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極權 時代的 民間角色    北京 劉曉波 中共政權對民間社會已經很寬容了嗎? 被炒得沸沸揚揚的「胡溫新政」,再次激起了部分知識分子「致君堯舜」的熱情,最近,境 內外媒體不斷傳出的「黨內民主改革」的信息,似乎也為這種熱情提供了新的依據。雖然他 們的言論經過現代理論的包裝,但在實質上,像歷史上所有「奏折派」的那樣,他們也是以 矮化民間為「上折子」的前提。在民間人士連反對政府的合法權利都沒有的制度環境下,他 們非但不為爭取合法的民間反對權利而吶喊,反而呼籲放棄對政府的批評,轉而全面支持不 允許反對的政府,呼籲「善意的」、「平和的」、「建設性的」的負責態度,並指責那些堅 持批評政府的民間人士的「不寬容」、「不負責」、「情緒化」和「缺乏建設性」。好像中 共政權對民間社會已經很「寬容」了,中國已經存在著一個專門與政府唱對台戲的獨立知識 界了。 而中國的現實是,仍然強勢的中共政權對民間異見從來沒有寬容過,十三億人口的國家也不 存在獨立的民間社會,民間異見更沒有合法表達的權利和渠道,即便網絡為民間提供了便捷 的發言平台,民間表達也是分散的個人化的,根本無法與握有輿論壟斷權和龐大宣傳網絡的 官方相抗衡。不錯,近些年來,民間言論會有針對特定社會事件的局部凝聚,但大都還只是 因事而起的暫時行為,無法形成遞進式的累積,因而也就無法聚合起日益擴張的民間資源和 推動民間訴求的組織化表達。何況,官方控制著主要的媒體,每天都在歌頌「偉大的黨」和 「新一代領導人」,而與這種鋪天蓋地的主旋律相比,民間的批評聲音太微弱了,而且大都 只能通過網絡傳播,還要遭受頻繁「刪貼」的嚴控。 就在胡溫體制受到境內外輿論追捧的抗炎時期,官方在壟斷疫情公佈的權力的同時,非但沒 有放鬆對民間言論的管制,反而通過特殊時期的緊急立法來收緊言論尺度,連手機短信傳播 的信息,也可以「妖言惑眾」入罪;連頗受民意好評的歷史劇《走向共和》,在央視播出第 一輪之後,也因「政治不正確」而被迫停播,有關負責人受到了上級的訓斥。在追查周正毅 等人的腐敗案的同時,為拆遷戶作代理向周正毅要求公正補償的鄭律師,卻以「涉嫌竊密洩 密」而被逮捕。更有甚者,通過非常時期的重判異見人士來製造恐怖氣氛,以達到對民間發 言的威懾效應,不但重判姚福信、黃琦、徐偉、楊子立等人,就連為農民鳴不平的農民企業 家孫大午,也被以莫須有罪名查抄了財產和剝奪了自由。 在此嚴酷的言論環境之中,當代知識人不是批評官方的獨裁統治,而是指責民間的批評之聲 ,實在是屁股決定腦袋的幫兇幫閒邏輯,連二千年前的司馬遷式的起碼自省都不具備。司馬 遷還能從自己被割屌的慘痛經歷中,覺悟到自己僅僅是漢武帝的「娼優所蓄」文人士大夫的 家奴身份。而二千年後的知識分子,已經有了大量被割喉的慘痛教訓,也在開放中汲取了可 資比較的主流文明,卻一直自甘於黨奴或精神太監的處境,即便無奈之中的一廂情願也屢屢 落空;他們仍然保持著「雖九死而猶未悔」的效忠,卻很少把這種鍥而不捨的精神用於民間 力量的培育,恰好證明了他們的深層意識仍然停留在前現代階段:對官府的仰視和對民間的 俯視,對牧羊者的依賴和對羊群的罔顧。所以,即便假定他們是具有「民本關懷」的憂患之 士,但他們並不相信民間的力量,也不尊重民間的權利,而是一味尋找可以「為民作主」的 堯舜;即便假定他們提倡「理性」、「負責」、「寬容」的建設性,完全沒有個人的功利計 算且充滿了主觀善意,但是在道義傾向和客觀效果上,他們對統治者的期望和對民間的指責 ,仍然是對「主權在民」和「言論自由」的踐踏,也是在用獻給絕對強勢統治者的效忠折子 ,來取消剛剛爭取到「半吊子自由」的弱勢民間力量。 獨立的民間力量最具建設性 在獨裁製度下推動政治民主化,獨立的民間力量的發育才是最具建設性的,民間的和平反對 本身,就是催生政治多元化的新制度的最大建設性力量。沒有針對「不許反對的政府」的持 續批評,何來民間的建設性力量的發育和成熟?在目前中國的制度條件下,民間的建設性力 量也只能蘊含在民間的獨立力量的不斷壯大之中;民間獨立力量的持續積累和不斷壯大,也 只能在道義底線上堅守「公民權利高於統治權力」,「個體自由優於政權利益」的原則,並 輔之以具體策略的靈活,才是推動整體轉型的最佳民間動力。正如死於前捷克警察局的哲學 家巴參卡所言:「越是奴顏婢膝滿心恐懼,當局就越不把你當回事。你只有讓他們明白,不 公正和專橫並不能暢通無阻,你才有希望使他們有所收斂。人們一定要永遠保持尊嚴,不怕 威脅,不低三下四,只講真話。這樣做才能造成一種壓力,因為這一切與當局的所作所為尖 銳對立。」 處在轉型時期的國人,如果在根植於民間自發的獨立力量培育的同時,也希望中共內部出現 蔣經國式的明智政治家,啟動自上而下的民主化改革,那麼,這樣的民間期待沒有什麼大錯 。因為這樣的改革能形成廣泛的民眾動員,得到民間的有力支持,更容易保持決策的理性和 秩序的穩定,可以降低整體轉型的成本,實為最佳選擇。但是,必須明確的常識是:政權內 部的開明人物的出現,必須以足夠的民間壓力為前提。如果只把希望寄托於明主仁君的出現 ,而完全放棄民間的任何努力,特別是放棄體制外立場、放棄對獨裁政權的批評和反對,那 就等於放棄民間的獨立立場和自下而上的施加壓力,也就是民間的自棄自閹。 只要把「獨立的民間立場」作為自我期許,策略的靈活決不能踐踏自由憲政的目標底線,更 不能以出賣民間立場來換取統治集團的俯身傾顧。如果民間自棄自閹了,一味沉溺於盼明主 的期待之中,而在推動獨立民間力量的壯大上毫無作為,政治改革的啟動就將遙遙無期,即 便啟動了也很難達到官民之間的良性互動。換言之,中國能否完成走向主流文明的和平轉型 ,既取決於執政者的明智,也取決於民間社會的作為,取決於官方主導的表面邏輯與民間動 力的潛在邏輯之間的平衡。戈爾巴喬夫的改革之所以能夠導致整個東歐的和平轉型,很大程 度上依賴於東歐的民間運動的持續擴張和民間力量的積累,沒有前蘇聯的持不同政見者運動 、捷克的「七七憲章」運動,波蘭的「團結工會」運動……不要說蘇東的和平轉型是不可能 的,甚至就連體制內開明人物也很難誕生。請回憶前蘇聯的「八·一九」政變的結果,保守 派失敗和葉利欽的勝利,完全是由民心之向背決定的。同樣,台灣的蔣經國改革的成功,也 取決於從「自由中國」雜誌到「美麗島」事件的民間運動的持續積累。 堅持獨立 堅持批評 由此可見,沒有了來自民間社會和國際主流社會的足夠壓力,也就很難打破獨裁集團內部的 權力平衡,使改革派成為上層的主導力量。在一個沒有反對政府的合法權利的體制下,即便 假定胡溫真的是黨內改革派,想在超越跛足改革模式上有所作為,也並不意味著政治改革的 真正啟動;進一步,即便胡溫體制釋放出一些啟動政改的信息,也並不意味著民間就應該從 此放棄批評的權利,一味迎合政府的決策。在後極權時代的中國,最要緊的是爭取到民間的 合法反對權利和自治空間,把不允許反對的政府變成可以用和平的方式反對的政府,把一盤 散沙的民間變成組織化的自治社會。所以,無論官方政策如何變化,民間都要堅守獨立立場 ,在支持官方的某些政改決策的同時,仍然進行不斷的質疑和批評。或者說,統治者能否拿 出開創新紀元的魄力和智慧,很大程度上來自民間的壓力是否足夠強大。 比如,無論是SARS危機中的政府的亡羊補牢,還是在孫志剛案中的高官介入和國務院決策, 作為結果的官方態度的改變,在因果鏈條上所遵循的是同一過程和邏輯: 孫志剛的個人維權和蔣彥永的個人真話媒體爆光棗境外和民間的施壓——高官干預媒體追蹤 和民間壓力的持續強化政府做出決策。 這兩個個案顯示出民間自發秩序是如何逼迫官方的人為秩序的改變,首先,不管每個人發表 的言論本身是否具有建設性,僅僅是民間敢於說真話、敢於如此大規模地批評和抗議現存體 制的這一行動本身,既構成了對官方的強大壓力,也表現出極具積極建設性力量。其次,再 看具體的批評、抗議和反對的言論,大都指向信息封鎖制度和人身歧視制度,難道批評和反 對信息封鎖制度,不是建立信息自由制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難道主張廢除「戶籍制」和 「收容遣送制度」,不是一種改變制度歧視和爭取人權的建設性主張!而官方在國內外的民 間輿論的強大壓力下,所作出的亡羊補牢的決策公佈疫情和處置昏官、懲治兇手和中止收容 遣送,難道不是民間壓力所具有的積極建設性力量所致? 對自由的追求和對強制的厭惡,在根本上並不是來自理論和設計,而是來自人的本能欲求和 自發行動。理論至多起到喚醒被壓抑被遮蔽的本能的作用,人工設計常常起到適得其反的強 制壓迫,而這種本能欲求和自發行動一旦覺醒,就會逐漸變成普及性的社會常識,任何強制 力量都無法滅絕其頑強的生命力。在此意義上可以說:人是命定要自由的,此乃上帝所賜的 最好禮物,而追求自由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天職」。所以,自由意識覺醒之後的國人,只 有堅持體制外立場和持之以恆的質疑批評,必將逐漸凝聚成組織化的民間壓力。而這,才是 催生民間的自發建設性力量的根本動力,也是使體制內部發生有益變化的最佳壓力,進而是 形成官民之間的良性互動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