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韓東方被拒絕入境致喬石的公開信 香港支聯會 人大委員長喬石先生: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對中國政府無理撤銷中國公民韓東方的護照, 拒絕其回國的行為,表示強烈的不滿和抗議。支聯會認為,中國政府的做法,有違 憲法、國際法和人權,理應受到譴責。支聯會要求中國人大委員長喬石先生,行使 人大的權力,調查和追究行政部門的嚴重錯失,並責成有關部門,立即讓韓東方回 國,並公開承認錯誤和道歉。 支聯會認為,中國政府最嚴重的錯誤有如下幾點: 一、無理在廣州拘捕韓東方,並用武力驅逐韓東方出境,違反韓東方的意願,侵 犯了韓東方的人身自由和居留中國的權利。 二、擅用韓東方的私人財產,強行將其身上的一千六百美元購買了一張由香港至 日內瓦的機票,讓韓東方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撤銷韓東方的護照,違反憲法和法律,更違反國際人權宣言。因為根據憲法 ,任何中國公民都有中國國籍,這是自然的權利,不容違法剝奪。這種精神亦與國 際人權宣言相符,但中國政府卻倒行逆施,踐踏憲法和法律,令人震驚。 四、以言入罪,違反憲法和人權。中國政府取消韓東方中國國籍的理由,是其在 國外的言論被視為反對中國政府。事實上,韓東方只在一些國際會議上介紹中國勞 工現況和關注中國工人組織自由工會的問題。這種做法,完全符合憲法允許的言論 自由的範圍。甚至韓東方回國,組織自由工會,也是合法的,何罪之有? 五、行政機關代替了司法機關,政府部門濫權越權,知法犯法。在這件事上,驅 逐韓東方出境的是公安部門,撤銷韓東方護照的是出入境管理部門,兩部門又同時 認定韓東方在國外的言論是反對中國政府。但在一個法治的國家裡,這些都屬司法 機關的權力,只有司法機關有權判決韓東方犯了什麼罪,現在行政機關代替司法機 關去判決,尤其是以言入罪,簡直是無法無天。 支聯會強烈要求中國人大,立即干預韓東方回國一事,這些要求包括: 一、立即召開會議,成立專責小組調查此事,追究政府部門有否違反法律和憲法 。 二、要責成政府部門,對所有違法官員進行紀律處分,以維護中國憲法和法律的 尊嚴,和維護中國的國際聲譽。 三、在此之前,要責成有關政府部門,立即讓韓東方回國,發還其護照,並賠償 韓東方一切的損失和向韓東方公開道歉。 四、長遠而言,要各政府部門根據法律,讓所有民運人士自由回國,貢獻國家, 並不能以言入罪,向他們秋後算帳。 支聯會認為,韓東方事件顯示中國政府部分官員濫權越權,知法犯法,粗暴專橫 ,令全球華人震驚和感到恥辱,令中國的人權狀況繼續受批評,令香港同胞憂慮九 七後也可能因為言論而入罪,不能回港。這一切無法無天的行為,人大委員會必須 立即糾正、調查和追究責任,以維護法治和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