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的政治流亡 方 覺 一夥闖進我家的人,將我壓倒在床並戴上手銬,最後還用黑布蒙上眼睛,塞入 汽車,開到一個我無法知道的、由軍人看守的場所。在我家照顧我病體的保姆,也 被闖入者壓倒在地,並被押解到關押無家可歸者的收容遣送站。經過八十二天的秘 密關押,我又被黑布蒙上眼睛,這次是被送往機場,被迫飛往美國開始政治流亡生 活。這些抓我的人,始終沒有告訴我,他們根據什麼法律抓我和秘密關押我,當然 他們更沒有出示有權這樣幹的法律文件。他們唯一對我談到法律的地方,是我如果 不願到美國過流亡生活,我將被判處嚴酷的長刑,理由是虛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 權。」 從一九九四年開始,中國政府在國際的壓力下,多次將正在獄中服刑的政治犯 送往國外。但是,將一名沒有判刑的公民,通過抓起來的方式"驅逐出境",我可能 是中國第一人。這個新現象是否表明:中共十六大以後,將擴大向國外流放民主分 子的範圍,這是有待觀察的。不過有一點無需觀察就可以斷定,將獄中政治犯送上 飛機趕向國外,還有讓他們獲得自由的意義,那麼將自由的公民隨意抓捕解送國外 ,就完全沒有這種意義,而只是中國政府新的形式的人權侵犯。 向國外放逐民主分子,似乎並不單純地體現了中國政府的仁慈。中國政府為此 向西方,特別是向美國索要了不低的代價:1994年的「價碼」是克林頓總統宣佈美 國的對華人權政策與美國是否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脫鉤;1997年的「價碼」是同意 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美國;1998年的「價碼」是美國在當年的聯合國人權大會 上不提出批評中國的議案。但是,美國所付出的代價,並沒有導致中國在人權事務 上作出持續的進步,也沒有導致中共政權真正改變人權政策。 事實上,在這些年裡中國的人權狀況不斷惡化、經常惡化。這就向人們提出一 個重要問題:美國的對華人權政策怎樣才能取得更穩固、更深入的成效?最近,中 共政權又放逐了不止一個民主分子。中共政權這次的要價有多高?它是不是以此勸 說美國不要在今年的聯合國人權大會上提出批評中國的議案?是不是希望美國向中 共十六大後的保守的領導層頒發開明的花環?美國也許需要回顧1994年以來的對華 人權政策的歷程。 美國的政府、工會、人權組織和其它非政府組織擁有進一步影響中國的人權事 務的力量與機會。美國也許需要尋求促進中國從整體上奉行一種相對溫和的人權政 策,而不僅僅是用政治犯個案同美國做交易。整體上人權進步的基本標準,是要求 中共政權盡快批准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切實執行這個國際 公約和《經濟、文化、社會權利國際公約》。如果西方能夠象督促中國履行加入世 界貿易組織的義務那樣,認真敦促中國承認並履行國際人權標準,中國就可能產生 新的重大的人權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