有聯合表達才具有檢測統治 者「雅量」的意義,但「雅量」再大也還只是雅量而已,能否導致講理、對話的社會機制逐 漸形成,還很難說。欲圖真正改變不講理的社會局面,往往必須用身體性的介入來為創造講 理(廣義的講理包括一人一票的公選)的社會掃清道路。這樣的掃清過程,邁向現代化的歷 史無非展露過兩種模式:暴力的與大規模和平抗爭的(例如近期香港百萬市民大遊行棗忌諱 和平的街頭抗爭肯定不是自由主義者)。由此,也就看到了轉型社會中公民性的三種現代生 活方式:合作表達、掃清道路性的革命、足夠規模的和平抗爭。   合作表達是「表達行動」,它的必要性在於或可召喚體制內開明派轉變為制度改革派, 裡應外合地朝著講理、對話的社會局面互動,一個社會如果這樣完成轉型,實在是上帝的格 外眷顧了。如果我沒有說錯的話,香港最可能獲得這一眷顧,如果外力不加於負作用的話;1 987年之後的台灣,基本上可以算作真正和平轉型的地球村標本了棗我看始於晚年蔣經國的 台灣轉型比任何一個國家的轉型成本都小。絕對權力一味壓制、老大式地抱住暴力專制主義 的「穩定壓倒一切」不放,這樣的社會絕對不可能避免暴力清算或大規模和平抗爭棗和平僅 僅是就總體而言,局部的群眾過激行為則在所難免。   合作表達之所以是一種公民社會行動而超出了單純言論、寫作個體戶的水準,就在於他 的民意集結性、立場整合性、集體壓力性和組織(可社團)取向性。   合作表達與作為「行動表達」的規模和平抗爭,並沒有高低雅俗之分。那種認為身體表 達是低層次的、不屑於精英的看法,是偽貴族、偽紳士的、傲慢無知的精英主義的。這些人 將哈維爾的「反政治的政治」等等理性抗爭閹割了、中國化了,連西方的詩人浪漫與教士神 秘都不如,既不可信也不可愛。   那麼,如果你還好意思說自己在為民主自由人權法治而努力,你就需要檢討一下你的生 活方式了。如果你連合作表達都不肯做,你的生活方式就與你的姿態、表演南轅北轍了。   四、合作表達的層次性、階段性、制度性   在中國的今天,只有合作表達才具有公開討論的可能,其它兩種方式我不敢討論。就近 幾年的情況而論,我還只看到了劉曉波、王怡、東海一梟(余樟法)、傅國湧等學人,直接 具體地主要討論到了聯署公開信這一理性行動方式。   這一方式必須看重,因為中國無新聞言論自由又無司法獨立更無議會可利用……,面對 經常發生需要道義補救的悲慘事件,我曾跟友人說,這樣的集體抗議每天一次都不覺其多其 爛。但是,如果有人以為這樣的努力已經很了不起,那就適見其無知了。青年才俊余世存( 他曾勸李慎之出面公開組黨而李先生甚至連合作表達都沒有過)曾深刻指出這一方式的局限 ,因為它甚至可以在某些人那裡只剩下只有阿Q式的自慰作用或者變成另一種表演。當然, 即使是余世存本人,也還是認真選擇、嚴肅介入了這一非身體性的互動生活。   合作表達的參與者在今天的中國表現出了突出的層次性。以1989年「六四」之後的情形 論,「9·11」災難前後,先是體制內覺醒較早、80年代基本上已經成為自由主義知識分子 的少數老年先進(代表人物如許良英、林牧、吳祖光),與坐過牢的著名「民運人士」合作 表達;後來增加了一些中青年知識分子、有些思想的工人農民與成分複雜的「民運分子」的 合作表達。   這中間,間有幾次中青年獨立知識分子偶現的合作表達,例如關於記者高勤榮12年冤獄 的抗議,高行健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時文學界幾位新銳同仁的聲明,關於余傑就業事件的抗議 ,關於劉軍寧等著名自由主義學人被整被封殺的抗議,這些合作表達都與前述公民行動在參 與者的社會角色上面,有一些區別。   「9·11」災難前後,著名自由主義學人、言論家、文學批評家劉曉波和已然集聚在他 周圍的幾位言論批評新秀,就楊子立等四位青年學人被逮捕的合法性,發起公開質疑,參與 合作表達者眾,有的民運人士也作為非發起者參與了;後來就河南艾滋病蔓延與萬延海事件 ,劉曉波等發起者及其響應者,形成了公民表達的主要鬆散團隊。而傅國湧等人發起的抗議 《南方週末》等進步媒體遭整肅,則實際上將一些「獨立」知識分子以「平行線」方式,引 進為合作表達的一支。這一支又與成分不一的「三點共識」形成有限的匯合。如果這一層次 得以進一步發育,加上一直持續堅持著的民運人士的公民表達,就形成合作表達的三大方陣 。為防止「以名為教」、「以名為圈」的弊病,我一點也不準備分別命名三支,而仍然籠統 說成合作表達的層次性、階段性。   防治SARS與孫志剛血案上的合作表達,以「犧牲」部分「敏感」合作者為「代價」,換 來了合作表達擴展的新空間,堅持以往,必定會與體制內外各層次公民發生更廣泛的互動。 對於這中間的「代價」,網上有例如「前衛藝術家」高氏兄弟的一篇批評文章,(《從孫志 剛血案看知識分子的「恐懼症」》,見「文化先鋒網特約評論」、「大參考」等網刊)批評 楊支柱等人發起的,對官方孫志剛血案初步舉措的質疑書(「致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公開信」) 徵集簽名中,「謝絕敏感人物」簽名的說明。《高文》充分肯定了公開徵集簽名作為正義行 動、專業學人公民情懷的意義棗顯示出「高度的社會良知與社會責任感」,但認為「人命關 天的事,一切為了個案的解決,謝絕政治敏感人物的簽名」這一「備註」表明了中國知識分 子的「政治恐懼症」:「謝絕(實際上就是拒絕)」 「政治敏感人物」的介入,「這一方面讓人不太合適地聯想到好龍的葉公而感到啼笑皆非, 另一方面又讓人非常悲哀地意識到幾十年或隱或顯的政治運動的腥風血雨陰謀陽謀已經將恐 懼深深地植入中國知識分子的集體潛意識之中。」這樣的批評是缺乏現實感的,如同初通基 本理念的幼稚青年棗我自己就曾有過這幼稚。   三個法學博士與接上來賀衛方、蕭瀚等五學者的同議題公開上書,使我有理由期待,完 全不「敏感」的體制內專家學人,特別是那些對異議人士被迫害的歷史、對各界道義人士的 經歷,有較多瞭解和研究的專家學者,其中意志、道德品質好的,一定會更好地在傳統媒體 上、在體制內,更有效地開闢、結集、擴展有真實實踐意義的道義資源,包括拓展有效的合 作表達空間。面對這樣的努力,人們是不應當計較什麼「為什麼不讓我參加」等等的。   至於合作表達的制度性,在沒有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的現在,不是需要對此關注或者費 心的真問題。不論。   本文說的合作表達是實證性的,自然有些狹隘。至少,很多有良知的工作在「合法」傳 媒中的良心人士們的努力,比上面討論到的合作表達,有著更為一般更能為民眾感受到的日 常意義。這是另外一個範圍的話題了。那些以為自己參加過幾次公開聯署,就覺得為中國的 進步作了什麼了不得事情的人們,應當多一些平常心。   這裡我必須順便對那些因為合作表達而不幸坐牢的朋友們,表達我內心的苦痛、敬意與 無奈。有人說風涼話,這些坐牢的朋友是過激了、迷戀了「低層次的抗爭」(借用陳小雅用 語)……我要責問這些從事「高層次」抗爭的人,高勤榮的層次怎樣?孫志剛甚至都沒有來 得及抗爭就被打死了又作何理解?坦率地說,很多朋友雖然沒有坐牢,或者說還倖存著,都 只能被看作一種僥倖的。何必對坐牢的普通工人、農民或者民運人士不以為意呢?坦率說, 就推動中國進步而言,除非你有了「文章啟蒙自戀症」,否則,你應當能夠看到這些普通好 人不比「啟蒙導師」的貢獻小!在這裡,老實說我是寧可有一些「民粹主義」的,正如我在 很多情況下,寧可被看作強調公正的「左派」,也不在乎是不是掌握了自由主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