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工通訊》就遼寧礦難的聲明 遼寧省撫順新賓縣大四平鎮孟家溝煤礦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4名礦工遇難。至4月 2日,即事故發生後第3天,礦方和政府仍然沒有主動找遇難礦工家屬協商賠償事宜 ,只是在家屬來找的時候讓他們簽署一份預先準備好的賠償協議。4月2日,遇難礦 工家屬再次聚集到礦辦公室要求就賠償進行協商,但一名四川籍遇難礦工的妻子顏 明芳卻遭到現場警察的毆打。我把電話打到村裡的一家私人診所找到了這位被毆打 的遇難礦工妻子。 接電話的診所護士介紹顏明芳的傷勢時說,她的腿不怎麼太好使,走路很困難 ,後背被撞了一下子,臀部有瘀血。不過這位護士表示,她那裡是個體診所,沒有 像醫院那些儀器,所以是否有內傷也檢查不出來。只是看著她的臉色特別青! 顏明芳告訴我,當時打她的人身穿警服,不過,為了不冤枉好人,她還特意加 上一句:「但不知他們是冒充的還是真的警察。」 顏明芳接著告訴我,去年9月她大哥在井下撞折了腰,至今礦裡沒有處理有關賠 償。當初受傷後只是住了一個月醫院,礦方便拒絕再支付醫療費用,把大哥從醫院 給趕了出來。直到現在,礦裡只是每天給大哥5元錢生活費,所有持續治療所需費用 礦上一分錢都不給了。 顏明芳說,現在丈夫又在這次事故中遇難,到現在(4月2日)已經3天了,她卻 根本不知道礦裡有什麼安排,礦裡也沒有派人找她談過。她說,那天去礦裡就是想 跟礦方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把丈夫遇難和大哥的工傷一起處理了,然後就準備帶 著重傷的大哥回四川老家去了,但沒想到卻遭到一頓毒打。 就是否發生過警察毆打遇難礦工家屬的事,我於4月2日曾經打電話到孟家溝煤 礦辦公室詢問,接電話的人先是否認,聲稱他一整天都在這裡,根本沒有見到有這 樣的情況。當我告訴他我已經跟被毆打的顏明芳談過話之後,他又改口說是有人想 鬧事,我問他,「家屬來找礦裡要求協商賠償事宜怎麼能說是鬧事呢?」他回答說 ,「有的人想煽動鬧事呢!還有的煽動集體上訪呢!」我又問他,「難道遇難礦工 家屬對於礦方提出的賠償方案不滿組織上訪不應該嗎?」他的回答是,「我沒法回 答你的問題。」 還有一名遇難礦工的兒子向我證實,今天上午在礦裡的時候警察的確毆打了一 位遇難礦工的妻子。他還說,礦難後,礦裡和鎮政府私下裡搞了一份賠償協議,其 中包括:1、45000元一次性撫恤金;2、遇難者直接撫養的直系親屬每人一次性發給 3000元;3、報銷家在外地的遇難礦工家屬往返車費,但不報銷出租車和飛機票;4 、喪葬費一律由家屬自負。他告訴我,至今為止只有一名與礦長有親戚關係的遇難 者家屬接受了礦方的賠償協議。他表示,其實,從出事至今為止,礦裡根本就沒有 正式通知過遇難礦工家屬,很多家屬都是聽工友們和村民們說出事了,到礦上瞭解 情況才知道的。 另外一名遇難礦工的弟弟說,家屬親眼見到遼寧電視台的記者採訪當地新賓縣 縣長時,縣長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記者預先教的。4月2日,還有一位遇難礦工家屬告 訴我們,4月1日曾經有《遼寧晚報》和《經濟日報》的記者採訪遇難礦工家屬,但 卻被礦裡和現場的警察罵走了。這位遇難礦工家屬表示,「我最希望你們來報導、 報導,就是希望有人為咱們說話。現在要是打官司,咱們農民也不懂法,也沒有經 濟來源。我代表整體遇難者謝謝你們新聞記者。」 出事的煤礦屬於遼寧省撫順新賓縣大四平鎮政府所有,於2000年承包給了一位 長春的個人。從事故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個星期了,鎮政府和礦方的所作所為,不但 置國家的法律於不顧,更連基本的人性廉恥都不顧了! 我們認為: 1、大四平鎮政府和孟家溝煤礦的承包者,不給工傷受傷者應有的醫療和福利待 遇,擅自終止工傷工人的治療,並拒絕支付醫療費用,已經違反了《企業職工工傷 保險試行辦法》(勞動部,1996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根據國際勞工組織規定,涉及勞資 雙方利益的事宜,應該由工人代表、企業代表和政府通過三方協商解決。而且,中 國政府多次向全世界宣佈,中國已經在企業層面全面引入了國際勞工組織的三方協 商機制。大四平鎮政府和孟家溝煤礦承包者背著遇難礦工家屬,單方面訂立所謂「 賠償協議」,違反了國家承認的三方協商原則,侵害了遇難礦工家屬的權利和利益 ; 3、事故發生後,礦方和大四平鎮政府不但不主動通知和安撫家屬,沒有積極與 家屬協商善後事宜,反而在家屬找來時,濫用國家警察以暴力對待遇難礦工家屬。 這種做法涉嫌刑事犯罪; 4、3月22日發生的山西呂梁孝義孟南莊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據《華商報》報導 ,每名遇難礦工家屬可獲一次性撫恤金八萬元,但在遼寧省孟家溝煤礦,大四平鎮 政府和煤礦承包人只給遇難礦工每人45000元。而如果按照《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工 傷保險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 第45號)的規定賠償的話,孟家溝煤礦每名遇 難礦工的家屬只能獲得大約35000元一次性撫恤金。一方面,法律規定的賠償標準過 低,另一方面,工傷賠償在具體實施中卻又沒有個標準,使得礦工遇難後家屬索償 時無所適從。 我們要求中央政府盡快組成由司法、勞動、煤礦安全監察等部門組成的獨立調 查委員會,進駐遼寧省撫順新賓縣大四平鎮,對事故的原因,礦方是否涉嫌違反《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以及是否有人涉嫌濫用國家警察暴力對付遇難礦工 家屬等事實情況進行獨立調查。同時,最少應該比照山西3.22礦難的賠償標準,向 孟家溝煤礦遇難礦工家屬進行合理賠償。□ 200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