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拓之死 ──文革中自殺現象案例研究 胡 平 自殺是人生中的事變,無論人們對自殺有多少爭議和討論,自殺都是值得人們 同情的,每一個時代都需要對自殺的問題重新思考。 ──歌德 1.令人悲哀的遺書 文化大革命以批判吳□的劇本《海瑞罷官》為序曲,隨即轉入對「三家村」的 口誅筆伐,作為「三家村」之首的鄧拓頓時成了全國上下第一號批鬥目標。一九六 六年五月十七日深夜,鄧拓在家中自殺身亡,臨死前留下兩封遺書,一封是寫給北 京市委的,另一封是寫給妻子丁一嵐。 在寫給北京市委的遺書中,鄧拓寫道: ......許多工農兵作者都說:「聽了廣播,看了報上刊登鄧拓一夥反黨反社會主 義的黑話,氣憤極了。」我完全懂得他們的心情。我對於所有批評我的人絕無半點 怨言,只要對黨對革命事業有利,我個人無論經受任何痛苦和犧牲,我都心甘情願 。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永遠是這樣。 接下來,鄧拓用了不少篇幅,認真分析自己寫《燕山夜話》和《三家村札記》 時的背景與不足,竭力表白自己並非「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例如,他 解釋道,《說大話的故事》原是聽到當時有些農村又有買賣婚姻和謊報產量的現象 ,不是反對大躍進,攻擊總路線,《一個雞蛋的家當》原是有感於當時有些社隊又 在搞投機買賣和剝削行為而寫的批評,不是「要糾集牛鬼蛇神起來推翻我們的黨」 。鄧拓說: ......文章的含意究竟如何,我希望組織上指定若干人再作一番考核。《燕山 夜話》和《三家村札記》中,我寫的文章合計一百七十一篇,有問題的是多少篇?是 什麼性質的問題?我相信這是客觀存在,一定會搞清楚的...... 在這封長長的遺書的最後部份,鄧拓寫道: 作為一個共產黨員,我本應該在這一場大革命中經受得起嚴峻的考驗。遺憾的 是我近來舊病都發作了,再拖下去徒然給黨和人民增加負擔。但是,我的這一顆心 ,永遠是向著敬愛的黨,向著敬愛的毛主席。我要離開你們的時候,讓我們再一次 高呼: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萬歲!我們敬愛領袖毛主席萬歲!偉大的毛澤東 思想勝利萬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偉大事業在全世界的勝利萬歲! 正如李洪林指出的那樣:「曾經寫出『莫謂書生空議論,頭顱擲處血斑斑』的鄧 拓,應該不是軟弱之輩。再從他在《燕山夜話》中表現的清醒頭腦和深刻見解看, 他也決不會愚忠到如此地步,居然至死不悟。然而在遺書中他竟充滿激情地高呼『 萬歲』,實在使人感到悲哀。」 2.什麼是愚忠? 然而,更使人感到悲哀的是,鄧拓的最後表現甚至連古代的愚忠都不如。 所謂愚忠,是指對昏君暴君仍然堅持忠誠。但是我們必須懂得,忠誠並不等於 順從,忠誠並不是無異議地支持君主的任何行為。恰恰相反,忠誠意味著對君主的 過失直言不諱地提出批評。所謂「文死諫」,「諫」是指給君主提意見,規勸君主 改正錯誤。「死諫」的意思是:寧可冒著激怒君主,被君主殺頭的危險也要堅持提意 見,也要堅持批評君主的錯誤。如果君主震怒,忠臣決不只是一味地表明自己的清 白,反覆申述自己決無反叛之意或背離之心,更重要的,是他決不放棄自己的批評 意見。在這裡,忠臣決不否認他和君主之間存在著原則性的意見分歧,他始終堅持 認為自己的批評意見是正確的,始終堅持認為君主的某些主張或行為是錯誤的。 不妨以歷史上著名的忠臣海瑞為例。海瑞給嘉靖皇帝上疏,奏疏中指出,皇帝 是一個虛榮、殘忍、自私、多疑和愚蠢的君主,舉凡官吏貪污、役重稅多、宮廷的 無限浪費和各地的盜匪滋熾,皇帝本人都應該直接負責。皇帝陛下天天和方士混在 一起,但上天畢竟不會說話,長生也不可求致,這些迷信統統不過是「系風捕影」 。奏疏中最刺激的一句話是「蓋天下之人不值陛下久矣」,就是說普天下的官員百 姓,很久以來就認為你是不正確的了。海瑞知道自己的批評可能招致皇帝的震怒和 嚴厲的懲罰,他甚至叫家人為自己準備好了棺材。 這才叫忠臣。忠臣的意思和現在人們說的「忠誠的反對派」有幾分類似。忠臣 意味著在恪守君臣分際,也就是承認君主權力合法性的前提下堅持給君主提出批評 意見。問題是,如果你明明知道皇帝是昏君是暴君,不但聽不進你的逆耳忠言,反 而還要對你打擊迫害,你為什麼還要承認他的權力,還要對他繼續效忠呢?所以,後 人常常把這種忠誠稱為「愚忠」。 講到愚忠,屈原是另一個愚忠的典範。屈原 在自己的賦中多次提到彭鹹之遺則,彭鹹是殷時賢大夫,諫其君不聽,乃投水而死 。屈原批評君主為昏君,批評君主信用之人為奸佞,自己雖然是「信而見疑,忠而 被謗」,滿腹怨艾,但忠貞如一,「事君而不二」。這當然是愚忠。然而,屈原高 吟:「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何等的自以為是,何等的孤芳自賞!對 於屈原,群眾也好,君主也好,都不是真理和道義的最高權威,都是可錯的,從而 也就是可批評、可反對的,可以不與之保持一致的,唯獨「我」才是清醒的、正確 的。此所以屈原之為屈原。可是在鄧拓一類忠誠的共產黨人那裡,只要別人以黨的 名義,以人民的名義,質問「難道你比黨還高明?比群眾還高明?」他們就無言以對 了,唯有低頭,唯有放棄。 在寫於一九八三年年底的《鄧拓文集》序言裡,周揚這樣描述鄧拓當年的心態 ,既是設身處地,也是夫子自道:「他(鄧拓)對那個時期某些錯誤的政策和做法也持 有自己的看法。我以為他那兩年集中寫作的大量雜文,正是他內心這種矛盾心理的 一種反映。一個作家發現自己在思想認識上同黨的觀點有某些距離,這是一件痛苦 的事。」「在表達自己正當的不滿時,仍然竭力採取委婉的方式;而當一九六二年 秋冬階級鬥爭擴大化的指導思想重新抬頭的時候,他就擱筆不寫《夜話》這類雜文 了。從這裡不難想見,鄧拓同志作為黨員作家,他是嚴於律己,遵守黨的紀律的。 」一旦「發現自己的認識和中央的方針、路線有偏離,首先要想到自己的不足。」 總而言之,「不可把自己擺在黨之上,以為自己比黨還高明。」這不是和屈原精神 正好相反嗎? 3.共產極權制度和傳統專制制度的一個重大區別 根據上述對忠誠的解釋以及由此引出的對愚忠的說明,我們不能不指出,像鄧 拓在遺書中所表達的思想其實還算不上愚忠。假如說在寫《三家村札記》和《燕山 夜話》的時候,鄧拓確實是在冒著一定的風險用曲折隱晦的方式批評毛澤東,規勸 毛澤東的話,那麼,當他遭到黨中央的批判,遭到毛澤東批判的時候,他已經完全 放棄了他的批評立場。鄧拓不但否認他是「反革命」,而且還否認他和毛澤東之間 存在政見分歧。鄧拓在遺書裡竭力縮小、以至於根本否認自己持有某種不同政見, 竭力否認自己和黨中央和毛主席有任何不一致。遇到實在無法否認這種分歧的地方 ,鄧拓就承認是自己的認識不足,是自己有缺點有錯誤,而不是理直氣壯地指出黨 的錯誤、領袖的錯誤,因此他表達的不是忠誠,而是順從,是無異議的順從。鄧拓 當然是受迫害而死的,但是,我們很難說他是為了堅持真理而死的。他堅持了哪一 條真理呢?他不是把自己原來提出過的真理幾乎都放棄、都否認了嗎?這才是最可悲 哀的啊! 正是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共產極權制度和傳統的專制制度的一個重大區 別。在傳統的專制制度下,為臣者還多少有一點批評君主和發表異議的言論空間。 在傳統的專制制度下,反對君主的錯誤不等於反對君主,相反,它可能還是忠於君 主的表現。這個原則君主也是承認的。因為君主並非真理的化身,君主並非因其正 確才成為君主的,君主權力的合法性是來自天意,來自血統,或者乾脆來自打天下 坐天下,不是來自絕對正確,君主並不等於正確路線代表。因此,批評君主的過錯 並不等於否認君主權力的合法性,所以不至於對君主的權力構成直接的挑戰或威脅 ,皇帝錯了也還是皇帝,這就使得君主有可能容忍批評,這就為批評君主留下一定 的空間。我把古代的忠臣比作現代的「忠誠的反對派」,理由即在於此。只不過在 古代,臣子批評君主並未確定為一種權利,因此是沒有保障的。 共產極權專制卻不同。在共產極權制度下,最高領袖的權力據說是來自於領袖 的偉大正確,來自於他是真理的化身或曰正確路線的代表。因此,最高領袖就成為 不可批評,因為對領袖的任何嚴肅的批評,都意味著對其權力合法性的挑戰。廬山 會議上,彭德懷給毛澤東提意見。彭德懷在主觀上是否有奪權的動機姑置不論,但 從毛澤東的角度,毛澤東不能不感到自己的權力遭到威脅。道理很簡單,如果你彭 德懷是對的,我毛澤東是錯的,那憑什麼還該由我毛澤東,而不該輪到你彭德懷來 當領袖呢?事實上,在廬山會議,確實有人批判彭德懷的意見書是「針對主席」,說 「小資產階級狂熱性就是路線錯誤了」,「路線錯誤那就要更換領導了」。 皇帝認錯了還是皇帝,共產黨領袖一認錯就多半當不成領袖了。在中共黨史上 ,領袖一認錯就下台,從陳獨秀、王明,直到華國鋒,概莫能外。正因為共產極權 專制把權力合法性建立在「真理的化身」、「正確路線的代表」之上,因此,它不 能承認有任何別人比自己更正確,不能容忍任何批評反對的聲音。一個人只要進入 了這種體制、這套系統,或遲或早就會發現,在其中,個人再也無法堅持獨立的聲 音──除非你與體制決裂。由於鄧拓未能否定制度,結果只有否定自己。鄧拓自殺 是深刻的悲劇,但這裡的悲,更多的是悲慘,而非悲壯。讀鄧拓的遺書,你不能不 痛感這麼優秀的一個人竟然死得如此窩囊。 4.為什麼鄧拓要掩飾自己行為的自殺性質? 讀鄧拓遺書,還有幾點值得分析: 鄧拓決意自殺,可是,他在長長的遺書裡卻竭力迴避和掩飾其行為的自殺性質 ;明明是自殺,卻不敢或不能明言自己是自殺。鄧拓只說自己「舊病復發」,「再 拖下去徒然給黨和人民增加負擔」。這就使得那種把鄧拓自殺解釋成「以死抗爭」 或「以死明志」的觀點難以自圓其說了,因為凡以自殺行為表示抗爭或表示清白者 ,必然不會否認、不會掩飾自己行為的自殺性質,不會否認、不會掩飾自己自殺行 為的主觀意圖。像鄧拓的遺書這樣,把自己的自殺說得就好像自己對自己實行安樂 死,這如何還能顯示出抗爭或明志的意義呢? 至於說鄧拓自殺是體現了「士可殺而不可辱」的精神,這同樣站不住腳。所謂 「不可辱」,其不言而喻的前提是把污辱看作污辱,這恰恰是鄧拓竭力迴避的。大批 判鋪天蓋地,對鄧拓極盡醜化污辱之能事,然而,鄧拓卻在遺書裡表示,「我對於 所有批評我的人絕無半點怨言」;不僅如此,鄧拓還要向污辱者表達虔誠的敬意, 「我的這一顆心,永遠是向著敬愛的黨,向著敬愛的毛主席」。鄧拓當然是不堪污 辱而自殺,但是,他不能或不敢把污辱當成污辱,所以,他的自殺並不具有「士可 殺而不可辱」的意義。 另外,有人將鄧拓自殺稱作「寧為玉碎,不為瓦全」。這種解釋也很牽強,因 為按照遺書裡的話,「我本應該在這一場大革命中經受得起嚴峻的考驗。遺憾的是 ......」,那分明是把活下去看作是應該的、正確的,而不再活下去倒是不那麼應 該、不那麼正確,是經受不起「考驗」,是「遺憾的」。這不是和「寧為玉碎,不 為瓦全」的意思正好相反麼? 鄧拓不能把迫害叫作迫害,不能把污辱叫作污辱,甚而不能把自殺叫作自殺, 令人可悲可歎。不過在當時卻不難理解。因為鄧拓深知,按照共產黨的邏輯,自殺 是罪惡,自殺是叛黨,所以他竭力諱言自殺二字。至於說表示不堪污辱或表示抗爭 ,那當然就更不行了:污辱?是誰污辱你了?抗爭?向誰抗爭?難道是黨和革命群眾污 辱了你不成?難道你要向黨抗爭,向毛主席抗爭嗎? 是的,按照共產黨的邏輯,自殺是有罪的。在文革中,自殺者一律罪加一等, 一律被定性為「叛黨」,「畏罪自殺」,「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更有甚者,還 要定性為「以死向黨威脅向黨進攻」。這些指控是如此流行,深入人心,以至於到 了「四人幫」垮台後要給文革中的受害者平反昭雪,為那些自殺者的平反工作所遭 遇到的阻力往往也更大。這不僅因為死者不再能為自己申辯,也不僅因為某些生者 不肯為死者的名譽而承擔風險,更普遍的一個心理是,許多人仍然認定自殺行為本 身就是一種罪惡或者是有罪的證明。 現在,大概沒有人對政治迫害下的自殺者持上述不近人情的看法了。然而,在 當年,上述看法為什麼能夠流行,能夠普遍地為人們所接受呢?這裡存在著一系列 問題需要說明。 首先,為什麼共產黨把自殺視為罪惡?正如許多宗教認為人的生命是神的賜予 ,生命不屬於人自己而屬於神,所以人無權自殺,所以自殺是罪;同樣地,共產黨 認為,黨員的一切──直至生命──都屬於黨,所以黨員無權自殺,所以自殺是叛 黨。按照共產黨的邏輯,一方面是,黨叫你死,你不得不死;另一方面則是,黨沒 叫你死,你絕不能死。按照這種邏輯,恐怕只有一種自殺是可以原諒的,是不致招 來譴責的,那就是由於難以忍受的肉體痛苦或不治之症而自殺。所以鄧拓在自殺前 留下的遺書裡要說自己舊病復發,久拖無益,為的就是免於死後鞭屍,罪加一等。 5.共產黨是怎樣否定旨在明志的自殺行為的 可是,當一個人遭到莫大的冤屈,他不能自殺明志嗎?古今中外,不是都有很 多人用自殺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清白無辜嗎?在很多文化(包括中國文化)中,不是都 有用自殺的方式維護名譽的習俗或傳統嗎?《紅樓夢》裡的尤三姐聽到她的心上人 柳湘蓮不相信自己的清白,憤而拔劍自刎。中國第一個世界冠軍容國團在文革中被 打成特務,百口莫辯,自殺身亡;他在遺書裡寫得很清楚:「我不是特務,不要懷 疑我。我對不起你們。我愛我的榮譽,勝過自己的生命。」 共產黨並非不懂自殺明志的意義,只是它有它的一套理論。共產黨承認,在激 烈的階級鬥爭中,有時也會誤傷好人;有時候,革命者也可能遭到來自組織和來自 同志的誤解或冤枉,但是,共產黨要求你必須「正確對待」。劉少奇講到要加強個 人修養,要受得起委屈,要能忍辱負重。毛澤東還告訴我們,一個人受到錯誤對待 其實對自己也很有好處,可以堅定革命信念,磨煉革命意志,學習很多新東西。按 照這套理論,一個真正的革命者,共產黨員,在受到組織的錯誤對待時,要把它看 作是對自己的考驗和鍛煉,要相信組織,相信黨,無論如何,決不能心懷牴觸,更 不能表示反抗。 共產黨這套理論在其信徒中深入人心。這套理論徹底否定了旨在明志的自殺行 為。按照這套理論,一個被批鬥者若自殺,非但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反而使自己 顯得更可疑,反而成了一條罪過。例如,陶鑄就說過:「自殺,就是有見不得人的 事,不想把自己的問題弄清楚。當然也有這樣的可能,就是你去見了馬克思,問題 還是弄不清楚。那也不要緊,事實終究是事實,最後還是可以弄清楚的」,所以寧 可被冤枉到死也還是不應該自殺。彭德懷和劉少奇甚至把自殺和當反革命相提並論 。廬山會議後,彭德懷向毛澤東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做反革命,在任何情況 下不自殺。」劉少奇在遭到毛澤東一步緊似一步的壓迫下忍不住對妻子王光美說: 「他們是在逼迫我當反革命,逼迫我自殺。」別忘了,這些話還都是他們自己在親 身遭受來自組織的「誤解」和「冤枉」時講的呢。可見,在共產黨那裡,對自殺行 為是何等的不諒解,哪怕明知自殺者遭受了天大的冤屈也不肯諒解。 需要說明的是,自殺本來就是社會行為,文化行為。一件自殺行為,除非我們 把它放置在一定的社會環境和文化環境之中,否則,我們不可能正確地解讀出它的 意義。一個人自殺了,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他為什麼要自殺呢?自殺說明了什麼 證明了什麼呢?這都不是自殺者自己就可以單獨闡明的。自殺的意義是通過自殺者 身處的社會環境和文化環境,通過習俗和共識而得到解讀的。例如尤三姐的自殺, 那究竟是證明了她的清白還是證明了她的不清白?可以有兩種不同的、甚至截然相 反的解釋。一種解釋是:尤三姐果然淫蕩下流,如今被人揭穿面目,美夢落空,羞 恨交加,沒法再在世間混了,只得一死了之。另一種解釋是:尤三姐出於污泥而不 染,正因為她的清白比別人更容易遭到懷疑,正因為她心高氣傲,性情剛烈,愛得 主動,愛得專一,她能對其他人的流言蜚語不屑一顧,但絕對忍受不了自己的心上 人對自己的清白有半點懷疑,所以,她甚至不肯作一聲辯解,毅然拔劍自刎。從表 面上看,這兩種解釋似乎都講得通,我們之所以都拒絕前一種解釋而一致採取後一 種解釋,那就是因為我們共同的文化傳統賦予了我們一致的理解方式。共產黨恰恰 是徹底破壞了我們的文化傳統賦予我們的這種共識。 6.關於「畏罪自殺」 我們知道,共產黨把受批鬥者的自殺一律稱之為畏罪自殺。那麼,有沒有畏罪 自殺這回事呢?應該說是有的。例如在紐倫堡審判時,納粹戰犯戈林的自殺就屬於 畏罪自殺。戈林知道自己難逃死罪,與其被殺,不如自殺。所謂畏罪自殺,應是指 犯有死罪;在這裡,自殺的意義在於避免被殺。可是,鄧拓並沒有犯死罪,即使按 照當時大批判的無限上綱,鄧拓也不至於判處死刑。既然不會被殺,何必以自殺避 之?可見,共產黨給鄧拓一類受批鬥者的自殺扣上「畏罪自殺」的帽子是根本不合適 的。 不錯,自殺可以是一種自我懲罰,是對自己所犯嚴重過失的自我懲罰。譬如, 許多敗軍之將的自殺就具有自我懲罰的性質。不過在這裡,自殺者所犯下的過失通 常都沒有嚴重到應該被處死的地步,也就是說,自殺者完全可以免於一死,免於被 殺。唯其如此,自殺就不只是自己對自己所犯過失實行應有的懲罰,它超出了應有 的懲罰,因此,它不但具有贖罪的意義,而且還具有維護名譽的意義。當年在普魯 士軍隊中流行這樣一種做法,如果一名軍官做了錯事,再無其他辦法可以挽回名譽 ,這時,長官會在他房內桌上留下一瓶威士忌和一支手槍。如果他選擇不自殺,從 此就名聲掃地;如果他選擇了自殺,他的名譽就得到保全。中國古代有「賜死」一 說,皇帝下令叫某大臣自殺,以避免接受不名譽的處刑。賜死的賜字,表示是一種 恩典:你罪該一死,但考慮到你也有過某種功勞,所以讓你自行了斷,讓你死得體 面些,多少保留一點名譽。可見,即便對於有罪之人,自殺也有減輕罪名的意義。 在文革中,自殺者極少是由於「畏罪」,可是卻幾乎沒有例外地都被扣上畏罪 自殺的帽子,而且都要再加上更重的罪名,說你「死有餘辜」。這看上去很費解: 別人不是畏罪自殺,為什麼硬要說是畏罪自殺?就算是真的畏罪自殺,一個該死的 人自己殺死了自己,照說事情也就完結了,為什麼還要追加上更重的罪名呢? 這就叫施虐狂。施害者想對受害者為所欲為,徹底控制,而自殺卻意味著擺脫 控制,所以施害者感到惱火。惡名昭著的羅馬暴君提比留聽到他的囚徒在獄中自殺 就恨恨地說:「此人逃脫了我的手掌。」出於無處發洩的惱怒,所以黨要鞭屍,要 對自殺者再加上更重的罪名。 如果說罪該一死的人自殺而死都要惹黨生氣,那麼,罪不該死的人自殺而死就 更惹黨生氣。因為你罪不該死卻自殺而死,這豈不等於說是黨把你逼死的嗎?黨可 不願意承擔逼人致死的罪名,所以黨要說你本來就該死,死得活該,所以黨要說你 是「畏罪自殺」。有時候,說你「畏罪自殺」還不解氣,或者說,還不能完全消除 心虛內疚,於是,黨還要加上一句,說你「死有餘辜」。不少「革命群眾」想來也 有過類似的感受,所以他們很樂意附合黨對自殺者的這種指控。 一九六六年三月,羅瑞卿因為不堪承受「反黨」的罪名跳樓自殺,未遂,其後 ,對羅瑞卿的批判立刻升級,說他「抗拒黨中央,抗拒毛主席」。乍一看去,這「 抗拒」二字殊不可解,別人分明是不堪冤屈而自殺,絕命書裡還寫滿對黨中央、對 毛主席的一片忠誠,怎麼倒成了「抗拒」?不過,站在黨中央和毛主席的立場,他 們感受到的首先不是你的忠誠,而是你違逆了他們的意志。正因為你罪不該死,黨 也未曾要你去死,你卻主動選擇了死,這就是違逆了黨的意志。你想表明你忠於黨 ,黨卻敏感到你是在否認黨對你「反黨」的指控;你越是想表明自己的無辜,黨就 是越感到你是在指責黨的糊塗。如果你真是由於罪大惡極而畏罪自殺,那證明黨對 你的批判是正確的,因此,黨倒不一定再和你計較,黨倒不一定特別生氣;但是, 正因為你不是畏罪自殺,所以,你的自殺就具有了批判性或抗議性(雖然你主觀上未 必有批判或抗議的意圖)。為了否定自殺行為的批判性和抗議性,黨不能不以攻為守 ,反過來給你扣上更大的罪名。 7.「相信群眾,相信黨」 鄧拓在遺書裡寫道:他完全懂得「工農兵作者」對自己展開革命大批判的「心 情」,對所有的批判者「絕無半點怨言」。這實際上是以極委婉的方式表示不接受 「革命大批判」對他強加的種種罪名,但與此同時卻又不否定這種來自「工農兵作 者」的「革命大批判」的正當性。 為什麼不直截了當地否定和抗議這種「革命大批判」呢?因為這場大批判是黨中 央發動的,是工農兵群眾參與的;若表示抗議,豈不是抗議黨中央、抗議工農兵?豈 不是把自己擺到了黨中央和工農兵的對立面?顯然,在鄧拓那裡,黨中央和工農兵都 具有無可置疑的道義權威,個人只有在完全臣服於這種權威的前提下,充其量對之 進行某種申述或辯解,無論如何是不可反對不可抗爭的。這就是鄧拓們在以黨的名 義和以群眾的名義的政治迫害面前軟弱無力的根本原因----沒有單獨的立場而缺乏 進行鬥爭的精神支柱。 眾所周知,文革中,毛澤東語錄絕對地支配了人們的一切公開話語。其中,被 引述最多、運用最廣的一句莫過於「我們應當相信群眾,我們應當相信黨。這是兩 條根本的原理,如果懷疑這兩條原理,那就什麼事情也做不成了。」在這句語錄裡 ,「相信群眾」甚至還置於「相信黨」之前。這正好揭示出極權主義的基本特性。 極權主義不像傳統的專制主義,它不是公開作為人民的對立面而存在,而是以最直 接地表達民意作為自己存在的理由。貢斯當在講到僭主制和君主專制的區別時指出 :當專制君主「把一個失寵的大臣送上絞刑架時,劊子手和他們的犧牲品一樣默不作 聲。僭主者要想判處一名無辜者死刑,他會令人們一再重複自己的誹謗,直到使它 看上去像是國民的判決。暴君禁止討論,只是強迫人們服從;僭主者會堅持進行裝 模作樣的審判,以此作為公眾認可的前奏。」極權主義是現代的僭主制。因為極權 統治者是以人民的名義實行統治,所以他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必須打出人民的旗號, 所以他必須製造民意並永遠壟斷民意。 遇羅克早就對這種民意的虛假性有著清醒的認識。他在一九六六年五月的日記 裡寫道:「文化革命,鬧得不可開交。滿都是『工農兵發言』,發出來的又都是一個 調門。我想這次假使不是反對鄧拓,反對的是姚文元,只要報紙上說姚是反革命, 那麼,這些『工農兵的發言』用不著修改,就可以用在姚文元的身上了。」「工農 兵參加論戰。誰掌握報刊,誰就掌握工農兵。」 令人費解的是,遇羅克能夠一眼看穿的問題,長期在共產黨報刊擔任負責職務 ,因而對其內部運作瞭若指掌的鄧拓,難道看不穿嗎?也許,鄧拓看得穿,可是他讓 自己的這一清醒的看法嚇住了:這種想法太危險,這不成了反革命了嗎? 由此又聯想到彭德懷和劉少奇。為什麼彭德懷要向毛澤東保證「不當反革命」 ?為什麼劉少奇要告訴王光美「他們就是要逼我反革命」?這就告訴我們,面對迫 害,受害者本來是想正面抗爭的,然而,由於迫害者壟斷著黨的名義、革命的名義 或國家的名義,受害者自己也陷入這套意識形態迷宮和組織紀律鐵籠。他們唯恐反 抗會被認作反黨、反革命或賣國。於是,他們不敢再朝深處想,只好從一開始就打 消正面反抗的念頭。 8.是自覺的犧牲,還是無奈的自欺 一方面,鄧拓不承認黨對自己「反黨」、「反革命」的指控;另一方面,鄧拓 又不能否認黨的偉大、光榮、正確。這兩方面的思想分明是互相對立的,一個人怎 麼能同時堅持這兩種想法呢?這就引出了一種特殊的概念,曰「自覺的犧牲」。 柯斯特勒在其名著《正午的黑暗》裡描寫過這種自覺的犧牲。一位老革命遭到 整肅,他深信自己是無辜的,但他努力說服自己,整肅是歷史之必然,自己成為整 肅的對象也是為了革命的需要,因此他必須自覺地為革命作出犧牲。 鄧拓大概也有類似的想法:文化革命是為了提高人民的思想覺悟,和一切剝削 階級思想徹底決裂,鬥爭需要有活靶子,自己就被黨選為活靶子,選為反面教員。 這對於作為犧牲品的個人來說無疑是極其痛苦的,然而,鄧拓在遺書裡寫道:「只 要對黨對革命事業有利,我個人無論經受任何痛苦和犧牲,我都心甘情願。過去是 這樣,現在是這樣,永遠是這樣。」 我們甚至可以想像,當鄧拓寫下這樣的詞句時,他心中充滿一種特殊的快感, 一種由巨大的辛酸與痛苦而產生的特殊的悲壯的快感。他感到他已經把自己的一切 奉獻給了黨,奉獻給了革命事業;是的,黨和革命事業並不領他的情,黨和革命事 業根本不承認他的奉獻是奉獻,不承認他的犧牲是犧牲,但正因為這種奉獻與犧牲 是不被承認的,愈加顯得無比純粹,無比聖潔,無比高尚。普天之下,你在哪裡還 能找到如此崇高的人,心甘情願充當自己投身的事業的犧牲品?普天之下,你在哪 裡還能找到如此崇高的事業,竟能贏得那些無比優秀的人為之甘作犧牲,而且還是 不被承認的犧牲? 「自覺的犧牲」固然驚心動魄,可歌可泣,但認真分析起來卻不無可疑之處: 難道真的有人「心甘情願」充當革命的犧牲品嗎?其實,那只是萬般無奈下的自我 安慰與自欺欺人而已。 9.為什麼還要加上「叛徒」的罪名? 我們知道,鄧拓是在被黨報宣佈為「叛徒」的第二天自殺的。顯然,這一宣佈 構成了對鄧拓的最後一擊。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人民日報》發表戚本禹的文 章,其中寫到:「鄧拓是一個什麼人?現在已經查明,他是一個叛徒。」 批判就批判吧,打倒就打倒吧,為什麼還要再加上一個「叛徒」的罪名呢? 起碼有以下三種作用: 第一、加上"叛徒」的罪名,可以使鄧拓的問題進一步明確為「敵我矛盾」。 雖說此前的大批判早就把話說到了極處,「三反分子」和「黑幫分子」的罪名 早就扣在了鄧拓身上,但在組織上會怎麼處理還不清楚。因為據說共產黨有個規矩 ,叫「思想批判從嚴,組織處理從寬」。例如彭德懷,廬山會議上被定為反黨集團 頭子,但並未剝奪黨籍,也未開除公職,後來降級使用,還委以三線工作的領導職 務。如果對鄧拓也沿引前例,採取類似的處理方法,也許鄧拓還能承受;可是現在 加上了「叛徒」的罪名,問題的性質就變了,升級了,其後果不堪設想。於是,鄧 拓再也承受不住了。 第二、為了增強先前革命大批判的說服力。 從一開始,對鄧拓思想言論的批判就是超出字面的批判,強調其「含沙射影」 ,「借古諷今」,「指桑罵槐」,「別有用心」。可是,「用心」即動機是很難看 見的,因此也是很難斷定的,所以這種批判不大容易令人真心信服。現在好了,現 在已經查明鄧拓是叛徒,早就是壞人;既然是壞人,當然和我們人民不是一條心, 當然是別有用心;既然是別有用心,那麼,他說的話、寫的文章當然不能照通常的 那樣去理解,而必須從最壞的動機去理解,要通過現象看本質。怎麼樣?這下看出 問題了吧?這下看清鄧拓的反革命真面目了吧?先是因言廢人,然後再因人廢言, 到頭來人言兩廢。 第三、加上叛徒的罪名,既是封住了暗中不服者之口,同時也是給了他們一個 下台階。 在前階段的大批判運動中,免不了會有人不知底細,不明利害,站出來為鄧拓 為「三家村」鳴不平。這些人後來發現勢頭不對,知道自己「犯了錯誤」,暗中叫 苦不迭,精神上十分緊張;可是因為先前已經發表過不同意見了,要一下改口總有 些彆扭。現在,黨宣佈鄧拓是叛徒,於是,這些人有台階可下了:噢,原來鄧拓是 叛徒啊!怪不得我們原先看不清他的反革命真面目,我們還一直把他當成老革命呢 。 基於同樣的道理,當初打倒彭德懷,除了指控其「反對三面紅旗」,犯了「右 傾機會主義錯誤」外,還要說他「組織反黨集團」,還要說他「裡通外國」;後來 打倒劉少奇,除了批判他「提出資產階級反動路線」、「走資本主義道路」外,還 要說他是「大叛徒、大內奸、大工賊」。 10.在「劃清界限」的背後 臨自殺前,鄧拓還給妻子丁一嵐留下了一封遺書;然而,只是到了十三年後即 一九七九年,這封遺書才交到丁一嵐本人手裡。 遺書是這樣寫的: 一嵐: 你和孩子們離開我是對的,同樣,我不能讓你們再跟在一起了。盼望你們永遠 做黨的好兒女,做毛主席的好學生,高舉毛澤東思想的偉大紅旗,堅持革命到底, 為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奮鬥到底。 我因為趕寫了一封長信給市委,來不及給你們寫信。此刻心臟跳動很不規律, 腸疾又在糾纏,不多寫了。 你們永遠不要想起我,永遠忘掉我吧。我害得你們夠苦了,今後你們永遠解除 了我給予你們的精神創傷。 永別了,親愛的。 大雲 五月十七日夜 在歷次運動中,受害者的親屬都被黨要求「劃清界限」。可悲的是,受害者本 人往往也支持或認可親屬和自己劃清界限。在這裡,更值得研究的是受害者本人的 心態。 在《古拉格群島》裡,索爾仁尼琴講到過這樣一段故事:「伊麗莎白·茨維特 科娃一九三八年在喀山長期犯監獄裡收到十五歲的女兒的信:『媽媽,請來信告訴我 ,你到底有沒有罪?......我寧願你說你是無罪的。如果這樣,我就不入團,並且為 了你我決不原諒他們。如果你是有罪的,我就不再給你寫信,並且要恨你。』在潮 濕的象棺材似的牢房裡,面對一盞昏黃的電燈,當媽媽的心如刀割:沒有共青團,女 兒怎麼生活?怎麼能讓她憎恨蘇維埃政權?倒不如讓她憎恨我吧。於是她寫道:『我是 有罪的......你要加入共青團!』」 索爾仁尼琴批評道:「落到自己心愛的刀斧之下,還要為它的明智而辯護── 這太痛苦了!這是人的心忍受不了的!但是一個人若把神賜的靈魂托付給人為的教條 ,勢必付出如此的代價。即使目前,任何一個正統派都還會肯定茨維特科娃做得對 。即使今天也沒法使他們相信,這是『把幼小者引上邪路』,母親把女兒引上了邪 路,敗壞了他們的靈魂。」 也許,索爾仁尼琴的批評不一定準確。也許茨維特科娃寧肯要女兒恨自己也要 讓女兒能加入共青團,並不是出於對什麼主義、教條的盲目信仰,而只是為了女兒 能少受點牽連,少受點歧視。蘇維埃政權那麼強大,如果女兒滿懷著對蘇維埃政權 的仇恨,生活將會是何等沉重、何等恐怖、何等危險啊! 老作家蕭干在文革中一度自殺,後被救起。他在回憶錄裡告訴我們:「我沒死 成,反而由於曾企圖尋死而挨了頓批鬥。不過這回批得我口服心服:說我用紅筆留下 的那封遺書是虛偽的。是呀,正如三十年代蘇聯肅反擴大化中一些遇難者臨終還大 喊『萬歲』是虛偽的一樣。以前我不能理解,他們受屈而死,怎麼還喊『萬歲』。 我從自身的遭際中體會出來了:我反正死定了,何不乘此給潔若和孩子求求情,請革 命群眾對他們高抬貴手!」 情況是多種多樣的。這和受害者本人的狀態有關,也和受害者親屬的狀態有關 。 或許有的自殺者是真的認為自己有罪,因此認為家人應該和自己劃清界限。但 更多的自殺者明知自己是無罪的,他們表示要親人和自己劃清界限,主要是害怕親 屬受株連,是為了保護親人。這中間又分幾種情況:有的受害者在公開場合支持親 人和自己「劃清界限」,但在私下裡則忍不住要向親人吐苦水訴委屈;然而也有不 少受害者在私下裡也不敢向親人流露怨恨,這就和受害者親屬的狀態有關了。譬如 ,兒女未成年,不懂事,要是瞭解到父母的冤屈而對外講出「反動言論」怎麼辦? 或者,有的親屬自己就很「正統」,弄不好是要「大義滅親」的,你的滿腹心事只 好往肚裡吞。無話可說有兩種,一種是無可說之話,一種是無可說之人。 鄧拓在給妻子的遺書裡說「你和孩子們離開我是對的」。怎麼會呢?在最需要 理解,最需要溫情的時候,鄧拓怎麼會認為親人的背棄是對的呢?這當然是出於無 奈。鄧拓為自己給家人帶來的巨大痛苦而深感愧疚,儘管那並非由於自己的過錯, 但畢竟是由於自己而引起。他希望親人永遠忘掉自己,因為他希望親人能夠擺脫自 己給他們帶來的精神創傷。從這裡,我們看到鄧拓對家人的忘我之愛。這是怎樣的 一種忘我之愛啊!愛,本來是自我肯定,可是在這裡它卻成了自我否定。平常的所 謂忘我之愛,雖然是指為所愛者獻出一切,但它也意味著讓所愛者感受到自己的愛 ,意味著讓自己的愛永遠活在所愛者的心中;可是鄧拓的忘我之愛卻是要求對方永 遠地忘掉自己。人世間沒有比這種愛更深切、更淒慘的了。 當年我在北京出版社工作,聽同事們說起「三家村」的往事,提到鄧拓的妻子 丁一嵐,說她那時候很「左」,拚命和鄧拓「劃清界限」。這看來是實情。一九九 八年六月,也就是鄧拓自殺後三十二年,丁一嵐接受採訪,向記者含淚敘述了那段 不堪回首的往事。丁一嵐也承認自己當年是「絕對忠誠,非常正統」的。事實上, 她的「忠誠」和「正統」確乎不同一般。就在這次採訪後的第二天,她還特地打電 話向記者解釋說,頭天自己太激動,擔心說了過激的話,對黨造成不好的影響,請 記者好好把一下關。都什麼時候了,丁一嵐還唯恐「對黨造成不好的影響」,由此 可想當初。 在這次採訪中,丁一嵐講到孩子們。她說,她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不敢告訴孩子 們父親的自殺,「我生怕孩子們因為爸爸的死對黨不滿,對群眾不滿,再說出什麼 不滿的話來,最後也被逮捕或怎麼樣」。這是很可理解的。然而她又說:「我要極 力保護這些孩子,我教育他們要愛黨愛群眾。」「教育孩子愛黨」----這難道不是 象索爾仁尼琴批評的那樣,「把幼小者引上邪路」,敗壞他們的靈魂嗎? 可是回過頭想一想,想一想鄧拓家人當年承受的巨大壓力,想一想我們自己當 年的認識水平,我們之中,有幾個人有資格責備丁一嵐呢? 「三家村」的吳□不曾被親人所背棄,他也不曾要親人和自己「劃清界限」; 吳□對女兒吳小彥(六六年時還只是個小學生)說:「彥,你大了,就知道爸爸是好 人了。」吳□的妻子袁震早在六八年即含恨而死。吳小彥的命運也很悲慘,她堅信 爸爸是好人,「是最好最好的人」,小小年紀,受盡折磨刺激,還被抓進監獄。最 後被逼瘋了,自殺身亡。我們在對吳□的妻女深表敬重的同時,是否也該對鄧拓的 妻子多一份同情? 就在接受採訪後三個月,丁一嵐病逝。她的死是否和那次採訪有關呢?這並非 沒有可能。幾十年錐心刺骨的傷痛、恐懼、悔恨與屈辱,靠著壓抑,靠著麻木,才 得以苟活,得以倖存;原以為悲情已經成為過去,不料想一朝觸及傷疤,竟引發血 流如注,終於奪去脆弱的生命。我就知道不少人,至今仍有時會從惡夢中驚醒,至 今仍不敢用口或用筆完整地講述過去那段經歷。 再談談鄧拓的子女。他們聽從黨的教導和父母的教誨,努力和「反動家庭」「 劃清界限」。可是,他們很快就發現了,雖然他們愛黨,黨卻不愛他們。其實這未 必不是好事:如果他們不再期望被黨所愛,也就不必再去做出更多的名為「背叛家 庭」,實為背叛人性的荒謬舉動。相比之下,某些有幸被黨選作「可以教育好的子 女」樣板的人難道不是更不幸嗎? 11.受害者向施害者認同 鄧拓在遺書裡叮囑家人,要「永遠做黨的好兒女,做毛主席的好學生,高舉毛 澤東思想的偉大紅旗,堅持革命到底,為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奮鬥到底」。這些話 看上去不像是蕭干所說的那種虛偽,其用意只是為親人求情。它更讓人感到是發自 肺腑。這就令人困惑了。本來,鄧拓應該算中共內部最具批判精神,最早覺悟的一 批知識分子,何以在身遭陷害,不得不與人間訣別之際卻如此不清醒呢? 問題在於,一般人只知道迫害會導致反叛,殊不知迫害也會強化忠誠。因為被 迫害者為了證明自己的無辜,常常會表現得格外忠誠。極權主義好比一個引力場, 不管你背離中心有多遠,只要你還沒有跳出引力場之外,它就有力量再把你拉回去 。作為黨內最早的一批異議人士或曰離心分子,鄧拓的思想雖然不乏離經叛道之處 ,但總體上還沒有跳出共產黨那套思想體系。這樣,當他面臨整肅,如果他未能由 此而跨出關鍵的一步,從而與極權主義徹底決裂,那麼,他就會被重新拉向體系中 心,而且往往比原先更緊更近。 在給組織的遺書裡,鄧拓請求組織上對他的言論作鑒定。這固然表明他對組織 給他的定性不服氣,但同時也表明鄧拓仍然對組織抱希望,把組織視為最高權威, 期盼著組織上給他一個公道。 我們知道,布哈林臨死前留下一封遺書《致未來的黨中央的一封信》。這封信 不可能以書面形式留下來,這封信是由他年輕的妻子背熟在心中才存留下來的。索 爾仁尼琴嘲笑布哈林的遺書,「致信的對象可謂高矣!──黨中央,沒有比它更高的 道德權威了。」我們還是不要嘲笑布哈林吧。布哈林至少還是把他的遺書留給了未 來的蘇共中央,這至少表明他對當下的蘇共中央是敢於否定的;鄧拓呢? 鄧拓的悲劇就在這裡。在生命最後的時刻,鄧拓陷入徹底的孤立,一個人單獨 承受著「全國幾億人的謾罵」(丁一嵐語),聽不到半句理解,得不到一絲溫情。更 可怕的是,鄧拓陷入徹底的絕望,因為他無從獲得任何精神的支撐。作為無神論者 ,鄧拓沒有來世的安慰,沒有上帝的鼓勵。鄧拓只能從現世中尋求精神依傍,然而 ,他從現世中又能找到什麼東西可以依傍呢?他不能從歷史、從傳統中吸取力量, 因為歷史已經被割斷,傳統已經被否定,譬如說,鄧拓就無法再以屈原、海瑞自命 對抗權勢。他不能從周圍獲得支持,也不能從未來那裡獲得信心。 你或許會問,鄧拓的眼界為什麼不能放寬些放遠些呢?他應該知道在中國發生 的事情只不過發生在中國,中國不等於世界;他應該知道今天只不過是今天,今天 不等於永恆。 這就是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魔力了。這套意識形態包羅萬象:天上地下,自然 社會,中國外國,過去未來。它構成了信者觀察事物和思考問題的特殊視野,構成 了信者生命的意義系統。在它之外,其餘的一切,要麼是不存在的,要麼是無意義 的。重要的是,這套意識形態不僅僅停留在思想理念,它早就轉化為物質現實。事 實上,它就是我們當時生活的全部世界。在其中,一個人被黨中央拋棄,他不會覺 得自己只是被一個政黨的領導拋棄,他會認為他是被整個國家拋棄,被全體人民拋 棄,也是被世界拋棄,被歷史拋棄。鄧拓自殺了,因為他感到生命已經失去意義。 鄧拓的唯一遺願是被黨重新接納。這當然包含著明志的意向,但主要還是認同。一 個被迫害至死的人,到最後竟然還要向迫害者認同。 12.余論三則 (一)「三家村」唯一的倖存者廖沫沙寫有一首《挽鄧拓詩》,其中兩句是:「 豈有文章傾社稷,從來佞幸復乾坤。」 「豈有文章」一句應是針對毛澤東的一條語錄:「凡是要推翻一個政權,總要 先造成輿論,革命的階級是這樣,反革命的階級也是這樣。」廖沫沙感慨道,區區 文章哪有那麼大的力量能夠顛覆政權呢?這是文革後的一種流行觀點。我不贊成這 種通過貶低文字的作用來否定「文字獄」的觀點。如果言論真是無足輕重,那麼, 因言治罪固然是庸人自擾,無事生非,小題大作,但同時,「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不也成了迂腐,成了無謂,成了多餘?中國至今還沒有言論自由,這恰好從反面 證明言論確實具有顛覆權力的力量。假如說權力是有權者的語言,那麼,語言便是 無權者的權力。儘管從今天看來,鄧拓的文字算不上深刻;然而我們不應忘記,在 我們反叛思想萌生的最初階段,鄧拓的言論曾經給予我們許多寶貴的啟示。 (二)就全國範圍而言,文革期間的自殺有三個高峰期,一、運動初期,以紅八 月為中心,到批判所謂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告一段落。二、是工宣隊、軍宣隊進校, 各單位成立革委會,清理階級隊伍(包括清查「五一六」)時期。三、七零年的「一 打三反」運動時期。 假如上述三個高峰期的說法大致不錯,那麼,我們可以說,自殺現象的大量發 生,和所謂造反派群眾組織的關係並不大。現在一說起文革中的種種暴行和悲劇, 包括大量發生的自殺事件,動輒歸罪於造反派。這不一定合乎實情。因為這三個時 期都不是造反派群眾組織的活躍期。在第一個高峰期,造反派組織還未出現,至少 是還未得勢。在第二個高峰期,造反派群眾組織的權力已被工宣隊和軍宣隊架空或 取代。在第三個高峰期,造反派群眾組織已經解體。 為何在上述三個時期自殺現象最大量?其間道理不難想見。儘管在文革中,風水 輪流轉,今天你整我,明天我整你,各種政治力量──大概只除開那些「黑五類」 ──輪流扮演整人者和被整者的角色。一時間得勢的一方總是打出革命的旗號,自 以為代表了革命,但是,不同的政治力量或政治派別所享有的革命正統性還是不盡 相同,甚至很不一樣的。所謂正統性,不僅僅是得勢者、整人者方面的自我感覺, 更重要的是失勢者、被整者方面的感覺。正因為在上述三個時期,得勢的一方享有 即使在失勢者看來也無可懷疑的正統性,他們的判決被看作是最終的判決,這就使 得失勢者徹底喪失了希望,所以更容易走上自絕之路。 反觀造反派群眾組織,儘管一度取代黨組織,佔山為王,發號施令,但在一般 人眼裡卻總有幾分「望之不似人君」。那些被造反派宣佈「打倒」的對象,或許在 行動上不得不任其擺佈,可是在心底裡卻不一定買賬,多少總有些認為那還算不得 最終定性定案,因此,除非在肉體上被逼迫太甚,一般不會自尋短見。 (三)共產黨實行政治迫害,一方面固然是把別人整得死去活來,另一方面它又 採取種種辦法防範別人自殺,並且給自殺者安加更大的罪名,這很可能有效地阻止 了更大量的自殺行為的蔓延。 以羅瑞卿為例,先被打成「反黨」,憤而跳樓自殺,沒有死成。因為這次未遂 的自殺行為,羅瑞卿被進一步扣上更多更大的罪名(「抗拒黨中央,抗拒毛主席」, 「叛黨」),從此不敢再作自殺之想。 這看上去很不可思議,羅瑞卿連死都不怕,還怕什麼呢?其實這並不難理解,一 個人不怕死不等於什麼都不怕,恰恰相反,人往往是有所畏懼時才會不怕死,人不 怕死往往是他心中有更高的準則,他唯恐失去這一準則,不得已時不惜犧牲自己的 生命。烈女就是因為唯恐失去貞操才成其為烈女的。文革中,很多人被冤枉地打成 「反革命」,百口莫辯,他們選擇自殺,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維護自己的名譽 。殊不知共產黨根本不吃你這一套,共產黨並不因你的自殺便承認你的清白,保全 你的名譽,相反,共產黨還要給你安上更大更重的罪名。自殺只會越抹越黑。再有 ,一個人選擇自殺,通常也是為了讓親屬少受株連,然而,在共產黨那裡,自殺的 客觀後果卻是把親人帶入更深的困境。這樣一來,要下決心自殺就更難了。 當然,共產黨採取這種態度是為了自己的目的,因為它擔心大量的自殺會促使 人們懷疑運動的正當性;不過,這種態度的客觀效果是阻止了更大量的自殺行為的 蔓延。文化革命造成了人類歷史上罕見的大規模自殺現象,然而我們有理由推測, 如果不是共產黨對自殺行為嚴加譴責並對自殺者的親屬株連深廣,只怕自殺者的數 量還要大得多。一般研究者只知道搜集統計文革期間自殺者的龐大數字用以說明文 革的殘忍;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還有許許多多的人迫於這種極端的殘忍甚至連自殺 都不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