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母親」、「六四」受難者和受難親屬致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 值此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閉幕、新一屆中央委員會誕生之際,我們作為 1989年"六四"慘案中的受難者和受難親屬,特向貴黨表達如下見解和希望: 一、"六四"大屠殺已經過去十三個年頭了,但它給我們國家、民族造成的巨大創 傷並沒有成為過去,歷史的陰影也仍未散去。十三年的時世變遷,中國在社會、經 濟、文化等方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這既不能抹殺,也不能改變這樣一個最基本 的事實,即當年的那場大屠殺完全是一樁違背國人意願和歷史進程的愚蠢、暴戾之 舉。中國共產黨作為一個執政黨,對這一世紀性劫難是難辭其咎的。我們原以為此 次大會將就"六四"問題向國人作出交代,但結果卻令人失望。有鑒於此,我們提請 新一屆中央委員會,著眼於國家、民族的未來,棄舊圖新,改弦更張,對貴黨歷史 上這一無法抹去的罪惡與恥辱作出認真的反思和懺悔,並以坦蕩的胸懷、勇於承擔 後果的氣度對此次事件盡快作出重新評價。 二、十三年來,我們作為"六四"慘案的受難者和受難親屬,始終秉持和平、理性 的原則,呼籲貴黨和政府當局按照民主、法制的程序,以協商、對話的方式求得"六 □四"問題的公正解決。為此,我們從95年開始一再重申解決"六四"問題的三項要求 ,以此作為協商、對話的基礎。這就是: (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專門的"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對整 個"六四"事件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並向全國人民公佈調查結果,包括公佈此次 事件中的死者名單及人數; (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政府有關部門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對其親屬作 出個案交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通過專項的"六四事件受難者賠償法案",依 法給予"六四"受難者及受難親屬相應的賠償; (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檢察機關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按法定程序追究 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令人遺憾的是,這麼多年來此項對話始終未能實現。我們期望貴黨借新一屆中央 委員會誕生之機,早日作出決策,以促成此項對話的實現。 三、國家的穩定,人民的安居樂業,是億萬民眾的共同願望。但是,這種穩定的 獲得不能靠強權和壓制,只能通過政府與民間的協商對話。我們主張通過對話來解 決"六四"問題,正是考慮到維護國家穩定的大局。貴黨的決策層不會不清楚,"六四 "事件留在中華民族身上的巨大創痛,是靠強行壓制和歲月流逝無法撫平的。強權和 壓制只能是一時的權宜之舉,不可能求得國家的長治久安;如果無限期地拖延對"六 四"問題的公正解決,只能使創痛乃至怨恨日益積累,最終危及社會的穩定。在此, 我們真誠呼籲貴黨新一屆中央委員會,以解決"六四"問題為契機,平復民怨,化解 危機,達成民間與政府的和解,從制度上防止大規模社會動亂的發生。 四、在以往的半個多世紀裡,我們的國家和民族曾經歷了十年動亂和無數次痛苦 劫難,千百萬優秀中華兒女和無辜民眾慘遭非人道對待乃至死於非命。這種漠視人 的尊嚴、視人的生命如草芥的不幸歷史不應該再繼續下去了。在中國歷史上,歷來 有"人命關天"的告誡;而對生命的敬畏,更是現代文明之根基。勤政愛民,力戒濫 殺無辜,盡可能地避免人為的災難性死亡,是任何一個執政者須臾不可忘記的為政 之道。我們期待貴黨以史為鑒,重新檢討立黨之本,以此達成朝野共識,重建我中 華民族以"仁愛"為本之國魂,使人人免於恐懼,使每一個人的生命權利得到切實的 尊重和保障。 五、縱觀今日之世界,自由、民主、人權、法制已成為不可抗拒的時代潮流;中 國要實現現代化,捨此別無它途。 我們注意到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在10月訪美期間,曾公開表示:民主、人權是人 類的共同追求。如果這種說法不是一時的外交辭令,那就不僅應該向國人大聲宣佈 ,而且應該毫不遲疑地付諸實施。然而,在此次代表大會上,我們並沒有看到貴黨 在實現這些普世價值方面有任何實質性舉措。今日之中國,政府當局非但沒有放鬆 對於公共領域、公共權力的控制,反而使這種控制推向了極端;普通民眾尤其是底 層民眾非但享受不到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反而被不受制約的權力與金錢擠壓到了 無以自保的邊緣狀態。我們認為,這正是造成今天越來越惡化的腐敗與不公正、貧 困與不平等的根本原因,也是導致今天社會矛盾日趨激化、各種危機急劇積聚的主 要原因。而所有這一切,都說明了在我國實現民主和人權已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 。如果貴黨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實際上承認民主、人權是現代文明人類追求的普 世價值;如果貴黨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實際上承認民主、人權是中國實現現代化的 必由之路,那麼,我們作為中國公民就有理由期待貴黨新一屆中央委員會,拿出對 國家、民族長遠利益負責的膽識和魄力,果斷地結束一黨專制的陳舊體制,以此推 動並著手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的全方位改革。 簽署者: 「天安門母親」,「六四」受難者和受難親屬: 丁子霖 張先玲 周淑莊 李雪文 徐 玨 杜東旭 宋秀玲 於 清 郭麗英  蔣培坤 王范地 袁可志 段宏炳 尹 敏 趙廷傑 錢普泰 吳定富 孫承康  鄺滌清 尤維潔  黃金平 賀田鳳 孟淑英 袁淑敏 劉梅花 謝京花 周淑珍 馬雪琴 鄺瑞榮  張艷秋 張樹森 楊大榕 劉秀臣 沈桂芳 謝京榮 孫 寧 王國先 王文華  金貞玉 孟金秀  要福榮 孫秀芝 孟淑珍 田淑玲 邵秋風 王桂榮 譚漢鳳 孫恆堯 陳 梅  周 燕 李桂英 徐寶艷 劉春林 狄孟奇 楊銀山 管衛東 高 婕 索秀女  劉淑琴 王培靖  王雙蘭 張振霞 祝枝弟 劉天媛 潘木治 黃定英 何瑞田 程淑珍 張耀祖  軋偉林 郝義傳 蕭昌宜 任金寶 田維炎 楊志玉 齊國香 李顯遠 張綵鳳  王玉芹 韓淑香  曹長仙 方 政 齊志勇 馮友祥 何興才 劉仁安 李淑娟 熊 輝 韓國剛  石 峰 周治剛 龐梅青 黃 寧 王伯冬 張志強 趙金鎖 孔維真 劉保東  陸玉寶 陸馬生  齊志英 方桂珍 肖書蘭 葛桂榮 鄭秀村 王惠蓉 邢承禮 桂德蘭 王運啟  黃雪芬  王 琳 劉 干 朱鏡蓉 金亞喜 (114人) 200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