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姬」難過「霸王」關 ——評中宣部長丁關根的文藝講話 王若望 左禍來自中宣部 中台文化合作,由陳凱歌導演的「霸王別姬」在法國坎城榮獲金棕櫚獎,對所有 華人來說都是引以為榮的頭條喜訊。誰知這部影片命運多乖。北京電檢處經審查已 通過,公映的版本經過剪裁,故事尾巴又改過了,首都首映式定於七月二十八日舉 行。票已售光後,電檢處又收回成命,理由只有一條:奉上級指示。只因為友誼電 影院已售出影票,上面怕觀眾鬧事,恩准只放一場,而且還規定了三不許:不許稱 首映式(改稱「與觀眾見面會」),不作廣告,不作宣傳。這是中共以意識形態的政 治干涉文學藝術的一貫做法。這時,愛國主義,民族榮光一概不要了,階級鬥爭的 觀念又佔了上風,只有「霸王別姬」定性為「大毒草」,才有如此霸道的硬的一手 。 八月五日《世界日報》轉載《南華早報》訊:鄧小平身體檢查皆屬正常,可以在 家中看連續劇和電影。為了證明他神志清醒,還舉出事實說,鄧也看過陳凱歌導演 的「霸王別姬」,並有正面評價,就是因為這樣,才解除了高級文宣幹部對這部電 影的禁令。 如果這條消息是有根據的,那麼宣傳部門下的禁令應該撤銷了,何以還發生上述 的不愉快事件呢? 八月號《爭鳴》刊出「文藝創作的新禁令」一文,其中摘錄了六月中共中央宣傳 部長的文藝政策「新禁令」。這是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中宣部聯署下達的重要文件 ,標題為「丁關根同志最近一次關於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的內部談話要點」,其中好 幾節分明是從看了「霸王別姬」而激起了反感而發。鄧大人所指「高級文宣幹部」 ,原來指的是他。 在改革開放聲中,中宣部長明令禁演國際上得大獎的影片,這是一件引起舉世震 驚的大事,表明十四大以後新上任的宣傳部長仍然是換湯不換藥(在他以前,文化宣 傳兩個部長因左王聲名狼籍同時下台)。這位丁部長連鄧大人的「正面評價」都相應 不理,可見此公何其霸道也! 丁部長說:「一些以所謂表現悲劇人生的影視作品,其中的主人公被編劇和導演 隨便用一下蒙太奇手法,整個新中國的四十多年歷史就被完全否定了。一部電影也 好,電視劇也好,劇中人物的經歷先是反右鬥爭擴大化,然後是三年困難時期,再 後就是文革,往往都是文革結束了,作品也結束了,連個光明的尾巴也沒有。」 往下,丁部長也承認,「三中全會前的三十年曾經因為一些過左的做法,連續幾 次不應該用的政治運動給中國的老百姓和知識分子帶來了悲劇性的經歷,但改革開 放的十幾年裡,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是不是大大提高了?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是不是已 經從根本上落實了?回答自然是肯定的。但我們一些影視工作者往往不願意歌頌光 明。也許這些影視工作者主觀上並不是想與我們黨的文藝政策對立,而僅僅是因為 受了西方資產階級文藝觀的影響,片面相信只有所謂悲劇作品才有藝術感染力,但 我們仍然可以批評這些人至少是缺乏社會責任感。」 老毛文藝思想的翻版 從這套大道理可以看出,這位新任部長仍繼承了毛的文藝講話的論點。丁部長承 認毛領導的一系列政治運動,給老百姓和知識分子帶來傷害,並指出這是「過左的 做法」,但他忘掉了一點。引導毛瘋狂地迫害百姓和知識分子的,正是「文藝座談 會上的講話」這部階級鬥爭為綱的經典著作。還記得延安時代的故事吧。毛先發表 了這篇講話,緊接著就在文藝界揪出王實味和丁玲等來批鬥,王實味的人頭落地, 其罪狀就是他沒去歌頌延安的光明面,卻寫了延安黨幹部的醉生夢死。丁君有所不 知,恰恰是毛的「文藝講話」是左禍的集大成著作和總根源。 毛就說過:「歌頌資產階級光明者其作品未必偉大,刻劃無產階級所謂『黑暗』 者其作品必定渺小。」丁部長的談話繼承了毛的觀點,連以下一段話:「一部藝術 上超凡,而政治思想有嚴重問題的文學藝術作品,要比逃到海外的那些反共政治家 們的所謂理論文章對我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危害大得多」,也是轉抄自毛 的論點:「內容愈反動的作品,而又愈帶有藝術性,就愈危害人民,就愈應該排斥 。」 由此可見,到了九十年代,丁部長宣示的文藝政策仍然亦步亦趨地緊跟毛的集左 論之大全的經典,沒有什麼新意。十四大前夕,在一片反左聲中,罷了文化部、中 宣部兩「之」的官(王忍之、賀敬之),人們以為將由李瑞環出任意識形態的領導。 沒料想爆了個冷門,由一位不是宣傳口的人物丁關根執掌中宣部。人們指望新任中 宣部長能夠撥亂反正,改弦易轍,看了丁部長的這篇內部談話以後,不免令人大失 所望。 丁部長責備作家懶得寫「改革開放十年來的進步現象」。這種「要求」也不是丁 部長的新發明,原是一九六二年柯慶施提倡「大寫十三年」的翻版(柯曾任華東局和 上海市委書記,是與康生齊名的酷吏)。他當時提出這個口號,那理由與今天的丁部 長所闡明的「左論」如出一轍。 毛澤東給作家們限定主題、題材,限定主旋律,柯慶施、丁關根二人又限定寫作 的年代。可見中國作家們允許動筆的空間、時間和自由度是非常狹小的。當今,丁 部長又另外增加了一個限定,即限定作品的尾巴必須是光明的。可以說,作家的創 作自由從裡到外,從頭到尾都被剝奪得精光。 關於光明的尾巴,五四時代即由胡適先生首先提出,大意謂:我國舊小說總喜歡 以大團圓結束,這是反映中國市民的只求圓滿、融通的庸俗心理,故中國不會有希 臘的悲劇,不會有莎士比亞悲劇。丁限定作品的尾巴必須光明,恐怕比市民的庸俗 心理更等而下之,因為他是服從一黨之私,企圖用虛假的光明面掩蓋中共的腐朽和 醜陋而已。丁部長舉兩件事例證明近十年來的進步:一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一是 知識分子政策基本落實了。且慢作樂觀的肯定,我只須舉出眾所周知兩個社會現象 就把丁部長的光明面扳倒了。大陸有幾千萬農民在各大城市盲流覓食,還有幾百萬 人拼了命爭取出國的移民潮,這難道是「人民生活大大提高」的跡像嗎?當然,有 一小部分既得利益的官員,太子公主黨,以及拿外資進行貿易的中間商是發財了, 試問,這是黑暗面還是光明的尾巴呢? 至於落實知識分子政策一條,限於篇幅,不再舉例辯正,這裡只是寄與厚望:既 然丁部長認為落實知識分子政策上做得好,那麼對王若望等人今年七月公開呼籲立 即釋放傅申奇、張先梁、楊周、王輔臣、鮑彤、劉剛、任畹町和王軍濤、陳子明等 ,從旁美言幾句,促其早日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做一件順應民心的好事,其效果遠 勝於幾十份紅頭文件和十多篇社論也。 既然丁部長以文學上未有光明的尾巴而憂心忡忡,何不將上開這些知識分子精英 從黑牢裡早日放出來,主動積極地創造光明的尾巴,在現實生活中變黑暗為光明呢 ?只要這些知識分子精英仍然關在獄中,還在說「根本上落實了黨的知識分子政策 」,那就是欺人之談。如丁部長接受海外人權團體和王若望普遍的呼籲,既落實了 知識分子政策,又擴大了尾巴的光明結局,而且贏得了國際輿論的好名聲,這才是 一舉兩得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良策。 左王的臨終囑咐 丁部長還介紹了一位不久前去世的無產階級革命家的話給自己撐腰:「現在無論 是小說還是電影和電視劇,很多都有嚴重的政治問題,讓人看來看去無非是得到這 幾個印象:(一)共產黨不如國民黨;(二)新社會不如舊社會;(三)中國不如外國; (四)大陸不如台灣、香港;(五)社會主義不如資本主義。這個問題如果再不引起我 們的足夠重視,以後擁護共產黨、相信社會主義制度的人會越來越少。」 這五個「不如」頗符合實際情況,這是中共末日臨近、氣數將盡的無可奈何的哀 鳴,他在臨死前對中共的沒落作出了全面的客觀的總結。既然此公生前不能挽救中 共的頹勢,他的接班人就能改善一絲一毫嗎?我們不妨照著此公的諄諄告誡行事, 把五個「不如」前後的兩個名詞來個顛倒,觀眾立即就會指出:「共產黨又在騙人 了!」中共向來靠說假話混日子,這正是擁護共產黨越來越少的原因之一,如果丁 部長把此公的臨終囑咐傳達下去,結果會適得其反。 丁部長不肯指明發出五不如的哀鳴者的名字,翻翻月曆,合格的人選只有兩人: 一為王震,他是一個武夫,只會粗話罵人,另一名叫胡喬木。能概括得如此全面, 有條有理,我考證一番認定非胡莫屬。原來新任的丁部長繼承左王的衣缽,他所以 不講出名字,實因此公有左王之稱,說出大名大概會減輕「臨終遺囑」的份量。 與「五不如」屬於同一性質的內容,在丁部長的談話裡還提到流行於電影界的兩 句順口溜:「電影要想得大獎,就得罵罵共產黨」。這句頗有諷刺意味的諺語,從 另一個角度反映了大陸的民心所向。 於是忙壞了領導意識形態的高層領導,想出辦法來力挽狂瀾。什麼辦法呢?還是 老掉牙的反對文學藝術上的資產階級自由化,不同之處,是找了掃黃運動作陪綁, 加起來稱作:「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的內容是反『兩潮』。」從那規定思想戰 線鬥爭口號的聲勢看,似乎又要發動一場政治運動了。 反「兩潮」遇上「兩難」 反兩潮不能齊頭並進一起搞,丁部長覺著難於下手,他說:「對於表現資產階級 自由化思潮的文學藝術作品存在著『兩難』:一是批判的標準不易掌握;其中牽涉 理論問題,政策問題,牽涉一些黨內同志如何統一思想問題,甚至牽涉國際影響問 題;二是處理起來不容易下手。」 知道有「兩難」,比起老祖宗老毛來,應該說是一種進步(因為老毛髮動政治運動 是橫衝直撞,說幹就幹,從不考慮有什麼難度的)。我以為:「兩難」裡頭最難的一 點,便是批判的標準。誰來作批判?丁部長作了如下的預告:「中共今後還會有專 門文件,對此作盡可能明確的規定。對明顯表現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文學藝術作品, 一經發現,即不准出版,不准發行,已經上市的則限令收回。對於擅自出版、刊登 、發行有嚴重政治錯誤的文學藝術作品的單位和個人,也要象對待黃色作品一樣, 採取經濟制裁手段,罰金一定要重。當然,三中全會以前的文藝領導發生過的過左 的做法現在不能傚法,對於僅僅政治上有嚴重問題的作品,只能採取政治手段和經 濟制裁手段,而不能動用專政手段。」 其實,什麼叫黃色作品,中共從來沒有過明確的標準,因「黃色」的定義因人而 殊,因地而異,因歲月演進有寬有松,並不像丁部長說得那麼簡單。本人在《文匯 月刊》著有「黃色的變遷」一文,有所論列,此處不談也罷。 丁部長預告「文學藝術的評判標準。中央今後會作出盡可能明確的規定」。我在 這裡斷言:指望定出一個明確的評判標準,這不是「盡可能」的問題,而是枉費心 機的根本不可能。因為古往今來的文藝,從來沒有統一的標準,須知文學藝術是人 類社會生活真實的藝術反映,社會生活有千姿百態,文藝的反映同樣是萬紫千紅, 別說設立幾百種「標準」不能涵蓋它,就是創造出上萬個標準也不能概括其萬一。 雖然企圖探索文藝統一的規律的文學理論家不乏其人,他們皆從文藝的審美角度提 出規律性的見解。但也只能是見仁見智,各執一詞。他們中更無一人有權用所謂統 一的口徑去束縛文藝家的手腳。 文藝本身既然沒有統一標準,於是不得不強加上政治標準,如丁部長所指出的「 有嚴重的政治錯誤」啦,「明顯表現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內容的作品」啦。這依然 是毛在「文藝講話」中「政治標準第一」的教條主義在作怪。歷史上只有斯大林和 毛澤東領頭將文學劃分為無產階級的、資產階級的、革命的、反動的等等,這一類 政治標準不過是階級鬥爭為綱踐踏創作自由的原則,本來與文學藝術風馬牛不相及 。這種欽定的政治標準早就被文學界拋進了歷史的垃圾堆,目前只有丁部長和鄧力 群之流還在對它敬若神明。 不過丁部長倒有先見之明,他坦率地承認「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作品,處理起來 不容易下手。」按照丁部長引用的那兩句順口溜,試把明顯的資產階級自由化的作 品縮小為「罵罵共產黨」,作為一條批判的政治標準將如何呢?比如說,人們罵共 產黨某些幹部貪污腐化(在文藝作品裡叫反面人物),這不是明明白白罵共產黨嗎? 在影視劇裡,描述農村幹部攤派勒索,胡作非為,這不是罵共產黨嗎?丁部長如果 禁之罰之,群眾會罵你包庇貪官污吏,罵你只是給共產黨內的腐化墮落分子保駕護 航,丁部長將何以自處呢?可見政治標準定得越明確越具體越不好辦。要想禁罵, 就得從根本上消除造成罵黨為時髦的社會條件。僅僅從文學藝術上去禁罵,必然引 出更廣泛更強烈的「回罵」。從這裡我們看到了互為因果的自找絕路的惡性循環了 。 當年任中宣部長的胡耀邦倒說了幾句內行話,他說:「作品的最好的評判是大眾 ,黨領導的個人愛好不能代表廣大讀者的評判。」 不必苦苦思索什麼「明確的政治標準」吧,更不必考慮「下毒手」去給文藝家戴 上鐐銬吧!還是以群眾的評判作為「標準」既省力,又不易傷害作家的積極性,評 判比較客觀公正。何必傚法另一位胡同志,自討沒趣,自毀令譽呢?這回封殺陳凱 歌導演的「霸王別姬」,你自己也承認它在藝術上是不同凡響的,丁部長下了一手 自毀令譽的棋。可不慎哉! 經濟制裁的流弊 關於處理出版政治思想嚴重錯誤的作品的單位和個人,丁部長不同意採取專政手 段,而改用經濟制裁或行政處分。不用專政手段是一件好事,不過以前的歷史記錄 ,黨的首長常常言而無信,能不能真正做到,我們只能拭目以待。據我所知:上海 的張士敏因刊出了《榮譽的十字架》,其內容影射勞模楊懷遠,因而被押上法庭判 徒刑並罰款,據說這是執行江澤民的旨意;朱熔基則認為勞模對號入座就判作者有 罪,這個例子開不得,可見江澤民與朱熔基的評判標準就有分歧。還有河北的作家 古鑒茲者,因寫出了毛澤東生前冊封的農業勞模王國藩(已蛻化為惡霸莊園主),他 在鄉間橫行霸道,殘害良民的種種劣跡(原劇未用王的原名),也被法院起訴,以誹 謗罪論處。這一類侵犯作家創作自由的事件,在大陸不是「不容易下手」,而是下 起手來很毒辣,也會引得民間「罵罵共產黨」之風越刮越旺。做部長的不應該指責 反映社會現實的作家,應該反求諸己,或者挺身而出,糾正極左的錯判,這才是精 神文明的好領導。 至於採取經濟制裁和「罰金一定要重」的新措施,這是配合拜金潮的崛起,對犯 政治錯誤的出版界和作家的懲罰手段。如果承認定出批判標準的「兩難」,無法可 依的經濟處罰肯定會製造出一片混亂。比如說:被罰的被告有沒有抗訴和上訴權? 罰金的多少怎麼規定?最後的終審權是最高法院還是中宣部等等,這都是複雜的法 治面臨的難題。不僅如此,經濟罰款之門一開,中宣部、文化部各級幹部紛紛投入 拜金潮,積極主動去搜尋出版物中的甲、乙、丙、丁上綱上線的政治差錯,給抓辮 子、扣帽子的古風再添加一項「撈票子」,丁部長的新措施等於巧立名目,為自己 的部下廣開新的生財之道。就像公安局規定交通警的月度獎是憑上繳罰款單之多少 而定,於是汽車司機、騎自行車的罰款單雪片似地飛來;文化部、宣傳部的撈油水 者將心懷感激,尊稱丁部長為財政部長或財神爺,而受害者則罵你為閻王爺(毛澤東 當年罵中宣部的話,可見帶頭罵共產黨的還是老毛呢)或是霸王,他們對丁部長的評 價標準就產生了如此對立的分歧。這首先說明了訂出統一的政治標準之複雜性,其 次證明了經濟制裁屬於邪門歪道,還是偃旗息鼓為好。 自己是頭號霸王的毛澤東,在一九五六年曾告誡共產黨裡的大、小霸王:「壓制 群眾的積極性,不許人家講話的霸王,如果總是不改,難免有一天要『別姬』就是 了。」這段忠告值得我們三思呀!□